蔺鹤轩听着殿外的瓢泼雨声,并没有凌星阑心中的那股安定感,甚至觉得有些不可思议的烦躁。
为什么不收礼物?
法宝、丹药、灵果,各种漂亮有趣的什物,不都是凌星阑最喜欢的吗?
他心中患得患失,就连听着殿外不相干的雨声都觉得嫌恶,指尖微动,飞出几道冰蓝的灵气。
那几缕微不足道的灵气轻轻飘过凌星阑的枕头,又从宫门下的缝隙低调地溜出去,越至云头才凶神恶煞地大显身手,把引起这场暴雨的黑云直接打得粉身碎骨,烟消云散。
“咦?这雨怎么忽然停了?”凌星阑疑惑道。
蔺鹤轩却问他:“你当真不要吗?”
这就有些为难人了。
凌星阑看出来好像师父挺喜欢送礼物的。
“……那换成灵石吧,灵石多好啊,如果以后发生什么,想买什么买什么。”
凌星阑盘算着未来,就算蔺鹤轩真的被主角揭穿了大妖的身份,他们也能拿上这些灵石,过得同现在一样舒服。
蔺鹤轩却眉头深锁。
他得到了他的身,却永远得不到他的心。
可是没关系,只要凌星阑能乖乖呆在他的身边就好了,就足够了。
然而蔺鹤轩很快就发现,如果小徒弟的心当真在别人那里,他是万万不能忍受的,妒火焚心的滋味会生生将他的魂魄撕裂。
“天马?你是说凌公子在庆平马场买了两匹天马?”
木长老神色一僵,他本来是听马场主随口一提,还以为凌公子是和师祖一起买的马,现在看来好像另有隐情。
师祖大人不知道这件事吗?
“或许是我脑子糊涂……”
蔺鹤轩放下手中的书卷,想起凌星阑近日确实鬼鬼祟祟的,倏忽笑了。
“怜青,我知你是众人之中最不糊涂的。”
木长老看到他唇角的笑意,反而更加紧张,甚至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上一次看到蔺鹤轩这种“温柔”笑容的人,似乎落了个万劫不复的境地……
“那属下先行告退,这庆平马场就在长临山脚下,归属兽元宗管辖,你若是想去找凌公子可不要拉上我啊,我最近很忙的……”
木长老一抹脚,溜了。
所谓死道友不死贫道,凌公子,你如果真做了什么对不起师祖大人的事,就自认倒霉吧!!!
长临仙山庆平马场。
所谓天马,是修真界常见的出行工具,比踏剑出行轻松省力,速度也更快一些。
而且这些得天独厚的神奇生灵,生得高大矫健,在空中奔跑时四蹄会发出对应灵根颜色的光芒,飞翔时极为美观,最好的天马甚至能长出一双漂亮的翅膀,骑出去简直不要更有面子。
庆平马场放眼看去,一望无际。蓝天白云,黄花草地,时不时有看马人驱使马群奔腾而去,在草原上荡漾起一层一层的波浪,骏马席卷过的草地连空气都是清新而湿润。
这是骑马的好地方,也是个养马的好地方,更是个约会的好地方。
蔺鹤轩轻而易举地找到了自己的徒弟。
和他旁边的男人。
“凌公子!又来学骑马?”
为凌星阑牵马的年轻人笑容灿烂,他虽然穿着最朴素的褐布短打,但俊俏的长相却叫人一眼心神荡漾,就好似当空的一轮灼灼骄阳,见之目眩。
凌星阑今日穿了件素白的海棠纹短袍,扎了个高高的马尾,露出白皙的后脖,黑色的长靴裹住紧实的小腿,唇红齿白,目若点漆,要多好看有多好看。
“赫连,今日还是你来为我牵马绳,可不要再让我掉下去了。”
凌星阑也笑意盈盈地看着牵马的年轻人,看了一会儿才翻身上马。
那马白底黑纹,有些杂色,不算上品,胜在温顺。
凌星阑惊艳的样貌很是惹眼,蔺鹤轩隐匿了身形,很快听到不远处的一群人看着他们两个议论纷纷。
“哎哟,神仙小公子又来啦!怎么还是让张赫连牵马绳?次次都是他。”
有人不满意了:“张赫连那臭小子!才来几天?!这种年轻小白脸,能有我们老马夫来得熟练,来得技术好?凌公子找他真是瞎了眼!”
蔺鹤轩听到这话,瞥他一眼。
“你这就不知道了,老马夫哪有他们这样的年轻人懂得多?会讨人喜欢?精力旺盛?”
“对啊,我们这些老马夫只知道牵着人转,张口闭口就是叫人注意安全,说得好听叫稳重,说得难听叫无趣!哪像这一个,听说前几天还去长逸小岛上溜圈去了呢。”
这马夫还欲再说,忽然觉得背后一冷,牙齿打颤。
“说得好听叫稳重,说得难听叫无趣?”
蔺鹤轩冷笑着兀自咀嚼这句话,心中计较着如何对付和惩罚。
第27章
这一年秋天。
翠生换了一身更漂亮的羽毛, 景□□把后山的枫叶扫了个干净,沈雪衣在落梅居研制新药,而凌星阑终于等到了气运之子!
按照原著记载, 男主角赫连绍元和他妹妹赫连婷被宗门追杀,机缘巧合穿过逆转乾坤洞, 来到了长临仙山附近。
此时赫连绍元身受重伤,修为跌至金丹初期,而妹妹赫连婷也在一片混乱中不知所踪。
凌星阑不知道赫连婷现在在哪, 却知道赫连绍元身处何处扮猪吃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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