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木部落的人口虽然比不上那些大部落,但兽人们的种类也还算齐全,经过角坚持不懈的特训,他们的实力也都可以。
就算不做主要战力,打打辅助应该是没问题的。
战脸上的诧异证明了这只金发的狮子从来没这么想过。
是考虑保密因素么?
这倒不全是。战沉吟了一下,还是道,只是这些年神使能够在神罚的土地上行走,很多兽人都觉得他们就是神的代名词如果我们说要去抓神使,你们部落的人会赞同吗?
神坛部落没有澄清过?
我们通知了几个大部落。战摇摇头,一般的小部落就没怎么说过了。
小部落的出现和消亡的速度太快,又经常迁徙,挨个通知太不现实了。
陆迩按着下巴思索了一会儿,抬起头来谨慎地道:虽然我不清楚其他部落怎么样但红木部落的兽人们应该不会过度相信神使的存在。
对神灵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的信仰大多数源自精神上的依赖。遭遇了无法抵御的天灾**,便想通过信仰神灵获得庇佑。
干旱缺水、猎物稀少、兽潮袭击、寒冷饥渴
更多的时候,这种心灵上的依赖是给现实中遭遇的不幸找一个合理的理由。
并非是自己真的不幸,而是自己触怒了神灵导致的不幸。
当灾难变得有规律有道理,对它们的恐惧也会随之降低。
随之而来努力活下去的希望就能一直恒久不息。
越是艰难的环境,越需要希望。
而对于红木部落的兽人们来说,当不确定的狩猎在他们生活中的成分大大降低,稳定、规律的农耕带来的收获给了他们比信仰更强烈的安定感。
陆迩相信,红木部落兽人们的希望都落在他们自己的手上,而不在遥远的神和神使身上。
角思索了一下,也赞同陆迩的意见。
战见他们都这么想,耸了耸肩膀:好吧,既然你们都这么想。
以防万一,角先只把腾叫了过来,把他们的计划透露了一部分。
还打着哈欠的腾果然吃了一惊:你们要抓神使?
随后角向他简单说明了一下自己的身份和神使的真相,让腾紧紧地皱起了眉。
一时间接收到的信息量太庞大,他需要整理一下。
比起从未见过的神使,腾对亲手养大的角更加信任,看了陆迩一眼,见陆迩也站在角这边,最后做出了决定:既然这样,部落里的战士你可以带去用。
他认真地嘱托了一句,不过,要好好保护他们。
跟传说中的神使战斗,还是让他颇为担忧。红木部落现在的年轻人大都是他看着长大的,如同他自己的孩子一样。
角点了点头:放心。
他和红木部落这些兽人们相处这么多年,感情自然不浅,不会送他们去死。
和陆迩想的一样,角叫来的兽人们在最初的吃惊后,很快就接受了抓捕神使的任务要求,并对神使带来神罚这样的天灾义愤填膺。
要不是因为神罚,他们也不会被迫离开已经开垦好的土地。
尽管新家的环境也很不错,现在他们也住上了厚实安逸的砖房,但这不能抵消他们一路颠沛流离的困苦。
考虑到隐蔽性,角没有带太多的人去。
挑选了几个行踪隐蔽、身形灵活的兽人帮忙做包围、又选了两个能够飞行的兽人当探子。
腾一到寒季就犯困,而且部落里也需要一个强大的兽人坐镇,角就没让腾一起去。
勇和烈这两个红木部落除了腾和角之外最强的两个兽人,角准备也只带一个去,最后选择了更加灵活的花豹勇。
陆迩也提供了他力所能及的帮助他培育了几根新的辣椒,交到了负责去黑河部落引诱神使出来的雪豹兽人手里。
未虑胜、先虑败。
倘若他们抓神使的行动失败,不能让神使找到红木部落来。所以负责引诱神使的就是外来户的神坛部落三人组了。
神使现在拿着辣椒找人,陆迩和角私下商量过,猜测的最大可能就是当初陆迩在神罚土地附近尝试过的辣椒种子。
当时陆迩用灵水没有栽培出来,但谁也无法确定神使是否有能够定位灵水的能力,也不确定后面那株辣椒发生了什么。
上次陆迩在假装祭神时又一次感受到灵水指环的震动后,灵水指环的秘密越来越吸引他们的注意。
第一次灵水指环的震动是在他们遇到神罚的时候,第二次灵水指环的震动是祭祀神灵
难道灵水指环和神有关系?
