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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前寡兽求生记[种田](穿越 兽人)——鬼

    陆酒变成兽型了?
    略迩呆愣了半晌,下意识脱口而出:小酒?
    小狮崽听到姆父喊他的声音,停下了拱石头的动作,转过身想像以前一样爬过来然而骤然变成四条腿走路的模式让陆酒十分不习惯,跌跌撞撞爬了几步,噗通一头栽倒在地。
    陆雪猫看到哥哥出糗,咯咯笑了起来;陆安歪着头好奇地看了他们一眼,继续专心地啃手指。
    小陆酒茫然地爬起来,似乎还不太明白自己怎么突然变得毛茸茸。
    陆迩站起来过去把小狮崽抱在怀里,摸了摸刚才跌倒撞到的地方,有些疑惑地看向大狮子:小酒怎么这么快变成兽型了?
    不是说要好久才能激发兽人幼崽体内的野性,让他们突破人型的桎梏、变成兽型么?
    大狮子变回人型,蹲下来把小狮崽扒拉了一下,同样有些困惑:我也不清楚,这也太快了吧?
    你是多大能变成兽型的?
    一岁多。
    小酒才几个月大陆迩有些担心,不会有什么问题吧?
    角也是头一次做父亲,拿不准:我们回去问问祭祀。
    这下他们也无心游玩了,赶紧抱起另外两个幼崽一起回去了部落旧址。
    老祭祀详细检查了一下小狮崽的全身,把小狮子摸的格外不舒服,张开细嫩的牙齿就想咬他。
    看小家伙不高兴了,老祭祀才放开手,让陆迩重新抱起来,神色倒是有些不以为然:没什么问题,就是单纯的变回了兽型而已。
    小酒才这么大
    越早变回兽型,说明兽人幼崽将来可能越强大。老祭祀摆摆手,抬起下巴指了指角,角当年一岁多一点就能变回兽型,现在可以说是最强的兽人了。你家这个小狮子说不定会比角更强。
    角对自己的幼崽将来可能超过自己没有感觉半点抵触,反倒十分高兴:真的?
    哪怕陆迩带来的农业和畜牧业,让兽人们不用为了生计而冒着生命危险狩猎,兽人们本身的战力仍然是十分重要的依仗。
    自己的幼崽越强自然越好。
    那他什么时候能变回人型?陆迩揉了揉怀里的小狮子,又问了一句。
    幼崽第一次变回兽型会持续很久,不用担心。老祭祀又指了指角,角当初可是当了一整年圣兽。
    天生纯白的角被神坛部落视为天降神兽,一岁多就变回兽型更让神坛部落的兽人们认为角不同寻常,送到了图腾和祭祀处供奉。因此老祭祀对角当年的成长十分清楚。
    既然没问题,陆迩就放心了,把怀里的小狮子抱起来,和它圆溜溜的大眼睛对视,捏了捏它柔软的小爪子。
    小狮子自然不会抗拒姆父的亲热,细声细气地嗷呜了一声,把陆迩的心都叫化了。
    陆迩忍不住凑上去和小狮子亲了一口,又和小狮子蹭了蹭脸,笑了起来:虽然没有小咪撸,但是有小酒也不错。
    小咪站在一旁神色猛然变幻,紧紧地盯住了那只小狮子。
    总觉得他似乎多了一个情敌?
    野牛兽人重带着一队最近召集来的兽人来到这里时,就看到陆迩怀里像当初抱着猫崽儿一样抱着小狮子,角则有些咬牙切齿地站在一旁,脸色阴沉。
    他身后的兽人是这些日子红木部落募集来的流浪兽人或者有心投靠的小部落。
    老弱病残都留在本部,年轻力壮的兽人们则被重带到了这里,发展他们的分部计划。
    一开始听说要到神罚边境去,这些外来的兽人还十分恐慌,有些抗拒;但腾对他们反复说明清楚、又有带头的重把全家人一起带过来的举动,让他们稍微安心了一些,这才跟着重一起过来了。
    重,你全家都来了?陆迩十分意外,你要常驻这里?
    重点了点头:对。
    在陆迩横空出世之前,角不怎么管事,重辅佐腾治理红木部落,算得上是红木部落的二把手;后来陆迩和角的威望逐渐提升,重便退居二线,只负责处理一些杂事。
    重的性子很沉稳,甚至可以说保守,对部落忠心耿耿,看着陆迩带领部落越来越好,不但没有嫉妒,反而愈加欣慰。
    自从提出分部落的想法后,虽然没明说,但大家都知道肯定要有一个足够水平的人到分部落来做领袖否则这里的兽人们独成一派,怎么算得上他们的分部落呢?
