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照顾它那么久了,应该知道傲天很好养的,听话又懂事。吃食方面完全不需要你担心,我会让小米继续帮忙的。你看怎么样?
席修当然是满口答应,这对他来说根本就是个意外之喜,他完全没想到居然还能有这个惊喜。
哪怕不是因为喜欢金毛,就算看在龙管家这段时间的帮忙下,他也会一口应下。
我的傲天小宝贝啊!
席修抱着金毛猛亲,现在的它比之前可长大了不少,抱着都有些分量了。
金毛欢快地扭着身子,舔着席修的脸,高兴极了。
管家乐呵呵地看着这一幕,回到别墅,进了自己的房间,在#将金毛送给席修#这一行上打了个。
并且再次感叹了下主人的未卜先知。
阖上笔记本的时候,管家又忍不住叹息,主人到底什么时候回来啊?
他是因为金毛才会从帝都来到S市的。
这个别墅群,完全是为了金毛而建造的。
现在金毛在席修那儿,管家一时间也不知道该做些什么好,只好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地开始在S市开拓起产业,希望主人回来的时候能开心。
席氏重新开始,前期需要花费席修大量的时间精力。
哪怕如此,他也不会忘记每天抽出时间来陪着金毛散步,陪它玩耍。
实在是忙的话,他便会带着金毛来公司。
金毛很乖,知道他忙,也不会打扰他,有时候会在他的办公室自己玩着狗玩具,有时候呆的闷了,便会自己出现瞎逛。
全公司上下都知道自家年轻的老板养了一条非常聪明的金毛,而且还取名叫做龙傲天。
所有人都知道席家跟马傲天之间的恩怨,也因此,大家都觉得给金毛取傲天这个名字就是为了侮辱马傲天。
席修却没有理会那些谣传,对他来说,如何让公司重新走上正轨才是他要做的。
管理层极度缺少人才,席修这段时间忙着面试.
没想到居然还来了个眼熟的马傲天之前主动离职的助理,并且在原文中曾是龙傲天的小弟一号,一个非常能干的人才。
助理哦不,陈飞一个好几集了才终于有了姓名的男人此时正看着坐在前方的席修,心情还是有些紧张的。
虽然马傲天设计席家的时候,他因为忙于另外的事情没有参与,但是毕竟是曾经跟着马傲天在混,所以他还是有些心虚的。
但是没有办法,商场上的人都知道他曾经是马傲天的人,哪怕是他提前离职了,那些人也不想要用他。
马傲天树敌太多,他这个曾经的心腹也讨不了好。
席修看着陈飞,他的能力是不错,但是很抱歉,他没办法用他。
陈飞有些失望,却觉得又在他的意料之中。
S市或许已经没了他的容身之地,他也许该出去外面闯荡了,总会有人慧眼识珠的。
陈飞的出现,并没有在席修的心里掀起多大的波澜,他重新投入工作之中,忙忙碌碌,根本就没有其他心思去想其他的。
苏氏夫妇也在席修拿回席家的第一时间就来拜访了,对于当初自己的见死不救表示歉意,他们是想帮忙的,可是女儿当时以死相逼,他们一个慌张,就错过了时间。
后来,又因为马傲天逐渐展露的能力以及女儿跟马傲天在一起等事情干扰,到了最后,甚至都没能帮上席修。
现在的席修早就不是当初的那个席修,面对苏氏父母的愧疚,他只是笑了笑。
苏小悠当初以死相逼,是因为受了马傲天的蛊惑,亲生女儿的性命当然比其他人来的更重要。
席修也不说恨他们,但是跟苏家的关系到底是淡了。
苏父回到家后,叹了口气,是我们对不起这孩子啊!
苏母也是垂泪,苏小悠没有跟过去,她没脸再见席修,更不敢对席修再抱有其他想法。
她恨的是马傲天,如果不是他,她也不会变得那么可怕。
苏小悠愤恨不已,叫苏父不要放过他。
不仅是苏家,其他被马傲天打压吞并的又重新抢回产业的人也都私下里没打算放过马傲天,无论他在外面做什么,都不顺顺利利。
且不提马傲天离开S市过得有多不如意,席氏渐渐走上正轨后,席修也轻松了许多,不用像一开始那么忙碌,也有了更多的时间陪伴着金毛。
这一日,席修在开会,金毛趴在他的脚边,觉得无聊了,便自己扒拉开门,出去散步。
它长大了许多,变得更加的雄壮,金灿灿的毛发也越发的旺盛,25层的那些秘书小姐姐特别喜欢摸它。
但是金毛傲的很,一点都不像其他金毛那么憨厚友善平易近人,它从不给别人摸,对待外人冷漠的很,要不是她们亲眼见过金毛对着在家boss撒娇的样子,都忍不住在那怀疑这到底是不是金毛了。
傲天,傲天,来我这里,苹果要不要吃啊?
