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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上宠溺[重生]——sherry_c(22)

    沈念,这是你弟弟吗?
    最近总是能看到他来等你下课呢。
    他笑了笑没有说话,礼貌的笑容把彼此的距离重新调整,也是用另一种方式告诉对方不要僭越别人的私事。
    好奇的人自讨没趣地离开,他转身下了楼。
    走出教学楼的时候他远远地看见身姿挺拔的少年垂眸站在树下,午后日光在他身上洒落满身的光晕,影子里藏着昼长夜短的温存热意。
    予城。他笑着走了过去。树下的人猛地扭头对上他的视线。
    此时正值下课,人潮拥挤,眼前的人却那么急不可耐地横穿人群走到身边,动作自然地把他肩上的书包背到自己肩上,然后牵着他的手走出人潮。
    掌心相贴的时候他能清楚感受到肌肤传来的热度,那么烫,明明已经是秋天,可那短暂的一瞬,盛夏的炙烫又重新返入他的身体,一刹那的悸动像是一阵模糊的雾气朦胧了视线。
    真好。他低头笑得温柔。
    有人等着的感觉,真好。
    孤独了那么久,他终于不再是独自一人。
    你怎么来也不提前和我说一声。
    我就是突然想来。傅予城把手里的东西递到对方怀里,担心你下课饿,给你买了些吃的。
    他打开纸袋,里面放着几块蛋糕和一杯奶茶,还有他最爱吃的白糖山楂。
    他把那杯还温热着的奶茶捧在手里,脑海里莫名想起了刚才那人说的话。
    什么关系吗?他望着身旁的人微微一笑。
    现在公开他们之间的关系还为时尚早,但他也不想用莫须有的谎言来搪塞悠悠众口。
    说是弟弟吗?朋友吗?没有这个必要。
    这是他的爱人,他自始至终爱得光明磊落。既然如此,他为什么要用粉饰太平的谎言来伤害把自己放在心尖上在意的人,为什么要用这样的掩饰来让自己用余生托付的人觉得他们之间的关系是不能公之于众的羞耻难堪。
    等寒假的时候我们一起去纽约的曼哈顿吧。他喝了一口温热的奶茶,甜甜蜜蜜的抹茶红豆,一小撮炒香的玄米喝着有温暖的醇香。
    嗯?
    你之前不是问我寒假要去哪里旅游吗?他垂眸笑得释然,校方把国家奖学金的名额给了我,算上校奖学金的话,钱应该够我们去一趟美国。
    听说上世纪七十年代的时候那里还是一片无人造访的荒芜之地,但现在,那里已经是世界上最繁华的岛屿。
    好啊。傅予城回答,你想去哪里我们就去哪里。
    那就这么说定了。他心口微颤,垂眸笑着往前走,回家吧,予城。
    傅予城的鼓膜被自己的心跳声撞得发痛。他不敢呼吸更不敢挪开视线,只是加快脚步和身旁的人并肩。
    明亮的阳光穿透葳蕤树叶,洒在沈念眸里化成一片斑驳鎏金。他紧张地移开视线凝视着前方地面上一片形状规整的落叶,嘴上沉默不言却在心里无声写下了许多行白日情诗。
    他想,该在这样的落日下吻他的。
    沈念因为身旁少年灼热的视线感到无可奈何,他这个年轻的爱人啊,明明灵魂已经不是这个年纪,可和他相处时却总是像个十七岁情窦初开的孩子。
    再盯着我看,我的脸上就要开花了。
    啊。傅予城猛地回神收回视线,尴尬的指尖不知所措地挠着自己的后颈,就是想看啊。
    是吗?他眯起眼睛压低声音,他想他现在的表情一定透着一股子狡猾,也能猜到对方听到接下来这句话后会是怎样的反应。
    但没有什么,比逗弄自己青涩的爱人更有趣了。
    回到家,你想看多久都可以。
    啪嗒傅予城听见自己的脑子里,一根名为隐忍的弦断了。
    回到别墅的时候沈念能清楚感受到身旁人眼里的竭力隐忍,一进家门立刻搂着他在他唇边轻轻落下一个吻。
    他一直清楚自己的年下爱人很聪明,被抱着在客厅沙发上蹭颈窝的时候他也只能笑着任由对方撒娇到粘人。
    沈念,你为什么想去曼哈顿岛啊?
    嗯?
