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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八百六十五章 毒计

    这事儿看似复杂,其实很简单,就跟深沟高垒一个性质。
    只是在新宁城这个重要的地方,开辟出一片利于近卫军作战的主场地势。
    若不然守城的难度太大,战损比也自然会增加。
    而且安南人生于多热带雨林气候区,先天性更善于丛林作战。
    这一点从美帝与他们的战斗就可以看出来。
    如果不将新宁城的灌木树丛全部清理掉,他们有了诸多掩体,想要攻城就更加舒服了。
    这会儿经过代知州乔洗尘的号召,新宁城的百姓们也都跑到城外开始干起来。
    只见率先抵达城外的人,用手中的篾刀劈砍着那些生意盎然的灌木。
    身后还跟着孩童帮忙捡起那些被斩断的灌木,将他们堆砌在一起。
    这一幕到是很像水稻或者麦子成熟之时,去收庄稼的模样,大人们在前面劳作,孩子们在在后面帮忙。
    除了这些,几个身强体壮的男人,来到了一片桃园里面,直接挥起斧头就砍了起来。
    每一斧头下去,桃树就会被劈砍出一个豁口,伴随着木屑飞溅。
    这时有一人皱着眉头说道:“咱们这样做不太好吧?这片儿桃园可是耿员外家的,以前谁要是动了他的桃树,肯定得一顿打。这会儿咱们直接把人家的树砍了,等他怪罪起来可怎么好。”
    “耿员外?就他那贪生怕死的模样,人家安南人还还没过来,就早跑的没影了,他能拿咱们怎么样?
    别忘了知州老爷可是说了,到茶柳前面的这块儿全部得清理赶紧,就连稻田都得平了,还说他这些桃树,自然留不得。
    这桃木不错,砍了拖回去还能打几套家具。就算耿员外回来问,也有知州老爷顶着,关咱们屁事。”
    说着这人手下的力度更大,没有几下就将这颗不粗的桃树给砍倒,然后就朝着另外一棵树奔去。
    其他人看到这一幕,也不再犹豫,挥起斧头就干了起来。
    要知道乔知州可是说的清清楚楚,谁砍的树便是谁的。
    这些树木的主干可以伐木做家具,其他细小的树枝,也可以拖回城里当薪柴。
    要知道这个时代没有煤气天然气,就连煤矿也没有普及到普通人家。老百姓们平时吃喝用度,除了自然少不了柴米油盐的柴。
    这柴禾大多数都是需要花钱买的。
    这一点在后世也有显著的体现,魏麒麟还记得他前世小时候,在乡村游玩,经常见到许多人家房屋附近堆放着很多麦秸垛,或者玉米秆垛。
    这些囤积下来的干草,都将为做饭产生热量。
    只是随着后面霉气与电的普及,在加上机器收割,很多秸秆都被打碎了,也就很少有人再去囤积这些秸秆。
    而这会儿,他们除了想要获得一些上好的木材打家具外,跟多的人家所想的就是搜集一些柴禾回去以备后患。
    若是真等到了安南人攻城的时候,长时间出不了城,这些柴火也足以支持他们继续生活一段时间。
    在茫茫的人群扫荡中,前一刻看着还枝繁叶茂的新宁城周边,没有多久,就形成了很大一片谷场。
    这会儿别说是跑马了,就算是晒谷子都没什么大问题。
    再加上这一边收割草木,一边由城防军的人,帮他们托运到城内。
    站在城头的人,几乎能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看到这些大自然赋予的植被,在快速消减。
    “你们快看,这个叔叔好厉害!一个人就拉着碾子跑了起来。”一个孩童指着一边的大汉喊了起来。
    而这个拉着石碾在新宁城外来回走动的人,倒也不是别人,而是魏麒麟身边的李远。
    这会儿他正在向所有人展现他那巨大身体内蕴含的力量,那厚实沉重的石碾通常只有马和驴子才能驮的动,这会儿他一个人拉着,似是没事人一样,在这城外跑了起来。
    这件事情也是魏麒麟特意交代的。
    这些生长着植被的土壤比较有生机,也很松软。
    马匹跑起来一脚一个坑,速度也快不起来。
    等植被清理完以后,再用石碾碾压一番,让土地变坚硬一些。
    这个道理就和后世修路的压路机一样。
    除了李远以外,还有一些城防军的兄弟也在做这样的事情。
    这看似无用的事情,其实还是有道理的。
    现在近卫军的人比较少,还能够在城内驻扎,若是晚些时候,后续部队过来了,城内驻扎不下,在城外筑营的时候,这就将是他们的扎营场地。
    这浩浩荡荡的伐木清野一直忙到了天色漆黑后,百姓们才陆陆续续的回到城内。
    而这时,城外被清理的范围也只是扩展到了百来十米的模样,距离魏麒麟的目标,还得三五天才能完成。
    可不管如何,这样一个好的开端,已经让魏麒麟知足了。
    而另外一边,黄明带着一众俘虏拖着伤者,历经了大半天奔波,才来到了忠州。
    进入了平安王郑松帐中。
    这会儿郑松正躺在一张铺有虎皮的软塌上,手里把玩着两颗翠绿的宝石。
    看到黄明以后,动了动眼帘,道:“你回来了啊,事情办的怎么样了?”
    “王爷,明有辱期望,那人不愿意将世子殿下交给我,只是给了一百俘虏让我带回来,由于一些人伤势太重,道上已经死了十七人。”黄明低着脑袋答道。
    郑松已经七十多岁了,脸上除了皱纹一层叠一层外,还有不少老人斑,只是等他睁开眼睛后,这双眼睛非但一丝不浑浊,还显得精光四射。
    给人一种,这双眼睛似乎能够看穿一切的错觉。
    这就是岁月与权势给他积累下来的浑厚底蕴。
    “那人真是一个毛头小子?”郑松开口问道。
    “是的!”黄明应道。
    “之前的曹达在明朝身居兵部尚书多年,定然也不是个草包。而在曹达之后,明朝肯派这个姓魏的毛头小子来,只怕对他的信任度还在那曹达以上。
    我记得没错的话,咱们的探报给出的信息,是明朝在派遣曹达到广西的时候,魏麒麟已经前往南京了?”
    “是的!”黄明答道。
    “这么看来,这关于这姓魏的传言,只怕十有八九都是真的了。你出的那策毒计,他应了没有?”郑松一脸笑意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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