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了好大一番功夫,斯南才研究明白如何将这尾巴和耳朵收回去,等他再去部落中心领取食物的时候,已经有些晚了。
你怎么来得这么晚?分发食物的中年亚雌脸色不太好看,已经没什么好的,别再挑挑拣拣的了。
斯南知道他们为什么会嫌弃自己。这具身体以前是部落第一勇士的孩子,虽然作为一个亚雌性,却像雌性一样不事劳作,但仍然在部落里拥有挑拣食物的权力,甚至还有人专门为他留下好的食物讨好他。
可是现在,他的父亲已经失踪很久了,这也是原本炮灰斯南对艾洛前倨后恭的原因他急需要下一个饭票。
当然,斯南本人是完全不需要这些玩意儿的。
他瞧了瞧这几筐食物,也算是有肉有果子,还有少量兽人判断能吃的野菜和蘑菇。最好的当然是肉,尤其是早上捕猎到的大型猎物的肉,已经被切割好了,分到多少就是实打实的一块,在这个没有称量的时代也是童叟无欺不掺假。
相比之下,那些还没去皮去毛的小猎物,往往都是比较亏的,拿到手还要处理,肉还不一定多。
粗粗编起来的树筐里全都是这样的小动物和不好的肉类。
中年亚雌看了看斯南,从旁边盖着叶子的小筐里提出一只瘦小的幼兔,当然,个头也有现代的成年兔那么大了。
这兔子就给你吧。亚雌撇了撇嘴,你一个人居住,吃不了多少,这兔子还新鲜着呢,便宜你了。
斯南眼睛一亮。
兔子啊!他的养殖资本!
只是这兔子虽然长得跟致富经里讲得不太一样,但还是能看出来,是一只小公兔。公兔没有母兔好,回头还要再寻几只母兔才能养。
斯南沉浸在思考中,手都伸到一半了,才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
公兔子,我所欲也;
午餐,亦我所欲也。
斯南沉默地顿住了,因为他的肚子正传来咕噜噜的叫声,难以忽视。
要养兔子,有很多基础,要有足够的草料,新鲜通风的养殖圈,最好是雌雄数量合适的配比,还要保持温度,等等条件。
但最基础的是,他得先别被饿死。
斯南劝着自己来日方长,先选吃的要紧,可谁又知道下一只兔子到底会不会很快到来呢?
要不饿一顿,先拿到这只兔子再说?
他犹豫的时间只有一秒,立刻下了决心,手向那只兔子伸去。
斜刺里一只明晃晃的手速度更快,一把将兔子从亚雌的手中抓走了。
中年亚雌眼神一亮,看着对方高兴地说:凯斯,你回来了,你们的捕猎还顺利吗?
斯南的眼神跟着落在那人身上,一股熟悉的感觉迎面而来。
斯南沉默地看着对方准备如何表演。
被叫做凯斯的男人还是很白,在这个风吹日晒的原始部落里,一身白皮比雌性还要耀眼,不知道让多少人背后羡慕。
但他也很高,谁都不会把他误认为是弱不禁风的雌性,肩宽腰细,行走间在粗陋的衣服遮蔽下能看到小腿流畅的肌肉线条,一看就是擅长捕猎的身体。
但没有人见过这个部落勇士的真正兽形。
斯南低头想着,如果他没记错,这也是一个反派角色。原著里是来自河对岸一个大部落首领之子,因为兽形不被父亲喜爱,赶出了家族。他时刻准备积蓄力量复仇,为此不惜在这些平静的小部落之中挑起战斗,试图成为所有小部落的新首领。
所以作者为什么不写他的兽形是什么?
