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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知长夏——靡宝(20)

    这些都是能帮助你冲击国奖的。
    二十来本书,林知夏随手一翻,上面处处可见叶云漫做的笔记。
    小姐姐字迹如人,清秀又不失遒劲的力道。
    还有一些国外的生物教材,也很管用。下周末回家,我再给你拿过来。
    叶云漫热情地很,就像一个迫不及待想将自己的宝藏和朋友分享的孩子。
    校园环境虽然单纯,但是同学之间总是存在竞争关系的。林知夏还是第一次碰到如此不藏私的同学。
    叶云漫做起实验来,手法也非常利索熟练,远非林知夏可以比。
    我条件好。叶云漫解释说,我妈在农科所工作,他们那里有实验器材可以给我用来练习。其实小夏,你理论课成绩很好,可以多在实验上下点功夫。到了国奖那一步,实验分挺重要的。
    于是林知夏便多抽了一些时间,在生物实验室里做练习。
    盛朗放学后打完球,左等右等都没见到林知夏的人影,打电话也不接,便一间间教室挨个儿找,最后果真在实验室的窗外望见了林知夏的身影。
    林知夏正和叶云漫在一块儿,全神贯注地捣鼓着实验。
    盛朗敲了敲门:小夏,该去吃晚饭了。
    你先去吧。林知夏匆匆回头望了一眼,我这儿还没完
    小夏你快看!有变化了!叶云漫摆弄着显微镜,惊喜地叫起来。
    林知夏的注意力立刻转了过去,急忙把眼睛凑到了目镜上:哟!真的和你说的一样!
    是吧,是吧?叶云漫得意地笑起来。
    两人热烈地讨论起了生物学的话题,一连串的术语从他们嘴里冒出来,落在盛朗的耳中,就像一个个他永远破解不了的暗号。
    学渣和学霸的区别犹如一道天堑。盛朗早就习惯了站在这一头,望着对面的林知夏。
    反正林知夏放下课本后,总会回到他的身边,和他一道去食堂,回宿舍,回家,挤在一张床上,打闹说笑,一同入眠。
    只要在课本以外的世界,林知夏和他都是彼此最亲密的人。
    可是现在有一个外人插进了他们之间。
    叶云漫和林知夏都是对岸的人。盛朗嗅得出,他们身上有一种同类的气息。
    当他们聚在一起讨论学业的时候,思维的火花会在大脑上空迸射、交汇,产生一道盛朗听不见的共鸣。
    这一股共鸣会让林知夏完全沉浸在那个世界里,听不到外界的声音。
    他全神贯注投入在手中的实验上,隐约听到盛朗说了什么,下意识嗯了一声,又将他抛在了脑后。
    做起实验来,时间过得特别快。林知夏写完试验记录的最后一个字,抬起头,惊觉窗外已经黑透。
    生物真有趣,是吧?叶云漫说,我很小的时候,我妈从池塘里采了水样,教我用显微镜看里面的藻类和昆虫幼体,我就迷上了这一门学科。你是怎么选择这个专业的?
    林知夏很诚实地说:老师说学生物很赚钱。
    叶云漫哈哈大笑,声音清脆悦耳。
    但是现在也真的喜欢上了。林知夏有些羞赧,大概因为生命里的奥秘太多,探索不尽,太有挑战了。我喜欢挑战。
    也喜欢赚钱。
    是的。钱也要赚的。林知夏笑,我将来要赚很多很多钱,让我爸和我朋友都过上好日子。
    你的朋友就是那个绿眼睛的混血小帅哥吗?叶云漫问,他的名气也好大。我在十八中的时候,女生们经常议论他。他长得可真好,都可以去拍电视剧。
    其实有好几个星探来找过小狼的。不过他不是那块料。林知夏说,他最不耐烦对着镜头搔首弄姿了。
    你们感情真好。
    一起长大的。林知夏的语气一时很温柔。
    叶云漫看了看表:哎,都这个点了!我家里人可能都在校门口等我了。小夏也赶快去食堂吃饭吧。你朋友还在等你呢。
    什么?林知夏惊讶。
    那个混血小帅哥呀。叶云漫朝教室外望,他刚才说要等你吃饭的。你没听到吗?不过现在不知道他人到哪里去了
    盛朗没走远。他坐在综合教学楼的大台阶上,拿着一台钱维安孝敬给他的PSP在打游戏。
    林知夏匆匆跑来的脚步声被他捕捉到,耳朵动了动,却没抬头。
    你是吃了还是一直在等我?林知夏喘着问。
    盛朗没理,板着脸。
    小狼不高兴啦?林知夏莞尔,揉了揉他的脑袋。
    别摸。盛朗挥开了林知夏的手,继续打游戏。
    唉,是我错了,一做实验就忘了时间。林知夏好声好气地道歉,走吧,去食堂吃饭?我请你一个鸡腿赔罪。
    盛朗把游戏存了档,抬起头注视着林知夏,碧眸里闪着复杂的情绪。
    你不和那个女生去吃饭?
