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夜说:“都没缺席。”
边淩笑他:“课都听了?”
叶夜装作听不到。
边淩轻笑了一声,不紧不慢地又问:“中午吃什么了?”
叶夜的眼睛眨了眨:“出去吃的。”
“和朋友?”
他话音落下时,叶夜的视线似乎忽然被车窗外的什么给吸引了,只给这个问题留下了个含糊不清的单字音,就转开了话题。
边淩也没再不识趣地接下去,随着他换了话题,心里苦中作乐地想着,至少也没骗他。
边家的二当家长了副好皮相,加上保养得宜,即便已经快是半只脚踏进坟墓的年纪,看上去却仍不怎么显得老态,反而更吸引年轻男女的视线追随。
但他的确是年纪大了,如果放在从前,意识到自己的爱人有背叛的意思时,他肯定会选择当面说清,让对方做好决定,可此刻——
却觉得可以再等一等。
年纪大了,便更贪恋温情,即便嘴上不说,也是喜欢那双细致为自己打领带的手的。
——如果可以,边淩希望这样的日子更长一些。
第二日早上,一切仍按照熟悉的节奏进行,他们前后起床,叶夜为他打领带,他给小朋友折衣领,然后在早饭之后送到学校,并在路上顺道给叶夜的手机装个防沉迷系统,得到了小朋友不满的吱儿哇数遍。
分别时,边淩伸手拉住叶夜的胳膊,对上后者疑惑的目光时,第三次嘱咐道:“乖一点。”
小朋友明朗地说:“好!”
午休时,下起了磅礴的大雨。
边淩接到了男人的电话,说叶夜又从侧门除了学校,本来似乎是要去什么湿地公园,但中途下了暴雨,淋了个湿透,便又回了车上,不知道要去哪,自己正在跟着。
边淩把烟捻在了烟灰缸里,叹了口气。
“我过去。”
——可坐以待毙,又未免太可怜了一点。
暴雨噼里啪啦地下个不停。
年轻男人压低身形趴伏在方向盘上,投过摇摆不停的雨刷,看见叶夜在霍可乐的遮挡下一块跑进了个高档公寓的小区。
小区安保严格,他没法跟进去,只能根据两人的方向猜出楼栋,然后迅速地发送消息通知边总。
不过一会儿,就有一辆车停在了自己的车旁。年轻男人微愣,便见个眼熟的大叔下了车,敲敲自己的车窗,和善地笑说道:“老板说,你可以走了。”
“接下来不需要你看着了。”
——
叶夜承认,男人都是有糟糕的劣根性的。
即便心里的天平倾向于边叔叔,叶夜还是循循善诱地将霍可乐发展成了午休专享男朋友,并顺理成章地享受起了无缝衔接的快乐。
午休的时间并不漫长,但已经足够让叶夜和霍可乐一起吃饭聊天,回忆往昔,如果恰逢下午的老师临时调课——比如今天——叶夜还可以跟着霍可乐一起出去多转转。
可惜天公不作美,两人前脚刚下了车进大门,后脚天上就开始下暴雨,半点预兆都没有,突兀地让叶夜想起了之前未来星际时糟心的随机降雨。
两人被里里外外地淋了个透,跑到了商店遮雨板下面面相觑了好一会儿,又忍不住因为彼此的狼狈样互相大笑起来。
暴雨的公园显然并没有人,霍可乐把帽子和口罩一起摘下,扔到遮雨板边的垃圾桶里,又转头看了看叶夜往下滴水的卫衣边,干脆蹲下来伸手替他拧掉了点水。
叶夜顺手揉了把霍可乐短短的寸头:“现在怎么办?雨中漫步?”
霍可乐连连摇头:“我计划里可没打算让叶哥感冒,还是先找地方换个衣服...”他这么说着,忽然顿了顿,眼睛一亮,“我记得我有个朋友,好像就住在附近。”
叶夜:“要过去吗?”
霍可乐皱眉想了想,迅速拍了板:“去吧,我和他是老朋友了。”
于是两人又冒着雨跑回了车上,一边抖落头发上的雨水,一边将车开向了那个“老朋友”的小区。
霍可乐说的没错,那个老朋友的住处的确离公园不远,路上的时间笼统没花五分钟就到了,等到进电梯的时候,叶夜也在霍可乐有一搭没一搭的介绍下想起了他以前的那群富二代朋友。
众所周知,霍可乐本人就是个富二代,母亲是知名女演员,父亲是知名大导演,于是少年时期来往的自然也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朋友也大多是那个阶层的。
两人没在一起的时候,叶夜就因为要捉顾子瞻的奸而见过那群男孩,后来在一起之后,也在霍可乐的安排下互相介绍认识过,也都算是半个不生不熟的熟人。
想来这次应该也是其中一个。
电梯发出“叮”的一声,到了楼层,叶夜跟着霍可乐走到一扇防盗门前敲了敲。
没人回。
霍可乐眨了眨眼,弯腰从地毯底下摸出了把钥匙,熟门熟路地直接开了门。
叶夜:“......”
好,可以确定这真的是老朋友。
两人在门口脱掉了湿漉漉的鞋子和袜子,光着脚踩进了客厅。
这是个二居室的复式公寓,门窗紧闭,空间充斥着股堵塞的烟酒味。
叶夜感到了一种微妙而可怕的熟悉感。
霍可乐没注意他的卡壳,熟练地拉开门窗通风,又倒掉了烟灰缸里的积灰,再把垃圾袋打了个结扔到了门边,还不忘嘀嘀咕咕地和叶夜解释:“他平时都好好的,又爱笑又会玩,就是每隔段时间都会突然——”他斟酌了一下用词,最后还是选择半开玩笑地说,“心态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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