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盛把还没焐热的八百两花了大半出去!
第27章 大黑
常盛买了一匹马。
那马高大魁梧,全身漆黑,一身皮毛油光水滑,十分漂亮,尤其头上有一络火红鬃毛,在其昂首嘶鸣时更添野性和美感。
常盛看到它的第一眼就走不动了。
倒不是因为这马神骏,而是因为这马羁傲的眼神。
当时卖马的番邦商人把要出手的马匹都系在围栏里,其余马儿都温顺地站在那任由客人打量,唯有这匹马不停地打着响鼻,马蹄在地上来回摩擦,一脸不耐烦的样子。甚至在有人靠近的时候,黑亮的眼眸厉光闪过,马鼻耸动,喷了来人满头满脸的鼻水。要不是番邦商人扬起手中的马鞭,常盛觉得这马很有可能会一脚把来人踢飞。
这马很有个性,常盛觉得挺对自己胃口,于是就在一旁静静观看。
有不少人来看马,也陆陆续续有人给价,常盛听了一耳朵。
这些马都是从北方运送过来大燕良驹,皮毛光滑如缎,四肢健壮有力,无论是速度还是耐力都比大晋马强许多,固价钱方面要价不低。常盛想想自己兜里那新鲜出炉的八百两,觉得没底。
他不愿意和村人坐牛车,可出行没有交通工具去哪都不方便,他很中意这匹马,但刚才来买马的人可是花了六百五十两买走了一匹枣红色的骏马。这黑马比那枣红马还要出色,他怕买不起。
白图图扒着他的衣襟,黑溜溜的大眼睛盯着那些马,眼神有些怀念。
他以前住在天都峰的时候,天都峰山脚下有成群的野马在嬉戏,那些马儿膘肥体壮,在风中自由奔跑,快活极了,他当时还挺羡慕这些跑得飞快的长腿家伙,可惜一道奔雷劈下,天都峰山崩地裂,也不知道那些马儿还在不在……
“喵!”站在常盛肩膀的大花站起身,两眼发光地盯着这些大家伙,尾巴摇啊摇,很想跳下去玩一玩。
常盛拍拍它,大花才老实蹲下来。
“咦嘿嘿嘿……”忽然一道嘶鸣声响起,只见那黑马高昂着头,一脚踹在一个要掰它口牙看的男人肩上。
“哎呦”一声,那男人被狠狠踢了出去,狼狈地跌坐在地上半天爬不起来。
“呼呼!”踢了人,黑马似乎有些得意,喷喷鼻子,黑亮的眼睛里满是不屑。
这脾性够大的。常盛越看越喜欢。
“#¥%!!”番邦商人气得大骂,狠狠抽它几鞭子。黑马吃痛“咦嘿嘿嘿”大叫着乱窜,其余马被它连累,不慎被商人的鞭子抽到,也嘶鸣着跑起来,一时鸡飞狗跳、尘土飞扬。
围观的众人怕被波及赶忙散开,那被马踢的男人黑着脸哎哟哎哟的被家仆扶起,番邦商人忙赔礼道歉,让男人低价买走了一匹温顺的母马。
太阳高升,很快就到晌午,马市里的人渐渐散去,来买马的人寥寥无几。番邦商人拿出水囊灌了一口水,余光暗暗打量站在一旁观望了许久的常盛,心中嘀咕。
这农夫和那些乡下人不太一样,一身廉价的粗麻穿在他身上也遮盖不了他过人的气质,尤其他怀里还揣着个精致无双的小兔子,肩上还站着只神气的猫。
刚才来卖马的人瞧见农夫,不少人开口问他卖不卖兔子和猫,农夫都摇头拒绝了。
番邦商人褐色的眼珠子转了转,把水囊盖上,走到常盛跟前问:“这位公子可是要卖马?”
常盛点头,深邃的目光落在黑马上。黑马刚才被抽了几鞭子,这回瞧见没人来骚扰,就懒洋洋地趴下,悠闲地甩尾巴。
番邦商人顺着他的目光望去,也瞧见了黑马,顿时恨得牙痒痒。这马是匹好马,可惜野性难驯,性子还倔!第一回 把它卖出去,结果这畜生把主人踢了,害得他赔了不少医药钱。第二回把它卖出去,这畜生居然闹绝食,客人觉得花了冤枉钱就把它退了回来!还有一回!这畜生一到马市就像死马一样病歪歪地摊着,还流口水翻白眼,搞得来看马的客人以为他养的是病马!
番邦商人马鞭一甩,狠狠瞪了眼黑马,气不打一处来:“八百两,这马你拉走!”
八百两?白图图耳朵一竖,瞪圆了眼睛。他们才刚刚得了八百两,这、这就要没了?
常盛微微皱眉,这价钱对他而言太贵了,毕竟他身上也就八百两多一点,而且这八百两还是卖灵芝的钱,而这灵芝还是他家小东西找给他的。
看常盛默然,番邦商人忙道:“这马是马王的崽,有千里马的血统,八百两卖给你你不亏!”
“咦嘿嘿嘿!”趴在地上的黑马猛地打滚跳起来,状若疯狂地嘶鸣跑跳。
番邦商人脸色都黑了,对常盛干笑两声:“公子,这马绝对没问题,就是性子太过跳脱,养熟了就好!”
白图图:“……”
他感觉这马好像听得懂人话……
头上被轻轻摸了摸,白图图听到常盛说了一个字:“贵。”
番邦商人一愣,被常盛的直白惊住了。他在这边卖马有些年头了,南方州府多富户,出手马匹相对容易,而他的马品质的确不错,很受富人欢迎。偶尔来买马的人会觉得要价高而和他讨价还价,但从未有人这么直接地说贵的。
“公子,我这马要是运到洛城去绝对能买到千两不止!”番邦商人正色道。
洛城是大晋的国都,权贵多如牛毛,随便一出手就是千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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