陆迩和角研究过,角表示从未在神坛部落中见过这样的东西,也没有听图腾提到过。
只是这个指环毫无疑问和这个世界面临的危机有着很深的关系。
陆迩甚至怀疑自己的穿越也和它有关。
若非自己现在肚子里多了个崽儿,陆迩甚至产生了想和角一起去神坛部落询问一下祭祀的冲动。
当然,现在如果能从神使嘴里拷问出相关的信息,自然更好。
一切准备完毕,角准备带着兽人们出门了。
临行之前,他依依不舍地抱着陆迩在炕上温存了很久,毛茸茸的大脑袋在陆迩脖子上不断地蹭来蹭去,弄得陆迩特别痒:别闹,该出门了。
角紧紧搂着陆迩的上半身,不敢用力碰他的肚子,闷闷地道:舍不得你。
兽人们感情的表达永远那么直白而坦诚,陆迩听着兽人低沉的声音在自己脖颈处响起,心里柔软了许多:我也舍不得你。
角难得听陆迩说这么直接,心里高兴之余更觉得不舍,趴在他的亚兽脖子上深深吸了一口气,似乎想把陆迩的气味牢牢记在心里。
陆迩被痒得笑起来,离别的愁绪也消散了不少。
看陆迩笑了,角也轻松了许多,凑近陆迩和他交换了一个蕴含着浓浓不舍的吻。
陆迩出门送到部落门口,握着他的手低声道:好好保护自己。
嗯。银发的狮子最后拥抱了一下他的亚兽,变成了纯白的狮子,带领着兽人们离开了。
望着一群兽人们在皑皑白雪的世界中奔跑离开,抚摸了一下肚子,轻轻叹口气。
腾站在他身后,也叹了口气:我原来还想把首领之位传给角的。
角的实力、威望、人品在红木部落都无出其右。腾当了这么多年首领,其实也有了隐退的想法。
陆迩诧异地看了腾一眼:原来?
寒季结束之后,角就要回神坛部落了吧?腾感叹了一声,那可是距离神最近的部落呢角应该会带着你一起去吧?
陆迩沉默了一下,忽然微微一笑:短时间内我不会离开红木部落的。
他在这片土地上刚刚点燃了文明之火,不能看着它茁壮成长,肯定不会轻易离开的。
角是什么打算他不清楚,但是陆迩和角在一起这么久,从没见过角流露出对首领之位有渴求之意。
不论是红木部落还是神坛部落。
不过等到红木部落的发展彻底稳定下来、没有自己引路也能良好地发展,他倒是可以和角一起出去转一转。
陆迩脑海里刚刚闪过这个念头,忽然觉得有些好笑。
在充满危险和刺激的原始世界里游历,这种想法竟然也会出现在自己的脑袋里。
自己也被角带歪了很多。
他抬起头眺望着晴朗而没有一丝云彩的蓝天,摸了摸自己已经很明显隆起的肚子。
就是不知道到时候带这个新的生命怎么办。
角这次出门的预计时间比以前离开部落的时间要短。
黑河部落的新地址距离红木部落没有以前那么远,而且这些强大的兽人们奔跑起来速度也非常快。
但陆迩这一次对角的思念比以前更加强烈。
以前的分别,他们的感情都处于迷茫之中,不管是陆迩还是角都不确定他们能不能真正走到一起;这次是他们正式交心成为伴侣之后的第一次分别。
因此这一次陆迩对离别的眷恋不舍体会得更加清晰。
同时随着肚子越来越大,陆迩身体开始感觉到一些不利索。
走路走几步就会觉得腰酸、站久了就能感觉肚子沉甸甸的下坠、吃东西也开始挑三拣四,不是嫌弃肉肥就是嫌弃菜淡。
他心里倒也不想这么挑嘴,但是味道不对他就想吐,实在是忍不住。
为此陆迩暗地里还有些自嘲:现在他总算体会到女性生育过程的难受了。
这个时候陆迩更加思念角在身边的日子。
在身边的时候没有察觉,等到角离开了,陆迩才发现他的生活中处处都有角留下的痕迹。
身上的毛衣是用角的毛毛编织而成、桌椅板凳上的兽皮垫子是角亲手制作,甚至炕上铺着的毛毯一角,都有小咪被猫薄荷刺激之后挠花的地方。
角出了部落,腾担心陆迩自己一个人照应不好,想找两个亚兽住到陆迩这里来,也方便贴身照顾他。
陆迩至今为止唯一能接受同住的人只有角,婉言谢绝:不用了,我又不是走不动路。
现在他除了容易疲惫、有些嗜睡之外,平日里也没什么不妥,只是心理上有些思念角罢了。
腾还是有些不放心,就让茫经常过来探望陆迩。
除了茫之外,陆迩熟悉的兽人和亚兽们也经常过来看望他。
紫瞳心思精巧,注意到陆迩生活上没什么不遍,主要是有些闷闷不乐,就经常说些部落里有趣的事给他听。
说得多了,话题扯到了紫瞳自己身上。
紫瞳叹着气把手里的毛线搓成球:什么时候才能找到我的兽人呢?
