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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家米虫,虫虫虫!——孟冬十五(62)

    不,不对。
    就算是蛛蛛,也只知道她叫鸦羽,不知道她姓仆固仆固,曾是铁勒人的王族姓氏。
    我幼时曾在平康坊讨生活,与胡旋阁的仆固明月是旧识。
    仆固鸦羽将信将疑,明月姐姐十五年前就去世了,那时候你几岁?有十岁吗?姐姐向来是谨慎之人,不会无缘无故把姓氏告诉一个小孩子。
    我帮她送了一封信。魏禹淡声道。
    仆固鸦羽身形一晃,当年就是你
    魏禹缓缓点头。
    他也是在见到仆固鸦羽之后,才想起这件往事的。
    那是他逃离舅母家、前往平康坊的第二年,他原本在一家医馆做学徒,常常去胡旋阁送些跌打损伤的药膏,一来二去就跟阁中跳舞最好看、练习也最勤奋的仆固明月熟识了。
    那天晚上,不知道为什么,仆固明月吐了好多血,大概是没人能求了,才求到他头上。
    仆固明月答应他,事成之后把自己的书都送给他,魏禹便冒着犯宵禁的风险,给她送了一封信。
    敲门的暗号就是
    你从何处来?
    仆固明月。
    谁让你来的。
    胡旋阁。
    然后,从屋里出来一个胡人女子,跟着他去了胡旋阁。
    他听到,仆固明月叫她鸦羽,还从暗室中抱出一个小婴儿。
    后来,仆固明月死了,那个女子抱走了小婴孩,魏禹拿走了仆固明月的书。
    好多好多书,比被猪吃掉的那些还多,多出十倍,他做一辈子医馆学徒可能都买不起。
    魏禹就是靠着那些书,在医馆捱过了三年。
    第66章 命中注定
    仆固鸦羽的想法很简单, 帮过她的就是朋友,哪怕只有滴水之恩。
    更何况,魏禹不仅帮过纳木, 还帮明月把孩子送到了她手上, 可以说对全长安的铁勒人都有大恩。
    她立即收起剑,热情地把魏禹和李玺请进了竹屋还有熊熊子。
    确切说, 是个小竹楼。
    一共有三层,依岩壁而建, 墙壁一半是石头,一半是竹子和藤蔓, 有的竹子和藤蔓还是活的,屋顶、窗沿上开着娇娇嫩嫩的小花。
    乍一看,这栋绿意盎然的小楼就像从石壁上长出来的。
    李玺惊奇得眼睛都不知道往哪儿看了, 我们今晚不走了, 就住在这里成不成?
    今日不成。魏爹一点希望都不给他, 家里人会担心, 你想让他们找到这里吗?
    为了不暴露身份,他说得隐晦。
    刚好, 仆固鸦羽扶着契苾纳木从楼上下来, 听到这句,笑着问:听蛛蛛说小郎君是宫中御医?真是年少有为。
    哈哈、是,是啊, 我从小就爱看医书,又比较聪明,就早早成了御医。这话说出来, 小福王自己都脸红。
    魏少卿笑而不语。
    契苾纳木果然像蛛蛛形容的那样, 高大得如同旗杆一般, 五官深刻,皮肤略黑,头发和眼睛都是深棕色的,十分俊朗。
    许是生病的缘故,他脸色很不好,一个时辰前刚吃了药,原本睡下了,来了客人才勉强下楼。
    当然,也是不放心。
    直到瞧见魏禹,方才松了口气,隐晦地攥了攥妻子的手。
    仆固鸦羽站在他身边,显得十分娇小,头发和眼睛也是棕色的,是个娇艳的美人。
    黑发黑眼、明显就是汉人长相的蛛蛛往他们身边一站,一看就不是亲生的。
    蛛蛛并不避讳,笑盈盈道:我知道你们在想什么,是的,我不是阿爷阿娘亲生的,是他们从很远的地方捡来的,他们辛辛苦苦把我养大,就是我亲阿爷、亲阿娘。
    这大大方方的样子,更让人心生好感。
    李玺笑笑,转移话题:不是说你还有个小弟吗?在哪儿?
    蛛蛛道:他睡着了,推了好几下也没醒,不然还能叫下来让你看看我小弟可好看了,眼睛和你一样,又大又圆,头发也是卷卷的。
    鸦羽方才就注意到了李玺的长相,忍不住开口:小郎君也是胡人?
