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纪斯让他按照直觉寻路,他开了没上百公里,路上遇到的妖魔倒有数百只。宰着宰着,他基本能推断出自己的直觉是什么了。
简直像个妖魔雷达!
不过,就算是遇到妖魔,也没有让他如此烦躁过。烦躁到每一根汗毛都竖了起来,体内属于光精灵的能量折腾无比,仿佛遇到了天敌。
是谁?
司诺城凝神静心,没多久,他循着直觉看向了纪斯。却见纪斯一瞬不瞬地睁着眼,定定地注视着一个方向。
有一条细细的黑蛇从极远的地方而来,在距离他面门三寸的位置疯狂张口撕咬!
司诺城瞳孔骤缩,本能地伸手劈向蛇。但他快,纪斯更快两根修长的手指夹住了蛇颈,纪斯勾唇一笑,将大拇指塞进了蛇口中,抵住了蛇的芯子。
纪斯,你
嘘。纪斯笑道,遇到了想咒杀我的人,勇气可嘉。
咒杀?
头发、相片、鲜血、指甲等,甚至自身常用的物品,都可以成为被咒的媒介。纪斯说道,有了媒介,再加上真名和生辰,咒的效力能放大到百分百。
有人正通过媒介呼唤我的真名,让我奉上灵魂。
谁!司诺城冷声道,如果我顺着这条蛇找过去杀死对方,咒是不是能散?
不必这么麻烦。纪斯笑了,真正的施咒者,可不需要什么媒介。只需要知晓对方是存在的,存在的有这么一个人,就能咒杀。
说着,纪斯三根手指一紧,直接捏扁了蛇头!
那纤长的蛇身来不及垮下,纪斯的力量便反向侵蚀,直接托起了黑蛇的身躯,顺着它往远处延伸。
当力量反噬的那秒,笼罩着他们的雷雨瞬息烟消云散。有狂风袭来,抽开了浓厚的阴云,许久未见的阳光倾落,照在了车上。
之于我而言,万事万物皆可为媒介。
纪斯捏着蛇头,漫不经心地晃了晃:他把跟他有关的力量送到我手里,就像是把自己的致命点送到了刀尖。他的过去、现在、未来,在我眼里会变成透明。
话音落下的那秒,纪斯的眼神变了。
回应我,利卡萨。像极了来自深渊的呼唤。
轰隆隆电闪雷鸣!粗壮的闪电一道道劈在利卡萨的身上。
在他的视野里,捻在指腹处的蛇尾鼓起一个大包,有一团粉肉冲破了黑皮和囊,眨眼长成了一个银色的蛇头。
银蛇张口咬住他的食指,接下来的局势转瞬失控!
有一股难以想象的伟力从另一端传来,想压迫他解封全部的力量。有人低语着他的名字,能力之巨,似乎只要对方想,就能将他撕成碎片。
利卡萨知道自己失策了。对方不急着对付他,反而以他的力量为媒介,回溯着什么东西
手机爆得粉碎!
他来到了一个小镇,这里的人活得挺好,维持着秩序。纪斯手中的蛇头渐渐变成一条蛇尾,一个男人撞了他,他就杀了男人。
纪斯看清了所有画面:男人的妻子举起了枪,也被杀。之后,他随手杀了想要对付他的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
小镇上有两名觉醒者,一个被他杀了,另一个绝望到极点,堕落成了妖魔。
世界上第二只从觉醒者堕落变成的妖魔,出在坚菓国的罗勒小镇。他站在尸山血海上张开长鳌,冲利卡萨发起最凶猛的攻击,后者却只是用了一招,就将他剖成了两半。
妖魔的尸体轰然倒塌,利卡萨没多看一眼,只是从血泊里捡起一个会发光的盒子,颇为好奇地把玩起来。
他坐上了吉普车。纪斯笃定道,他去了纽约。
或许是觉得人类的武力值天花板很低,所以连真名都没有隐瞒。嗯,是一个自负于实力,相当自我的家伙。
知道了恶魔的真名,还知道恶魔身在何处,纪斯想要咒杀他基本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只要他想。
偏偏,他没有这么做。
他看到了两条延展的线,一条是他咒杀利卡萨,后者全解封了实力,在被咒杀的前一秒自毁,轰然爆开的能量将三个大州夷为平地,处在这个范围内的人无一幸免。
另一条是
纪斯看到一个少年推开了天台的门,手中擒着一把大伞:利卡萨!你怎么雷暴天还站在楼顶?嘿,哥们儿哦不,你怎么了?