这会没人能回应斯南的疑惑。
凯斯低头看了看斯南,低沉的声音从上方传来:这只兔子不错,正好用兔皮来装饰我的弓箭,我需要它。
亚雌当然不会招惹这个来部落不久,却立下许多功劳、在族长那里很有威信的年轻人。看了看斯南还在旁边,亚雌性随手拿了一块瘪瘪的干肉,递给他:兔子没有了,分你一块肉吧。明天再给你分一块鲜肉。
斯南的手还没伸出去,一只白皙的手拎着一根草绳,已经递了过来。
这里的人拿肉都是直接用手,一点也不讲究。
斯南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用草绳缠着,为了拎起来时不用让手沾到肉腥的。
他忍不住心里笑了,这人到哪里都这么洁癖,任谁多见几次,都能看出他的身份来。
兔子我拿走了,肉给你,我有很多。凯斯言简意赅,似乎不愿意欠人情,将一块上好的猪腿肉给了斯南,转身潇洒地带着兔子走了。
你运气可真好,凯斯的脾气可不总是这么好。亚雌性看着他笑说,说到一半,突然打量了一下斯南,再看看走远的兽人,表情微妙。
斯南完全没注意,又领了点红色的果子,转身回去了。
猪腿肉很肥,用山洞里的盐腌渍了,烤一烤也还能吃。斯南还找到了一点辣椒,看来原书作者也知道让兽人们什么也没得吃是一种酷刑,好歹让调味料还比较普及。
这样用辣椒配上味道非常酸的红果子,可以作为调料去掉一点膻味跟肥肉的腻味。
南美洲风味的菜肴经常有用肥猪肉沾甜辣酱的,斯南对此接受良好。
只是他还没吃,山洞外面似乎就来了人。
对方沉默地站在外面,似乎是把什么东西放下,很快就不见了。
斯南好奇地出去看了一眼
是一只用草绳子以熟悉的方式拴起来,乖乖蹲在一边的兔子。
斯南跟兔子面面相觑。
兔子用极其纯真的眼神注视着他,好像对这个人类十分不解。
斯南想了半天,多少有些了解凯斯为什么会送一只兔子过来。
如果对方真的如他所料,是程许之的话。
大概是因为在上个世界,刚被他拆穿了身份,有点不好意思过来见他吧。
所以才用刚才的办法留下这只兔子,让自己兔与午饭都能兼得?
不得不说,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斯南还真的被程许之这样的行为感动到了。他决定先收下对方的帮助,找机会回报他。
怎么说也是上个世界被蹭过饭的关系,斯南倒是没跟对方客气,将兔子解下来就抱进了屋子里。
只是一边抱着,他托了托兔子的身体,抖了抖兔子腿,有些疑惑:刚才那兔子,有这么肥吗?
兔子:
有这么干净吗?
兔子:
呵,洁癖。
兔子:???
在凯斯的山洞里,一只比这只兔子更瘦、更脏、更小,但斯南应该更眼熟的兔子,正被丢在一个大筐里,跟里面可怜的几根牧草作伴。
兔子:无辜.jpg
作者有话要说: 系统:【上个世界还跟我主动说,要给一个人类身份,这个世界居然主动装兔,不要脸!】
程兔兔:【】
新世界即将开始!求个作者专栏收藏和预收,作收可以加本文积分,预收今年上半年写完这本开!么么哒!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杰西不想卡、芝麻点子 20瓶;别低头瓜会掉 10瓶;Augustine、南柯、向作者存稿箱里 5瓶;艾尔家的猫头鹰 3瓶;阿筝、单身猫、蓝羽、Pan 1瓶;
程兔兔留下一只碍眼的替身兔,可以给大家rua一rua,随便摸!
第74章
肉类在兽人部落里是重要资源, 捕猎来的肉大多数时候都按照人头和功劳分配了下去, 一些大部落还会专门储存一些肉类,用盐来腌渍保存。
所以这里的肉,种类多种多样、储存方式也不一定, 但生物状态都是一样的
完全失去活性的。
简而言之, 都死透了。
斯南盯着自己眼前这只圆圆眼睛的白兔子, 它可能是这个深夜里, 部落还活着的唯一食用动物。
白兔子有一双黑色的眼睛,这让它有别于很多食用兔,呈现出一种宠物兔的柔软和天真,甚至让人觉得天然带有无辜和委屈的表情。
斯南在这样的眼神下,用堪称慈爱的表情翻箱倒柜找到了一些蔬菜,从中挑拣了一些水分含量没那么高的, 喂了一些给兔子吃。
这样的环境下,尽管兔子并不能吃太多含水的蔬菜,斯南也只好将就。
同样一只兔子, 如果它能生在现代的养殖场里, 哪怕是一个条件稍微好些的地方,斯南也至少能给它调配出十几种粮。
牧草与兔粮、蔬菜的完美搭配, 可以一周不重样。
完美的兔粮要用一定比例的糖水混合,豆科类牧草补充大量蛋白质,在它们的饮水里加入足量的氨基酸补充液,保证每一只幼兔都能长得白白胖胖,健康快乐。
斯南在来到这个世界之前, 不仅熟背了致富经中的所有资料,甚至还在心中规划了一个巨大的养兔场,里面至少要包括幼兔运动场、成兔休憩玩耍和住宿的地方、排泄通道
