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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法医学长住在一起——落落小鱼饼(88)

    那我有个条件。舒蒙转眼看他,带着些得逞的笑意,我要看你藏起来的信。
    林濮终于想起来还有这件事,红着脸道,能不能忘了?
    不能。舒蒙说,就像某些女装小说什么的我肯定会之后一一和某人算账的,好了,就这么说定了,快去洗手,我炒菜了。
    两个人黏黏糊糊地休息了一整天,把精力养满格了电。舒蒙在太阳还未完全升起,屋内一片黑暗的清晨的时候和他告别,林濮一反常态抱着他脖子亲了他很久,亲得舒蒙都有些动情和舍不得,用鼻尖和嘴唇轻轻拱着对方线条分明的脖子,蹭着他的喉结。
    再等一等啊,最多一个月。舒蒙终于忍不住道,宝贝,我真的要走了。
    嗯。林濮道,你得回来给我过生日。
    好。舒蒙在黑暗里低低笑起来,我尽量。
    林濮听见了关门声后,把脸埋进了枕头,忍不住低声吸了鼻子。
    然而一小时后,林濮把头发梳到脑后,贴臀窄腰西裤,浅灰色西装配着淡紫领带,带着淡漠冷静的酷脸风风火火地走进了律所。
    早。林濮摆手和周卿卿打招呼,美式。
    林律早!周卿卿说,看见您抄我邮件说今天要用会议室,早晨已经打扫出来啦。
    谢谢。林濮眼神扫过来,一会有客人来了,直接就带到会议室来,不要怠慢。
    好的!周卿卿说。
    林濮之前带教的两个实习生加上王茹和一个专攻刑事案件的杨律师,外加旁听的何平,九点的时候已经都聚集齐在了会议室。
    很少看林律开庭前准备会议了啊。杨律师低声和王茹道,这个案子看林律师之前一直在跑,是不是很棘手?
    林律是希望这次完全保证万无一失,希望和您作个庭前交流啦,好像今天还会有一位其他律所的大律师来。王茹说,不知道是谁啊?
    他话音刚落,就看见周卿卿引着人进来敲门。
    王茹一愣。
    她身后的人,居然是费琮。
    作者有话要说:这单元因为章纲临时加写的,快又杂很多东西没好好呈现,不太满意,或许等结束再施工修一遍bug,非常对不起大家呜呜呜。
    许医生的故事倒是很早之前就想好的,应该会顺手很多!
    我想把这篇写长一点,很多故事都还想写出来。最早来看的都知道这篇原文名叫《表里不一》,还是想多写一些暗处和光明的对比,写作期间自己也经历了很多事,所以会不断增加一些内容。又因为觉得笔力实在不够,所以一直在纠结(作者今天话很多)
    第108章 【一百零八】审判
    在场的所有人愣住了, 过了半晌,王茹赶紧起身道:费律师, 是您啊。
    林濮从门外进来, 搬着自己的笔记本电脑坐到桌子前端, 边道:应该都认识吧, 费琮费律师。
    大家好。费琮温文尔雅地和所有人打了个招呼,我坐哪儿?
    坐这里吧。王茹给他拉开长桌尽头的椅子。
    很久不见啊。费琮还和她打了个招呼, 笑道, 我记得你, 王茹王律师。
    真的吗?王茹激动地一脸迷妹样道,谢谢谢谢!
    林濮整理完, 开始说这次会议的主题:这次案件的大体情况想大家也了解了,因为公安补充侦查的内容不少, 案件可能涉及的线索很多,所以正好也刚刚和精通此类案件的费律师联系上了, 就当是高考前押题吧, 开年第一个大案,我们律所还是希望能漂亮开场。押对与否,不管如何, 就当是给上庭的热身了。
    和费琮上一次的接触, 要算到去年的海滩音乐节案件,那个知名的摇滚乐手劳德被杀害。费琮在那个案子里,也算是给被告争取到了最大限度的减刑,这么看来也是某种意义上的胜利。之后, 林濮还和费琮偶尔邮件通信,在律师这个行业中,林濮私下还是一直尊敬对方是个前辈,如果彼此在对面,那就是最强劲棘手的对手。
    他们彼此都互相欣赏,也喜欢这种棋逢对手的感觉。
    案件大致流程我已经知道了。费琮双手交叠放在自己的下巴上,闭眼,我们也省略这个流程,我就想问问,你准备怎么打?
