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答。
一滴露水顺着枯叶滑下,落在李襄阳的嘴唇上。
带着丝甜味的露水,立马就给他干涸的嘴唇带来了些许活力。
仅仅是一滴水,就让他精神一震,缓缓睁开了沉重的眼皮。
露水开始落下,也就证明,天又亮了。
他不知道除了他之外,其他战友的情况是什么样的。
他只知道,如果他没有幸运的在中弹后找到这个老树下的地洞,肯定已经被敌军发现了。
他亲眼看到,有两个队友刚倒下,就被狂热的不.法分子一拥而上,撕成了碎片。
这群不.法分子,是一群早就丧失了人性的疯子!
李襄阳等人在接到本次任务时,就意识到这是一次死亡之旅。
预计会在这片森林中,遭遇几百狂热份子。按照习惯,他们把这次任务的凶险等级提到最高,心里也打起了十二分的警惕,几乎刚一进森林,他们就发现遭到埋伏了。
按说只是遇到埋伏,他们也有脱身的能力,起码不会全部折在这。
只是他们做梦也没想到,这里的不.法分子,根本不是几百人,而是足足有上千人!
而且其中,还有数支职业佣兵!
所以,在看到森林里埋伏的人山人海后,李襄阳他们就知道,他们是绝对逃不了的,只能死磕到底!
于是,上千的狂热分子和数十名天朝精英,在战斗刚一开始,就像两头饿了一个冬天的狼一般,进入了最凶狠的白热化状态。
不能否认的事,李襄阳等人作为世界上最精锐的战士,在了解眼前的情景后,立马做出了最正确的反应:四散在森林中,依靠山体和树木作为掩体进行反击。
子弹,就像骤雨一样,在山林中肆意倾泻。
几乎每一秒钟,都会有上千发子弹打出。
战斗开始的瞬间,就有上百具尸体倒下。
在子弹布成的弹幕中,不管李襄阳他们身手如何矫健,枪法再怎么准,都不可能躲开每一发子弹。
不过,他们的战略也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几番突围之后,成功突破了围剿圈,把埋伏战变成了混战。
人的生命,在战场上甚至不如树叶来的坚强。
短短时间内,这片山林就变成了血腥地狱,而随着战争的白热化,还保留有意识的人只剩了少数。
等战争打到第五个钟头,李襄阳甚至看到两个狂热分子在见面之后,根本不分敌我的朝对方开火。
混乱、血腥!
战场上的每个人都成了只知道厮杀的魔鬼。
混战持续了整整十个小时。
这十个小时间,他们成功把原本是埋伏他们的战场,扩大到数里的范围。
整整小半个山头,都成了他们藏匿的地点。
而事实上,他们也只能藏匿了。
因为李襄阳他们,几乎早就打光了子弹,失去了和敌人正面作战的能力。
他们只能靠着山体和树木的掩护进行躲藏。
他们一败涂地。
尽管很难接受,但两方之间数量差距实在太大,加之补给不足,他们要战斗,只能赤手空拳和人家短兵相接。
到底有多少战友死去,雷霆他们怎么样了。李襄阳都已经顾不得。
因为在身中十几处枪伤,竭尽全力才找到藏身的地洞后,他就沉沉的晕了过去。
等李襄阳醒来后,如同大雨落在钢铁上的开火声,早就停止了,只是偶尔会响起一串步枪的点射声。随即就是不.法份子的大吼大叫。
李襄阳跌入的这个地洞,可能是某种动物的巢.穴,只有不到一个平方。
他只能蜷缩着身子呆在里面,几次想站起来,却因为枪伤痛晕过去。
等他第五次昏过去又醒来时,李襄阳隐隐看到了天光。
他们进入森林的时间,是前一天的晚上。
按照原计划,前来参战的几十名特工,都携带了足够野外生存一周的食物,以及抗生素和急救药品。
不过,那些东西早就在混战中丢失了。
所以没有食物和水源的李襄阳,他现在只能一动不动的躺在这等死。
第二天,仍然有零星的枪声响起,还有吱呀怪叫的不.法分子从不远处经过。
这就证明,他们仍然有战友活着,还有人在坚持着突围。
第三天,上午没有任何声音,下午时,却忽然响起了密集的枪声。
根据李襄阳的判断,应该是他的右侧不远处,有人群集中突围。
第四天,山林如同死一般的沉寂。
等第五天,他已经快支撑不住了,直到两个不》法分子停在他不远处说话,才惊醒了昏迷中的李襄阳。
就像特意要给李襄阳生存的动力一样,两个不.法分子调侃时说道:“哎,听说了么,昨天闯进森林的是个天朝妞,还带着军方的通讯设备。”
另外一个连忙追问:“天朝妞儿?嚯嚯,是枪杀了,还是生擒了?”
“啧,你可别说了,让那个妞给跑了。”
“什么?还给她跑了?”
