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女郎(cirl)是美国销量最大的彩妆品牌,主要通过大型超市、药妆店、日用品店以及专柜发售,因为价格走平价路线,因此深受欢迎。
哪个女孩年轻时候没用过封面女郎的化妆品?
这个品牌一直都在追求名模跟明星代言,最近伊芙看到德鲁-巴瑞摩尔的头像就出现在街头巷尾,原因就是她代言了封面女郎的产品。
现在伊芙缺的就是曝光,如果能跟封面女郎签订一份代言合约,能帮她在全北美女孩当中赚够曝光率。
反正现在像雅诗兰黛的大型品牌也不会找自己代言,不如跟封面女郎合作一下,互相借用名气。
罗伯特很欣赏伊芙现在的态度,没有好高骛远,一心想要拿到奢侈品等高端代言,“正好你要跟奈吉尔做街拍上Gmour内页,我现在就去问问封面女郎的商业负责人,看看他们愿不愿意赞助你这次街拍的妆容,如果内页拍摄出来的效果很好,合作应该就不会有任何问题,我特别看好你的时尚表现力!”
“我有这个东西?”伊芙愣是没发觉自己哪里时尚,她连知名设计师都说不出来几个,对相关杂志也不熟悉。
“反正你平常的整体造型很棒,很独特,看起来特别舒服。”罗伯特拍了拍那一摞剧本,“我先把剧本带走,你洗完澡就下来,一起去哥伦比亚签合约。”
第66章 初入时尚圈
先前担心没有电影可以拍, 现在伊芙回过头来仔细一想, 才发现自己的项目都已经排到了明年的暑假之后, 真是不缺影片可以拍。
但所有计划拍摄的电影里面再也没有《死神来了》这样的女主角戏份。哪怕是身为灵魂人物的佩妮-莲恩在《几近成名》里面也仅仅是配角而已, 只不过她的每一场戏都会教人印象深刻。
这就是好莱坞的现状!
合适的项目、优秀的剧本, 这样的女主角早就被一抢而光, 根本轮不到这些才冒头的演员。哪怕她想去演一些商业片的花瓶女主角都没什么机会, 当花瓶并不只是颜值够了就行, 人气跟话题度也要有。
CAA造星很有一手, 并不会太急于求成, 他们旗下已经有足够多的花瓶、甜心以及演技派, 可外貌、演技、人气并重的女演员却寥寥无几。
罗伯特运气非常好, 恰好遇上伊芙, 在各个方面都展现了自己的潜力,才能够进行这样的打造,如果遇上另外一个着急出名着急赚钱的演员,根本不可能沉下心来慢慢打好基础。
曼迪将一张全新的工作安排表交到了伊芙手中, 里面剧组的拍摄时间有严格的控制, 伊芙居然看到了自己的休息时间,乍一看还挺长。
现在她跟助理两人就是去范思哲洛杉矶旗舰店那边试衣服, 上次的红毯礼服就是从这里借走的。
由于时间间隔很短, 范思哲这边也早就准备好伊芙身体尺寸的衣服,只不过需要上身看看具体还有哪些地方需要调整。
鲜红的美杜莎头出现在旗舰店的各个角落,这是范思哲品牌的标志,代表着服装风格就跟美杜莎一样奢华性.感。
“这条牛仔裤跟白色T恤是一套, 那件无袖长裙是另外一套,两套衣服风格有很大不同。” 品牌公关将挂在衣架上的服装拿下来,这是她们跟杂志社的编辑部确认过的搭配,得到许可之后才会让伊芙穿上。
杂志上面的街拍跟狗仔队们的街拍并不是一回事,前者其实算是在街道上面的摆拍而已,只不过是借用了街道当背景,并非让伊芙真正跑去逛街。
虽然是名义上的街拍,可杂志社也不会让伊芙穿着曳地长裙或者晚礼裙来拍摄,穿着上基本是以生活化向为主,增加一些戏剧感跟正式感。
第一件白色T恤几乎没有什么玄机,就是在胸前印有一个硕大品牌标志,那金属质感的美杜莎logo看起来很有范。
不管是外穿还是内搭都有种恰到好处的感觉,将其跟另外的服装设计开来。
造型师将白T恤尾部扎进牛仔裤中,让伊芙的腰部露出来,无形之中拉长腿部线条,整个人看起来十分清爽年轻,看起来青春时尚,有股年轻人的冲击感。
伊芙自己在镜子面前照了照,整体来说一切都还好,就鞋子有些美中不足,高跟鞋配这套服装显得不合时宜。
“格里斯汀小姐,我能换一双鞋子吗?”
虽然是范思哲赞助的拍摄,可全部都用它家的东西似乎有些不现实,其实有时候混搭起来的鞋子配上整体更好看一些。
洛瑞-格里斯汀作为造型师前前后后看了两眼之后,摸着自己的下巴,说道:“我准备给你配一双板鞋。”
范思哲虽然有鞋靴线,毕竟不是专业做鞋子的,可选择范围有些窄。洛瑞-格里斯汀在旗舰店内转了一圈也没找到合适的鞋子,只能等拍摄当天再从化妆房车里面拿出来。
其实这一身服装就是伊芙平时最常见的打扮之一,只不过她选择的是一些稍微中等甚至平价的商品,而不是范思哲等奢侈品牌。
以前可能无所谓,现在她出名之后,再穿一些平价服饰跟手包、首饰,容易给媒体造成一种穷酸的印象。反倒是成为巨星了可以随便穿,穿平价衣服会被认为是亲民。
人本质上都是双标,更别说是媒体跟普通民众。
第二套服装看起来就要华丽得多,洛瑞开玩笑说道:“这一款裙子可是T台同款,看看你的演绎会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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