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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魔王变身男配[快穿]——云刺(141)

    他的记忆里快速从记忆里找到宋卿时用所说的鱼的内脏给哈斤缝上了两只腿,又想到鱼一看就非常干瘪的身形和腥臭的鳞片,犹豫的问,可以吃?
    走吧,咱们去试试不就知道了。
    哈尔斯被拉到河边,看着宋卿时沿路边挑挑捡捡了很多块石头,他怀里还被对方塞了一些地上随便捡的干枯树枝和枯草。
    再然后就眼睁睁看着宋卿时跳下水手速飞快的抓了两条鱼甩上岸,鱼儿离了水开始拼命的挣扎,哈尔斯看到鱼身上反光的银色鳞片就浑身起鸡皮疙瘩,更是抱着干柴等往旁边挪了很远。
    宋卿时用石块在地上刨了一个小坑,回头看着避之不及的哈尔斯,你还站在那里干什么,快拿过来。
    你在做什么?哈尔斯好奇的看着宋卿时放了很多干草垫底,然后用手里的两块石头用力摩擦,发出砰砰砰的沉闷声响。
    宋卿时并未回答,石块相互碰撞之间相互蹭上了许多划痕。他的手速飞快且机制,哈尔斯不解其意的观看,然后对他的臂力和耐心产生了佩服,不知道过了多久,鱼都不跳了,他还在打。
    哈尔斯悄悄的打了个哈欠。
    倏地,两道相撞的火石中间猛的产生了几缕粘黏的白色火丝,然后就是这么一点点微弱的火丝在接触干草后开始冒出青烟、随即温暖的小火苗跳跃了起来。
    哈尔斯目瞪口呆,这
    这是神迹啊!
    第213章 虫族世界15
    溪水潺潺,树影幽憧。
    哈尔斯毫无形象的蹲在火堆旁,仔细打量着燃烧的噼里啪啦的火堆,从火星到火丝,然后变成了熊熊燃烧的火舌,火,好温暖啊
    宋卿时往上面加了一些收集来的干柴,其实这个才是最重要的,火可以应用于多方面,比如寒冷的冬天、比如食物的多变。你不觉得咱们部落里常年吃生肉很不好吗,大家身体里寒气很重容易得风湿。
    是挺好。哈尔斯不得不承认,对方所带来的是神给不了部落的,鱼怎么办?
    回答他的是宋卿时捡了两根比较粗壮的树枝,用力将一头削尖,然后瞬间从鱼嘴穿刺进入从鱼尾出去。两根简单的架子一架,就是一个小型的天然烧烤炉。
    火势很大,鱼鳞接触到灼热的火瞬间焦脆,鱼皮微微泛黄,下面透明的鱼肉慢慢凝固成乳白色,更是逐渐散发出一股清澈的香味,这是大自然的馈赠。
    好香!哈尔斯从来没闻到过这么香的味道,与平时吃的肉不同,他的手总是不经意的凑到火边又挪开,完全一副小心翼翼的模样。
    怕火是动物的天性,人也不例外。不过智慧生物懂得如何利用恐惧、面对恐惧、最后制作出解决办法。
    哈尔斯早就心痒难耐,可是宋卿时不说话他也不敢问,就一直等啊等,微风穿过火堆给他吹去一阵温热的气纹,风中还裹着鱼皮焦香的诱人滋味。
    还要多久啊?终于,已经开始馋的流口水的哈尔斯忍不住开口询问。
    快了。宋卿时不时的翻动鱼身,尽量让其受热均匀,其实里面的内脏最好掏出来,不过没工具,要是再可以撒点盐、辣椒、孜然就更好了。
    哈尔斯望眼欲穿的盯着,终于等到了成熟的那一刻,他急切的伸手去触摸,结果被滚烫的鱼身烫的手指通红,只不过就算这样了还紧紧抓着鱼不肯松手,生怕吃不到。
    嘶好吃!他急哄哄的低头啃了一口,不同于之前猎物的生冷,热乎乎的食物滚烫着下肚,他可以清楚的感觉到鱼肉是怎么经过口腔、喉咙、最后抵达胃部,顿时惊为天人。
    你慢点吃,小心刺。宋卿时的提醒终究还是太迟,因为对面的哈尔斯已经狼吞虎咽的全部给吞了,根本不吐刺。
    这些虫人的肠胃是不是太好了点?
    哈尔斯烫的不停地用手扇风,却还是眼巴巴的盯着宋卿时手里的那串,又不好意思直接要,但是眼里的垂涎可是一点都瞒不住。
    最终两条鱼都归他吃了。
    美食过后就需要处理他的烫伤问题,不过还是皮糙肉厚,泡在溪水里几分钟就好的差不多了。
    哈尔斯意犹未尽的盯着溪流里甩尾的鱼群,心里琢磨着什么时候可以再弄一条上来吃,你刚刚说的什么盐辣椒,有这些的话会更好吃吗?