    原本腾打算把本部落的首领之位让给角,自己来管分部落,重自告奋勇接下了这个担子。
    他没有别的长处,不擅长创新,也就沉稳耐心这么一个优点,自认为留在本部落的价值不算太高,不如来分部落为他们守铜矿。
    所以重带着全家一起过来了。
    陆迩听懂了重的意思,心里微酸,又觉得特别暖,诚恳地道:这里我们要做的不止是挖矿,还有植树造林、反攻神罚的大事,就辛苦你了。
    这个中年的兽人其实没觉得自己有什么牺牲,听陆迩这么郑重反而有些不好意思,挠了挠头:嗯,我一定尽力。
    重带着定居的兽人们到来之后,原本的施工队和新来的兽人们简单交接了一下工作,就可以返回部落了。
    因为之前不知道会有多少兽人住在这里,施工队兽人们大约估计着数量建了一些砖房;实际重到来之后,发现砖房的数量比要住的兽人们少一些。
    好在这些兽人都苦惯了,两个人住一间对他们来说都是以前不敢肖想的舒适环境,完全没有介意。
    这些兽人们到来之后第一件事就是看护红薯。
    陆迩他们先到来的这段时间里,已经把过去的土地里的杂草全都刨掉,重新梳理了田地;陆迩也用灵水掺和普通的水培育了一批红薯,然后将这些红薯分成小块种到地里。
    因为有灵水的作用,这些红薯生长速度比一般红薯要快,可以赶在寒季到来之前收获。
    新来的兽人们需要学习如何照料田地。
    在红木部落的本部落,他们已经看过漫山遍野的田地和各家各户充盈的粮垛,早就期待着如何开始种田,简单熟悉了新生活之后立刻就开始了如饥似渴的学习。
    陆迩这阵子在沿着神罚边缘种植一圈红木的同时,也在思索如何把同化神罚废土的操作普及到大多数人。
    一直没有头绪让他略微有些烦躁,便来指导兽人们农业知识,聊以放松。
    这些日子他怀里一直抱着变成小狮子的陆酒。
    橙黄色的小狮子身上的毛毛也很软,而且小陆酒也很喜欢和姆父亲近,被陆迩揉搓时毫无怨言。
    小家伙甚至还不知道为什么姆父突然对他格外喜爱,不管干什么都要带着他。
    角嫉妒得眼睛都要红了。
    那里是他的专属位置!
    结果现在被他的小崽子占据了!
    尽管恨不得现在就把小狮子扯出来,然后自己变成小猫崽跳进陆迩的怀里和陆迩亲亲抱抱,但也只是想想罢了。
    他现在没法变成小猫咪,而且和才几个月大的自己的幼崽吃醋未免也显得太小心眼了。
    因此角只能憋着气,干什么都分了一丝眼神到陆迩身上,数算着陆迩到底撸了多少把小陆酒。
    陆迩和小狮子亲热多少次,晚上他就要讨回来多少次!
    陆迩倒是不知道角的阴暗想法,闲暇时间专心逗弄小狮子:来,小酒,叫爸爸~
    这下角真的不能忍了。
    他丢下手里的锄头,大步走到陆迩面前,严肃地宣布:不要让他这么叫。
    陆迩一愣,抬起头来:为什么?
    这是我叫的称呼。角低头俯视着陆迩,声音低沉,面容肃穆,不能让给其他人。
    哪怕是幼崽也不行!
    陆迩有些哭笑不得:爸爸在我的语言里和父亲意思差不多。再说你不是不想承认小咪时候的事情么?
    那也不行!
    陆迩看角这么严肃的样子反而觉得有趣,故意道:那看小酒到时候听谁的话吧。
    角低头看了眼瞪着大眼睛、纯洁无暇地看着他们的小狮子,抿了抿唇,一言不发地走开了。
    这倒是让陆迩吃了一惊以他对角的了解,这只大狮子应该会更执着一点才对。
    难道还有什么后手?
    陆迩又把小狮子抱在怀里蹭了蹭:小酒,你猜爸爸会不会被你父亲说服?
    当天晚上,陆迩就知道角有什么后手了。
    卯足了劲誓要从陆迩这里找回来的角认真运动,脸上的汗水滴在陆迩的身上,在陆迩眼神迷离、全身紧绷的时候,忽然俯身凑到陆迩耳边,低声唤了一声:
    爸爸。
    运动中的角声线和平时区别很大,低沉沙哑,带着一点激烈的喘息,投入陆迩的耳中,让他一瞬间觉得性感的要命。
    被自己的伴侣用这样的声音叫出这样的称呼,陆迩绷不住,短促地快速呼吸了几声,随后脚趾蜷缩,全身肌肤都泛起了诱人的绯红,抓着角手臂的手无力地垂了下来。
    角没想到自己只叫了一声,陆迩的反应竟然这么大,连带他也差点一起去了。
    这让角充满了成就感,深吸一口气,仿佛不知疲倦地继续动作起来。
    这一天晚上,陆迩的羞耻心被翻来覆去地煎了好几遍。
    第二天起床的陆迩回想起来耳根都会发烧,眼角还带这点泪痕,头一次有些咬牙切齿:以后不要这么叫我!
