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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一十章 科贝 ***

    现实中的韦夏正为他的卫冕赛季努力奋斗,旧时光的约翰·哈夫利切克则还处于寻找光明的路上。
    1971年秋天,不错的时间点,NBA最混乱的十年已经开始,所有的秩序、主角,都已经登台。
    1971年选秀大会结束前,韦夏试图改变凯尔特人的队史。
    他通过2014年开启天眼,得知这一届哪些球员会成为全明星,所以,他代表哈夫利切克向红衣主教提出了几个建议。
    建议一:“红头,你应该想办法选中斯宾塞·海沃德(Spencer Haywood PF/C),他是个天才,绝对的天才。”
    其实韦夏不知道海伍德有多么的“天才”他只是通过维基百科得知海沃德新秀赛季在ABA拿下得分王,当选MVP,而已。
    而且,他和那些离开ABA就断崖式下跌的人还不一样。他只打了一个ABA赛季就去了西雅图,然后在之后的六个赛季里有五个赛季至少打出场均21+12篮板。如果能够把这样的人收入囊中,绿军复兴岂不在望?
    建议二:“兰迪·史密斯是个精壮的前锋,拿下他准没错的!”
    韦夏当年第一次穿越到哈夫利切克身上的时候和史密斯交过手。
    作为初代铁人,他的实力、职业素养都没得说。
    建议三:“虽然阿蒂斯·吉尔莫(Artis Gilmore C)⑴打定主意要去ABA,但我们同样应该想办法选中他,也许未来某天ABA突然解散,那我们就有优先的签约权了。”
    非常可惜,韦夏的三个建议,都没被采纳。
    而且第一个建议就被奥尔巴赫以铁一般的事实反驳了:“斯宾塞·海伍德?我要那个傻比来这干什么?”
    由于韦夏只是看了维基百科,没详细了解,所以对于奥尔巴赫的定论式回复还真没办法。
    后来,他通过旧时光的报纸了解到了海伍德的事。
    很不幸,他的结论与奥尔巴赫一致,海伍德的脑袋可能真的有问题。
    70年代这10年,说是NBA历史上最黑暗、最动荡、最风雨飘摇的10年都不为过。
    那么谁是这一切的起源呢?
    如果我们要说NBA动荡的2019-20赛季的源头,休斯顿那老贼当之无愧。
    而70年代的万恶之源,所有事情的开端,绝对是海伍德作为历史上第一个没有读满大学四年便投身职业联盟赚大钱的事。
    其实也不能怪海伍德,这是人之常情,1964年全明星周末那一闹,球员的腰杆子硬了,电视转播合同签了,NBA迎来黄金五年,开始接连不断地出现六位数薪水。到60年代末期,再也没有球员一边打比赛一边兼职其他工作。
    海伍德打破了规则,却没有长脑子,他和丹佛火箭队签下一份在当时看来简直是天价的40万超级顶薪。然而,这份合同的细则上写得很清楚,海伍德签下这份合同的前三年每年可以领到5万美元,剩下的等到他40岁以后每年发给他1500——你是不是很想笑?笑吧,和我一起。
    之后海伍德上演了出感动美国的秋菊打官司,好歹逃离了丹佛,但他的职业生涯也从此一路走低。
    海伍德是这项正逐渐变得混乱的运动的象征:年轻球员过早地获得了金钱和权力,只关心自己,巅峰期发生在一个球队太多、太太太太太早收获太多金钱和责任的时代。
    这就是为什么70年代变成了“太多,太滥,太早”的时代。
    海伍德绝对是这种现象的代表性人物,飞快地赚走了一大堆钱,飞快地花掉了一大堆钱,每隔几年就要改换球队(总是让前任失望),参与毁灭了尼克斯,让超音速主教练/GM同时又是NBA历史上的终极赢家比尔·拉塞尔对职业篮球失去了信心,养成了超大的毒瘾,甚至还卷入了NBA史上最精彩的可卡因⑵故事中。
    甚至,你不得不说命运就是这么有趣,在斯潘塞·海伍德于1982-1983赛季退役之后,魔术师和大鸟带着各自的球队登上山顶,展开了一场持续了数十年的宿敌之战,联盟从此开始腾飞。
    韦夏没能简单粗暴地改变哈夫利切克的命运,而且,之后他再次来到旧时光的时候,曾主动找奥尔巴赫谈起那事,可是对方一副“你什么时候和我说过?”的困惑让韦夏断定,他粗暴干涉历史走向的做法被旧时光纠正了。