    当然。宋卿时点头,不过需要去找,我一个人精力有限,到时候想吃的话还是得大家多留心。
    解决了吃的问题,哈尔斯犹豫了一下,又问道,这个火是用石头就可以打出来吗?我感觉有点危险。
    部落要进化,就离不开火。宋卿时看着坑里还在燃烧的火苗,什么都危险,但是我们可以控制危险不是吗?
    你是怎么知道的?
    意外发现。宋卿时问他,你觉得火烤出来的食物好吃吗?
    好吃。哈尔斯诚实的点头。
    其实我们吃的野猪肉烤上去比鱼肉更好吃,肥油会在火星上炙烤飞溅,瘦肉呈现焦黄色,有调料的话撒点孜然就再好不过了。
    不过。宋卿时话锋一转,你觉得我在部落内部推行这个怎么样?
    很好啊。哈尔斯觉得为部落好就完全没问题。
    哈尔斯,你有没有发现,我们没有神也照样活的很好。宋卿时站起身,盯着流水的平缓线,大家胆子太小了,这也并不是什么错事,只不过在这种时候胆子不大很容易消失。
    不可以对虫神不敬。哈尔斯柔和的脸色变得硬邦邦的,虫神是最伟大的神,它给了虫族生命,孕育并给了虫族蜕化的机会,没有它就没有我们。
    不,我不是说这世上没有神,我也不是说不崇敬神。宋卿时微微侧头,看着有些生气的哈尔斯,我说的是,神在很多方面也是无能为力的。它创造了虫族,但是不可能手把手的去教导虫族该怎么生存。
    虫族太依赖虫神,那就导致哈乐部落如今的情况。明明身边什么都有,只要尝试一下,尝试一下草药、食物、水果或是意外的火,部落就不会变成这个样子,不是吗?
    不是我觉得自己太高大,而是如果没有我的出现,迟早有一天你们不是在寒夜里冻死,就是因为没有食物而饿死。部落的出路是需要我们自己去创造,而不是每天祈祷神会来帮你们。
    愚昧、无知、落后;
    积极、生存、团结。
    宋卿时的一段话让哈尔斯不禁想起了之前的族虫被救事件,哈尔斯不自觉的开始认同他的观点,因为他崇拜的虫神似乎真的让无数本应该可以生存下来的族虫死去。
    可我是祭司。哈尔斯缓缓开口,这是他背负了几十年的责任,也是部落给予他的责任,让他离开神的掌控,他做不到。
    这并不冲突。宋卿时知道他的执拗和坚持,好了,回去吧。
    走之前,宋卿时将坑里的火全部熄灭后泼了点水才离开。
    火的出现在部落里产生了极其大的震荡,大家觉得火很温暖,但基因告诉他们,火很危险。
    对此,宋卿时现场给他们表演了一场烤肉盛宴。油脂清脆的蹦跶声、空气里飘荡着诱人的肉的焦香,有不少虫子开始咽口水。
    哈尔斯亲自站出来力挺,他们再度被美食所征服。
    这中间出了一点小插曲,爱美的雌性身上穿着的长草裙不小心溅到了火星,裙子立刻开始燃烧起来,吓得所有虫子惊慌失措的乱窜。
    在地上打滚!宋卿时一声怒喝,那雌性赶紧躺在地上打起滚来。
    得益于这里空气常年潮湿,空地上方形成了一种特殊的拱形树冠,树叶经络露水滴在低声形成了小小的水洼,地上本就因为晒不到太阳而湿润的不行,再加上草裙也是湿的,所以没两圈就青烟袅袅了起来。
    大家小心一点,裙子很容易着火。宋卿时严肃着脸,如果再有这种事,一定不要乱钻,不然会引发森林着火,到时候就没地方住了。附近有水的话就跳进水里,没水就在地上打滚,同伴赶紧弄水,明白吗?
    明白了!大家大声回答,也是心有余悸。
    雌性受了惊吓,小脸煞白的浑身发抖,身上全部都是泥,头发更是乱糟糟的,还好草裙没烧多少,就是边缘跟狗啃似的,喃喃道,我讨厌火。
    可是讨厌归讨厌,后面吃肉还是挺积极。
    宋卿时怕他留下什么心理创伤,后来一看,顶多不去火堆附近,那股吃香味也就放下了心。
    他用的是一个大火坑,晚上睡觉前会把火全部扑灭后才回去。
    到了第二天,大家纷纷效仿,捡树枝、树叶、挖坑等等,再然后就是捡跟宋卿时手里差不多的石头学着拼命的打。
    往日平静的密林里发出了一阵嘈杂的石头碰撞声,可是大家很快就发现,他们根本打不出火。雄虫力气大,一用力就把石头都被打破了。
    打火是一件非常需要耐心的事情,雄虫们怎么都打不出来后就索性放弃了,只有亚雌们还在咬着牙坚持。尽管亚雌们的手臂已经非常的酸痛,甚至都快抬不起来了。
    爆发的碰撞声最后只留下零星的声音,突然,有个亚雌惊喜的叫了起来,我成功了!我成功了!!!