    为什么?角有些委屈,你喜欢被这么叫,我来叫你,不要让小酒叫。
    陆迩:
    这能一样吗?!
    当天晚上,角就被迫睡在了地上。
    不过陆迩从此之后再也没有提过爸爸这个称呼,几个幼崽后来也和其他兽人们一样用姆父来称呼他。
    倒是角觑到陆迩似乎对这个称呼格外敏感,有时候会作死在特殊时候再叫几声,每次都惹得陆迩第二天不许他上床。
    施工队临走之前,还给这里的部落打了一口井。
    打井是地质学的范畴,陆迩不是很了解,只能勉强猜测着指了几个位置,施工队在第三个位置挖出了井水。
    要不是他们现在有了青铜工具、施工队里有两个兽人的兽型擅长挖洞,还真不一定能搞定。
    有了固定的水源,生活方便了许多。
    兽人们一边照料着田地里的红薯,一边也开始继续采挖铜矿。
    当初利发现的这个铜矿其实不算很大,但是他们采挖的效率不高。毕竟之前没有金属工具,全靠兽人们用兽型爪子刨,一天也就开采那么一点石头。
    现在有了青铜铁锹、锤子等工具,效率大大的提升了起来。
    采挖出来的铜矿用车子运输到红木部落本部去,进行进一步的冶炼,重新铸造成铜币或者新的青铜器。
    其实最效率的办法还是直接在这里进行冶炼。
    陆迩也想过在这里修建一个冶炼铜矿的工厂,但这里的兽人大多数都是新招来的,对部落的忠诚度和归属感都不够金属冶炼在现在这个阶段对部落来说可谓是核心技术,哪怕在红木部落里也只有少数人才懂,一旦泄露出去对他们来说打击可谓巨大。
    也许以后部落足够壮大、技术足够先进,可以把冶炼金属的技术像农业一样推广出去。
    但现在红木部落这个下金蛋的母鸡还不够强大,也只能财不露白,慢慢发展。
    宁可现在辛苦一点,也好过将来被敌人击溃。
    分部落的大多数事情都有重操心,陆迩把大方向上的问题嘱咐清楚之后,重新考虑起同化神罚废土的事情来。
    同化神罚废土需要的灵水和生命之力目前都局限在他和角身上,不能推广到大众,肯定没法集合所有兽人部落之力反攻神罚废土。
    那怎么才能让灵水、生命之力和他们解绑呢?
    灵水陆迩可以制备,但灵水本身灵异度太大,和普通的水一样也会蒸发,还不方便运输;生命之力更不用说,难道要把角的排泄物拿去给其他兽人,让他们施肥到土地里?
    陆迩想了想,决定先从生命之力下手。
    角全身上下所有的部位都蕴涵生命之力,只是多少不同罢了;用滴子花当作试纸鉴定,角的血液中蕴涵的最多,排泄物中反而最少。
    那个什么液陆迩也强令角取一点出来测量,发现和血液结果差不多。一开始陆迩提出让角自己制造时,角是坚决拒绝的,趁机讨要好处。
    陆迩不想回忆为了做这个严谨的科学试验他被迫尝试了什么新鲜花样。
    实验结果证明同化神罚废土需要的生命之力并不多,不需要榨干那个狮子兽人。
    就红木部落这个分部落来说,排泄物可以利用重新修葺的公共厕所,达成一整池蕴涵生命之力的粪肥;可对于其他部落来说,总不能让角天天去人家家里上厕所。
    最好是利用角身上能够自然更替、对角没有伤害的部位
    陆迩抚摸着大狮子纯白的毛毛,在狮子下巴上挠了挠,若有所思。
    他找大狮子要了一些毛毛,用剪刀剪碎,和种子一起埋进神罚废土,然后浇灌上灵水。
    一段时间后,这里的土地也开始了反向同化。
    陆迩进一步实验,把角的毛毛入水煮之前在把原始的兽毛处理成毛线的过程就需要煮沸煮软,煮出来的水说不定也蕴含生命之力。
    把煮出来的水和草木灰、黄豆荚等自然肥混合晒干,磨成颗粒状的人工肥,再配合灵水之后,发现仍然能够同化神罚废土。
    角的毛毛一年四季都会长,每年还有两次固定的换毛期,做出的人工肥作为固体也很容易运输,确实是极佳的素材。
    人工肥的调配也可以针对性地补充土地缺乏的元素,方便种子更快成活。
    陆迩拉着角让他看到了那棵生长起来的红木,拍了拍角的胳膊:看来以后需要你的毛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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