    费琮用手指指自己:林濮,现在我即是公诉人,这位费琮用手摊开,指向王茹,王茹女士是审判长,这里就是合议庭,我们既在当日的审判现场。来试试用你的办法反击我,说服她。
    林濮眼神坚定地点了点头。
    快记录。杨律师对着身旁两个实习生低声道,你们这辈子能见几次这种大场面。
    哦哦!两个实习生连忙应声,拿出录音笔和笔记本就要开始做记录。
    费琮对王茹抬抬眉毛,做了个请的手势。
    王茹清了清嗓子,我直接开场了,现在本合议庭开始做庭前调查,请宣读起诉书。
    本来以为费琮会略过这一环节,没想到费琮准备得颇为充分,还自己准备了起诉状,接下来,他用他四平八稳的声音开始宣读:
    黑溪市黑水县温泉度假酒店内,发生一起杀人案件。死者杨富华,男,四十二岁,系海华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的海外贸易部主管,死前与同公司的财务部门主管沈泰在酒店内吃饭。同行的还有杨富华邀请来的女性林美玲,无业人员。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系被电击后落水,死亡时间在六点到六点半之间,经过警方调查,林美玲、沈泰均有重大作案嫌疑,沈泰的岳父潘贤正案发后来警局自首,交代自己同林美玲有共同策划作案。双方也均有经济方面的纠纷。
    费琮看向王茹:我方认为,林美玲、沈泰犯罪事实充足,应被以故意杀人的罪名起诉。
    王茹对林濮那方摊开手:跳过被告自述环节,被告方答辩意见?
    尊敬的审判长。林濮双手放在自己的桌面上,音色沉着冷静而暗含着无限激情,首先,综合警方给出的案件调查记录,被告人死亡时间内有作案行动的只有可能是林美玲一人,但由于林美玲已经死亡,我们无法判断当事人当时是否是因为其他的原因,例如,是被暴力强迫所以进行的正当防卫,或是其他原因。虽然林美玲已经死亡,不会再对其追究刑事责任,但沈泰的罪名是否成立?我方认为他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费琮双手垫着下巴:打断一下,你觉得被告自述时,会说些什么?或者这么问你,你让他说些什么?
    林濮在会议长桌上远远和费琮对视:他会认罪。
    你确定?费琮说。
    林濮眯着眼。
    他那么长时间,警方每次的询问都不提及自己认识林美玲,你能百分百保证他在检察官面前认罪不反悔吗?费琮说,你一定要确认这一点,如果他不认罪,你可能这个案子根本就没法去打。
    如果他不认罪。林濮用手用力拍拍桌上的本册,我还有给他辩护的必要吗?
    费琮点了点头:这些你都和被告已经说明了吧?
    嗯。林濮点点头,我都在上次和他接触中说明了。
    那不如这样,把他这段自我陈述也加入,让审判长来判断。你觉得沈泰会说些什么,他会以怎么样的方式进行陈述罪行,认哪一部分的罪。费琮说,林律师,这部分就麻烦你了。
    林濮点了点头:我明白了。
    之后在未来的被告席上,沈泰是否会在自述时像他们说好的时候一样承认罪行,林濮在这之前是完全没有任何头绪的,但好在,庭审当日沈泰并没有让他失望。
    他几乎和今日林濮在模拟时一样供认了他所有知道的事情,对所有已知的案情供认不讳。
    我,沈泰。
    在事发当日,因为和杨富华约定共同前往温泉商讨事宜而在酒店的餐厅里吃饭。杨富华在此之前,因为挪用公款的事情,每一笔都走私人账户,如果被查出,我将会受到公司甚至可能是法律的制裁。
    所以在当日晚,我借口想找他喝酒嗯,可能平时也会玩在一起,所以和他一起找了个他认识的女人晚上一起玩。等到了之后,我们有一些争吵,就是吵希望他以后不要这么做,我不希望我和他的工作都不保。他不答应,说要自己去泡一会冷静一下。
    我一直等的人不来,但这个时候林美玲来了。我认识林美玲,她算是杨富华的情妇,我还问她我约的女人怎么还不来,她叫我自己在手机上看,别问她。这句话让我更生气了。
    半小时后,我还是没有等到人。沈泰说,我怀着这种怨气,准备去温泉去找杨富华,不管是撕破脸谈还是大吵一架,或者干脆心平气和谈也行。我在进入温泉区域后,其实因为没来过几次,里面的地形很复杂,我弯绕了很久,中途还遇见了从里面匆忙出来的林美玲,我问他有没有见到杨富华,她说自己没有。并且匆匆就跑开了,我觉得她神色有些慌张,就很奇怪,等她走后,我沿着她来的路继续走。
    最后,我在一片很深入,几乎没有什么人的区域见到了死在温泉池中的杨富华,当是他赤///裸着身体穿着泳裤,肉眼可见双臂的焦黑和其他部位的皮开肉绽感,他的面部是向下的,我是通过他的泳裤才辨认出他来。沈泰说,我很害怕,我又不敢进入水池,我看见水池旁有一个绝缘手套和一根垂下的线,连忙把手套戴上去捏那根电线,拉出水面,看见沈泰依然毫无反应。
    当时你想让他死吗?忽然被打断问。
    沈泰顿了顿:我不想让他死啊。
    他诚恳道:我承认我中途有把电线拖拽的动作,因为杨富华死亡现场的周围,除了假山就只有那根很电线,电线的硬度还挺适中,我很想拖过去戳戳他,看看他是否有反应,但是当是他完全没有反应。
    戳他为什么要戴手套?
