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爷爷,江奶奶,没事,你们不用觉得有什么,我拿回去真的不好。
我也不是不要,这样,野猪肉放在你们这儿,回头烧好了,烧熟了,分点儿给我就可以。”
听赵秀兰这么一说,江家老两口才同意了。
“这个成,那咱们一起烧,一起吃。秀兰丫头,你回头再想要的话,咱们再分给你!”
“好!”
在江家烧野猪肉无疑是最安全的,不容易让人发现。
首先是江家在猪圈和牛圈旁,气味儿比较重,哪怕是做点好吃的,味道也不会传出去。其次是江家这儿平时生产队里的人都不会过来,人不来,就不怕别人闻到烧肉的香味。
如果赵秀兰把野猪肉带回家吃,那肯定得在自家烧,香味很容易传出去,肯定会被人给发现。
江城先忙活着给野猪剥了皮,清理了一下内脏。
除去骨头,肉净重有四十二斤。
在这年头,这么多的肉简直是一笔巨大的物资,就是有钱也不能够买得到这么多肉,
内脏江城原本打算是扔了的,不过被赵秀兰给留下来了。
不管是肠子还是肺,只要做法对,都能成为一道美味。
猪肝就更不用说了,猪肝补血,做猪肝汤喝最好。
“江城,这些东西都留着,都是宝贝可以吃的,回头我来做。
猪肝明天和野猪肉一起捎给陈大爷去,我看陈大爷的气血不太足,做点猪肝汤好吃又补血。”
不管赵秀兰说什么,江城都觉得对,这会儿一直在点头应和着。
要是他,猪大肠猪肺肯定就不要了,但之前吃过赵秀兰做的猪大肠,味道比肉还要好吃,想必猪肺也是一样,落到赵秀兰手上,肯定也是一道美味。
除了内脏,就是肉,还有猪血。
猪血大概有一小盆,虽然没有家猪的多,可依旧是不小的份量。
猪内脏和猪血别人都不会做,当然,主要是这年代的调料不足,再好的食材也做不出什么美味来。
这些赵秀兰准备在江家直接做成熟食,然后给陈大爷陈大娘,还有陆庆国,大队长家送一点过去。
猪骨头同样是宝贝,可以炖汤喝。
这年代,大家更喜欢吃肉,但在没得吃的情况下,哪怕是骨头汤也是难得的美味。
切下来的肉赵秀兰分了一下,三家各送五斤,江家这几天留七斤吃也够了。剩下的二十斤野猪肉,赵秀兰拿盐全部腌制了。
腌制好的肉可以慢慢吃,二十斤肉不少了,可以吃很长一段日子。估计还能留到过年,加上赵秀兰平日里再补给一点物资,江家的肉暂时不愁吃。
弄完这些后,已经是傍晚时分。
大队长给每个人记好工分后,便各自回去。
赵秀兰则留在江家,做起菜来。
赵秀兰先是把猪内脏和猪血全烧了,江老太原本想在厨房帮忙,被赵秀兰给打发了出去。
她做这些菜还得放其他的调料,有人在厨房容易被发现,又不能解释调料的来源,只能把人从厨房里支开。
(未完待续)
第174章 有肉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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