    叶师姐要回家吃饭。林知夏说,她身体不好,不住校。你问这个做什么?
    盛朗没吭声。
    林知夏有些小习惯,又可以说是好教养。比如他对敬佩的、有好感的人,称谓上会有所不同,不会直呼其名。
    林知夏认识很多高三的学长,但是他只管叶云漫叫师姐。
    不饿吗?林知夏轻轻踢了踢盛朗的脚,我饿死了。走啦,吃饭去吧。
    盛朗没动:饿过了,没力气。你自己去吃吧。
    这么一头野狼似的生物,平时饿一整天都还能上蹿下跳的,居然会晚吃一顿饭就连走路的力气都没了?
    林知夏被盛朗逗乐了。
    他拉扯着盛朗的胳膊:没力气就更要吃饭。我再给你加一根鸡腿,成不?
    盛朗稳如磐石,屁股跟涂了502胶水似的黏在台阶上。
    靠,你还跟我耍脾气呢?林知夏猛地用力一拽。
    盛朗起身踉跄一步,将林知夏扑倒在了地板上。
    冬衣厚软,缓冲了撞击。
    林知夏并没有摔疼。
    盛朗就更不疼了,他整个人都伏在林知夏身上的,高大的身躯将林知夏密实地覆住。
    一股馥郁且亲切的淡淡甜香从林知夏的领口散发出来,钻入盛朗的鼻端。
    下方的身躯很瘦,但是出奇地柔软。林知夏的大衣是敞开的,体温隔着毛衣和秋衣传递而来。他的姿态也是放松的,毫无防备地任由盛朗将自己压住。
    想要起身的念头瞬间就被贪恋击溃,盛朗反而收拢了手臂,一头埋进了林知夏温暖的颈窝里,悄悄地深吸了一口气。
    这是他平时碰不到的机遇,也是他平时不敢做的动作。
    小狼?林知夏轻推了一下盛朗。
    盛朗太沉了,热烘烘地、全方位地压着自己,像一头大狗把自己给扑住了。虽然不至于透不过气,却难免觉得有些怪异。
    还没到晚自习时间,综合教学楼里空寂无人。
    雪亮的白炽灯,光洁的花岗岩地板,整个大厅都是他们俩的。
    我说你一个纯爷们,学什么不好学小姑娘撒娇?你臊不臊得慌?快起来!地板磕得老子背疼。
    盛朗伏着一动不动,手臂还拢得更紧了点,含混道:头晕。
    怎么啦?林知夏揉了揉盛朗的头,有点担心,饿到低血糖了?那赶紧挪开。我书包里还有半根士力架卧槽你怎么又咬人?我是鸡腿吗?
    林知夏用力挣扎,盛朗反而顺势把手臂收拢,将他整个人抱住,压在身下。
    真变态!
    盛朗在心中唾骂着自己,可是身体却牢牢地将林知夏抱住不肯放。
    理智在溃败,本能占据了上风。骨子里捕食者的血性让他想去掠夺、去占有。
    林知夏颈窝里的皮肉那么光洁柔滑。盛朗的牙龈酸胀,只咬一口其实远不能满足。
    他想将把这颗小奶糖叼进嘴里,反反复复品尝浓香和甜蜜。
    盛朗知道自己真是彻底的变态,居然对最好的朋友产生了这么猥琐的念头,成为了自己最鄙夷的人的样子。
    小狼林知夏艰难道,我不好喘气
    盛朗这才松开了手。
    必须起身了,再不分开,他又要有反应了。
    一次有反应是意外,三番五次在贴身的时候有反应,林知夏总会起疑的。
    况且已经偷到了甜头,虽然只有一口,但这满足感足够驱散一肚子的酸水,和枯等了大半个小时的委屈。
    我说你情绪一上来就爱动嘴的毛病什么时候改?林知夏摸着被咬的脖子,靠,有印子了!
    有领子挡着,看不出来。盛朗把林知夏从地板上拉了起来。
    看不到就能随便咬呀?林知夏瞪了他一眼,你真特么是条狗!
