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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崽崽后萌翻全世界——小麦要发芽(41)

    郑锐霖张了张口想说话,却又把唐浩初的名字咽了下去。一时间竟完全没考虑到性别的问题,只气鼓鼓地想着他才不要夸那个冷心冷肺的小哑巴好看。
    心头憋着那口气似乎又上来了,让他越发想要唐浩初正视自己,想让那双眼睛认真地瞧着自己,想要他有一天也能像对他哥哥那般亲近崇拜和信赖自己。
    郑锐霖暗暗跟唐浩初较上了劲儿,却完全没想到唐浩初竟再一次跳级了。六月份的时候,唐浩初和六年级的学生一起参加了小升初考试,并以全区第一的成绩考上了市内最好的中学。
    考第一对唐浩初自然不算难事,但他本来没想要出这么大的风头,会考那么高的分完全是为了完成系统发布的任务。
    许久没有动静的系统接连发布了两个任务,一个是名为学霸光环的日常学习任务,要求他每次大型考试都要保持全校第一;另一个是名为初露头角的特殊学习任务,要求他努力学习医术,并达成一次震动整个医学界的成功的医疗案例,任务时间为十年。
    十年的时间其实非常短,因为想成为一个正规的医生并没那么简单,是需要从医科大学毕业并获得执业证的,所以唐浩初要尽早进入大学,才能尽早开启行医生涯。
    郑锐霖也想跟着唐浩初一起跳级,六年级会预留一定时间为小升初做综合预习,新课程相对较少,以他的水平的确可以跳,但成绩就不能保证了。男生都是理科思维,语言相对偏弱,郑锐霖的数学非常厉害,相比起来英语就差了一点,偏偏语言这种东西最需要时间来背诵和练习。
    然而对唐浩初来说最简单的就是语言。上个世界他从小就在欧洲上学,不要说考英语,考法语德语都没问题。
    就这样,还差三个月才满十岁的唐浩初成了初中部年纪最小的学生。
    初中的课程比较多,教学模式也和小学不同,压力和竞争都非常大,但唐浩初一点压力都没有,真正能让他感觉到些许压力的只有学医。
    将诊脉针灸等所有理论知识彻底教完以后,唐老爷子开始越发频繁地带唐浩初去医院,让他尽可能多地观摩自己及其他医生治病的全过程,每看完一个病人,都让他也去把一下脉,进行具体的实践和分析。尤其是针灸之法,唐老爷子每次给患者针灸都会让唐浩初帮忙拔针,甚至试着上手。
    因为学医除了要摸透医书,更重要的还是实践。
    唐家的奇穴针法用的是最细的针,只有0.2毫米,不直接进针而是用管针,能最大程度地降低患者进针时的痛苦。但唐浩初毕竟年龄还小,不被患者信任,能上手的机会比较少,目前他扎得最多的还是他自己。除了那些不容易扎到的穴位和有害的穴位,其它所有穴位几乎都在自己身上认真试过无数遍,只为了亲身感受身体对针灸穴位的反应,以及对针刺手法和深浅的接受程度。
    深秋是最适合晒太阳的季节了,唐浩初昨晚研究针灸弄得太晚,今天忍不住坐在庭院里的躺椅上睡起了午觉。午后阳光非常好,庭院里安安静静的,没有风,只偶有鸟叫,晒着太阳睡觉特别舒服。
    郑老爷子今上午正巧有事路过浦东,便顺道来唐家做客,因为是周六,郑锐霖也跟着来了。听唐爷爷说唐浩初在后院,郑锐霖忍不住找了过去,刚踏入,就一眼看见多日不见的小家伙蜷在躺椅上睡得正香。
    精致细嫩的脸蛋睡得粉扑扑的,沐浴在阳光下的模样就像是一只喜欢晒太阳的小白猫。漂亮的猫儿眼阖着,均匀的呼吸声轻轻浅浅,长睫毛随之微微起伏,看上去乖巧美好,又娇傲慵懒。
    日光随着时间而渐渐移动,有一小片阳光透过树梢直射到了唐浩初的眼睛上,郑锐霖竟忍不住伸出手,为他挡住了那片阳光。