    别的不说,虽然海伍德的确是个傻比,但兰迪·史密斯如果能加入凯尔特人,以及凯尔特人拥有未来联盟合并时吉尔莫的签约权,那么70年中后期的NBA,和整段80年代的NBA历史,都将发生剧变。
    虽然这次没能改变历史,可韦夏平日里做的一些事情还是产生了效果。
    比如,马拉维奇经常在电话里暗示未来如果有机会他想到波士顿来打球。
    这件事没有被旧时光纠正,则说明这个办法是行得通的。
    至于未来手枪是否会成为哈夫利切克的队友,就得往下看了。
    当晚,他选择了两场比赛作为技巧的训练场。
    一场是本季的最终赢家洛杉矶湖人,一场是内讧不断的亚特兰大老鹰。
    对湖人,可以一边练习现实中很少使用的技巧,一边对比湖人的比赛和76人的比赛有何不同。
    对老鹰,自然是继续找马拉维奇取经。
    他上赛季震撼世界的神技都是跟新秀马拉维奇学的,而那只是新秀马拉维奇。
    或许他真的只有那些动作,但想象力和创造力这种东西,有时候就像写歌词,蠢货只写得出“跟着我-走一波”这种随便谁来一天都能写四公斤的垃圾,而真正的作词者却有着无穷高的上限。
    每一场比赛都是不同的,马拉维奇可能状态好,状态不好,韦夏要做的就是观察他的表现,然后想办法激起他的斗志——比如,当着他的面使出他的招数。
    与湖人的比赛,让韦夏更加确信76人走在正确的道路上。
    他知道这支湖人在常规赛取得32连胜,季后赛里过关斩将,生死战中萎靡了一辈子的张伯伦,终于在这一年表现出了当代球迷想象之中的,他应该有英武之面。
    至少这一年的他,是无解的,也让未来他在自传中自吹自擂所谓“拉塞尔把比赛当成死斗,对于我只是游戏,如果我像他一样拼,我每年都能夺冠”提供了一定的说服力。
    就这样虚虚实实地度过了一个旧时光的白天,和两场货真价实却又对历史毫无影响的比赛,韦夏醒来。
    每次醒来,他都有不真实的感觉。
    他已经很久没有真正地睡着,他已经不知道睡着,失去自我意识是什么感觉了。
    明明在另一个时空奔波了一天,现实的他却得到了充分的休息,他对这种难以言明的神奇始终抱着敬畏。
    穿好衣服,叠好被子,进入洗手间洗漱,来到厨房,伊莲准备了一顿可口的早餐,而他的儿子正在偷猫粮吃——那是韦明亮送给他的生日礼物。
    想到科比送来的那只哈士奇在老家里可能造成的破坏,韦夏有理由怀疑老爹这一手没安好心。
    “菲尔,你再偷科贝的东西吃我就把它送人了!”韦夏威胁道。
    你是不是觉得这只猫的名字听着有点像科比?其实,不是有点像,而是它的名字按美国人的叫法,就是“科比”。
    人人都知道科比的名字来源于神户牛排,真相是,单纯的因为老布莱恩特和他的妻子喜欢科比这个叫法。KO-BEE,是美国人的叫法。而韦夏直接按照日本人的叫法,将这只布偶猫取名为科贝(KO-BAY)。
    未来科比要是有幸和科贝见面,韦夏也能找借口说他不是在借此对其表示致敬,而是单纯地喜欢这个叫法。
    现在,他的梦想已经达成。
    他有一个叫菲尔的儿子,和一只叫科贝的布偶猫。
    就目前来说,死也没遗憾了。
    ⑴单论天赋和实力,火车头绝对是被埋在历史长河里的一颗璀璨明珠。怎么说呢,你们就想象一个能中投+218公分的霍华德好了。当年他早早和ABA说定了,所以一直到第117顺位才被公牛象征性地选中。结果五年后联盟合并,他所在的俱乐部解散,公牛白嫖一枚巨星。但吉尔莫当时已经在ABA取得了相当程度的成功(出道即一阵、连续四个篮板王、MVP、总冠军),以及自己没有上进心了,打了九个两双赛季,流浪三支球队在80年代末退役。
    ⑵海伍德因为读品和主教练产生矛盾然后在一个月黑风高夜磕嗨了想找人弄死自己的教练。然后在下手前悬崖勒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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