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晚上吃的是小麦粥,小麦被煮的很浓稠,里面还放了一些菜和豆腐,每个人还能拿一块黑面包,泡在粥里吃。
如果嫌没味道,还能去一边让人给自己加点盐。
亚林以前吃东西,那都是干巴巴没味道的,这样也吃不饱。
军营的食堂有长凳,亚林坐在长凳上吃的头也不抬,抱着碗,唯恐有人跟自己抢。
等他吃完了,才抬头发现食堂里很多人都在谈笑,吃东西也不像他这么急。
巴泽尔在旁边说:你还要吗?
亚林吓了一跳,还能吃吗?
巴泽尔:黑面包只能领一次,糊糊是可以一直打的。
亚林:
亚林低着头。
巴泽尔:你怎么了?不想吃了?
亚林摇摇头。
巴泽尔:那你是怎么了?
亚林抬起头来,已然泪流满面,他扑到巴泽尔身上,大喊道:老爷!我不走了!
他哭得很没样子:我从小到大,没穿过一件新衣服,没吃过一顿饱饭,再也没有比这儿更好的地方了!
我再也不走了,谁赶我我都不走!
亚林打定主意,要给斯德丁卖命。
他在罗塞,辛苦干活,却什么都没得到。
而来斯德丁,才当了一天兵就有饱饭吃。
幸好他投降了!!!
作者有话要说: 亚林:我投降我骄傲,我不为斯德丁省布料!
第175章
圣城街道如蛛网般密布穿插,街上行人又少了许多, 只有零星几个人走动。
穿着白色长袍的圣院祷师们走在街头, 却不再有人站在街边对他们行礼,卫兵们和祷师们打了个照面, 互相都不说话,两拨人几乎是一起向反方向偏头, 错身而行。
如今的圣城,以前看不见几年前的繁华景象了。
小商贩们还在做生意, 但很难等到一个客人。
安德森公爵站在城堡主殿的台阶下, 打开了匆匆从他领地赶到圣城的仆人递来的信。
寄信的人是罗塞领主,曾经是安德森公爵远房侄女的丈夫, 不过侄女嫁过去不到两年便身亡,不过罗塞领主一直没有放下这边的关系,便也一直没有妻子。
他宁愿当个鳏夫,也不愿意放弃这层关系。
对安德森公爵来说,这人就是自己座下一条摇尾乞怜的狗。
在安德森家族权利顶峰的时候,那几代的公爵,走到哪儿去都要被叫一声大公,大公并不是所有公爵都能拥有的称呼, 它介于国王与公爵之间,低于国王, 高于公爵。
正因为当时他们是执权者,所以才能拥有这样一个称呼。
安德森公爵一直想恢复家族的荣光他并不觉得自己比祖宗们差。
他的爵位是从祖母那传到他手里的,作为曾经执掌政权的女公爵, 不说其他祖宗,这位祖母就像一座大山般压在他头上。
他不想让子孙们认为祖母把爵位传给他是错误的决定。
所以这一刻,他被彻底激怒了,他紧捏着拳头,羊皮纸被他紧紧攥在手心里。
他的二儿子率领军队攻打一个以商人为主的城,竟然都输了!
安德森阴森的低下头死了还好,没死,成了俘虏,那丢脸就丢大了!
死了没什么,战神都打过败仗。
但被俘了,那他们家的脸就真的丢光了!
哪怕再疼爱儿子,他也是公爵,是安德森家族的领头羊,他所做的一切都必须先为家族考虑,而一个孩子,并不能跟一整个家族比。
更何况,他不止一个孩子!
他的长子是他属意的继承人,沉稳认真,从不逞强,会审时度势,他的四女儿,天生聪明,能够举一反三,如果长子出现意外,四女也能接过他手里的担子。
至于其他孩子,儿子刚过十二就被他送去了圣院当骑士,女儿都被他嫁了人。
安德森自认自己不是蠢人,他必须要把家族交到最有能力的孩子手里,才能让这个家族永远辉煌。
告诉他。安德森公爵是从齿缝间挤出的这句话,就说奥斯顿已经死了。
仆人吓了一跳,下意识道:公爵大人
安德森声音提高了一些:我说,我没有打了败仗,还被俘虏的儿子!
