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间能偶遇上通天,不得不说是一件相当幸运的事。不过聊完了正事之后,接下来就是私事了。
秦牧看着通天,毫不客气地问了起来,“快说,鸿钧这老小子到底躲哪里去了!”
秦牧和通天说话的时候已经遮蔽了天机,因此,无论他们说什么,其他人都不可能知道。
通天看着秦牧身边的小鬼,本就勉强算作始作俑者的他,哪里会不知道这个小鬼是秦牧那风流一日的结晶?
自己的老师,这么做确实有点不厚道。硬生生在逼人家做出选择。
你是继续走无情天道,还是另谋出路。
走无情天道,多出一个儿子。不管怎样道心都会出现瑕疵。而且,不论怎么选,都几乎没有一个完美的答案。
杀了秦轩,血肉之情,尤其是如秦牧这般身份,他的血肉一旦身死,在那一瞬间属于秦轩的因果就会纠缠秦牧。而且是生生世世,不死不灭。
可放弃这条已经走了千万年的路又谈何容易?
通天虽然是鸿钧最喜欢的弟子,对鸿钧从来都是敬仰之情。这一刻,也对秦牧感到抱歉。
通天说道,“老师自从千年之前算计前辈一次之后,就再也没有现身。至少我是没有见过他了。”
秦牧叹了口气,“罢了,不知道就不知道吧。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等我空下来先把他的紫霄宫拆了。”
通天面露苦色,“前辈,那紫霄宫,如今是我住的。”
秦牧蛮不讲理起来,“怎么,父债子偿都没听说过?再说了,我拆了地方还需要经过你同意?”
通天连连摇头,只能说,“不敢不敢。”
秦牧哑然失笑,三清之中,以通天性子最直。没那么多弯弯肠子,也没有那么虚假伪善。
这样纯粹的性子,让他后来居上。同样也最受鸿钧和秦牧二人喜欢。
对于自己喜欢的后辈,秦牧向来大方。于是他伸了伸手,示意通天将他发现的这把诛仙剑让他看看。
递过诛仙剑后,通天便看着秦牧的一行人,自然也发现了魑魅魍魉,也看到了秦轩稚嫩脸上的委屈。
诛仙剑,这似石非石的神剑,倒的的确确颇有不凡。只可惜就如之前所说那般,这把剑空有威力,却无灵气。只是一把死剑而已。
只是也如秦牧之前所说。这种品质的神剑,若是用刚才的魔种来炼化成剑灵简直就是暴殄天物。可若是炼化圣人,代价又实在太大。
秦牧将诛仙剑递了回去,“这把剑应该是盘古死后的天地所生。”
“天道既孕育万物,自然也有毁灭万物的过程。自混沌初开,天地间共经历了四次杀劫。”
“其中最近的一次便是十万年前神魔大战。天道杀劫之下,神魔尽皆不存。鸿钧当时心有算计,也只能救下不足一成的魔。至于神兽如今早已销声匿迹。就算还存在也没有几只了。”
通天明白了秦牧的意思,“前辈的意思是,这样的剑,不止一把?”
秦牧点头,“只要天道杀劫一生,这种凝聚天地杀气所形成的石剑就会孕育而生。又因天道无情,是故剑虽生,却无灵智。”
通天拱手拜倒在地,“还望前辈赐教一二。”
秦牧将他扶起,“我既然说了,自然就会教你。”
“说来,这个法子我也用过。”
于是秦牧便缓缓说道,十万年前他成就大道却鸿钧算计困在了天外天中。历经十万载,才孕育一把石中剑将大道枷锁挣脱。
通天冷汗直流没有想到秦牧和鸿钧二人平日称兄道弟,却也依然有这么多争锋。
“你不用担心这些。我与他乃是大道之争。同样的在他眼中我是唯一的朋友。毕竟这片天地间,能与他争锋的只有我了。他算计我,我也一直在算计他。但怎样都不会牵连到你们的头上。”
说完这些秦牧便从自身之中取出剑胚。剑胚无形是秦牧的剑意滋养才能显化而出。而秦牧剑胚一出,诛仙剑便阵阵嗡鸣,想要得到它的认可。甚至做出臣服的模样期望这剑胚入主其中。
“这是我的剑胚。”秦牧笑道,“还记得马如玉吧。那个巫族少女,十万年来她所拥有的那把剑曾经就是我入主其中。”
通天感慨着,“原来当初,是前辈你想要用我们的先天精血来突破己身。”
秦牧点头,这也算是一桩因果。当初受他们精血浇灌,才有了如今秦牧脱困。
而今日既然通天也想走秦牧一样的道路,那身为前辈,面对这个还看得过去的小子,秦牧也开始真正地指点起来。
“诛仙剑既为天地所生,那以它的品相承载怎样的剑灵都拥有足够的资格。既然如此,何必去苦苦追寻那完全不必要的剑灵?”
“万物有灵。诛仙剑只是成形之日太短,来不及孕育属于自己的剑灵。但这不代表它在日后不能拥有。”
通天想明白了其中关键,“这把剑,如今配不上我。可也仅仅只是现在而已,若我时时刻刻将它带在身边,一切顺其自然。它依附于我,又认同于我,到了最后人剑合一。比之再强的外来剑灵也强大百倍。” ..
(本章完)
第七百一十四章 诛仙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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