“哼,我听老乌说,安萨里要活捉人家,结果让人家给跑了。”
先前那个人说:“不过安萨里还说,是头儿故意放那个妞儿跑的,就是为了把那个妞儿当做诱饵,来诱杀更多天朝特工。他还说,把夜叉佣兵团留下了,就是为了对付接下来的天朝来人呢。”
另外一个人问道:“哈哈哈,我们只需要等他们来送死就行了?”
“那当然,这几天小心点,别让人混进来。”
先前那个人笑了笑:“行,走了,再不回去头儿要生气了。”
听到这俩人的脚步声远去后,李襄阳的眼睛慢慢亮了起来。
他们说一个带着军方通讯设备的女孩子在第昨天闯了进来?来的,会是谁呢?
难道是谢……
本来已经奄奄一息、闭上眼就能看到奈何桥的李襄阳,心情忽然激动了起来,一种叫做爱情的药品滋.润着他干涸的灵魂。
他既希望那个人是谢银翘,又不希望她来送死。
他很想爬出去,哪怕会死,他也要和谢银翘死在一块。
只是,伤痛和饥饿让他根本没有站起来的力气,他只要稍微一动,身体各处就会撕心般的疼痛。
这种状态,让一向以冷静著称的李襄阳也变得急躁起来,他拼命想站起来,但身体却一次次的昏迷过去。直到一滴露水,落在他干涸的唇角。
就在李襄阳无奈的回想这几天的情况时,距离他只有不到一里的帐篷内,夜叉佣兵团的首领阿尔冯斯,从帐篷中钻了传来。
他的身边,负责守夜的佣兵是个非洲人,长着一副大猩猩的面孔,外号也叫大猩猩。
顾名思义,他是个体格健硕,身手了得的男人。
而大猩猩最擅长的,也和野生猩猩一样喜欢近身搏斗。
比起枪火相交,他更喜欢拳拳到肉的厮杀。
天生的机敏,肌肉带来的力量,让他在近身搏斗时,能让三五个佣兵近不了身。
不过,夜叉佣兵团的首领却不是他,而是阿尔冯斯……一个来自爱尔兰的渔民。
比起大猩猩,阿尔冯斯的智商要高不少,战略眼光更是犀利。枪械、格斗无不精通,甚至还长了一张明星脸,这个看上去无比完美的男人,唯一不完美的地方就是种族歧视:他瞧不起皮肤黝黑的大猩猩。
所以夜叉佣兵团里,他和大猩猩最不对付。
走出帐篷后,见本应守夜的大猩猩,竟然坐在帐篷前打起了盹,他立马就拍了他后脑勺一巴掌,骂道:“哦,懒惰的黑皮猪,今晚可是会有战斗的一夜,你能不能拿出你上女人的劲来值夜!”
大猩猩被扇醒,心情自然不好,也骂骂咧咧的还嘴:“fuck!又是战斗,又是枪火!阿尔冯斯,你不是说我们这次来很安全,甚至能拍着手看戏么!”
阿尔冯斯在接下任务的时候,被告知本次任务危险性很小。
所以阿尔冯斯欣然带着团队赶来了雅布洛诺夫山林,按照拉索尔的要求,埋伏在山上静等敌人上钩。
战斗还没打响时,阿尔冯斯就得到了消息:敌人大约在六十人左右,很可能是天朝精锐特工。
刚得知对方是天朝特工时,阿尔冯斯那双碧眼还凝滞了几下。
身为久负盛名的夜叉佣兵团团长,他当然知道天朝特工的难缠和锐利。
如果说雇佣军团是一把尖刀,那天朝特工就是一把巨剑。
尖刀切到胸.前尚可偷生,巨剑悬在头顶可是十死无生的。
不过,当他看到上千名不.法分子,和其它两支佣兵后,他的忌惮就消失了。
就算天朝特工真的想传说中那么厉害又怎么样?
别忘了人数上的差距接近二十倍!
果然,正如阿尔冯斯所料的那样,在战斗打响后,尽管天朝特工们在遇袭后的瞬间,就做出了最快速的反应,但还是在疯狂的火力倾泻下,被压制住了。
不过他们也算见识了一会天朝特工的疯狂,竟就凭着几十人,硬生生突围分散在了山林中,导致他们根本不敢贸然行动。
只有那些不要命的、打疯了的人才会傻子一样的冲上去。
往往得有十几个不.法分子,才能换掉一个特工。
不过,在战斗打响三个小时候,阿尔冯斯就长长出了口气:就算是二十个换一个,那也能把他们拼的差不多了!
只是,天朝特工临死前的疯狂,还是让他们佣兵团好好吃了一壶:他们损失了三个弟兄。
那群傻子不.法分子牺牲就牺牲了,他们佣兵团的命可都宝贵着呢,死这多冤枉?
所以,大猩猩才抱怨了起来:“都是你的好决策,那群天朝疯子在山林里就跟猴子一样,只要咱们出动,就得做好被砍掉脑袋的准备!”
(未完待续)
第444章 奄奄一息的李襄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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