    他面前的小坑燃起来了!
    快加树枝。宋卿时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了他身边,告诉他再不加树枝火星就要熄灭了。
    经历过辛苦的、来之不易的成功能够激发他们内心的成就感,这跟宋卿时手把手的教是不一样的。
    好神奇啊!
    为什么他可以做到我却做不到?
    太厉害了,我还以为只有王才可以做到呢。
    记住,火坑旁边必须有虫看守,离开前一定要把坑里的火全部熄灭,否则引发森林火灾就不好了,火势太大就连雄虫都跑不掉。
    宋卿时严厉的话让他们不禁想到了昨天晚上的雌性草裙着火事件,那个草裙威力就这么大了,如果是部落着火他们不敢想象。
    还有,你们有人石头不对,要他用的这种火石才行。宋卿时简单的指点了一下,再加上最开始的雌性找到了打火的小技巧,陆陆续续又有几个也成功了。
    这就是智慧。
    很快,大家还发现了火的第二个作用照明。
    夜晚的虫族视力并不怎么好,所以他们在太阳下山前都一定要回到部落,等吃完晚饭就得回去睡觉。但是自从有了火,大家可以围坐在火坑边边吃烤肉边多坐会儿聊聊天之类的。
    只是唯一不好的就是不知道火怎么保存,每次都要打火特别累,特别相对于本身体力就不如雄虫的亚雌们,他们打一次火手臂都要休息一天。
    宋卿时突然想起来还有另外一种生火方法,那就是钻木取火。之前他用火石是因为在考察的时候恰好发现了,捡现成的用对他倒是没什么影响,可是部落里成功率最高的亚雌们吃不消。
    钻木取火比较机械,但是把东西放到位了让雄虫们用力摩擦很快就有了效果,这点力量对于训练的雄虫们来说简直不值一提。
    哈尔斯前去探望老亚雌多多格,你还好吗?
    多多格笑眯眯的点头,又往火堆边凑近了许多,他感叹着说,我很快就要去见虫神了,但是在见到虫神之前能够看到部落的变化我很高兴。哈尔斯,他是我们哈乐的救星。
    你是祭司,你们的脑子或许并不相同,甚至是相反,但是我希望你能够尽全力配合他。
    不知道你有没有发现,部落里自从开始吃烤熟的肉以后身体也有变化。我已经很老了,身体都是冰冷,可是现在腿冷可以烤火,体内也是热乎乎的,感觉更加有劲了。
    哈尔斯点头。
    部落里一片欢饮,宋卿时还举办了一次篝火晚会,这次是真的可以绕着火坑载歌载舞了。
    各色各样、不同种族的虫子们手挽手、肩靠肩的唱着歌曲,未知的语言里充满了欢快的旋律,可以听出来他们的喜悦和兴奋。
    现在雄虫小队捕猎已经不需要宋卿时再出去,经过一段时间的配合以后大家合作的非常好,捕猎数量和时间都在大幅度提升。
    既然火都出来了,宋卿时就开始寻思着可以制作陶罐。陶罐最大的作用就是储存,水都是跑去河边饮用,食物都是就地摆放,不健康。
    就在宋卿时找泥土开始捏形状的时候,哈斤跑了过来,开口就怪宋卿时趁他养伤的时候弄什么团队捕猎,现在团队都磨合好了,不需要他了。
    哈斤无比郁闷,他之前好歹也是捕猎的好手,怎么就不受待见了。
    部落都是团队捕猎,经过上次的事情他也不可能自己独自出去,可是让他在旁边干看着小队配合默契的快速捕猎也心里不舒服。
    你真的想出去捕猎?宋卿时手里还全是褐色的泥巴,等听完哈斤的抱怨才开口问道。
    他在教之前就想过这个问题,现在终于到了解决的时候。
    当然!哈斤对待他的态度简直跟以前是两个人,王,雄虫捕猎照顾部落是理所应当的,我作为雄虫绝对不可能什么事都不干。
    行啊。宋卿时笑着说,我这里是有一个让你出去捕猎的办法,还可以让你做队长呢,不过我怕你不乐意。
    什么办法?哈斤双眼亮晶晶的,背后似乎有毛刷刷的尾巴在摇动,您说您说,什么办法我都照做。
    真的?
    真的!
    宋卿时勾起唇角,和善的说,那好,明天你带部落里的亚雌和雌性们出去狩猎。
    什么?!哈斤脸色大变,毫不犹豫的拒绝,这绝不可能。
    此时和善的目光也变成了伪善。
    第214章 虫族世界16
    为什么?
    为什么雌性们就不能狩猎呢?
    这两句话问倒了哈斤,他讷讷的开口,因为从来都是雄虫负责捕猎。
    但是部落里还有什么事呢?宋卿时如同世界上纯黑的宝石的双眸看着他,雌性其实都不弱,他们可以利用陷阱来捕猎,等到后面我还会制作出专门狩猎的弓箭等工具,到时候还不一定是雄虫狩猎厉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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