仆人连忙应是。
安德森这才说:他的请求,我答应了,我会秉明王后,到时候会派兵过去,保住那个孩子一命。
只是那个孩子从今以后,再也不能叫奥斯顿了,他只能隐姓埋名,去一个谁也不认得的地方生活。
如果那孩子死了,也有斯德丁给他陪葬。
安德森抬起手,擦了擦自己的眼角的泪痕。
去吧。
仆人弯着腰,应声而去。
安德森公爵走上了台阶,他让女仆去通报,自己则站在走廊上等待。
女仆过了一会儿才走回来,弯腰道:请跟我来。
安德森打起精神,一点看不出刚刚的哀容,他甚至还对女仆笑了笑。
王后身边的女仆,是不能得罪的,她们甚至相当于王后的幕僚,是王后最信任的人。
而他们这些公爵,都要往后排。
王后在自己的房间里接见了安德森,她斜躺在沙发上,有女仆跪在地上,正在用矿物染料给她染指甲,她穿着红色的袍子,耳朵上带着黄金打造的耳环,头上带着镶嵌着宝石的后冠,她随意极了,似乎她接见的不是个男人,而是女人。
大公。王后看见安德森进来,看似很激动,但实在屁股都没动一下的喊道。
安德森连忙说:王后殿下,我哪里当得起您的一声大公?
王后微笑道:您是我现在最信任人了,没有您,哪来的我?叫您一声大公是应该的,以后其他人都该这么叫。
安德森再三推辞,但眼底的喜悦是挡不住的。
等肉麻话说够了,安德森才说:王后殿下,在罗塞附近,有个名为斯德丁的城,那个城的领主是圣院任命的!
安德森表情严肃,似乎这事跟他并不沾边:斯德丁的领主想方设法掠夺附近城镇的财产和人口,罗塞领主召集其它各个城市的领主一起反击。
王后笑吟吟地看着他,像是在听故事:然后呢?赢了吗?
安德森:输了
王后忽然说:我记得你的二儿子,似乎就在罗塞当圣骑士。
安德森正色道:是的,但是斯德丁有奇怪的弓,是平着发射,并且可以一箭射穿人的身体,还有一种奇怪的火包,可以发出巨响,造成地动,要是落在人身上,还能把人炸飞,我儿子出发前并不知道对方有这样的魔鬼手段,战死了。
王后收敛了笑容,她抿着唇说:可惜了。
安德森擦了擦眼角,也不知道到底有没有泪:殿下,如果不趁这个机会,斯德丁恐怕会成为圣院的武器!不在他们还没有成气候时动手,他们就会越发强大,到时候我们就没有反手之力了!
王后:大公,你不要着急,但你也知道,我手里没多少兵,全部派出去,圣城怎么办?
安德森哀愁道:我知道我也不是想报仇,我只是担心。
王后叹了口气:即便你想报仇,我也能理解,那毕竟是你的孩子,哪个孩子不是父母倾注心血才好好长大了的呢?这样,你回去休息,三天后,我给你答复。
安德森悄悄的松了口气,向王后行礼过后才离开房间。
等他走后,给王后染指甲的女仆抬起头问:殿下,真的要发兵吗?
王后抬起染好的那只手,笑道:不,我为什么要出兵?死了伤了,安德森能还我吗?
女仆更不明白了:如果斯德丁真的有那么厉害,领主又是圣院任命的。
王后冷笑了一声:你说,我这个王后有实权吗?
女仆:当然了!国王陛下现在都走不出他的房间。
王后的笑声更冷:你以为国王就有实权吗?
王冠只是一件死物。王后摘下后冠,随手扔到一边,他们臣服的不是位子上的人,而是那个位子。
只要一天是这样,我就只能当王后。
王后深吸一口气。
她不甘心!她凭什么甘心!她要当国王!
哪怕下一任国王是她的孩子,她也不甘心。
当年她出生的太晚,如果她早出生二十年不,十年,她就要跟她的哥哥一较高下!
王后:只有当他们全部臣服在我脚下的时候,我才能坐上那个位子。
女仆听不懂其中的区别,她只是迷茫地说:那么斯德丁怎么办?
王后笑了笑:我不急,圣院会急的,他们要想方设法掩饰,他们有私兵,那些弗兰度人,死在路上的不上,死在我手里也不少,他们现在私兵能有多少?
不到一万,而我仅在圣城就有四万士兵。
王后捏紧了拳头,手背上青筋密布:他们不敢在现在跟我硬碰硬,在听说斯德丁有一支强大军队以后,他们会不会向斯德丁伸手?
女仆眼睛一亮:一定会!还有那么好的武器!
王后又笑:那你觉得,斯德丁的领主会不会心甘情愿的放手呢?
