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开始,书店老板还不屑,觉得沈大哥胡闹,看到那些字,也是嗤之以鼻。
但是读了沈羡鱼写的小说,就停不下来了。
最后给了不少钱。
沈大哥回来的时候,喜气洋洋的。
沈羡鱼知道这个法子可行,特别高兴,于是,一头栽进小说里面,要不是沈大嫂把一日三餐端到他房里,并且看着他吃完,沈羡鱼连饭都不想吃了。
沈家的日子逐渐红火,有人坐不住了。
陈浩珏腿脚稍微利索了一点,立刻去沈羡鱼家门口负荆请罪。
他就那样跪在沈羡鱼家门口,不管沈家人怎么驱赶,就是死赖着不走。
从清晨跪到傍晚,又从傍晚跪到第二天早上,衣服头发都被露水打湿了,饶是如此,都没离开。
“他还没走吗?”沈父坐在屋子里,面色铁青。
他没想到陈浩珏会这么死皮赖脸,昨天无数次把陈浩珏丢到村口,陈浩珏依旧回来跪着,让他特别气愤。
“无赖!简直无赖!”沈父一拍桌子,胸口剧烈起伏,“我就算是死,也不会把闺女重新嫁给他!”
沈母坐在旁边,愁眉苦脸的,眼底还带着几分乌青,因着陈浩珏的事情,她昨晚熬了一夜,没睡着,“我看珏哥儿那孩子知道错了,这年头,和离对女孩子名声不好,不如让他们继续过下去吧,反正有我们看着,他肯定不敢像以前那样欺负小鱼儿。”
她也心疼沈羡鱼,但是女人的思维方式跟男人不一样,因此为了沈羡鱼好的方法也不同。
“虽然咱家小鱼儿还是黄花大闺女,但是毕竟和离过,再嫁也找不到什么好的。”沈母叹了一口气,“像村口沈四叔家的闺女,前几年她相公不是进山打猎被大虫吃了?她又没有孩子,只能带着嫁妆回来。沈四叔难道不疼闺女?找来找去,最后还是找了个瘸腿的老鳏夫,你忍心让闺女嫁给这样一个男人?那陈浩珏再有不是,至少手脚齐全,脸长得也不错,他爹娘又走了,家里没什么糟心亲戚,好拿捏,大不了以后多去他家走动走动,让他不敢太过分。”
“不行,都和离了,还让小鱼儿嫁过去成什么样子?陈家村那些人又该怎么说咱们闺女!”沈父拉下脸,“大不了我养小鱼儿一辈子!不就是多一张嘴!老头子还能干!”
“你这话说的!”沈母也有些急了,“谁家姑娘年纪一把了不嫁人还呆在娘家的!”
“我乐意养着!”沈父脖子一哽,“反正我不同意让闺女回去看人冷脸!还要给那瘪犊子当牛做马!怎么这么大脸!”
“你这人,怎么这么倔!”沈母有些急了,“是,就算你愿意养闺女一辈子,那等你走了怎么办?”
“咱不是有儿子吗?轩哥儿不挺喜欢咱闺女的?”沈父一脸的理所当然,“实在不行,我两腿一蹬之前给闺女留够钱,就算将来儿子孙子容不下闺女,将来也能一个人把日子过好!”
“你想得到挺美的,但是可能吗?”沈母瞪了沈父一眼,“将来别人都儿孙绕膝,咱闺女一个人孤零零的,这日子能好吗?更何况,不生孩子的女人还算完整的女人吗?”
“不生孩子怎么了?那沈五家的孩子不就是抱养的?人家夫妻俩小日子照样过得红红火火!”沈父不服气,反驳道,“大不了让儿子媳妇再生个孩子,过继给闺女,将来也有人养老!”
“这别人的孩子到底跟自己生的不一样——”
这边,沈父和沈母各执一词,都是为了沈羡鱼好。
另一半,陈浩珏已经跪得眼前发黑,摇摇欲坠了。
他打小就没干过农活儿,也不跟那些孩子在泥地里打滚,成天被陈母拘在家里读书练字。
后来上了学堂,更是不用下田。
因此,十分文弱。
哪里受得了这般折腾?
刚开始,还有不少人同情沈羡鱼,觉得陈浩珏是个没担当的。
手不能提,肩不能扛,家里也没什么积蓄,读书也读不好,还一天到晚自诩文曲星,特别看不起他们这些乡下的泥腿子。
有时候从田边走过,看着打着赤膊收割庄稼的农夫,还会以袖掩面,皱起眉头,让人十分不爽。
在陈浩珏看不上他们的时候,他们对陈浩珏也挺鄙夷的。
总之,就是相看两厌。
但是看陈浩珏现在样,可怜巴巴的,又像有心改过的,心里的天平忍不住往陈浩珏那边倾斜。
人这个是倾向于同情弱者。
“珏哥儿,你先起来,到我家吃点东西吧。”一个老伯走过来,想要搀扶陈浩珏。
陈浩珏看到那老伯满是老茧的粗糙手掌,忍不住皱眉,还往旁边避了一下,对上对方错愕的目光,才反应过来自己现在是负荆请罪的,不能再得罪人了。
于是,忍着心中的不满握住老伯的手,逼着自己不去计较,他挤出一脸感激,“不用了,老伯,娘子和岳父他们一天不原谅我,我就在这里跪一天,两天不原谅我,我就跪两天,总得让他们看到我的决心才成。”
“我知道之前做了很多错事,现在也是真心悔过的,要是现在半途而废了,他们只会更加看不起我。”陈浩珏苦笑一声,开始卖惨。
他生了一副好皮囊,这样一蹙眉,顿时让人怜惜起来。
不怪狐妖对他一见倾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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