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婆花了三贯钱,与二人签了五年契。有了他们两个,家中的活儿一下子就少了许多,叶婆也能缓口气歇一歇了。
但是叶安的苦日子却才刚开始,元宝是个死脑筋,接到命令看着少爷念书就真的寸步不离。在被盯了许多天后,叶安抓狂了,亲自下厨做了顿大餐。看着狂吃猛塞的元宝,狞笑表示:小样儿,现代大吃货国五千年的美食经验还攻略不了你?
也正是这一顿,不仅使元宝沦陷,叶安也如醍醐灌顶。对啊,自己又何必跟书本死磕,干什么不能发家致富!
于是干脆拿着原本要给夫子的修金束脩,去县里各大酒楼食肆考察,顺道结识老板老板,发展人脉。
在忙活了大半年后,叶安也算对自己所处的时代环境有了个清楚的认知。
怎么说呢此时百姓的日子,虽说不坏,但也好不到哪去。在他记忆里,说起宋朝定是商业如何繁华,人民如何富足,简直是穿越的最佳选择。但事实证明,无论什么时代,底层平民的日子都过得差不多。特别是他所在的还只是郑州附近的一个小县城,离大名鼎鼎的开封府还有一段距离,想在这种条件下混出名堂,还是有些困难的。
正当叶安陷入沉思之时,突然门外传梅香的声音:少爷,邓娘子来找你了。
叶安连忙出去迎接,没过多久,远处一个体态圆润的中年女子风风火火的走来。看见叶安,直接开始质问:安哥儿是什么意思,可是对我家有什么不满?
哦?邓娘子何出此言?叶安不以为意,微笑问道。
我听人说看见你家小厮元宝与陆家正店和客满楼的老板接触过,不是说好了方子卖给我家的吗!邓娘子气急败坏。
叶安气定神闲:我还以为娘子您对方子不感兴趣,毕竟这么些天没给个准话儿,小子心中实在没底。
邓娘子被他说的脸热,讪讪道:这不是要和我家那口子的商量商量吗,二十贯也不是小数目。要我说安哥儿,我们迟早都是一家人,玲儿姐也是你未来媳妇,就不能便宜点。
停停停!叶安一听这话就脑仁疼,连忙让其打住。邓家曾是叶家的家奴,当年叶家定居在虎头村,叶安外祖父感念其辛苦,直接将身契归还给邓老太爷,还给了其一笔银子让他自己谋生。
邓老太爷在叶家门口磕了三个响头转身离开,凭借那笔钱还真在东京发了小财,年老后回到中牟县定居,开了间名叫八宝楼的酒店。此时的叶祖父已经行将就木,临终前委托对方照顾家人。
邓老太爷感念旧主,不顾众人反对,当时就拍案决定将孙女许配给叶安,待时机成熟二人就立刻完婚。当了有钱人家的女婿,叶安本应高兴才是,然而订婚之时他未婚妻玲儿姐才两个月大。
叶安望着包着尿布的女娃娃,他要是真对玲儿姐有什么心思,恋、童都算不上,简直就是恋婴
与叶安相反,邓娘子这个伪丈母娘反倒是对其越来越满意,原本瞧着这小子病恹恹一副短命相,谁知身体却逐渐好了起来,还越长越出众。至于对方逃学成天在县里闲逛的事儿她也没放在心上,对于读书,邓娘子有自己的一套理论。
在她的认知里,读书是个烧钱不偿命的活儿。走南闯北这么些年,她见过太多书生,穷的叮当响靠妻子养家,肩不能挑手不能提还自诩清贵,走路都用鼻孔看人。假如叶安真一门心思扑在功课上,邓娘子反倒要担心女儿的未来,毕竟这么些年整个中牟县也没几个靠读书致富的。而叶安手一抬就挣了二十贯想起钱她又是一阵肉痛。
耐着性子跟安哥儿扯皮了半天,无奈对方就像封了壳儿的王八,油盐不进,最后邓娘子投降了,咬牙切齿道:哥儿真是要价的好手,弄得我都想租你去谈生意了。
好说好说,叶安表情不变:真有那天我们价钱好商量。
大概是被他的无耻镇住了,邓娘子许久都没有说话,过了半天方才道:行吧,现在就去订契,你得当面再给我们再做一遍。
叶安自然应允,二人一同去往中牟县。此事当然不能告诉家里人,于是只说玲儿姐闹着要见他。临行前外婆还特意通知他,早些回家,别耽误了明天上学。
虎头村离县城距离不算远,步行也用不了多少时间。等进了八宝楼,邓老板立刻屏退众人,热情的迎了上去:安哥儿叫我好等,听闻你要把菜再做一遍,我这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叶安拱手跟着寒暄,双方话不多说,立刻签订了协议,因为涉及的钱财毕竟多,其中十五贯被兑换成了银子。事成之后叶安捧着沉甸甸的包裹,心中无比踏实。这第一桶金,总算是到手了。
邓娘子牢牢盯着叶安,用眼神示意赶紧开始。
叶安不慌不忙的走进后厨房,对邓老板道:东西都准备好了吗?
