鳞次栉比的房屋连成一片,楼挤着楼,屋顶挨着屋顶,违章搭建的棚户和通道将巷子两侧的房子连成了一片,组成了一个交通便利的屋顶世界。
孩子们就像一群下山的猴子,敏捷熟练地在楼宇之间奔跑跳跃,从这一栋房子跳到对面的房顶上,在一张张被太阳晒暖了的床单被套中穿梭嬉戏。
林知夏看着清瘦文弱,可是奔跑起来并不比本地的孩子差。他因不熟悉地形而走在最后,却一直都没有落队。
最宽的那一条道,差不多有两米,对于半大的小孩儿来说,不是个能轻松跨越的距离。
林知夏站在屋顶边往下望。
三层的高度,黄昏中没开路灯的小巷就像一道深不见地的裂缝。
哈哈,他过不来的!对面的孩子嘻嘻笑。
小夏,不要勉强。孙明珠喊,你下楼绕过来就行了。我们等你。
林知夏抓起T恤,用领口擦了一把脸上的汗,后退到天台的一侧。
少年稚嫩的面孔笼着坚毅的决心,长眉一挑,猫儿眼里闪烁着倔强的光。
林知夏冲了出去,双脚在房顶边沿一蹬,纵身一跃。
宽大的白T恤蓬起,修长柔韧的身躯舒展着,小少年就像一只敏捷的白猫,越过他人生中一道难度的沟壑,抵达了对岸。
双脚落在了对面房顶,就地打了个滚,把自己稳住。
孩子们爆发出狂热的欢呼。
你行呀,林知夏!孙明珠把林知夏拉起来,看不出来还有点身手嘛。以后我们可以带着你一起玩了!
林知夏的手肘在地上蹭破了一层油皮,渗着血丝。
他拿T恤擦了一把,浑然不在意地笑了笑。
孩子们斜着穿过大半个北区,很快,波光粼粼的丰江就在前方。
金河的入江口有一片三角空地,是永乐社区里的一个文化广场,也是南北两区的少年们约架斗殴的圣地。
孩子们在广场边的楼顶上占据了一块风水宝地,居高临下观龙虎斗。
孙明珠充当解说员,给林知夏讲解赛况,哪边是柴哥的人,哪边又是张小天的人,她记得比自己课本内容还清楚。
林知夏进城前住在丰市北面的城乡结合部,打群架看得太多了,并不稀罕。
永安的群架也并没有什么独特之处,无非两群年轻人一拥而上,捶鼻子踢肚子,拳脚都毫无章法。
林知夏还看到有咬耳朵的,这是没吃饱吧?
要说有什么不同,就是打架的人都赤手空拳,打得十分文明。也不知道这是不是城里人打架的规矩。
孙明珠说:南区的老大说了,在永安里打架不准拿家伙,刀棍砖头都不给用,说闹严重了不好收场。所以你别看他们打得那么凶,其实最后都没啥事儿
正说着,一个小青年就以实际行动反驳了孙明珠的解说。
他突然从花坛里摸出一块垫花盆的砖,啪地拍在对手的脑袋上。
对手两眼一翻,噗通倒地。
这一砖头可彻底扭转了战斗局面。
张小天的人一边把伤员拖下去,一边暴起,照着柴哥的人穷追猛打。
柴哥那边领头的青年眼见不妙,将使砖头的那个小子护在身后,边战边撤退。
那打人的是柴哥二把手的小舅子。孙明珠冷笑,按规矩,得把他交出来让张小天他们这边收拾。
柴哥那边显然并不想交人。
就在双方争执不下之际,一道人影从张小天那一方冲了过来,箭似的射进了人群里。
所过之处,人仰马翻,惊呼惨叫炸响一片。
林知夏他们还没看真切,那个人影又从人群里退了出来。
那是个瘦削的黑衣少年,并不高大,但是手脚特别长,远看着就像个竹棍人。
少年一手拎着一根钢管,一手狠狠地拖拽着那个小舅子,就像一匹捕到了猎物的狼。
这个半大的小孩儿,却硬生生让方圆五米内没人敢靠近他。
众目睽睽之中,黑衣少年把那个比他高一个头的青年拖到河堤边,紧接着一跃而起,一脚踏在青年胸口,旋身一百八十度一个飞踢,脚背拍在了青年的脸上。
青年连声音都发不出,就被踹进了金河里!
金河说是河,旱季的时候不过是条臭烘烘的排洪沟。现在是雨季,河中浑水正滔滔朝江里流。
那青年在泥汤里直扑腾,哭爹喊娘。柴哥的人急忙想法子搭救。
而那个少年就那么站在岸边,一副置身事外的孤傲。
林知夏有轻度近视,那少年站得远又背着光,只依稀能看见一对浓黑的剑眉,眼窝深深,皮肤却挺白的。
我勒个去!孙明珠低呼,真是不要命了!