    为什么吗?他微微一愣。
    大概是因为曾经的缘故吧。
    上辈子的时候他因为过度劳累生了病,医院给他放了一周的假,他在床上躺了三天,第四天的时候订了机票横跨大西洋。
    曼哈顿岛是同性恋者的天堂,几十年前一群不被世俗所认可的人在这里同世俗的偏见抗争,如今这里晚霞漫天灯火繁华,一对少年从他身旁经过,转弯时他余光瞥见他们热烈的拥吻。
    那样的肆无忌惮,又是那样的光明磊落。
    他们不会被打上异类的标签,他们没有错,他们只是一对相爱的人。
    那时候他心口悸动,他好想就这么放下一切,在曼哈顿岛等一个与他灵魂契合的人。
    但穿过曼哈顿岛的黄昏,他在深夜的雨里梦见已逝的故人。于是他在第二天的黎明细雨里坐上返程的飞机,他知道自己等的人永远不会再来,他的梦里不会再有黎明。
    所以这一次,他不会再退缩。
    你没听说过一句话吗?他笑着揉了揉自家爱人的发旋。
    美国人都说旧金山是天堂一样的地方,而曼哈顿则是美不胜收的伊甸园。
    听说很漂亮,所以想和你一起去看看。
    啊呀抱着他的人撒娇一样地拖长了语调,瓮声瓮气地趴在他的颈窝小声嘀咕,说这样的话,哥你还真是犯规啊。
    害得我喜欢得都不想放开你了。
    那就抱着吧。他伸手搂住了对方的肩膀,我又不是不让你抱着。
    我会一直陪着你。
    谣言止于智者,但俗世有的却尽是庸人。
    旁观者或许会对我们的爱定下莫须有的罪名,但我不会胆怯,不会让你孤军奋战。
    第30章 情难自已
    两个人在客厅沙发上一直待到夕阳西下。
    已是深秋,白昼要比盛夏时短暂些。昏黄的光晕像是橙子饱满甘甜的果肉又像是燎燎静燃的篝火,柔光洒在傅予城的脸上,他钟意的少年眉目俊朗,那份摄人的温柔像是飞舞的尘埃也要静止,时光也要为他驻足。
    傅予城被对方眼里的那份温柔乱了心神,这样美好的傍晚,没有什么能比爱人陪伴更幸福。按照他的计划,他们本应该吃过晚饭在庭院里散步,他知道沈念爱看什么样的电影,明天是周六,暮色渐深的时候他们可以窝在一起看一整晚电影直到睡着,这样他就能顺理成章地搂着爱人到天亮。
    但有时候,意外就是来得猝不及防。
    听见门铃声以一个独特的急促频率响起的时候他脑海里猛地拉起了警报,打开门看见门外那张笑得灿烂的脸,天知道他有多想关上门送对方四个大字不知好歹,然后打电话让白景寒开车来把他的傻弟弟接回家。
    胖崽我来啦!白景晨脱了鞋吧嗒吧嗒地冲进客厅,二话不说捞起墙角正在睡觉的猫就是一阵爱抚的摸摸,好久不见你有没有想我?
    原来是景晨来了。沈念一看到进门的人就猜到自家爱人脸上的表情由晴转阴事出何因,晚饭吃了吗?
    没有。白景晨抱着猫笑嘻嘻地凑上来,我想念哥的手艺了,刚好明天是周末所以我就跑过来了。
    沈念,我们今晚吃寿司吧。傅予城一听这小崽子居然把来蹭饭说得这么光明正大,当即拍板今晚的晚餐,我让管家买些海白虾送过来。
    干啥啥不行,蹭饭当电灯泡倒是第一名。
    果不其然,对日式料理无感对寿司必加的醋更是厌恶至极的白景晨立刻拉下了脸,抱着猫想表示反对,但碍于自家表哥的强权又不敢开口。
    电话打出去之后,管家很快就把新鲜的海白虾送上门,活虾掐头去尾剔掉虾线,起火用黄油润锅,晶莹剔透的虾肉在煎锅上烫出橘红的烫痕。
    沈念对做饭有种天生的热衷,不是想要作为职业的那种喜欢,而是每当自己做饭感受人间烟火气息时他都会有种在尘世落地生根的安心和熨帖。
    现在的人大多都知道苏轼的浣溪沙里有名句人间有味是清欢,却不知道前头两句雪沫乳花浮午盏,蓼茸蒿笋试春盘把这人间滋味都道遍,一日三餐,碗碟杯盏,这就是人生。
    撒一把芝麻和紫苏,磨碎的百里香混着米醋融进米饭里消失不见,几分钟后冷却板结的米粒变得松散,手掌揉捏很易成型。
    白景晨抱着睡醒的橘猫溜进厨房摸了个雪梨,一边啃一边趴在他身边瓮声瓮气地说自己讨厌醋的味道。
    就不能不在饭里放醋吗?白景晨盯着他往碗里倒醋的动作一脸的生无可恋,我就不明白寿司为什么要放醋,好好的饭都变得酸酸的,好像坏掉了一样。
    醋是为了让板结的饭粒变得松散,方便塑形。沈念把捏好的寿司放在碗碟里,煎锅里的虾肉外酥里嫩,用刀切成薄片时还能看到内里晶莹的虾肉。
    海白虾不宜久煎,照日式吃法,应当是冰镇生食最佳,又或者入沸水白煮。上辈子他在四月樱花盛开时去了东京,深夜走过长街时年迈的寿司店老板眯着眼睛点燃门口的纸灯笼。