邓老板连忙点头,拿出几块肉来,按你说的,猪是骟过的,血也放干净了,肉都是你要的位置。
叶安满意的点点头,一旁邓娘子小声狐疑道:当家的,那菜真有你说的那么好吃,这可是猪肉不是羊肉。
放心吧,我吃过了,绝对差不了。邓老板回味的咂咂嘴。
其实也难怪对方不信。要知道这是北宋啊!一个全国都是食羊狂魔的时代,宋神宗时期,光是皇宫每天就要吃掉十几只羊,然而就这还算是收敛的。
来外宾了国宴吃什么炸羊酱!
士大夫饮酒作乐吃什么烤羊腿!
体力劳动者忙碌完吃什么白水煮羊头!
总之就是羊羊羊!然而虽然前些年签订了澶渊之盟,辽国的牛羊大量通过交易送往大宋,可羊肉依然是奢侈品。像中牟县,一天仅仅宰杀两只羊,大部分都被富人和大酒楼瓜分。叶安穿越至今,也仅吃了两回羊肉。
对于宋朝百姓而言,昂贵的羊肉就如同珍珠、玳瑁,是高品质生活的象征。人们向往更好的生活,自然也就心念羊肉。相反对于猪肉,吃的人就没那么多了。
虽然其依然是平民的主要肉食来源,但正如苏轼所言贵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我国许久之前就有了骟猪技术,但贫苦的百姓却不怎么知道,做出来的猪肉一股腥臊味道,大家自然不爱吃。
但这些对叶安来讲都不是问题,只见他拿起一块五花,改刀切大块洗净,冷水下锅,加葱姜煮沸,撇去浮沫。待捞出后开始熬糖,等糖颜色焦黄,将香葱均匀铺在砂锅底部,姜块均匀放好,肉皮朝下码齐,放入酱油花椒。最后加温水盖焖。
到了宋朝这个时候,基本的调料已经很齐全了,就连花椒胡椒这些曾经天价的东西也能端上百姓餐桌,不过叶安如此豪迈的用料依旧让邓娘子心疼不已。
但随着时间一点点流逝,锅中的香味越来越浓烈,二人开始不淡定了。眼神频频瞟向灶台,等叶安将煮好的饭菜端上来之时,邓家夫妻已经彻底坐不住了。
打开盖子,里面的肉已经炖得色泽红亮,软糯醇厚。咬上一口肥而不腻、入口即化,二人吃得眼睛都眯起来了。邓娘子百忙之中抽空问道:安哥儿啊,这道菜叫什么,也太好吃了!
东坡肉叶安随口回答。
邓家夫妻面面相觑表示不解,为啥叫起这么个名,叶家不是在西边吗?但也没有多问,反正是他做的,东坡肉就东坡肉吧。
之后叶安又做了北宋版的咕咾肉和锅包肉,三道肉菜口感都偏甜,很符合大宋朝嗜甜的味蕾。
两人赞不绝口,纷纷感叹这二十贯花的真值!邓老板表示,有了这几道菜,八宝楼早晚统一中牟料理界!
不过这就跟叶安没关系了,他现在只想回家抱着他的第一桶金好好睡上一觉。
作者有话要说:
1、关于人口买卖
举个简单的例子,当时买普通妓、女是最便宜的,柳永当年给个妓子赎身,花了二十贯。买小妾是最贵的,王安石老婆给他买了个小妾,整整九百贯。但是这属于终身合同,而且年景好,遇到灾荒,一百文卖儿卖女的都有。
2、关于钱
正常来讲古代的一贯钱等于1000文,而宋代以及宋代以后开始不一样。北宋一贯钱只有770文。原因是当时流行省陌,也就是省铜省钱,虽然只有770文,但购买力跟一贯钱是一样的。最后到了清朝,有时一贯钱甚至只有300文。
3、关于吃
宋朝皇帝喜欢吃羊是一脉相承的。据记载开宝末年,吴越王钱俶来宋访问,为了表达友好,当时的宋□□赵匡胤决定请他吃一种食物旋鲊(zha)。简单来说,这种食物的做法是,把羊肉煮熟后做成肉酱,然后直接配着其他东西一起吃感觉不一定好吃啊。
另外最早的东坡肉其实属于白水煮肉,我个人觉得好吃很可能是因为苏轼跟主角一样把猪处理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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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夜晚,孙芳还在家里生闷气,她丈夫刘二也不理她,只专心致志的为闺女吃饭。
孙芳瞧他那副泥菩萨的样子就气不打一处来,掐着嗓子道:你倒是说句话啊,难不成真叫叶家白白得了那好处不成!
刘二瓮声瓮气道:本来就是人家的,哪有什么白得,爹他老人家特意吩咐过我们莫要声张,你现在去讨地,不是给爹难堪吗。
好你个刘老二!如今倒指责其我来了,老娘还不是为了这个家!按老太太的偏心程度,等分家了你能捞到什么好处!不现在攒点银钱,你是想我们娘儿俩跟你受一辈子苦吗!