大伞滑落,少年跑向了恶魔。
他伸出手,想要托住了恶魔的后背。
瞬间,纪斯收回了全部的力量,那条链接着这端和那端的长蛇消散,而恶魔趔趄了一下,身上的字符流光回转,能量似有暴走的迹象。
但他没有发作,只是深深地注视着一个方向,面无表情。
利卡萨?
利卡萨回过身,与少年错肩而过,半点不理。
第150章 第一百五十缕光
纪斯既没有咒杀恶魔, 也没有急着奔赴纽约。他只是再度窝进了副驾驶座,神色放松且慵懒。
他让司诺城继续按直觉前进,随缘抵达纽约即刻。
随缘?司诺城嘴角一抽, 虽然觉得你自有用意, 但把那么一只大魔放在人口众多的城市里, 你觉得我能放心?
诚然, 坚菓不算是个伟光正的国家, 历来膈应全世界的骚操作不少。可当毁灭日降临, 促使方舟与大陆彻底决裂后, 被遗弃的普通人何辜?
觉醒者来源于普通人, 普通人是觉醒者的基石。
如果放任大魔呆在纽约,那么一旦他处于饥饿状态, 随手杀死几个普通人充饥也是理所当然。
他吃的是人, 破坏的却是觉醒者的根本, 谁又能断定被吃掉的普通人不会在未来成为强大的觉醒者?
我无法安心。司诺城一脚踩下油门, 加到最大速, 要是半年前的鲸渡巨蛇把一船人都搞死, 就没有半年后的姜启宁和拉基了。我想早些赶到纽约, 或许还能救下几个姜启宁和拉基。
纪斯一笑:无需着急。他是恶魔, 不是妖魔,而且是恶魔中的大魔。妖魔饿了会摄食人类,他饿了可不会吃人,反倒会挑妖魔或者怪物下手。
司诺城反驳道:他吃了南雅的队友。
嗯, 吃过一个,就不会再沾第二个。纪斯合上眼, 继续道, 恶魔是一种追求高频能量的生物, 尤其是诞生自星际暗域的恶魔最是挑嘴,他们成年后就是人形体,一般只围猎神圣种族及其后裔。
南雅的队友是觉醒者,而觉醒者的能量远远及不上他的所需。他只要有脑子,就不会花时间去吃人,而是该去屠龙或吃妖魔。
纪斯勾唇:他被我伤到了,为了充能,只会加速猎杀妖魔和怪物,之于人类反而是好事。所以你上赶着杀魔做什么,我还没榨干他的剩余价值。
司诺城:所以,工具魔?
他或许该庆幸纪斯对从商没兴趣,不然他绝对会成为业内的纪扒皮。
再养养,就能一击毙命了。纪斯平静道,我说过,他是一个自负又自我的家伙。作为天生的强者,他永远看不到弱者。
永远。
而人类,就是利卡萨眼里的一粒沙尘。严格算起来,人类连作为他的食物也不配。故而,他只是屠杀了小镇,却没有下嘴。
不过,对于利卡萨来说,能伤到他的纪斯是不一样的
这是他想猎杀的目标!
因此,在司诺城和纪斯缓慢接近纽约时,利卡萨开始猎杀妖魔,少年索蒙则成了他的搭档。
倒不是利卡萨有兴趣养羊,或是将整座纽约城当成牧场。他只是需要足够的情报,也需要奴隶伺候,仅此而已。
只是,奴隶聒噪了一些。
彼时,他通杀了一栋大楼内的三只妖魔,吃干抹净后坐了好一会儿,奴隶才死追活赶地爬上大楼顶层,跑到战斗现场收拾食物残渣。
利卡萨,你又脱离队伍行动,莱恩大叔要被气坏的!索蒙将碎骨装进塑料袋,哦,谢特!最近是怎么回事,妖魔是饿到互相残杀了吗?这根腿骨像是被咬断的
利卡萨,即使你很强大,也不该擅自行动,万一遇到比你更强的人呢?
嘿,哥们儿,就算你喜欢单独行动,好歹带上我吧?索蒙像极了老妈子,收拾完碗筷,再从背包里掏出湿巾,任劳任怨地给人擦手,我也是觉醒者,也是很强的!
利卡萨轻嗅身上的气息,确定食物的味道淡了,起身便走。
我真的很强,你别不信!达到一定条件的话,我可以无视目标的所有防御,诶!你等等我,利卡萨!你把我当什么了,用过就丢的抹布吗?
片刻后,索蒙沉默叉腰:哦不,三只妖魔的残骸我根本拖不动啊。
搭上一个我行我素的搭档,可真是要命!就不能帮忙搬一下吗?
最终,妖魔的残渣被放上了莱恩小队的吉普车。队长莱恩吐出一口烟圈,隔着塑料袋摸了摸妖魔残骸,不动声色地问道:又是碎尸?
