他一直都是她喜欢的那一类人,夺目耀眼,活的放肆,他的人生是她从未有过,却一直向往着的人生。从不用计划些什么,任性的去生活,却能将一切都尽数掌控。
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他能把那个人宠上天;而放弃一个人的时候,也能把人丢在火海中不闻不问。
前世她那么轻易的便喜欢上了他。幸好这一世,她一直不断地和自己提醒着从前的事情,推拒着他,保持着距离。
他翻了个身,云彦芷一个人弄不来他,心中不耐起来,便对在外间守着的兰芬道:你去绞个热帕子,给五爷把衣服换了。
她从床边站起身来,又道:小厨房那边的醒酒汤可准备好了?说着便要走开。
谁知却是手腕一把被人拉住,她猝不及防,跌坐在床边的凳子上。
明靖珩睁开了双眼,一双桃花眼中毫无醉意,满是清明:你到底,心里面有没有过我?
云彦芷听到这个问题,瞬时间愣在了当场。
她心中有个声音在告诉她,快说有,说了有之后说不定这一章便揭开不提了。她便还能是那个令人羡慕的明五夫人。
可是,这个字,却似乎重若千钧,让她无论如何,都开不了口。
她沉默的坐在一旁,明靖珩抓在她手上的力道越来越大,终究,见她毫无回答的意思时,他松开了手。
他还在等什么呢?
这个犹豫,难道不是已经说明一切了吗?
他从床榻上起了身,去穿那被胡乱扔在地上的靴子,也不只是酒意上了头,还是因着心中难受到了极点,却是怎么都蹬不上那靴子。
云彦芷默默地坐在一旁,只低着头,连眼皮都没抬。
明靖珩瞥见她平静的侧脸,心中不知何处燃起一丝无名的火气,竟是一脚把那靴子踢开,就那么赤着脚走到了外间。
屋外不知何时,竟是下起了雪珠子。
明明早上的时候还是阳春三月,到了晚上却突然冷的如同寒冬腊月一样。
门口的炉子上,烘着那件石青色的落花流水纹的披风。他突然想到,去年秋天的时候,他去广东平寇的路上,就是穿着这件披风。
那是她第一件亲手做给他的东西,他拿到的时候,心中欢喜的不知该怎么办。哪管南边还是夏日的气候,披着那件披风,便下了南洋。
当时身边那一伙损友便笑话他,谢知颐是个文绉绉的阴货,私底下还挑拨他道:你可知道这上面绣的花纹是落花流水纹?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你夫人这是在告诉你呢,莫要让你再自作多情下去了。
如今想来,竟是一语成谶。
她不就是那流水了,任凭他如何的百般讨好,依旧不为所动,自顾自地向前奔流。
可是,纵然是落花,也是有再也支撑不下的一天的。
花瓣那么轻飘飘的东西,怎耐得了风高浪急?几个浪头打过来,终究还是会沉到水底的。
就这样吧,他想。
她的心思太难猜了,她这个人也太难讨好了,似乎不管他如何,她都可以一脸事不关己的样子,丝毫不为所动。
就这样吧。
他也是人,也会累。他当时用了手段娶了她进门,用尽了法子讨好她,想让她喜欢上自己。
他一生顺遂,想要的东西,只要努力,只要拼尽全力,便会得到。
他从来没缺过机遇,也没缺过拼搏的决心。
可是在她这里,他承认了,他是彻彻底底的失败了。
他失败了,他认输,他退出,还不行吗?
直到听到明靖珩走出房门后,云彦芷方才抬起头。
他那么骄傲的人,从今以后,大概不会再来向自己要求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了吧。
这样也好,她能一门心思的做好那个明五夫人,上上下下,前前后后的打理清楚阔云堂,然后,还可以计划好之后离开的事情。
与其去寻求那些虚无缥缈的感情,倒不如把别的攥在手上,做那个无法替代的,才是最好的。
罢了,这样也是好的。
第143章 收房
大周历一百八十六年年初,大周出现了建国至今仅见一次的大寒天气,大周北部以及西北等地皆岁降大雪。因着天寒,向来不事农耕的鞑靼只得在大周边境进行掳掠。大周皇帝一怒之下,决定发兵鞑靼,将其一举歼灭。
明靖珩接到圣旨,命他立即启程去往大同守城的时候,恰好身在明家。明靖珩接过圣旨后,宣旨的王公公将他搀扶起来,笑着和他寒暄道:许久不见将军,前途越发不可估量了!
明靖珩自幼在宫中长大,与这位王公公亦是十分相熟,便笑着与他寒暄了几句,道:可不是,上次见您,还是赐婚
他骤然住口,侧目看了一眼身后站着的,低眉顺目的女子。
王公公极善察言观色,见到两人虽然一前一后的站着,但做妻子的不敢抬头看丈夫,做丈夫的亦是丝毫不在意妻子,便知小夫妻出了问题,他笑着将话题岔开了。明靖珩心中默默松了一口气,对王公公道:既然公公来了,不喝一杯茶是说不过去了,不如公公与我去书房?
王公公虽然笑着应承了下来,目光却不着痕迹的瞥了一眼一旁的明五夫人,见她毫无反应,心中不由得暗自有些纳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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