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袁恒为了洗白他疯子的形象,也将他的药泥、吃食散播了出去,告知众人那些是他教的。
不过那些都是袁恒嘴里说出来的,大部分没人见着,众人嘴里不说,可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尤其是在部落里的哥儿认为那是袁恒护着王金,故意这么说的
而现在王金就打算配合袁恒。
这些哥儿上门前,王金就准备了很多小巧的织布机,让木哥儿做示范,教他们织布。
众哥儿很容易就被新事物吸引,很快就跟着木哥儿动作,王金在一旁指导。
叽叽喳喳的八卦声变成了唧唧的织布声,那些哥儿知道那样可以出布料做衣服后,都很勤快。
没几天,好多人都织出了布料,王金就拿了一些布料画了些衣服的样式,让他们回去缝。
王金画的衣服样式都是参照他上辈子客卿的,他招进府的那些客卿一个个不仅丰神俊朗,还贼会穿衣打扮,每每看得王金眼花缭乱
现在正好一并拿来教给这些哥儿,这些哥儿也各个是喜欢打扮的主,看见了王金给了的衣服样式,瞬间一个个眼睛亮得惊人。
众人各抽走一份回了家,第二天,再过来的时候,已经效率得做好了衣服,甚至还穿上了身。
一个个长袍宽袖的款款走来,让王金有一瞬间的恍惚。
恍惚以为回到了曾经的王家后院,那些哥儿就似曾经的客卿,各个清秀俊朗
只可惜他们披散的凌乱长发生生折损了他们的颜值,王金摸着下巴想了想,起身拍了拍手,吸引众哥儿的目光道:衣服有了,我教你们挽发吧。
没有现成的簪子,只好折了树枝竹条代替,这些哥儿的手比他巧,看过一遍几乎就都会了,还会换着花样。
没一会,头发就被他们整齐的梳了披在身后,那些换着花样的发鬓乖巧又利索的别在脑后,此刻,看起来,这些人才是跟他上辈子的客卿像足了八分。
还有两分输在了气质上面,他的那些客卿不是能文就是会武,习文的带着书香气息,会武的有股英朗意气之感,这些哥儿有点过柔了
不过这份柔也让他们别有特色。
王金斜躺在躺椅上,撑着下巴,看着这些俊美的哥儿,满足的眯眼,嘴角不受控制的勾起。
看着美人,心情就是好。
袁恒狩猎回来,看见的就是这样一副景象。
他的小哥儿斜躺在前两天让他制的躺椅上,贴身的布料勾勒出他身子的曲线,他手撑着额角,长袖滑落到了手肘处,洁白宛如嫩藕的小臂暴露在阳光之下
那小臂明明没有意识,可袁恒就觉得那处在勾着自己
除了那处,那小哥儿浑身上下散发的气息,都跟往常不太一样,带着一种极致的慵懒,很多年以后,袁恒跟着王金经历了许多事情,认识了很多新鲜的事物,他才知道他现今在王金身上所看的那种气息叫风流。
那小哥儿的眼神没有像平日那样,在他回来的第一时间看向自己,而是直勾勾的看着院落里的其他哥儿。
那些哥儿换上了跟他的小哥儿一样的衣服,梳起了一样的发型,一个个亭亭而立,比往常要好看很多。
他那小哥儿的视线就在那些好看的哥儿身上穿梭,那般的直白,让袁恒有一瞬间认为那是兽人看向哥儿的眼神,带着欣赏与略微的侵占
这让袁恒产生了一个很荒谬的想法他的小哥儿不会是看上这些哥儿了吧?!
袁恒像是想到什么可怕的事情,面色一白,指节一酸,拎着嫩肉的手兀然缩紧,将嫩肉活生生的掐出了几个洞来。
他黑着脸走了进去,众人见他回来,都跟他打招呼,往日,他也会很绅士的回应,可今天,他无视了众人,直直走向了那小哥儿。
那小哥儿似是才发现他的存在,眼中闪过一丝惊喜,撑着身子从躺椅上下来。
恒哥哥。
他软糯的唤了自己一声,像抹了蜜一样的嗓音甜得发鼾,那是只对自己才有的语气,男人的面色好看了些许,上前一揽搂住了他的腰。
王金一愣,微微挣了挣,面色有些发烫。
这么多哥儿看着呢,之前意乱情迷就算了,现在可清醒着呢!
