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缝?”墨染流仔细看看雯萝,确定对方不是在开玩笑,“人身上都是血肉,如何能像衣服一样被缝起来?”
就是嘛,推车人心道,想法清奇。
“可以的,但是线不是缝衣服的线,针也要更细一点。”她想起某部电影里,女主角用头发丝给男主角缝伤口的镜头,“不过我不会,就算缝最后也不会好看。”
听到她不会,墨染流轻轻松口气,“已经敷上了药,不碍事,过几日就好了。”
雯萝也没有坚持,毕竟她是真不会,万一再感染了。“我叫苏棠去审讯了,估计一会儿就知道了。听说是戎狄人?我以为他们只是在城中瞎摸索,没想到竟然有胆量摸进宫里。”
“只是奇怪,他们来找什么呢?”难道是墨家的手稿什么的?她疑惑,这也有可能,毕竟墨家机关术天下第一。
“是天书。”苏棠疑惑地走进来。
“天书?”戎狄人怎么会知道,雯萝感觉脑海里有什么东西断掉了,联系不到一块儿。
“他们还说什么?”墨染流沉声问。
“他们说最近毛国大量的把瓷器销往诸侯国,利益巨大,就连他们戎狄都听说了。有人告诉他们的首领,说天书就在墨家钜子手里。”苏棠坐下来,拿起瓷壶给自己倒了一杯白水,一饮而尽。问了半天,要渴死他了。
“是谁告诉他们的?”雯萝问。
“他们说不知道,要问就得问他们首领了。”苏棠脑袋不停地左右转,这两个人,能不能统一集中问题,就一个人问?他昨晚本来睡落枕了,这下全好了。
“也不奇怪,”雯萝道,“上次郑国不就是冲着天书来的吗?也许有人传到戎狄去了。”以前只想着如何解释技术的来源,现在反而成为桎梏。
“幸亏是冲着我来。”墨染流垂眸轻语。
“什么?”苏棠没听清大声问道。
“杀了吧,那两个。”墨染流抬起眼眸,嗓音淬着寒冰,眸光里溢满肃杀。
苏棠看着他似乎想起了什么,禁不住抖了抖。
戎狄就像是突然投进水塘的两粒石子,只激起淡淡波纹就消影不见。而戎狄人也一直没有反应,似乎他们的族人从来都没有来过。
陈阿叔来找雯萝,说因为去年秋天收的红薯太多,因为保存不了多长时间,除了当粮食给百姓发下去的部分,剩下的一部分晒成红薯干了,继续当成粮食往下发。一部分做成了淀粉放在粮仓中。
眼看再过两个月,红薯又要大丰收,问雯萝这些淀粉要怎么办?是当成粮食发给毛人,还是就这么搁着。
雯萝才想起这回事。
“搁着干吗?做粉条啊。”她笑眯眯道。早就想吃酸辣粉了,现在才想起来。
“粉,粉条?”陈阿叔皱皱眉,仔细想了一下,“是不是就跟红薯粉一样?”他努力想着联系,好显得他非常有用。不能被那些年轻小辈比下去了。
“差不多吧,”雯萝笑道,“可简单呢,我一说你就会了。”她赶在陈阿叔掏出本子和铅笔之前说。
陈阿叔还是掏出了本子和铅笔,把眼镜往上推一推,非常专业地说,“人老啦,记性不好。翁主说着,我记下来。”
“好,”雯萝点点头,“把红薯淀粉打成浆糊煮熟,准备两口锅和两个冷水大缸以及捞面条的漏勺。水烧开以后,把漏勺拿起对准开水的上方,抓起一团面糊一边放,面糊就会从漏勺漏下去,这叫漏丝。”
“粉条从水底浮上来时,就捞出来放进冷水缸里冷却。然后理成束晾干就可以了。以后要吃的时候用开水煮熟就行了。炖菜啊,煮汤啊,或者做酸辣粉。唔,酸辣粉,看来还得让美男美女们进宫一趟。”
“漏勺越细,粉条也就越细。你让人多做几种出来,我要卖给诸国换粮食。”她最后吩咐道。
陈阿叔记好后,就匆匆去弄粉条了。
没有几日,第一批粉条和粉丝就做出来了。
雯萝唤过来菊,教了她两个菜一个汤,一个是酸辣粉,一个是蚂蚁上树。汤就简单多了,就是普通的鸡肉蛋花粉丝汤。
还按着原有的方法,教会几个婢女,坐上拉满粉条粉丝的马车,朝秦晋楚周奔去,再多也没那么多粉条了。她只留了一小部分,剩下的打算通通换粮,反正秋天红薯又要丰收了。
现在不赶紧赚一笔,等秋天毛人们的红薯土豆和玉米都长成了,必然会经过商贾的手传到列国去。那时粉条一定会被人琢磨出来,毛国就没有优势了。
使者甲去的是晋国。晋国君最近刚买了一顿瓷器,听说毛国又来了,叹口气,“东西是好东西,但也不能逮着一头羊死劲薅啊。都快把晋国薅秃了。”但是不宣吧,又心痒痒。推推鼻梁上的眼镜,“宣进来吧。”
使者和婢女带着锅进来,当场就把这三道菜表演了一番。他并不担心晋国学会就把她赶走,因为没有粉条也白搭啊。
晋国君好奇地每样尝了一口问,“这东西叫什么?”
“叫粗的叫粉条,细的叫粉丝,也叫雨。”使者答道。
晋国君用筷子挑起汤中的一根粉丝赞叹道,“果然是雨,冻成一根一根的,非常有意境。”
哎,不光有意境,还好吃啊,千变万化。酸辣粉也深得他的心。叹口气,“说吧,姬候这回要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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