新来的秘书小姐曾安安拿着香喷喷的苹果诱惑着金毛过来。
金毛摇晃着尾巴,目不斜视地离开。
曾安安不泄气,又拿出了牛肉干,在它面前晃晃,牛肉干要不要啊?
金毛嫌她烦,臭臭的,一点都没有主人香。
作者有话要说: 金毛:据说你们都在等我变成人?
猜猜新出来的秘书小姐姐有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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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第76章
同层的秘书撇嘴道:别白费力气了,你以为龙傲天这个名字是白叫的吗?人家傲的很, 才懒得理你呢!
没错, 我们跟龙傲天也算是天天见了,都这么长时间了, 人家还是连个好脸色也不给,可牛逼了, 不愧是boss的狗, 就是与一般人的狗不一样。
曾安安看着金毛头也不回地离开, 也并不觉得遗憾可惜, 没关系, 她已经成了秘书,还有很多机会可以跟席修还有金毛接触, 她相信,凭她的能力是可以的。
她坐回到位置, 听着身边的秘书们说着席修的八卦,言语中都带着几分喜欢之情。
曾安安心里嗤笑,席修可是这个世界的主角,就凭她们这么平平无奇的长相,拿什么跟主角相匹配?
她才会是能够匹配主角的那个女人。
是的, 没错, 主角。
这并不是一个真实的世界, 这其实是本书。
是曾安安在她的现实世界中看过的一本比较奇特的男频。
曾安安作为一个女生并不对男频感兴趣,尤其是大多男频都是□□丝们的意.淫,幻想着自己是世界的主角, 左拥右抱,好不快乐。
哪怕因为和谐的原因,无法如此,也会换一个地图就换一个女人,总之,各式各样的女人是少不了的。
仿佛没了女人,就显示不出他们的厉害了一样。
然而这本男频是她闺蜜推荐的,说是无意中发现的,男主席修不像其他男频里的男主一样,尽想着左拥右抱,人家厉害的很,洁身自好,一个女人都没有。
曾安安的闺蜜是个资深爱好者,两人的口味差不多,她说好看的,那基本上是不可能踩雷的。
于是,她便找了个时间,看起来这本名叫《重生之夺回一切》的。
这名字真的是俗气到不行,但是不得不说通俗易懂,一眼看去就知道讲的是什么了。
曾安安还没看,就觉得自己是猜到了内容,她是十几年的书虫了,什么套路,什么老梗没见过。
估摸着就是重生前男主被反派/兄弟/亲人夺走了自己的一切,重生后他认清楚了那些人的真面目,便开始韬光养晦,凭借着前世的记忆,吊打那些人,夺回自己的一切。
虽然故事老套,但是如果作者的文笔不错的话,打发时间还是可以的。
这般想着,曾安安便准备好肥宅快乐水跟薯片,开始了她的美好周末时间。
确实如同她所想的,开端就是主角被人害死。
唯一出乎她意料的,大概就是害死主角的人居然也是穿书的,为什么害死主角,因为主角曾经跟他的情敌长得一模一样。
看到这里,曾安安就忍不住吐槽,尼玛,幸亏主角是重生了,不然被这么个货色害死,还不得膈应死啊!
尤其是那货居然还叫马傲天,笑死个人了,干脆改成龙傲天岂不是更好?
看到后面,曾安安才知道,为什么作者不直接让马傲天变成龙傲天,因为龙傲天是主角爱宠金毛的名字。
因为金毛对主角席修的喜爱,使得金毛的原主人对席修也另眼相看,甚至还帮助他一起对付马傲天,甚至还因为对席修的喜欢,把金毛也送给了席修。
而马傲天不过是这本中前期的一个反派boss,因为打倒了他,席修夺回了自家的产业,而他的崛起之路也从这里刚刚开始。
作者的文笔很好,一气呵成,看的曾安安是欲罢不能,要不是闺蜜打电话过来约她逛街,她还想继续看下去。
结果她却没那个机会继续,因为商场忽然出来一个报社的神经病,拿着刀到处砍人,她运气不好,被捅了好几刀狗带了。
死前她还很不甘心,她那本书都还没看完,才看了个开头啊!
但是谁能想到,她一睁眼,居然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原身也叫曾安安,刚刚大学毕业不久,是个家境一般,因为学习成绩出色,且能力出众,应聘席氏秘书职位成功。
曾安安以前也是做秘书工作的,所以面对新工作并不慌。
她慌的是,自己怎么就穿越了?