真可怜,凑合吃吧。斯南摸着兔子,十分爱怜地代替它接受了这个现实
不管是漂亮的养殖场,还是美味的兔粮,兽人星球的兔子暂时都没有机会享受了。
它们注定要暂时放弃成为兔界富豪老爷的享受,变成下乡体验生活的可怜小崽子。
就像斯南自己,现在不得不接受暂时贫乏和原始的生活一样。
从某种意义上讲,小家伙,我们现在是一样的了。
而睡觉前,斯南在进入梦乡的前一秒,想到了送这只兔子来的人。
这里的条件这么差,不知道以对方的脾气,能不能受得了。
希望他不要把山洞清理掉一层石头就好。
这种很有可能发生的想象让斯南睡觉前还带着笑容,所以他并不知道,有个影子在他睡着之后跳到他身边,犹豫了半天,最后还是以兔子的形态窝在他身边睡着了。
毕竟某只兔子还不想挨揍。
所以斯南第二天醒来时,兽皮下的怀里就揣了一只兔子:)
他发现原本被他用简陋的栅栏关在角落里的兔子,不知道什么时候钻出来了,居然没有趁机逃走,反而钻进了他简陋的被窝斯南姑且认为是这里很暖,吸引了那只兔子。
事实上,这只兔子本身的体温也高于人类,冬天抱着一只毛茸茸暖绵绵的保温兔在怀里,让他昨天晚上睡得还不错。
斯南迷迷糊糊之间,看到兔子钻出个脑袋来看着自己,一根耳朵竖起,另一根耳朵半垂下来,有点呆萌可爱,忍不住用手揉了揉这小兔子的脑袋。
小兔子后腿一蹬,似乎准备下床离开。
实际上也是这样,某位热心暖被窝的程先生占便宜的时间不能太久,他白天还要出去露面,毕竟还是兽人捕猎队的中坚人物。
该换那只替身兔来扮演白天的角色了。
该死。
当程先生后腿蹬起来,却没有如想象中一样矫健地飞跃出去,反而感觉后腿被什么东西抓住了的时候,他就觉出一些不妙。
在关键时刻,斯南在神志不清的迷糊中表现出令人惊讶的敏捷,牢牢地抓住了逃犯兔子的后腿。
然后一把把兔子塞回兽皮下,以一个霸道的姿势抓在怀里,感受着刚才差点消失的热度。
真暖和!
没有人能低估一个人类为了赖床和取暖展现出的潜能。
他们能在完全不清醒的情况下,靠本能按掉十五个闹铃,也能在还没睡醒的时候,凌空抓住一只兔型暖手宝。
so easy。
就这样,斯南和兔子愉快(?)地睡了一个回笼觉,等他醒来的时候,兔子以一个迅速和疯狂的姿势从兽皮毯子下面窜了出去,蹲在床脚的位置警惕地看着他。
斯南甚至觉得兔子的表情有控诉的意思。
强行把人家按住暖被窝,好像确实是不太好的一件事哈。
斯南心虚地转开了眼睛。
好吧,他决定给这只兔子全屋自由的活动空间作为补偿,这次出门后只把山洞口的栅栏门关上就是了。
斯南迅速地收拾了自己,出门准备对部落做一些勘查。
然后他敏锐地发现,今天的部落似乎比平时要热闹得多。
斯南?你今天起得真早。端着粗糙编织簸箩状器具出来的男孩,比一般的成年兽人要友好一些,羡慕地看着斯南,平时上午可见不到你的。
斯南深刻怀疑这个身份以前到底给大家留下了什么印象。
他轻咳一声:嗯今天怎么这么多人?
男孩挠挠头:哦,今天捕猎队出发的时间晚了,听说是凯斯不见了。
凯斯,不就是程许之?
斯南暗暗地记下这个情况,皱了皱眉。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他都不希望程许之出现什么问题或困难。
话说回来了,在这个兽人世界,程许之现在也拥有极大的优势,他能遇到什么困难,导致早上的狩猎都没法参加呢?
想不出来嘿。
等等,那不是凯斯吗?男孩的眼睛定在不远处,高兴地招呼着其他的兽人,凯斯回来了!帕米叔叔,凯斯在那里!
斯南眯着眼睛看向朝阳初生的地方,一个昨天已经见过的黑发身影正匆匆走过来,几乎苍白的皮肤在阳光下镀了一层金边,有亮闪闪的光泽。
像文艺复兴时期的雕像。
凯斯匆匆停下来,还能听到喘气声,对捕猎队的其他人说:刚才出了点小麻烦,我迟到了。
他没说谎。
斯南看了看对方因为过于匆忙而喘息不止的动作,还有泛着粉的耳根,一切都是急速奔跑之后的表现。
他的目光最后落在凯斯的头上。
一头微卷的黑发昨天看起来还是帅气逼人的,一看就知道,某人在有限的条件下依然认真打理了自己的头毛。
只是现在,它们微微凌乱,像是被什么邪恶的手拨弄过一样。
斯南认真地点了点头没错,这位先生没说谎。
他肯定是遇到了什么不可抗力导致的困难,连头发都没梳就赶来,依然迟到了!
只是斯南有点不明白,这事跟自己似乎没什么关系,为什么凯斯走的时候,用那种熟悉的复杂眼神看了自己一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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