是的,队长。索蒙摊手耸肩,你知道的,利卡萨出手的话它们只能成为碎片了。毕竟,利卡萨是我们之间最强的觉醒者。
喔吉普车旁的大兵们在起哄,同样强悍的美女在呼唤利卡萨的名字。看来,他的队友还真是受尽欢迎。
唯有莱恩抽着烟,随口道:你跟利卡萨住了这么久,知道他的能力是什么吗?
蛮力吧?索蒙回忆道,我只见过一次他跟妖魔战斗的场景,他徒手将妖魔撕成两半,血溅得到处都是。他当时回头看了我一眼,我都怀疑自己会被他杀掉。之后,他就不带我出任务了。
莱恩捻灭了烟头:他平时喜欢吃什么?
额,法棍面包索蒙挠头,他挺喜欢法棍面包的,就像狗喜欢磨牙棒一样。
莱恩怀疑这小子在骂利卡萨,并掌握了证据。大叔乐得一笑:你回去吧,继续照顾他。利卡萨帮我们清空了五座大楼,可以安排更多的平民入住了。
好!少年眼神晶亮地跑开了。
直到少年走远,莱恩才低头,再次摸上了袋中的妖魔残骸。一两次可以说是巧合,可三番五次都遇到妖魔相食的情况,他不得不多想。
坚菓国早就乱了。平民举起枪换下精英,确实从根本上解决了问题,但更大的问题是,新上任的精英们还不能无缝接档,导致纽约的检索系统有漏洞可钻。
比如,他们查不到利卡萨这个人的背景,却又不敢着重调查他。毕竟,如今风雨飘摇的纽约,太需要一位强大的英雄来振奋人心了。
但是,万一利卡萨有问题
不,他的瞳孔是圆形,而且恶人无法成为觉醒者是硬道理。可他要是觉醒者的话,为什么给他一种说不出的违和感?
觉醒者身上会有常年洗不掉的血腥味吗?
莱恩陷入了沉思。
中洲的第二批觉醒者担起了大任,第三批也走上了正轨。哪怕实力比起头部觉醒者尚有差距,但在世界排行中也算名列前茅。
头部觉醒者离开国土,第二、三梯队立刻候补。中洲压根没想单打独斗,在确定乌拉的觉醒者崛起之后,马上对友军发起了组队邀请。
鉴于中洲打架的界门比较多,乌拉友军欣然应邀。之后,樱花国加入了中乌同盟,酒花之国也进入了联合大势。
当四个国家的科学家走到一起,实验室针对战衣的研究有了突破性的进展。
他们真的搞出了适合推广的战靴!款式多样,能提速、跳高、飞跃的那种!
看到这条消息,司诺城嘴角一勾。既然战靴来了,战衣的成品应该不远了。
战衣有了,融入怪物骸骨之类的武器、飞行器也不会少了。换句话说,他虽然在北欧破了个产,但很快就要逆风翻盘,走向首富的巅峰。
而等北欧缓过了劲儿,只要中洲强盛、司氏不倒、他还是司诺城,他们就别想赖账。该补偿的总得补偿,该是他的总是他的。
特殊时期,他不会催北欧做什么。但不催,并不意味着对方无需表态。要是北欧一个劲儿装傻,等战衣、战机的成品出来之后,他们休想占大头。
似是想到了什么,司诺城冷笑一声,复又心满意足地收起了手机。
彼时,越野车停在一片荒野上,四周静无人声。他开了车盖吹风,头顶倒悬着一片灿烂的银河。
前不着妖魔,后不着巨龙,难得舒缓的时光显得难得可贵。司诺城吐出一口浊气,望着漫天的星子,不由地想起了轮回。
他记得,纪斯的队友化作一颗颗星子,划过宇宙虚空,落入无边无际的远方
想到这里,他不禁转头看向纪斯。却不料纪斯也偏过头看着他,眼神非常专注,专注得让他下意识地紧张起来。
你看我干嘛?司诺城抬手,我脸上有脏东西?
纪斯摇摇头:我是第一次见
见什么?
见到淡泊名利、餐风饮露的精灵,在转世后变成了充满金钱味道的商人。纪斯像是在看一朵奇葩,精灵族一直有着花的优雅,草的倔强和树的坚韧,怎么到了你这里,就变成了钱的脆响?
司诺城本能开怼:我怎么没有花优雅、草倔强和树坚韧了?
鸿运当头是花,铜钱草是草,招财树是树,齐全了,哪一样不是精灵的品格?
纪斯:
第一次,纪斯被司诺城怼得不知该如何回话。仔细想想,他说得还挺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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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祭司——老肝妈(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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