她这一声,道出了屋顶上孩子们的心声。
黑衣少年弯腰把钢管捡了起来,忽而扭头朝屋顶这边望过来。
孩子们齐刷刷后退,被火燎着了似的。
快,快走!孙明珠扯了林知夏一把,盛朗又发疯了。千万别被他注意到!
慌乱之中,林知夏只捕捉到一抹模糊的碧绿,就稀里糊涂地被拽走了。
盛朗,南区最有名的一个疯子。孙明珠对林知夏说,他这人脑子不对劲,特别疯,打起架来不要命。你以后要是在路上碰到他,一定要绕远点,千万别招惹他。
他很容易被招惹到吗?林知夏认真地问。
有人多看了他一眼,就被他揍了。孙明珠很严肃,他就比我们俩大一岁,开学也才念初一。听说未成年人杀了人都不犯法的。所以张小天最喜欢用他去打架。他爸开小旅馆,平时也不管他。
我还以为他是高中生呢。
孙明珠说:你隔得远没看清。他其实是个混血,他爸是老外,所以他比别人都要高一头,力气也特别大。
老外在咱们社区开旅馆?想不到永安这破地方还这么国际化。
才不呢!孙明珠噗哧笑,盛朗是个野种,是她妈在城里打工时和老外生的。他爸不是他亲爸。他妈后来跟外面的男人跑了,他爸喝了酒就喜欢打他。盛朗受了气,就出来打别的小孩儿。总之他们一家都变态。
孙明珠忽然又想到什么,牙疼似的抽了一口气:不对盛朗好像也要去念九中!
林知夏惊讶:他成绩很好吗?
能及格就不错了。孙明珠翻白眼,但是他体育特别好,是省少儿游泳队的,拿了好几块金牌。所以九中把他特招了进去。唉,以后你在学校里碰到他,一定记得躲远点。
暑假才刚开始,开学还是很久以后的事。林知夏不会操那么远的心。
林知夏从九中老师那里领来了一大堆学习资料费,每天除了送他爸上下班,就是在家里写卷子。
他年纪太小了,不容易找到暑假兼职。
还是孙明珠人脉广,通过她一个表舅妈,给林知夏找了一份奶站送奶的活儿。
每天早晨天刚蒙蒙亮,林知夏就踩着一辆小三轮车,载着一车鲜奶,穿梭在永安社区的大街小巷里。
永安社区的道路复杂如迷宫,违章建筑制造出了许多断头路。
林知夏做了两天,就自己在地图上规划出了一条最便捷的路线,比奶站的人给他的路线要长一些,却能奇迹般节省半个小时的时间。
送完了奶,林知夏在巷子口早餐摊子上买了热豆浆和刚起锅的油条,回家和林安文一起用早饭。
永安的居民逐渐熟悉了这个俊秀的孩子。不论刮风下雨,他都很准时,奶瓶总是擦得干干净净的。
夏天的威力一日强过一日,但清晨的风还是带着水一般的清凉。
林知夏瞪着三轮车,灵巧地绕过水泥路上的坑。奶瓶在车斗里咣当作响,耳机里播着英语听力训练题。
正是这片声音,让他没有注意到一旁的追逐和叫骂声。
当那个黑衣少年从斜方冲出来的时候,林知夏才猛然惊觉。
可这时候反应已经晚了。
黑衣少年一跃而起,跨过拦在路中央的小三轮车,脚在车斗边一蹬,飞似的窜出老远。
这小子倒是借了力,可小三轮车被他一脚蹬翻,奶瓶稀里哗啦地砸了一地!
林知夏也跟着一骨碌跌在地上,傻眼了。
卧槽!你特么有病呀!
