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青年走远,它才站起身,朝那青年的方向跟去。
它找到了……新的主人。
可是这位主人并不在乎身后跟着一只魔物,他在魔域中游历,杀过许多魔物,也隐藏身份,与魔物相交。他看书,写字,作画,饮酒,今天拿到的宝物,隔天就扔掉了。
这青年一日夜里饮酒,突然抬手将它叫了过来。
“你跟着我十年,到底要做什么?吃掉我吗?”
它摇头,以魔物的诡诈做出一副无辜之感。
青年不以为意,笑起来,扔给它一壶酒。
“喝吗?”
这是它第一次……喝酒。
青年开始时不时与跟在他身后的小魔物说话,知道它无法说话,却会写字之后,还吃惊了一下。
于是路上,一个说,一个写,竟也能聊起来。
【为何……允我跟着?】它写字问着。
“你学了文字懂得读书,却还是一团混沌,”青年扬起笑,“实在有趣。”
【……尊者,我还能变聪明吗?】
“魔的生命漫长,谁敢说不会?”
“别尊者尊者的叫了,我名萧磊云,来自人间幽独卧。”
它记下了,并觉得名字实在是个好东西,也想取名,然而却不知道取什么好。
【你给我取一个?】
“那不行,名字是你自己的。”
萧磊云摇头,他耳朵尖,突闻附近传来仿佛婴儿的哭声,便立时往前方狂奔而去。
它缀在萧磊云身后,看到萧磊云在前方那曼妙莲池之中,捡起了一朵血色莲花。
莲花里,有一个浑身缠满魔气的小小女婴,正在嗷嗷大哭。
萧磊云看了,却将那女婴抛回池中,摇了摇头。
“原来哭声是为了吸引猎物。”
莲池之中那女婴朝萧磊云露出尖牙利齿,一副要大开杀戒的模样。
【不杀……她?】它写字发问。
“不必,我到底不是魔物,杀得多了,会忘了自己是谁。”
萧磊云转身离开,而它第一次思考起人与魔物的区别。
是不杀吗?
萧磊云在魔域之中足足待了一百年,它会趁萧磊云不在时,自行去寻找食物。它再次变强,并吞吃了无数元珠。
在一天空中赤云尽去,空中三轮烈日尽显的时候,萧磊云突然转头与那一直跟着他的魔物说。
“我要回人间去了。”
“这些年我与你,大约已是朋友了吧。”
“虽说你也许还不明白什么是朋友。”
“下次我若有机缘再来魔域,希望你还记得我,莫要上来就吃啊。”
萧磊云抬手在本就躁动不安的空间之中,扯出一道裂隙,吞了压制修为的丹药,抬脚走了过去。
他未曾回头,自然不知道在他身后一直咿呀叫着的魔物,正朝他一路追来。
它明白的,它已明白了,它已变得十分聪明!它知道这人要走了!
它在那裂隙未关上之前,挤了进去。然而它虽已变得聪慧,却不知道,过此裂隙要付出什么代价。
它的修为已足够引来这裂缝中的天雷降惩,它忍受着粉身碎骨的危险,一路嗅闻着萧磊云的气味前行,不知走了几年,几十年,它终于破开裂隙,来到人间。
它落到了一个人间的城镇里,那里满是与萧磊云一样的人。而人类见着这突来的魔物,俱是惊叫奔逃,他们逃跑的姿态,让它知道……
啊,原来,他们如此弱小,是猎物啊。
它将那座城镇里一半的人都吃了,剩下的则圈养起来。是的,它学会了圈养。它还学会了更多人类的语言。它发现,如果它将人类的声带切下,放入自己的喉咙中,它也能发出如人一般的声音。
它高兴起来,决定要在这里养好伤,然后寻到萧磊云。
寻到之后做什么,是继续追随萧磊云,还是将他带回魔域,到时再说。
毕竟是……“朋友”嘛。
它用那张狰狞的脸尝试地露出了一个笑,觉得人间,真是美妙极了。
而它的计划并没有得以实施,一日天降佛音,神戒莲峰佛首座·迦叶与他那五岁的徒儿·招提,来到了这座城镇。
见那漫天魔气,城中无数生灵哀嚎,迦叶低头看向招提。
“你之劫难,就在此处。”
“我之天命,就在此处。”那年幼的孩童回答。
神戒莲峰,菩提树下。
小沙弥看招提突然不说了,不由急切起来,拉着招提的衣袖。
“还有呢?”
而赤焰魔域,十二重泊罗云城。
萧恒一把将水槽中的鹿桐头颅抓起,以极轻极缓的语调说道。
“你说,父亲与招提早在魔域相识?”
“是啊,”鹿桐笑道,“是萧磊云,将它带入人间,掀起劫难。”
而宋凝清等人在一旁静默不语,过了一会,宋凝清才缓缓开口。
“那样的魔物,我许是见过。”
“在魔域,它有名字,名叫……捡骨。”
第六十四章 舍身
听闻宋凝清的话, 鹿桐脸上也不由露出了些许怀念之色。
“是了,那副骨皮魔的样子……若侥幸活下来, 就是各城之中捡垃圾的货色。谁能想到呢……”
那一年,萧磊云正在德江楼中看琴。他坐在楼上,连弹三台, 三台琴的琴弦俱都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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