    他本来不饿,可见到门口昏黄的灯笼他却没来由地有些出神。那老板抬头望向了他,很温和的日本老人面孔,佝偻着背,头发已经花白得不成模样。见他走过便撩开门帘请他进来,亲自给他做了一份鲜虾寿司。
    他吃得很慢,米粒和虾肉在口腔里蔓延开浓郁的香气,明明不饿可他还是吃完了一整份,等到结账的时候老板却执意不收钱,只是望着门帘外的天空说了一句话。
    すべての终わりは新たなる始まりである。
    那时他不懂这句陌生的日语究竟是什么意思,撩起门帘走出寿司店,东京银座的街道灯火迷离,这里的人不懂黑夜,绚烂灯光把黑暗吞没,落在玻璃壁墙上折射出一片花花世界。
    直到多日之后他坐在银座的咖啡厅里喝着咖啡,楼上高级俱乐部的陪酒小姐走过来和他聊天,离开时笑着用生涩的中文说了她主动搭讪的理由沈先生看上去太温柔也太寂寞了。
    温柔得让人心生向往,却又寂寞得让人心生怜悯。
    那时他心口一颤,他不知道自己给人的感觉竟然是落寞而又空洞。
    几天后他回了国,此去经年他再也没能去一次东京,在四月樱花绚烂时走过银座繁华的街。
    多年之后他在医院照看病人,那是位来自东京的留学生。
    想起那句话只是一瞬间的事,他的记忆已经模糊,可对方却还是凭借发音告诉了他这句日语的含义。
    所有的终结都是新的开始
    那时他落寞得像游荡在世间的幽魂,无论再如何掩饰都遮盖不了眼里如风呼啸的悲戚,所以那位心善的老人才请他进屋,为他做菜,希望来自陌生人微不足道的关心能给他走出过去的勇气。
    念哥,我们晚饭就不能不吃寿司吗?白景晨的声音把他从回忆中拉回现实。
    讨厌极了醋的味道,小孩抱着猫委屈巴巴地咬勺子,头顶翘起的两撮毛看上去就像黑色的猫耳朵。
    我想吃烤肉,吃面也可以。白景晨悄咪咪地提议,老街那家聚福楼做的烤鸭最好吃了,念哥,我请客带你去吃好不好?
    沈念不说话只是继续手上的动作,切成薄片的虾肉熨帖地铺在饭团上,盖上一片紫菜再铺上满满一勺鱼子酱。
    白景晨瞧见沈念的反应也知道八成是没戏,毕竟他是来蹭饭的,要求这要求那也过意不去。但即使如此他也还是没走,比起去客厅和自家表哥呆一块,他还不如蹲在厨房来得自在。
    沈念看了一眼蹲在一边撸猫吃水果的小孩,还以为这孩子还在赌气,思来想去就择想到了自己的独家秘方。
    于是他择了些青葱洗净,砧板上葱姜蒜切成末,再在瓷碗里撒些许白糖,细碎的糖粒落进碗里叮叮作响,再添一勺陈醋、两勺酱油和一点蚝油用温水调至咸淡适中,末了淋上一点香油提味增香。
    白景晨听着竹筷落在瓷碗上叮叮当当的声响只觉得神奇,不过是一双竹筷一个瓷碗,可沈念娴熟的动作却好像是在制作什么艺术品,食材的处理,调料的配比,沈念对这一切都得心应手。而像他这样被人伺候惯了的小少爷,十指不沾阳春水,别说进厨房,就连在家吃水果都是佣人切好了盛在碗里递到手边。
    尝尝看。他夹了一个寿司蘸了酱料递到白景晨嘴边。
    不要。对方拒绝得很果断。谁都知道他最讨厌的就是醋的怪味,从小到大只要是和醋沾边的东西都避之不及,吃刺身也是从来只蘸酱油。
    尝一下试试看。沈念柔声哄他,觉得不好吃的话我给你做焖面,加很多肉酱的那种,你最喜欢了对不对?
    唔。白景晨悄悄捏了捏猫猫的肉垫,在自己没啥价值的青春期尊严和好吃的肉酱焖面里犹豫了一会儿之后,扭头张嘴就把整个寿司含进了嘴里。
    难吃就难吃嘛,大不了吃完之后和沈念说自己不喜欢,反正嗯?
    嗯嗯嗯????这个味道????
    好吃!
    巨好吃!
    完全尝不到醋的怪味,这个蘸料配寿司真的好好吃!
    怎么样?味道还可以吗?沈念眼里含笑,十五岁的小孩不懂遮掩表情,眼里的惊讶都明明白白地袒露着,想必是寿司的味道超出了他的预期。
    要再吃一个吗?
    嗯
    白景晨不说话只是伸手悄悄拽了拽对方的衣角,扭头假装啥事都没发生耳根却不争气地红透了:还有那个
    嗯?
    焖面也要。
    都要吃吗?沈念有些诧异,可小孩别扭的表情实在是太可爱,他心一软于是就开口答应了下来。
    好,我给你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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