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子是他捉的,她只不过提供了厨具、进行了烹饪,居然就得到这么一块金子。
这个色泽和重量,要几千块吧。
就算刨去他吃掉的午餐肉和酱牛肉,她也是赚的啊。
说不定以后光是给他做吃的,收他的金子和玉石,再拿去现代换钱,就够她旅游冒险四处探索了。
正畅想着,她眼角余光瞟见异界金主纪寻,已经朝着热锅伸出魔爪。
她忙一把攥住他手腕,将夹馒头的铁夹子塞到了他手里。
不会用筷子,就用这个夹肉吃吧。
纪寻手腕被她捏住,本能的想要抽手、朝她低吼。
但她掌心的热度,和一种从她指下蔓延向他全身的奇怪感觉,让他什么都没有做,甚至傻傻乖乖的接下了她塞过来的奇怪工具。
即便她收回手了,他手腕上仍停留着暖暖的温度,和奇异的麻软感。
这不像其他野兽抓他时,会不舒服,会有痛感,或者会受伤。
她抓他,他居然觉得很舒服,像吃饱时一样有满足感。
纪寻微微歪头,露出困惑的表情。
他并不知道人和人皮肤接触有电位效应,还能分泌多巴胺,可以安抚心神,令人愉悦。
他从没体验过,更不知道这世上有‘皮肤饥渴症’这回事。
他捏着夹子,眼角本能的持续关注着锅里的肉。
可他现在不仅仅只关注肉了,他还开始关注祝南风的手。
那种被她握住的感觉,虽然短暂,却印刻在了他心里,越回味,越浓郁。
那实在……很愉悦。
像吃东西一样愉悦。
他还想要。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祝南风名言:口水是从来不骗人的。
……
第9章 陪伴
祝南风的兔肉炖的并不算好吃,有点淡了,肉也没炖烂。
可纪寻仍吃的满面潮红,鼻尖透出细汗。
夹出来兔肉后,他实在没耐心用不顺手的夹子,歪着脑袋啃。
最后总是烫的直搓手指,仍倔强的要用手抓着吃。
他吃的太快了,像有人跟他抢,祝南风几乎担心他咬到舌头。
可看着他吃肉时眯着眼睛,长长的睫毛微微颤抖着,眸光璀璨像星光,她就觉得胸口满满当当的。
有点满足。
他不会说话,可吃饭超香的样子却让她觉得,他身体每一个细胞都在朝着她赞叹:真好吃啊真好吃,祝南风做的食物真好吃。
一直独自生活的祝南风,从来都只给自己做饭,实在难遇到这样的场面。
脸颊微微泛红,她不知道是因为自己其实也有些害羞,亦或者是因为幸福。
他的反馈太好了,鼓励的她难得主动为他盛了碗饭。
她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会照顾人的人,即便王小艺总夸她将身边朋友照顾的很好。
但她自己知道,她不粘人不亲人,恐怕难以称得上是称职朋友。
可看着少年人那一脸惬意难当的样子,她突然觉得,照顾人的感觉还挺好的。
跟纪寻相对着一人碰一碗兔肉烫,喝干以后,她觉得她和异界友人已经是过命的交情了。
饭后,祝南风发现纪寻长大了些,隐约有了15岁少年模样。
虽然又长高了许多,却并没有变胖,宽肩窄腰的骨骼状况没有变太多。
根据上次来异界时,她埋葬的六具尸体所穿的残破衣裳来看,祝南风判断这个世界人穿的衣服以麻布为主,款式类似地球华夏国汉服。
她来之前便依照着买了几套低调简单些的汉服衣裳,多适合秋季穿着。
饭后换上一套灰色古袍,裹上毛绒大氅后,祝南风将给纪寻准备的超大号衣裳叠好放在身边,便掏出充满电的笔记本。
坐在洞口阳光下,她开始查看无人机带着摄像头拍摄下来的内容。
纪寻本来要离开去玩耍和捕猎的,可瞧见祝南风手里捧着的东西实在奇怪又有趣,便安静坐在她身后的大石头上看。
那双绿眼睛充满了好奇,一眨不眨的盯着笔记本电脑屏幕。
他看到了有些熟悉却又陌生的画面,那是他从未有过的视角。
在祝南风将画面重复观看,并拿笔开始做笔记时,纪寻仰在石头上,叉着腿,舒服的任太阳和微风拂过身体。
抬头看向天空,他意识到自己如果会飞,看到的就应该是她捧着的那个东西上浮现的画面。
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背,他侧过身体,换一面晒太阳。
…
祝南风盯着摄像机拍摄下来的画面,越看越兴奋,她时不时放大画面,以确定拍摄下来的到底是什么。
一记录就是一个小时。
待她感到脖子发酸,抬头远眺,转动脖子放松身体时,看到了少年骨骼分明,清瘦却宽阔的背。
墨绿色的长发散在巨石上,长颈上清晰可辨筋肉线条。
肩膀骨骼支着,仿佛会从那里穿出两只翅膀。
细长的肱二头肌和背肌鼓起,与骨骼相伴,有种难以言说的迷人美感。
这是少年人的身体,生机勃勃,又蕴含着力量。
仿佛明天就会再长高几厘米,仿佛一眨眼那些细瘦的骨骼就会被强壮厚实的肌肉包裹,变成个健壮可靠的成年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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