    不算是,祖上有胡人血脉,很远了。我这个大概是返祖!这是小时候太后哄他的话,李玺正好拿出来用。
    鸦羽没再多问,招呼着他们坐到胡床上。
    胡床很大,也是竹制的,中间放着小炕桌,一边坐着纳木一家三口,另一边四舍五入也算一家三口了还有熊熊子。
    蛛蛛殷勤地给李玺倒了一碗羊奶,你能帮我阿爷看看吗?我总觉得村口那个郎中是骗子,不然为何两三个月了阿爷也不见好?
    李玺差点呛奶:我
    我知道,宫里的御医都挺高傲的,不愿给平民百姓看诊这样,我再给你加一头山猪怎么样?除了最大的那头之外,把第二大的那头也猎给你。
    李玺:不,我只是
    你就看看!蛛蛛眨着灵动的凤眸,一脸殷切。
    蛛蛛,不可为难客人。鸦羽轻声呵斥。
    蛛蛛鼓着脸,不开心。
    纳木揉揉女儿的发顶,笑得十分温和,阿爷过几天就会好,蛛蛛不必担心。
    阿爷就会骗我,你上个月也这样说。蛛蛛双手合十,求你了,哥哥~
    一声哥哥,把小福王的斗志叫了起来。
    袖子一卷,指头一伸,手腕一抓,看就看!
    完全忘了自己其实根本不懂诊脉。
    白嫩的指头戳在纳木粗壮的手腕上,一颤一颤的,比纳木的脉膊跳得还来劲。
    蛛蛛纳闷,你这是在发抖吗?
    当然不是,这是新式诊脉法。李玺硬着头皮胡诌。
    纳木觉得新奇,恭敬道:敢问医官师从哪位圣手?
    李玺飞快地把相熟的御医想了个遍,最后哪个都没好意思拉下水,含混道:没啥师承,自创的,先试用一下,不行再换。
    蛛蛛立马急了,别在我阿爷身上试用啊,万一诊错了怎么办?
    怎么会?不可能。越心虚,声音越大。
    蛛蛛不甘示弱,声音比他还大:那你说,我阿爷得的什么病?能不能尽快治好?
    李玺清了清嗓子,打算瞎掰。
    魏少卿轻咳一声,道:人命关天,不可胡闹。
    好,我承认,我不是御医,我瞎说的。小福王听话地放开纳木的手,不好意思地挪了挪屁股。
    魏禹执手,舍弟顽劣,足下勿怪。
    嘴上说着顽劣,眼中的宠溺却遮掩不住。
    纳木哈哈一笑,我说呢,怎么会有抖啊抖诊脉法!
    蛛蛛则是皱着鼻子,不满道:白让我叫哥哥了!
    李玺朝她做了个鬼脸。
    蛛蛛做了个更丑的还给他。
    家长看着,摇头失笑。
    魏禹伸出右手,另一只手自然地捏住广袖,可否让我试试?
    哦?魏少卿还会看诊?虽是问句,手却十分信任地伸了出来。
    魏禹一只手充当脉枕,另一只娴熟地搭在他腕间,三个指头互换着,探听不同的脉象。
    蛛蛛瞥了李玺一眼,说:可比你像模像样多了。
    小福王一点都不生气,反而骄傲得一批。
    优秀?
    我的人!
    片刻之后,魏禹神情略显严肃,不过,没立马下结论,又看了看纳木的舌苔、面色和掌心,一时沉默下来。
    纳木爽快道:魏少卿但讲无妨。
    魏禹这才开口:你这不是病,是伤,旧伤未愈,又添了新伤,伤口化脓,这才引起高热,若不能及时割去腐肉,挤净脓血,恐有性命之危。
    蛛蛛吓了一跳,阿爷,你何时受的伤?我怎么不知道?
    纳木安抚般拍拍她,就是上次,猛虎叼了村里的小孩子跑到山上,救人时被虎所伤。
    后来呢?为何魏少卿说你旧伤叠新伤?b
    r
    纳木看了眼魏禹,没说话。
    李玺也很好奇,连虎都能打死,谁还能轻易伤到他?
    魏禹抿了抿唇,道:是封山时和官兵起了冲突?
    纳木轻叹一声,点了点头。
    蛛蛛一拳砸在炕桌上,气恼道:狗官!就会欺负胡人!
    李玺也很生气,秋猎封山,圣人每次都会下旨,禁止侵扰百姓,这些人不仅不听,还敢伤人!