    电线啊。沈泰说,被电死了怎么办?!
    那你不知道水会导电吗?电线伸入水中的话不会把他电死吗?
    沈泰道:可是我用外端绝缘材料碰他的尸体,这也导电?
    被告人对自己的上述行为供认完毕。王茹的目光左右看着长桌两端,有些紧张又期待地攥着自己的小手,现在,请两位开始法庭辩论环节,对于被告有任何的疑问请提出。
    费琮把笔搁下,对着长桌另一头的林濮道:我有几个疑问,林美玲是在地面上对杨富华实施电击,之后杨富华倒下,脚下滑动掉入水中,现在林美玲已经死了,现场没有第二个人看见,怎么判断不是之后沈泰把他翻入水中呢?
    再者,在这半小时内,被害人完全有再施救的可能性,是否可以判断沈泰先生的犹豫加速被害人的死亡呢?
    林濮道:法医鉴定写的很清楚,被电击后身上会存在凹陷明显的电击斑,在水中反而会因为受到的面积大不易产生,杨富华的脚底和手臂都有灼烧发黑的痕迹,这些证据都已经足够证明他在地面上已经被高压电电击,而非在水中。
    费琮点点头,林濮继续道:而至于,杨富华被击伤后究竟有没有当即死亡,还是落水后没有施救最终溺亡,这些都没有任何的关系。
    林濮用手指叩叩桌面:因为在这些发生时,沈泰并没有进入温泉区域!
    为什么不存在关系?费琮说,如果杨富华没有死亡,他只是被电击后暂时昏迷,掉入水中。沈泰先生是否之后把电线拖拽过来,放入水中,又再次对杨富华造成了伤害,这次真正导致了他死亡呢?
    不可能。林濮斩钉截铁道,您可以仔细看警察和法医的报告,在现场勘查后,当时由于瞬间高额电压释放,电线已经启动保护装置短暂地断电防止漏电,这根电线再次伸入水中之后,是不会有任何的电流通过的,所以对杨富华再次造成点击根本是无稽之谈。
    那就是我刚才另一个问题,这半小时内沈泰对杨富华没有施救。费琮说,我是否可以认为他就是故意看着杨富华死亡的呢?请辩护律师回答这个问题。
    被告刚才陈述过了,他并未完全置之不理。林濮说,他有试图用手套和电线外部绝缘部分去尝试确认杨富华本人的状况。
    那只是确认状况,并非施救!费琮步步紧逼道,而且他确认状况的方法非常不合理,这个把电线拖拽过来的动作就很难解释他是否真的别有用心。
    不,我不认为是这样的。林濮吞咽了一口口水,我们再退一步说,不是每个人都在日常生活中具备急救的常识,被告显然因为不具备这一点,最终没有实施任何的救援而错过了黄金救援时间。之后他也主动通知了酒店通知医院来急救,但身上因为只穿了泳衣,没有手机,我觉得这点完全情有可原。每个人遇见自己半小时前还在谈话的朋友莫名以这种姿态死在自己面前,都会慌乱、惊恐,这是完全正常的反应。
    但你不可以说,一个不具备急救常识的人因为没有及时拨打求救电话,他就是杀人犯!林濮道。
    费琮扬扬眉毛,他严肃的脸有些扭曲,之后低下头忍不住笑起来,拇指扬着在纸上打了个勾。
    他喝了口面前的水,继续道:
    被告和被害人所在的公司,两个人以职务之便和公司财务漏洞,不断中饱私囊。把自己的财产转移到其妻子的名下,这些也都是不争的事实。费琮抬了抬眼皮,道,这些又怎么解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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