然而,袁恒却很强硬,不容王金挣脱,王金有些疑惑,转头去看男人,却见男人望着那些哥儿就像望着敌人一样,充满了敌意。
王金以为自己眼花了。
那些哥儿似乎也意识到打扰了二人,连忙告辞。
院落没一会就剩下了二人,王金轻轻拍了拍男人的手背,示意他松开,男人搂得这么紧,他不太舒服。
柔嫩的手指轻扫过自己的手背,带着一些轻痒,男人指节颤了颤,微微缩了缩,扳过了那哥儿,俯身在那小哥儿的唇上擦了一吻后,定定的望着他道:你是我的哥儿。
?轻若鸿毛的吻,甚至感受不到对方唇瓣的触感,只有隐隐约约的温度残留在唇瓣上,却比任何一个深吻都要撩人。
王金抿了抿唇,凑近了袁恒,还想亲,袁恒却微微往后缩了缩,避开了王金的亲近。
?王金蹙眉。
袁恒执拗的道:你是我的哥儿。
?王金不满。
袁恒再次道:说给我听听,你是我的哥儿。
王金被方才那个吻撩得不能自已,此刻只想再好好亲亲,其他的都顾不上。
是是是,我是你的哥儿。他急躁的开口,袁恒闻言却似松一口气般,眉目都柔和了下来。
王金再亲近时,他便没再躲了。
半响,两人亲够了,袁恒将黏黏糊糊的小哥儿搂在怀里,眼神晦暗不明,他将下巴搭在那小哥儿的头顶,唇紧紧的抿着,就似下了什么决定一般,他低沉着嗓音开口道 :明天让那些哥儿别来了
他似是询问又似是知会。
王金清醒一些,他微微推开了袁恒,自方才起,他就有个念头在脑里盘旋,只是那太过荒谬,他觉得不太可能便没有做声。
可此刻男人这般说,他几乎可以断定了刚才那个想法了
男人在吃那些哥儿的醋
王金望着袁恒,袁恒在他面前低垂着头,眼中的光黯淡了下去,显得有些幽深,他看起来跟往常似乎没什么两样,可是王金却仿佛在他那英俊面上看出了一丝的可怜。
他原本是个俊朗非凡的人,稍有精神气就意气风发的似是天神,可此刻,他眉目低垂,看不出一点的精神气,像极了被主人抛弃的忠犬,那人的头上除了头发明明空无一物,可王金却似在那看见了两只往下拉耸的耳朵。
他咧嘴笑出了声,白瓷露了出来,笑容无忧快乐的似朝阳。
袁恒听到笑声,望了那哥儿一眼,眼神幽暗之下,唇抿得更紧了,紧的仿佛成了一根线。
他没有像往常一样用别样的方式来堵王金的嘴,而是闷声松开王金,面无表情的提着嫩肉去了厨房,看起来就像是在生闷气。
王金的笑意盈满了眼眶,只觉得现在的男人怎么看怎么讨喜。
袁恒不理他,他就主动蹭上前去,整个人像个挂件一样挂在他的身上,还时不时侧头在袁恒的面上唇上啄两下,啄得袁恒的脸都绷不住了。
袁恒用手拖着那哥儿的身子,防止他往下坠,即便是被小哥儿的亲近安抚到了,可他心里那点堵却没有完全消散。
他的小哥儿太勾人了,这让袁恒有种错觉,觉得自己只要稍微一个不注意那小哥儿就会跟人跑了!
王金见男人面色虽然好看了些许,但还是不理自己,知道男人心里这关还没过。
他觉得好笑,又笑得像个傻子一样看着袁恒,袁恒气恼的捏了捏他的手背,捏得极轻,可王金却夸张的痛呼了一声。
袁恒指节微颤,望着王金的眼中飘过了一丝紧张。
王金面上又是嘚瑟又是揶揄的回望袁恒,袁恒微微一顿,知道这是被骗了!
他眉头跳了跳,推开了挂在身上的哥儿,那哥儿一下地,却反手拉着袁恒,将人拉到了里屋,塞给了他一个包袱:虽然不是我缝的,但这样式花了我几天才画出来,你试试。
?袁恒打开了包裹,里面是一件白色的衣服,衣服的样式跟哥儿的宽袖长袍不太一样是束起来的。
男人当着哥儿的面将衣服换上,大小刚合适,衣袖被扎起来了,下摆虽然长但很利索,与兽皮不一样的贴身触感很舒服。
面前的男人换上了劲装,完美的身材被隐藏在了衣服里,让他少了几分凌厉多了些儒雅。
男人本就长得高,往日兽皮穿着会显得有些臃肿,可换上了这衣服,身高的优势让他整个人看起来格外的修长
这模样比他前辈子的客卿可要吸睛多了。
王金上前,搂住了袁恒的腰,男人束腰进来,腰身竟出奇的细,细得王金都耐不住的上手。
那些哥儿确实不能来了,恒哥哥这模样要给他们看见了,我不是给自己找堵么!王金恰有其事的说着,宣布主权一般将袁恒搂得更紧了,二人几乎贴在了一块,像个连体婴一样。
温香软玉在怀,男人的胸腔隔着衣服贴着那人,内里的心跳声逐渐加快变响,响得仿佛在就在耳边,真的耳膜发烫。
恒哥哥只能是我的,我也是,只是恒哥哥的。
那哥儿要么不说情话,一说起情话来简直要人命。
软糯的嗓音像勾人的靡靡之音,引起人无限的遐想,袁恒低头,那人仰头看着他,清亮的眼瞳倒映出自己的身影,周边全是虚空,仿佛只有自己一人在他眼里,那地方就只有自己住了进去一样。
这样的满心满眼怎会还容得下他人。