    是谁,告诉我,我罢
    治伤要紧,旁的我会去查。魏禹压下他的手,此次猎山防务,由金吾卫、龙武军负责,大理寺和礼部、兵部协理,我身为大理少卿,也算职责所在。
    不料,纳木反应极大,不,不用了,多谢二位好意,我不想把事情闹大。
    蛛蛛和他们的小儿子是黑户,仆固鸦羽的身份也不能暴露在人前。
    这也是为什么,纳木不敢去长安城寻访名医。
    如他这样的刀剑伤口,是要上报京兆府的,确认了不是作奸犯科的恶人医馆才敢收治,若府尹盘问起来,难免暴露家人的存在。
    尤其是蛛蛛。
    纳木宁可忍受伤口化脓之苦,也不敢冒这个险。
    屋内一阵沉默。
    李玺抠着魏禹的腰带,心里闷闷的。
    魏禹道:我在医馆做学徒时,学的正是疡科,足下若不介意,我可以帮你清除腐肉。
    纳木一家顿时大喜,虽不好意思,却怎么也舍不得拒绝,说了许多感谢的话。
    魏禹始终淡然地笑着,没有多说,只娴熟地处理着伤口。
    一出手,纳木便惊呆了。
    这哪里是区区学徒能有的手艺?长安城最厉害的疡医也不过如此了。
    医治结束,日头已西斜。
    送他们出天坑的时候,一家人俨然已经把魏禹当成了救命恩人。
    尤其是蛛蛛,一直把他们送出老远,直到李玺调侃你再送就到猎宫了,她才恋恋不舍地停下。
    李玺抓着魏禹左看右看。
    你是不是比别人多活了几辈子?
    还是投胎的时候没喝孟婆汤?
    明明只有二十多岁,为什么可以学到这么多手艺?
    魏禹笑笑,就当我活了几辈子!
    他在平康坊的经历,如今回想起来,确实恍如隔世。
    他从舅母家逃出来,第一份工就是在疡医馆做学徒。别的学徒偷懒耍滑的时候,他一个人干三个人的活,学到的东西自然也是别人的三倍。
    他的三年,相当于别人的九年。
    之后,在书局做小工,在棋社洗棋子,在平康坊卖曲子,在族学念书,无一不是如此。
    所谓巧合与幸运,不过是命中注定。不是生而有之,而是写在了经历中。[注]
    ***
    夕阳西下,南方天幕云霞如画,冉冉多姿,仿佛仙人手执七彩水粉晕染出来的一般。
    李玺不由驻足,望向远方,你说,我出生的那日,云彩有这么好看吗?
    对于身世,不是不在意,只是不想让身边的人担心罢了。
    魏禹摇了摇头,说:比这个更好看。
    李玺歪头看他,你记得?
    记得。永远不会忘。
    那一年,他就住在猎山脚下的姜家庄,奉了舅母的命看管猪圈。
    那一日,今上攻破长安城,戾太子伏诛,在猎宫避难的官宦人家喜气洋洋地往回赶。
    那一刻,他割完猪草,站在路边望着天上的云霞他极少有这样的闲情逸致,哪怕只有一刻清闲,都会握着树枝在地上练字。
    这么一站,刚好就被马车里的魏清清看到了。
    魏清清那时候不过四岁,前几天过来的时候见过他,此时一眼就认了出来。
    她隔着车窗扔给他一支银钗。
    她说,定王府添了嫡子,新帝大赦天下,躲到猎宫的大小官吏都不会被问罪,阿爷一高兴给了她这支银钗。
    她嫌样式老气,便转手送给了魏禹。
    那一年,魏禹九岁。
    他并不知道定王嫡子是谁,也不在意是不是沾了他的光,他只知道,这支被魏清清嫌弃的钗子足以让他逃离舅母,去那个繁华的长安城谋生。
    然后,他就去了。
    从此之后,再也没回过猎山。
    如今想来,他和李玺的相遇,似乎是命中注定。
    那日,恰好就天降祥瑞,勤王之师士气大振,谋逆者乱了军心,今上一举突破重围,阻止了戾太子用长安百姓的血祭天改命。
    他恰好就被那片云吸引,遇到了魏清清。魏清清恰好得了那枚银钗,又恰好不喜欢,给了他。
    而这一切,都缘于小福王。
    上天是为他降下的祥瑞。他的出生,不仅稳住了大业根基,拯救了长安百姓,还顺便拯救了小小的魏禹。
    虫虫,多谢你
    魏禹把人搂住,一时哽咽难言。
    李玺吓到了,连忙拍拍他,着急地哄着:没事没事,你别怕,就算你活了几辈子,没喝孟婆汤,或者干脆就是个鬼,我也不会嫌弃你的!
    魏禹没绷住,笑出声。
    李玺松了口气,拉着他往猎宫走。一边走,一边偷偷看他,你真没喝孟婆汤啊?
    嗯,没喝。
    小福王小小地哆嗦了一下,那你现在是人是鬼啊?
    鬼,专吃漂亮小郎君的恶鬼。
    小福王哆嗦的幅度变大了一丢丢,你、你会吃我吗?
    魏禹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你想试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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