刘二被她说得抬不起头来,但还是小声道:人家叶家也是孤儿寡母
哎呦喂!我怎么不知道,你还有这等好心?我看你是还忘不了叶婉容!孙芳冷笑:刚嫁过来时我还不知道,听说你跟条尾巴一样成天缠着人家,可惜啊,那小娼、妇最后跟了个有老婆的,厚着脸皮追人家最后把命弄没了。
当着孩子的面说什么呢!刘老二大怒。
我说的有错吗?孙芳梗着脖子不低头:还有你爹,你当他不知道我去找叶家要地?想捞些好处又不愿自己当坏人!你们老刘家都是群王八揍的!
刘二见她越说越不像话,转身就要走,孙芳扯着他衣裳不让他动,两人就在屋里撕扯起来。
就在此时门开了,从外面探入张怯怯的小脸,一个身体偏瘦头却很大的少年担忧的问道:二叔二婶,你们在干什么呢?
刘二松手,有些不自然道:是希儿啊,没什么,叔跟你婶子闹着玩呢,你怎么过来了?
我爹娘去城里卖货还没回来,翁翁婆婆在里屋吃饭,听到这边有动静让我过来看看。刘希好奇的眨了眨眼睛。
呵,他们倒是好心孙芳想要出言嘲讽,被丈夫狠狠瞪了一眼后强行转移话题:希儿啊,你可得好好念书,定要在学堂里超过叶安那混小子!
叶安?刘希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连最简单的提问都打不出来,况且他不是早就不上学了吗?他刘希好歹也在课堂上排名中等,婶子拿大名鼎鼎的草包美人和他比,也未免太小瞧人了吧。
啥?孙芳愣住了,她明明今天听叶安说自己刚放学,叶婆每次提到外孙念书也都是与有荣焉的样子。
没错啊,已经有半年了,夫子听闻他走了还松了口气,听说这家伙成天在县城闲逛,我爹娘有几次还瞧见了。刘希见对方怀疑,还把父母搬出来,说起来这件事他们还讨论过,只不过二叔一家跟自己家关系不太好,所以不知道罢了。
孙芳越听双眼越亮,甚至从角落里掏出两块糖递给刘希:希儿啊,你多说点关于叶安的事,说完了二婶再给你两块。
刘希不敢要,但还是乖乖将知道的交代清楚。
刘二轻轻的看了口气,疲惫的闭上双眼,不管了,让她祸害别人总比自己遭罪要好。
再说叶安这边,与邓家夫妻告别后,他独自步行归家。这一天可没少忙活,如今的身体太过年幼,作息又很规律,到现在已经是疲惫不堪。
强撑着身体,为了早些回家,叶安打算穿过虎头山抄近路。
虎头山虽然有个山字,其实就是个小土坡,不过里面树木茂盛点。传说在商周时代,此地有座小山,里面还有老虎出没,所以才以此命名。不过有日天上的王母娘娘打算盖宫殿,石料不够,路过虎头山将此山带到天上去。
虽然也搞不懂王母娘娘为何要下凡采石头,但虎头村的村民却一直深信不疑,并对外宣称村子人杰地灵,连神仙都觉得风水好。
不过在叶安看来,这不过是因为长久以来黄河多次决口,把山活生生冲成平原而已。
作为一个普通的少年,叶安也跟其他男孩儿差不多,酷爱上蹿下跳的户外运动。早在刚刚穿越之时就已经将四周转了个遍,虎头山他闭着眼睛都能走,遂也没多想,直接快步前行。
古代的黑夜极其恐怖,尤其是这种小乡村,毕竟人人都日落而息,连灯火都没有。寒风将树叶吹的沙沙作响,仿佛人在私语。饶是叶安如此粗线条的人,也禁不住心中发毛。
而就在此时,背后忽然传来些许细微响动,叶安屏住呼吸,仔细倾听没错,确实是!虽然后面的人很刻意,但现在万籁俱寂,连个蛙叫虫鸣都没有,再怎么也会弄出声响。
叶安冷汗下来了,虎头村就那么几户人,他基本都认识,只有叶家里虎头山近些,平时白日此地基本没人来,更不用说晚上了。而如今叶安手里还捧着二十贯钱,别忘了这可是《七侠五义》这样的武侠世界!
一瞬间杀人越货曝尸荒野这样的词不断在叶安脑海中闪现,他有些后悔因为怕麻烦没带元宝出来了!毕竟有那样的大块头,他们两个说不定还能一战,现在自己这副小鸡仔一样的身形能干什么!
不行!他不能坐以待毙!好不容易捡回一条命,叶婆对他那么好,自己死了她老人家怎么办!叶安的眼神逐渐坚定起来,他快行两步,然后躲到棵大树后面。
果然,身后的人继续紧跟不放,伴随这惨白的月光,叶安甚至看见地上扭曲的阴影。
恋耽美
我在北宋国子监那些年(穿越)——三十六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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