    眼下的阳光正是一天中最烈的时候,就算闭着眼,光照在上面肯定也不舒服,所以郑锐霖这一遮就是许久,觉得手酸到快要麻木了,却始终没有把手放下去,直到日光终于偏移开来,落到了对方的下巴和脖颈上。那片白皙光洁的皮肤在阳光下仿佛反射着更白的微芒,整个人就像在闪闪发光一样,似乎能晃乱人的眼睛。
    郑锐霖一时竟不能直视。
    唐浩初这一觉睡到了下午才醒。
    他睁开眼只看到补完课回来的唐振凯,完全不知道郑锐霖来过。之前有人遮阳,所以他睡得特别好,全身晒得像团棉花似的,白白软软又绵绵暖暖的,还有点儿飘,连路都不想走。
    于是唐振凯一把将弟弟给背了起来,还宠溺地说了句小懒虫。唐浩初不好意思地搂着哥哥的脖子,晒太阳可舒服了。
    唐振凯记得小家伙小的时候就喜欢在太阳底下睡觉,所以经常给他在阳台的窗户前铺个大褥子,他就会光着两只小脚丫趴上边打滚儿,然后把自己抱成团睡觉,小模样特别可爱。
    可小家伙一转眼就长大了,现在都提前进入中学,脸上的婴儿肥也褪了,开始迅速地窜个子,就像迎风生长的小树苗。唐振凯突然有些恍惚,因为感觉当年捧在手心的小包子已经长成了小少年,虽然还很稚嫩,但可以预见将来这种变化会马不停蹄地延续下去,总有一天快到令人猝不及防。一想到小家伙以后将不再像现在这样依赖自己,将远离自己而独立和强大起来,唐振凯在满足欣慰中有种说不出的失落不安。
    其实不用等那么远,唐振凯已经在接下来的暑假见识到了弟弟的独立和强大。不过这是建立在亲哥滤镜的基础上的,若换成董家人,尤其是董熙娣那个扶也扶不起来的弟弟,恐怕只会联想到唐浩初需要完成的纨绔特色独断专横,甚至加一句太横了惹不起。
    事情要从唐浩初跟着跟妈妈去董家说起。董家位于S市周边的农村,那边有过六**寿的习俗,董熙娣平日里虽然经常回娘家,但极少带孩子去,如今董爷爷过寿,当外孙的肯定要过去一趟,已经入伍的戚向南去不了,就只有唐浩初去了。
    唐老爷子没有对此表示异议,还帮孙子备了一份礼金和上好的西洋参当寿礼,董熙娣另外又带了大块精细的布料以及各种营养品和零食玩具,全是乡下难买到的好东西。第二天一早,唐浩初就跟着董熙娣坐上了前往董家村的班车。
    车上不算太挤,但路况实在不行,颠得人难受,更重要的是班车不能直达,到了乡镇还要再转一趟私人小三轮。路况也更差了,全是坑坑洼洼的土路,有些地方窄到只能过一辆拖拉机。唐浩初一开始还能忍耐,但时间久了就有点晕车,觉得自己像一只被晃到散黄的鸡蛋,整个脑袋都嗡嗡的。
    董熙娣也知道儿子不舒服,把他搂在怀里轻轻拍着背哄,又给他剥了个橘子和橘子味的糖果。颠簸了不知多久,小三轮终于开进村头的岔路口,可以看见大片的农田,田埂上种满了水稻蔬菜,路边还招摇着野花,充满了生机。
    唐浩初觉得好受了一点,目的地也终于到了。董家坐落在村东,有三间瓦房和两间土屋,不大不小的院子里已经来了很多亲戚。唐浩初只在三年前来过一次,眼前的亲戚有许多都不认得,只管在董熙娣的介绍下一个个叫人。
    董熙娣排行第二,上有姐下有弟,大姐董念娣足足有三个女儿,于是打完招呼,董熙娣就让儿子把带来的源记礼包分给三个外甥女。源记的零食大礼包只在城区才卖,价格比较贵,董老太见了,想也不想就开口道:小丫头吃什么零食,还是留给强强回来拆。
    唐浩初知道强强就是小舅董福安的儿子。早年董老太专门花钱送董福安去学木工,手艺没学到,反而搞大了一个姑娘的肚子。董福安那时只有十六岁,但农村十来岁成家的不算稀罕,本来和女方成亲也就结了,他却三挑四捡地嫌对方不好看,死活不愿意娶,最后赔了女方不少钱才作罢,生下来的小孩也不管,就全由董家老人抚养。