陆迩记得从他穿过来之后没多久,紫瞳就在一门心思地寻找兽人,结果两年过去了,他还是单身。
部落里不是有很多兽人在追求你吗?陆迩有些好奇。
紫瞳外貌不差,一双紫色的眼眸也很特殊,引人瞩目。随着部落的发展,最早洗心革面的紫瞳在兽人们之中的评价也越来越好,追求者多了不少。
这么多人,紫瞳一个都没看中?
紫瞳撅了撅嘴:我觉得他们都有点呆。
呆?
紫瞳看了眼坐在一旁的茫。茫每天做完日常的锻炼后都会到陆迩这里来随时听候差遣。在这陆迩这里无事可缩的时候,陆迩就给他写几个文字,让他对着练习。
现在茫就专心地在地上描字,神情入迷浑然忘我,根本没看他们这边。
陆迩了然,笑了起来:你学字的时候不也很专注?
兽人们很快就被文字的魅力所征服,再加上这是陆迩传承自神的东西,还带上了一丝神圣的色彩。因此部落里有机会参与文字学习的人全都十分刻苦。
紫瞳要只是嫌弃兽人们的专注和认真,那陆迩也要笑话一下他了。
不是!哎呀怎么说呢。紫瞳苦恼地挠了挠头,眼神微微抬了一下,小声道,我想要个绿耳你这样的兽人。
陆迩愣了一下。
话刚说出来,紫瞳自己先红了脸,连忙解释:我不是说我喜欢你啊绿耳嗯当然我确实很喜欢你。
陆迩平日里表现的气度与其他亚兽们截然不同,不论言谈还是举止,从未将自己摆在一个被保护者的角度。
紫瞳对陆迩这种气质十分敬仰,暗地里偷偷模仿过好多次,但总是徒有其形而无其神。
最后紫瞳只好退而求其次,觉得自己如果没有陆迩这样的风华,那他找一个有类似气质的兽人总可以吧!
他把毛团放在炕上,想了一下怎么措辞,我就是想找一个很聪明、跟陆迩你差不多的兽人,不要傻乎乎的。
最后他还补充了一句,当然要长得好看!
陆迩明白过来,失笑一声:那你加油。
他的气质来源于知识、文化、经历、底蕴,也有一部分性格的影响,肯定和兽人亚兽们不一样。
兽人们纯粹的气质也没什么不好,至少陆迩觉得,尽管最初红木部落的兽人亚兽们给他的印象不太好,但随着他们渐渐开化,他反倒觉得这些把所有喜怒哀乐都摆在脸上的人相处起来十分舒适。
等到文字的智慧推及、食物的充沛和人身的安全得到满足,兽人们之中更偏好钻研的人也可以选择文字类的工种。
到时候说不定就有紫瞳喜欢的人呢。
不过陆迩想到紫瞳刚才说的傻乎乎,忽然有点想笑。
兽人们性格迥异,但共同的特点都是率直憨厚,基本不会计较小事,用现代人的眼光看,可不就是傻乎乎么?
尤其是那头银白的狮子。
傻乎乎地先爱上自己、傻乎乎地在自己身后笨拙地追求
回忆着和角从前相处中的点点滴滴,陆迩唇角微微泛起一丝温暖的笑意,向后靠了靠,让自己倚在贴着兽皮的墙上,思念起不知在什么地方的角。
被陆迩想念着的角此时正蹲在堆满积雪的树上。
因为不肯剃毛,角身上没有毛衣可以穿,现在只能光裸着上身在冰天雪地里埋伏。
角对此倒是习以为常,满不在乎地躺在枝桠上,把一旁树枝上的积雪捏成一只小小的鹿形。
战也在这棵树上,百无聊赖地看着角专心地雪鹿,有些好奇:哥,你想吃鹿肉了?
角不理他。
战撇撇嘴:好嘛,知道你这是捏绿耳了。
绿耳的两只毛耳朵就是鹿的长耳,耳尖上还有一丛绿毛,所以才得了绿耳的名字。
仿佛闲得太无聊了,战又跟角闲扯:哥,你说你的幼崽,会是什么颜色的?
他们一家人都是金色的鬃毛,只有角不知道为什么出生之后是纯白的狮子幼崽。战确实很好奇他哥再生出来的小崽子会是什么颜色。
角终于施舍了他一个眼神:当然跟我一个颜色。
白色的毛毛不适合隐蔽自己,抓猎物肯定不方便。战故意反驳他,说不定我们一家人就你特殊呢?等绿耳生出来也许还是个金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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