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下来就是皇后嫡子,宽厚仁德,无论文治还是武功都是人中龙凤,在一众朝臣中的威信极高。
可以说,有这样的一个人存在,原本皇帝的位子是无论如何都轮不到身为二皇子的信王来坐的,但是可惜作者为了让信王上位,就给李承策设定了一个致命的毛病。
那就是,这位太子爷他不、举。不管任何类型的美女站在他面前,他都没有半点反应。
这种事关男人尊严的事自然无法对外人启齿,所以李承策在弱冠之年依然大婚,迎娶了左相之女为妃。
说起这位太子妃那也是个猛人。婚前在家中就与自己的表哥情投意合,恩爱缠绵,嫁与太子之后才发现自己已经珠胎暗结。
原本想趁势将这孩子糊弄成是李承策的骨肉,然后再想法儿弄死李承策,让这李家江山换了她表哥的姓,到时她不就能照样跟表哥双宿双飞了?可让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自打成婚之后李承策竟然没有碰过她一根手指头。
此计既然不成,眼见月份渐大,肚子就要遮盖不住,太子妃就想要将这孩子打掉。
不想被李承策知道了,竟然叫她生下来。
七个月之后,孩子呱呱坠地,是个男孩。东宫对外只说太子妃早产,倒也无人起疑。
于是李承策就这样喜当爹了。不过不管怎么说,有了儿子,他的太子之位就更加的稳固了。
孟瑶记得自己看到这里的时候,还感慨了一声,这位太子爷可真是能忍旁人所不能忍啊。
其实若这般说起来,李承策也是个可怜人。但谁能想到,后面的他更可怜。
因为作者竟然直接将他写死了!临死之前,想着他李家的江山肯定只能由李家人来继承,所以就算明知道信王对他早有不臣之心,甚至这次对他的暗杀就是信王指使的,但他依然给信王铺好了路,让信王在他死后能成为储君,后来更是顺利登上皇位。
所以孟瑶就很不明白,作者写这样的一个人物出来到底有什么用意,难道仅仅只是为了水字数?
不过同时她也很庆幸,现在她身在东宫,至少暂时性命是安稳的。总比跟在原男主信王那个疯子的身边要好。
*
可怜人李承策现在正坐在椅中,右手拇指和食指间拈着一根簪子。
是根很普通的银簪子,簪头镶了一块水滴形状的碧玉。
这块碧玉的成色也只能说一般。不过簪尾却打磨的极尖锐,在斜进屋中的日光照耀下闪着灼目刺眼的光。
卓华容拢手站在旁侧,跟他解释这根簪子的缘由。
“这是那日我奉你的命去给那名宫婢诊治时,注意到她鬓边戴着这根簪子,正斜斜欲坠。屋中光线不佳,我略一偏头,就看到这簪身上泛着幽幽蓝光。我当时就留了个心眼,将这簪子悄悄的袖了。出宫之后特地去找月见,让她瞧了瞧。她说这簪尾上面抹了碧落黄泉的毒。就是她,也足足用了三天时间,才将这簪尾上的毒悉数清除掉。”
月见姓陆,是太医院上一任医正的独生爱女。不过这位陆姑娘很奇怪,明明同卓华容一起跟着自己父亲学医,却对毒、蛊之类的东西更感兴趣,也更为的精通。
对于这碧落黄泉的毒李承策也听说过。
他知道这是天下第一奇毒,见血封喉。且甚至连解药都没有,不论何人,一旦沾上就只能等死。
那名宫婢不过是信王府献过来的一名舞姬,在东宫这半年多也只是个做粗活的洒扫丫鬟,她身上怎么会有这样的奇毒?
眉心微拧,李承策忽然又想起一件事来。
他遇刺那日,那名宫婢朝他扑过来的时候,右手其实是做了往上抬,作势要取下头上簪子的动作......
面色瞬间寒凉下来。李承策扬手,隔空将这簪子掷在了面前的书案上。
作者有话要说: 孟瑶:完犊子!没想到马甲这么快就掉了。
第3章 怜香惜玉
簪子掷在案面上发出叮的一声轻响。
卓华容微怔。
他在李承策身边多年,深知他是个喜怒不形于色的人,没想到这次他竟然会有失态。
但是卓华容不明白他为什么会失态。信王的野心他们两个早就已经知道,那个宫婢也显然是信王遣来东宫的。或为细作,或是想在合适的时机刺杀李承策。
现在既然已经查明,虽然暂且不能以这件事为罪名处置信王,但要处置一个宫婢还是很容易的。
他正要开口说话,忽然见程平进殿跪下,说瑶姬的底细已经查明。
李承策上身微微后仰,靠在椅背上,语声冷淡简洁:“说。”
程平便回禀:“那瑶姬原是顺天府大兴县人,十岁时家乡干旱遇灾,眼见家中断粮数日,父母就要将她卖给人牙子。时值信王经过,便将她买入府中为婢。”
“这瑶姬自入信王府,信王就让人教她弹唱学舞,也让人教她暗器功夫。十四岁时受信王指使,远赴豫州杀了两人。其后这两年她也数次出任务。去年她入东宫,与一名叫小茶的宫婢同住一屋,期间并无任何异常。”
李承策没有说话,挥手叫他退下。
卓华容对此还很有些意外。
“原来还是个家养的杀手啊。”
他啧了一声,很不赞同的说着,“这信王可真是个不知风情的人。那瑶姬看着分明就是个容色娇丽的姑娘,放在身边做个侍妾不好?竟让她舞刀弄枪,双手染血。这可真是煮鹤焚琴,暴殄天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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