    董强强在外人看来是私生子,在董老太眼里却是金孙,除了儿子董福安以外,其他所有人都要靠边站,更别说外孙女了。三个外孙女里最小的杨秋还不到四岁,正是嘴馋的年纪,听到外婆的话,顿时不乐意地伸着小手表示要吃,而董老太手上正好拿着个编篮子的篾条,抬起手就毫不客气地朝她打过去,整天就知道
    话没说完篾条就被另一只手给攥住了。唐浩初看着董老太淡淡道:外婆,箱子里还有一个是专门给表弟的。
    唐浩初此刻还没真正见识到重男轻女的可怕,只是见不得那么小的孩子挨打。其实这些吃穿用度上的偏心和亏待根本不算什么,农村里甚至有女孩被父母用来换亲,嫁给家暴的男人,或者嫁给老鳏夫和傻子,只为能多收点彩礼,给家里的兄弟盖房子娶媳妇。
    董老太听了,没再吭声。倒不是因为舍得分给外孙女吃了,而是莫名有点憷眼前的外孙。
    虽然董熙娣在姐弟仨中最不受重视,但全家就数她相貌最好,唐浩初的相貌就更不用讲了,按照董爷爷的话说就是比画上画的金童还精致好看,跟他们乡下人就是不一样。董老太习惯了对女儿大呼小叫,却不敢轻易对外孙说半句重话。
    毕竟唐德已经去世了,董家人心里清楚若不是有唐浩初在,他们不可能继续肆意地从唐家拿钱拿东西,唐爷爷也的确是看在孙子的面子上才对董熙娣救济娘家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何况唐浩初还顶着个神童的名号,这年头不管乡下还是城里,都会本能地敬重文化人,觉得小孩子读书好,将来就一定不得了。
    于是三姐妹坐在条凳上看着唐浩初帮她们拆礼包,等里面各种花花绿绿的小包装倒出来,尤其是杨秋,黑溜溜的眼睛看着包装眨也不眨,然后首先得到了一袋仙贝。但打开后没有先吃,而是拿出一块要送给唐浩初。
    通过刚才的事,杨秋已经迅速喜欢上这个表哥,杨春和杨夏却不好意思像小妹那样靠唐浩初太近。唐浩初在上个世界就是彬彬有礼又矜贵优雅的小绅士,如今在这里,和别的男孩子的差距就更大了,她们也说不出来具体差在哪,只觉得他举手投足都带着无形的气质,虽然他站在自己旁边,却能明显觉得他和自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吃了没多久,在外面玩得一身泥的董强强和游手好闲了一整天的董福安都回家了。
    作者有话要说:  ps:郑锐霖现在还不知道浩浩得过自闭症,所以才不觉得自己起小哑巴这个外号有什么不对,等他下面知道的时候,就有的后悔了。
    然后会讲董家这边的事只是为了描述一下董熙娣的扶弟魔的程度究竟有多深,好引出唐浩初要完成的扶兄魔任务,并不会占用太多字数。
    最后这个月会晚上八点左右隔日更5000,也就是说明天周一不更,后天晚上八点更么么哒。
    小剧场:
    唐浩初终于和郑锐霖在一起满七年,成功完成了家庭主夫的任务。
    当天晚上,郑锐霖为了庆祝周年纪念日而在浴室内精心布置了鲜花和礼物,想给心肝宝贝一个惊喜,所以故意装作在洗澡,在里面唤道:我这里有点痒,宝宝能不能进来帮我
    果然七年必痒,唐浩初没把话听完就转身走人,并且为了达成独断专横的纨绔特色,不听解释也不再见面,一去不回。
    郑锐霖:o(╥﹏╥)o
    第54章 自闭的小可怜
    董强强是跟同村的小孩一起去水沟里钓鱼玩了,可惜鱼没钓到,反而带回来一篓青蛙。有大有小,挤在竹篓里呱呱叫,其中还有两只半死不活的癞蛤|蟆,看得人心里膈应,可他却拿来当宝,霸道的嚷嚷说谁也不能碰。