袁恒心里那点酸意怦然褪去,只剩下无尽的情意缠绵在心头,甜甜得胀胀的,满得溢出了胸腔,传递到了身体各个部位,让他全身每一个细胞都透露着欢喜与满足。
他俯身朝那哥儿压了下去
一翻云雨,二人慵懒得躺在凌乱的床上,衣服已经穿好了。
袁恒侧头,望着躺在一旁被欺负狠了一般的哥儿,耳根默默得发烫。
他二人结亲以后,是越发的胡来了,这次更甚的连晚饭都没吃。
他起身,正欲去厨房做饭,那哥儿的软绵的手就好似藤蔓一样,缠了上来。
等一下。
他的声音还带着嘶哑,没有往日的清亮,可是就这样的声音勾得袁恒浑身都烫了起来。
那哥儿从一旁摸过了一条布带,将袁恒的头发顺清,替他扎了个马尾
高马尾配上男人俊逸的脸,显得阳光又少年,王金满意的在他脸上啄了啄,将撩动情了的男人往外一推,慵懒的嗓音再次传来。
我要吃笋干闷肉。
说完,那人在床上翻了个身,兀自闭上了眼,养神去了,独留红了耳垂的男人深吸了好几口气,才压□□内那股邪念。
晚餐不仅做了笋干闷肉,还煮了一些菜叶子,这些菜叶子也是王金让袁恒这些日子寻来的。
王金叫的出名字,可男人却记不住,他统统把这些叫菜叶子
菜叶子的味道还行,但他并不喜欢,他更喜欢吃肉,不过那小哥儿很喜欢,袁恒便会每餐都做一些。
饭菜刚摆上桌,袁恒还没来得及叫那小哥儿起来,那小哥儿自己就惊喜的跑了出来,手里拿着一支白色的簪子。
簪子雕刻出了一个镂空花纹,镂空的花纹精致又细腻,一看做工就极好。
恒哥哥,这白玉簪是你放的吗?
那哥儿兴奋的问,眼睛亮得好似内有星辰。
袁恒指尖微颤,他指尖有好几处的指甲有些磨损了,那是为了雕刻那些繁杂的花纹伤的。
兽人的指甲很锋利很坚硬,也很重要,那是狩猎时重要的武器。
它破开皮肉毫不费力,但若是雕刻坚硬的石子却有些吃力,更何况是要在上头来回反复的调出那些繁杂的纹路。
原本破损了袁恒有些懊悔,觉得自己冲动了,可现在看到那小哥儿那般开心,他却觉得一切都值得,哪怕十个指甲都损了,那也是值当的。
他满目柔情的回道:之前在兽山的石子洞里,看见你好像很喜欢这石子,就求了回来,做了这个,你喜欢就好。
石子洞里面的石头五彩斑斓,大部分的哥儿喜欢的都是那些小巧有颜色的石子,他之前为王金寻的也是有颜色的,可那次去石子洞,袁恒却发现袁恒对一块白色有手掌大小的石子爱不释手。
袁恒悄悄记下了,而后就求了回来,那样大的石子也不适合针在衣服上,也不适合做任何的饰品,就这样送给他的小哥儿,袁恒觉得不合适,便想了个法子,雕成了簪子。
现在看那小哥儿的模样,他是做对了。
王金望着那白玉的簪子,满心的欢喜。
这做工就算放在他那个世界,也是一流的,只是这些花纹为什么看着这么眼熟了
王金细细的观摩,恍然想起,之前他让袁恒丢掉的原身带进部落那些金银饰物中好像有支金簪子就是这样的花纹
那时候让男人丢掉,是因为他嫌弃被别人戴过
没想到,男人给他做了一支从未被人戴过的
王金感动,随手挽了个发髻,将簪子簪了上去。
明明是素白的石子,可被那人戴在头上却格外的好看,那人身上好像有某种吸引人的气息让人挪不开视线,尤其在戴了簪子后,这气息更为强烈了,袁恒定定的瞧着,内心涌现出一股极大的满足。
这样的哥儿是他的,是他一个人的。
第二天,那些哥儿准时报道了。
袁恒虽然说着让那些哥儿别来了,但看见王金跟那些哥儿玩得那般要好,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去狩猎去了。
今日他穿的是他的小哥儿送给他的衣服,原本以为穿这衣服出去肯定会被询问,却没想到,和众人一起出去狩猎的时候,队伍里也有好几人穿着跟他一样的布衣了,只是那些布衣宽袖长袍,虽然好看却并不利索,没有他的好。
袁恒心里有点小高兴,他的小哥儿为他专门设计的衣服考虑到了他要狩猎,特意给他做得很利索。
众人也发现了袁恒这衣服的好,跑来观摩,袁恒大方的显摆,同时不忘宣布主权的告知众人,这是他家哥儿送他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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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疯哥儿——水金木/毛鸟(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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