她自重生后,躲在房间里懵逼了好久,终于在上班前一天接受了这个事实。
她安慰自己,总比真的被砍死了好,好歹她穿越了还能活下去,最重要的是,而且不是穿到什么奇葩的年代。
自我安慰一番后,曾安安就慌里慌张地准备好东西,准备上班。
结果在查询席氏资料的时候,她发现了一个惊天大秘密,那就是,这个席氏,这个席修,这个世界的剧情走向,不正跟她看过的那本一模一样吗?
这是什么情况?!
她不是穿越了?而是穿书了?
OMG!
这么刺激的吗?
而且席修,是她喜欢的那个席修吗?
曾安安激动的不行,甚至晚上都辗转反侧难以入眠,早上起来的时候还差点迟到了。
入职的第一天,她没能见到席修,但是这并不能驱散她的激动之情。
直到那天下午,席修带着一条金毛出现。
曾安安看着他俊俏的容貌,心砰砰砰地跳个不停。
长得好帅啊!果然不愧是主角啊,长得怎么那么帅?难怪马傲天会嫉妒地要害死主角,果然是天妒蓝颜啊!
曾安安双目放光,同样的,办公室其他女人也是如此,顶头上司年轻尤为,家财万贯,又长得如此出众,谁会不心动?
刘秘书看到新人们如此蠢蠢欲动,不由地告诫了一番,你们暗地里喜欢归喜欢,可不能做出什么蠢事。我们boss虽然好说话,但是一旦你们犯了事情可是绝不会留情的。
知道为什么一次性招了这么多新秘书吗?就因为以前的那几个不长眼,想着色.诱boss,一步登天,结果整个秘书部有这种小心思的人,全部被开除了,就剩下我们几个老人。
新人们诺诺称是,表示绝对不会做出什么没有分寸的事情。
但是看她们眼珠子乱转的样子,便知道没有把这话放在心上。
老人们也不再说话,想着真的到了那时候,这些新人就知道boss的脾气可不跟他的脸那样友善。
果不其然,没过几天。就有个搔.首.弄.姿的新人卷铺盖走人了。
刘秘书冷笑着道:看到没有?我早就跟你们说过了,可你们有些人偏偏就是不听啊!我们boss可没有那个闲情逸致跟你们玩什么办公室恋情。你们啊,连boss的那条爱犬都比不上。有点自知之明吧!
虽然刘秘书的话不中听,但是说的却是事实,席修他确实对这些秘书没什么兴趣,再接二连三地经历过各种勾.引事件后,甚至思考起专门找男秘书的事情起来。
也幸亏刘秘书察觉到了这点,早早地警告了新人们一番,告诉她们要是再不认真,再作妖的话,那席氏可就真的没有她们的容身之地。
现在的席氏虽然比不上一些大企业,但是业界的人都知道,他背靠帝都龙家,腾飞是早晚的事情。
所以只要有脑子,都不会想着再做些什么,秘书处也安静了许多。
曾安安一直都安安分分的,在别人小心思浮动的时候,她本分地干着自己的工作,被刘秘书看在眼中,私下里对曾安安挺满意的。
在她看来,曾安安是唯一一个知道本分,不作妖的新人,而且人还聪明,做事又认真,所以刘秘书很是提拔她。
曾安安心里得意,但是面上不显。
她也是在秘书堆里混过的,不是什么都不懂的新人,这个时候巴结秘书长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要是自己在秘书长那里露面了,还愁没有机会出现在席修面前吗?
只是这样一来,进程就太慢了!
没叫席修是个工作狂,一天到晚就只知道工作工作,哪怕休息,也不出去玩乐,就知道遛狗,仿佛那条金毛就是他的一切一样。
曾安安在书中就知道了,那叫龙傲天的金毛是席修能够打倒马傲天的关键,所以他对金毛十分的感激,因而,也特别地宠它。
所以曾安安觉得,自己要是能得了金毛的喜欢的话,那说不准也是个好机会。
然而这条金毛不愧是主角的狗,傲气的跟它的名字一模一样。
一点都没有金毛该有的样子,不管她怎么亲切可人,它都鸟也不鸟她,气的曾安安够呛。
可是没办法,谁叫它是主角的狗啊!她只能热脸贴着人家的冷屁股。
不管是金毛还是刘秘书那边,都没有什么进展。
曾安安都有些郁闷起来,在她看来,能够在大千世界有穿越机会的人,一定就是命定的主角。
席修是,她肯定也是。
更不要说,她这具身体的主人长得比以前的她好看多了。
以前的她没有这么好看的脸,就算是想往上爬也没办法,只能靠着自己的努力往上拼搏。
可是现在不一样了,她有那个资本了。
现在是席修没有注意到她,等他注意到了,她一定能够让席修一见钟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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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主又双叒叕死了[快穿]——听说我是黑山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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