女仆不敢肯定:如果他是圣院最虔诚的信徒
王后摇摇头,她温柔的抚摸了一下女仆的脸颊:如果他是,他就根本不会有私兵。
就算他是,有了私兵以后,他就再也不是了。
权势比美人更美,比美酒更醇。王后的笑容有些狰狞,能让人变成鬼,也能让鬼变成人。
到时候,圣院伸手要,斯德丁的领主不给,他们的矛盾闹起来,才有我的好处。
王后眼睛微眯:这是上天给我的机会。
女仆连忙赞道:还是殿下聪明!有智慧!
王后:还能靠这次机会,把安德森除掉。
王后嗤笑道:他倒是空有野心,没有能力匹敌,还不如那个只知道说瞎话的圣院长呢。
你去告诉圣院那边的人,务必让圣院长知道,斯德丁有一支无比强大的军队。王后揉了揉女仆的头发,去吧。
女仆退下去。
王后重新躺在了沙发上。
她看着窗外的一轮骄阳,不能直视其辉,只能移开目光,看向烛台,目光狠厉。
她不服气了半辈子,这是她用尽一切资源人脉进行的最后一搏。
她关押了她的丈夫,让人告诉子女要听从母亲的话,她不要家人,不要孩子,不要所谓的王后荣光。
赢了,她是一国之王。
输了,一死而已。
第176章
池晏久久没有等到有兵来打他们,只能认为自己的预测出现了问题。
可能是王室没什么兵了?又或者是罗塞的领主不敢往上报圣骑士被俘虏的消息?
池晏竟然还有了些许的遗憾。
要是再来一波兵, 他也有信心俘虏一半的, 到时候那么多人,又能给他的领地添砖加瓦了。
最近奥特利那边传来了消息, 圈养的牲畜们开始出栏了,其中以鸡鸭最多, 全都销往了斯德丁和阿利耶,以及萨克德。
毕竟庄园已经可以自给自足, 圈养了不少牲畜, 不需要从这边再运过去。
这些牲畜只是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三批很快也能出栏。
几个城的肉价迅速下跌, 但因为有商人们调价,所以没有真的低到哪里去。
只是有工作的平民们,这下都能买得起肉了。
其中以鸡肉最受欢迎。
因为鸭肉嘛总还是有股味的,人们又没有那么多钱和精力去买香料,没什么异味的鸡肉就成了首选。
虽然吃起来有些柴,但那毕竟是肉,是肉就没人会讨厌。
家家户户现在都开始重新整治自家的厨房。
池晏也吃上了嫩肉,选小公鸡, 把鸡肉去毛去皮,切成块之后, 用铁锅加鸡油爆炒,炒出来之后不油也不柴,配上香喷喷的馒头, 简直就是人生一大享受。
要是有辣椒就好了。池晏有些遗憾。
克莱斯特在旁边问:辣椒是什么?
池晏:就是吃起来有点刺激?会出汗,嘴唇发红。
难得有克莱斯特听都没听说过的东西,他迟疑道:没毒吗?
池晏:又辣不死人,怎么可能有毒,这玩意可好了,少吃一点的话,还能祛湿。
他以前就听说,爱吃辣椒地区,基本都是山地和盆地,湿气重,所以爱吃辣椒,能祛湿,味道又刺激,爱吃的人一顿也离不了。
虽然他现在在平原,但吃了这么久没有刺激性的食物,他还是十分想念辣椒的。
克莱斯特表示自己没听说过。
池晏又去问了老管家和仆人们,也都没人听说。
池晏遗憾道: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发现辣椒,希望那个时候我还没死。
克莱斯特一脸无奈。
不过因为池晏的询问,倒是让城堡里的人都知道了有一种红色细长弯曲的果实,吃了以后会让人冒汗,嘴唇变红,口渴。
完全无法想象这玩意怎么能变成美味的调味品。
俘虏们现在过得很好,除了一些有家人的以外,没有父母兄弟的俘虏都安心的在这里待了下来,每天训练,有两顿饱饭吃,拿到第一个月的军饷后,他们还选了一个假期,一起出门去集市购物,去商业街吃东西。
商业街现在熟食铺子比什么都挣钱。
卖烤豆腐的,卖饮料的,还有饭店卖正餐的,竟然还有人买起了蛋糕。
自然不是现代的蛋糕,而是当地人自己研究出来的蛋糕,用鸡蛋跟小麦粉和面以及研磨细腻的糖粉,不加一滴水,然后揪入一点酸面,发酵结束后就上烤炉,期间要一直有人盯着。
恋耽美
>魅魔的庄园(穿越)——蜀七(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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