    董老太忙答应道:好好好,都不碰,强强快洗洗手,过来吃零食。
    一听说有零食,董强强只简单地把手冲一下就进屋了,招呼也不打便把桌子上刚拆封没多久的大礼包全部占为己有。杨春和杨夏两个没有任何反应,显然早就习惯了把所有东西都让给他,只有最小的杨秋撅起了嘴,但也不敢吭声。
    其实董强强今年已经十岁半了,年龄不算小了,但礼仪教养看上去似乎比四岁的杨秋还不如,吃起东西来全然不顾他人感受,更不要说形象了,弄的满桌满地都是碎屑,手上脸上也粘满了调味粉末。膨化食品最精华的味道就在外面这层调味粉末上,所以董强强一边狼吞虎咽地吃一边舔手指,指甲里还带着捉青蛙时弄的污泥,让人实在看不下去。
    于是唐浩初把目光转到一边,移向了身边的窗户。
    窗前的凳子上有个皱巴巴的布包,一本书从布包敞开的口里露出小小一角,因为颜色非常熟悉,所以唐浩初忍不住多看了几眼。注意到他的目光,杨春有点不好意思的开口道:那是我的数学课本。
    十四岁的杨春和唐浩初一样即将升到初二,平日里学习非常努力,连干活时都会抽空看书。但很多东西不是努力就能成功的,杨春的数学从这学期开始越来越吃力,英语听力也比较弱。
    那本数学书底下就压着专门跟同学借来的数学练习册,想起册子里怎么也弄不懂的题,杨春偷偷看了唐浩初一眼,又暗暗握住拳,隔了许久,才终于鼓起勇气向唐浩初提出想问他数学题的请求。
    对杨春来说很难的题,对唐浩初来说却什么也算不上,他只将题目扫了一遍就理清了头绪,然后清楚分明地列出解题步骤,还把题掰碎了,用更易懂的方式教给杨春,甚至在此基础上又扩展了两道题给她做,让她将整个类型的题都跟着吃透了。
    杨春觉得非常奇妙,老师讲了两遍也没能绕过来的地方,竟在唐浩初的三言两语下就轻易弄懂了,于是问完数学题,忍不住又提起了自己的英语听力,想询问提高听力的方法。
    最好的方法自然是多听,但唐浩初知道乡下没有这个条件,便建议杨春多读,要能把单词读标准,然后尽可能地扩大词汇量。
    唐浩初随后听杨春读了一下假期前刚学完的英语课文,发现她的发音果然有很大问题,在她自己都读不准的情况下,听力自然不可能好。便教了她一遍音标,还示范性地重读了一遍她方才读过的课文。
    因为上个世界在欧洲长大,唐浩初更习惯于说英式英语,不过英式美式其实差别不大,教材上的音标也是偏英式的。他的声音本就好听,吐字又异常标准流畅,杨春只觉得简直和老师的录音机里播放的发音一模一样甚至更好,就连完全听不懂的小杨秋也听得有些入迷。
    不由在听读的间隙看了看身边的表弟,更深刻地认识到对方和自己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但是从她开始问数学题到现在,对方始终没有半点不耐,更没有其他男孩子会有的傲慢,只有让人舒服的恬淡。
    放下书的时候,杨春又偷偷看唐浩初了一眼,发现少年越近看就越好看,从她这个角度能清晰看到因垂眸看书而完全展露出来的睫毛,长得仿佛能荡秋千。鼻梁也异常英挺好看,皮肤居然像玉雕般没有半点瑕疵,让人越发自卑的同时,会忍不住想这世上怎么会有人这样完美。
    于是大人们进屋就看见几个孩子在窗台边围成一圈,其中唐浩初和杨春对着书本点点划划,显然是在讲题,杨夏和杨秋则安静又好奇地坐在一边看着他们,气氛非常和谐,只有董强强依旧待在房屋中间的八仙桌前吃零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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