好学生不等于不会爆粗口。林知夏气得破口大骂。
黑衣少年回头望了一眼,剑眉高鼻,颧骨挂彩,一双翡翠似的绿眼珠。可又因为神情阴鸷,更像两簇白日鬼火。
林知夏的瞳仁微微放大。
他在那里!几个小混混从巷子里追了出来。
黑衣少年拔腿就跑,眨眼就不见了。
后面的人追过来,嫌林知夏的小三轮车拦在路中间碍事,一脚踹开。
车上还没打翻的奶瓶这下也终于和地上的碎玻璃瓶殊途同归了。
一车两百来个奶瓶,林知夏之前只送了一半,剩下的几乎全滋润了大地。
回到奶站一结算,鲜奶连着瓶子,七七八八一共四百多块。林知夏当即红了眼圈,咬着嘴唇说不出话来。
半大的少年,雪白漂亮的小脸,泪眼朦胧,楚楚可怜。
奶站的大姐一腔母爱沸腾,做主把零头给抹了,也不让林知夏现在就赔,和他约定好了从月底工资里扣。
别哭啦。大姐还从冰柜里取了一瓶酸奶给林知夏,也是你运气不好,碰上了南区那些小烂仔,就算找上门去他们也拿不出钱来赔。我回头告诉站长,让他和南区的人说一声。不能欺负我们老实人
林知夏滋溜地吸着冰酸奶,抹了抹眼角,委屈的小模样还挂在脸上,心里却是已把盛朗的十八代祖宗都问候了个遍。
被摔碎的玻璃瓶还堆放在奶站的院子里。林知夏对着那一大笼子玻璃渣看了好一会儿,眼神比碎玻璃还锋利几分。
第4章
第二天,林知夏同往常一样出门送奶。
昨日没收到奶的人家,今日都会补上一瓶。不仅如此,奶瓶上还贴了一张小小的便利贴。
亲爱的叔叔/阿姨:昨天因为奶车被人踢翻,所以没有给您送奶,我非常抱歉。我保证以后不会再出现这种工作失误。祝您有一个好心情。小林。
秀气工整的钢笔字,文雅的措辞,带着清新的学生气。
这一张小便签,在永安里掀起了一场不大不小的波澜。
永安的居民,在学校里蹲满九年的人不到三分之一,九成以上的人全凭一份小手艺在城里讨生活。但凡有点本事的都已离开,留下来的也全被生活磨练得皮实而粗糙。
道歉在永安是很稀罕的景儿。
居民们早就习惯用撕打来解决纠纷,争夺那点芝麻大的利益和居住空间。谁脸皮厚,谁就是赢家。
这么一张精巧的道歉纸条,对于永安的人来说,是十年都难得一见的稀罕物。
连蒙带猜地看懂了纸条上写的是什么,各家的主妇们的母性油然而生,对这个写得一手好字的小林生出了浓浓的好感。
到底是个在九中念书的好学生,多懂事,多能干呀!
听说家里只有一个瞎子老爸,所以放假了出来打工。不知道是哪些烂仔的手脚这么欠抽,欺负人家一个小孩子。
主妇们感慨完了,扭头又拎着自家孩子的耳朵一通骂。
你看看人家小林,又能读书又会干活。人家的爸妈是积了多大的德才得这么一个好儿子哟!你放假了就知道在外面疯跑,屁大的正事都不干,金河沟里的泥都没你这么烂
有关送奶的小林受欺负被踢翻了奶车的消息,随着主妇们的嘴,不过一两天就传遍了永安南北。
林知夏蹬着三轮车走街串巷,累得满头大汗,小脸蛋红扑扑的,又那么彬彬有礼,谁看了不又心疼又喜欢?
林知夏迅速在永安混成了一个小红人。虽然间接地招惹了不少孩子们的嫉恨,可也赢得了大妈群体的爱心。
到了第四日,林知夏看时机成熟了,拖着那一大筐子碎奶瓶,叮叮当当地来到了盛家门前。
盛家的经济条件那是轻松能甩林家半条街的。
盛朗的绿帽老爸盛广全在南区靠河边有一栋小楼,开了一个小旅馆。
四层的小楼,铝合金窗棂,蓝玻璃窗户,粉色瓷砖外墙,大门上挂着一个红底黄字的招牌:聚福旅馆。
林知夏被盛老板这艺术审美肉麻了好一阵。
南区这一片地儿,果真旅馆林立。光是盛家所在的这条街,就能看一口气数出五六家小旅馆。
正如孙明珠说的,大门上就算不挂红灯笼,也总会装饰点红紫,怎么看怎么不正经。
南区外就是丰河老桥,对岸就是一大片正在风风火火修建中的新城。
每天日暮时分,下了工的工人们成群结队对地走过老桥,涌进永安南区,钻进各家的小旅馆里。在女人香软的臂弯中,他们廉价的身躯和疲乏的灵魂都能得到短暂的放松。
现在是清晨,整条街的旅馆都没开门,街上只有几只鸟在觅食。
林知夏拿出从奶站借的喇叭,抬头望着盛家的蓝窗户,白皙乖巧的脸上挂着一抹邪气的笑。
盛朗的房间是个比棺材大不了多少的楼梯间。夏天闷热,他又嫌客人们办事时吵得烦,一般都睡在天台上的一个简易棚子下。
这天一早,他正摊着肚皮酣睡着,突然被一道尖锐的警报声给惊得弹跳起来。
南区的居民都对这种酷似警笛的声音特别敏感,走到奈何桥头的人都能被这声音给拉回来。
盛朗最初以为有人犯了事,可紧接着听到了自己的名字。
盛朗,盛朗,出来赔钱!打碎奶瓶,出来赔钱!
盛朗探头朝下望,就见一个陌生的小孩儿正拿着喇叭在大喊。
盛朗,你打碎奶瓶,别想赖账,有种就出来赔钱!
盛朗骂了一声,拖鞋也不穿,噔噔地跑下楼,抬着脚丫子就朝那小孩儿脸上踹去。
林知夏早就听到他的脚步声,不慌不忙地往后连退三步。
盛朗眼底看到一片碎光,硬生生刹住了。
定睛一看。好家伙!地上铺了一片碎玻璃渣,每一片都闪着锋利的光!
盛朗要不是反应灵敏,脚板心已经被扎成血筛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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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知长夏——靡宝(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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