    盛朗嘴角愉悦地勾了起来,伸手抓着林知夏的领子,用力拢了一下,把那个牙印严严实实地遮住了。
    那是他独有的标记,印在他唯一想霸占的人身上。
    这也是连亲密如林知夏都不知道的小秘密。
    闹了这么一场后,林知夏再和叶云漫一起学习,就给自己定了个闹钟,不会拖延太长的时间。
    学习很重要,和叶云漫一起学习也很快乐,但是盛朗也很重要。
    而任何感情都是需要花时间,花精力维持的。林知夏的精力有限,所以更要合理地安排时间。
    盛朗依旧每天像道影子一样跟在林知夏身后。
    林知夏的课比盛朗多,除了生物外,还有一个理化班要上,每天下课天都黑了。
    盛朗有时候就守在教室门口,有时会先去打球,然后踩着点去接林知夏下课,一道去食堂吃饭。
    语文老师都拿他们两个举例,用来解释焦不离孟的意思。
    他们俩依旧住校,宿舍只隔着两个门牌号。
    除了睡觉,回宿舍后,盛朗都逗留在林知夏的寝室里,霸占着林知夏的床打游戏。
    林知夏的卫生习惯远超室友的平均水平,每周都会换洗床单被套。他的床上闻不到青春期男生特有的汗臭,反而有一股他独有的清甜的奶香。
    盛朗觉得大概只有自己才闻得到这个股气息。
    从小到大,林知夏对他来说都是最特别的那个人。可他对于林知夏来说,好像并不那么特殊。
    谁都看得出林知夏对叶云漫越来越亲近。
    林知夏和叶云漫相处的时间越来越长。不仅课后一起做题,做实验。到了周末,林知夏还同叶云漫一道去科技博物馆看展出。
    盛朗和孙明珠也跟着去了。
    孙明珠是想体验一下学霸的生活,盛朗则纯粹是去盯人的。
    林知夏推着叶云漫的轮椅走在前面,两人一路上都在热烈地讨论着生物学的各种话题。
    孙明珠兴致勃勃地跟在他们身后听着。而盛朗则拖着大尾巴,抄着手,心不在焉地走在最后。
    盛朗是不是觉得无聊?叶云漫很体贴地问。
    别管他,他就这副模样,整天装酷。林知夏说,师姐,你刚才说到那家研究T细胞的公司
    叶云漫对生物科技的了解比林知夏多很多,哪些大学和那些科技公司有合作,哪些名教授自己成立了公司,她讲解得头头是道。
    林知夏倾听的神情非常专注,凝视着叶云漫的目光明亮而热烈。
    盛朗对这目光很熟悉。
    那是林知夏看着喜爱、欣赏的事物时的表情。
    比如毛爷爷钞票,比如满分的试卷,比如竞赛奖杯,比如浓香的棒子骨
    盛朗还是第一次看到林知夏用这种眼神看着一个人。
    你觉得叶云漫这个人怎么样?盛朗问孙明珠。
    孙明珠还以为自己产生幻听了。盛朗居然会和她讨论女生?
    怎么?你对她有意思?孙明珠警觉。
    才没有呢。盛朗已经后悔向孙明珠提起这个话题了,随口问问。不想说就算了。
    没什么不想说的。孙明珠说,叶云漫挺优秀的,我能有她一半,不,四分之一,就够我偷笑了。可惜这么好的人,命却不好,年纪轻轻就落了个半身不遂你对她没意思就好,因为我看小夏好像有点喜欢她。
    盛朗觉得有人拿着豁口的刀,在他心头划拉了一下,热血滋滋地喷溅出来。
    孙明珠正在QQ空间里翻看帅哥照片,没留意盛朗铁青的脸色:其实叶云漫这种年纪大一点,又温柔的女生,可吸引小夏这样缺母爱的男生了。他们俩是那种精神伴侣。你没看他们俩讨论起生物学的时候,那种灵魂共鸣的样子。哎哟我都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那是你衣服穿少了。盛朗瞅着孙明珠身上那件白毛毛外套,今天降温。
    人呀,身体上的原始吸引什么的,再强烈也总会过去的。孙明珠跟着林知夏他们混久了,也学了仨瓜俩枣的名词来卖弄,还是精神上贴近,有共同的兴趣,或者互补,这感情才能长久。
    那什么是原始吸引,什么又是灵魂共鸣?分得了那么清吗?
    孙明珠终于从帅哥照片里抬起头,看着眼前这个活生生的大帅哥。
    确实挺难的。孙明珠说,没见那么多人都觉得找到了真爱,欢天喜地地秀恩爱。结果激情一过去就翻脸不认人,老死不相往来吗?比如我爸妈,当年为了不让他们俩谈朋友,我外公差点把我爸的腿给打断,还是非要在一起。现在呢?他们一提起对方就死命诅咒,简直跟九世仇人似的
    盛朗在孙明珠滔滔不绝的话语声中沉默地思索着。
    他对林知夏,究竟是灵魂的渴望,还只是青春期荷尔蒙引发的原始冲动?
    自打发觉了自己的异样后,这两年来,盛朗一直在反省和总结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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