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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崽后我被豪门霸总宠上天[穿书]——七箩

    之前老干部似的规劝要节制的炎霆,这下是真的不得不节制了,每晚都看得见,摸得着,但就是吃不到。
    他一碰,林沅就嘟嘟囔囔,疲倦地说自己困,要睡觉。
    炎霆哪里还舍得折腾宝贝儿,只得自己去卫生间里用两只手解决。
    解决完后的贤者时间,炎霆坐在马桶盖上,嘴里叼着根没点燃的烟过瘾,盘算着这几天不行,周末学校放假没课,总该可以了吧。
    这人一旦有了念想,时间就过得漫长起来。炎霆盼啊盼啊盼,好不容易盼到周五晚上。
    林沅忙了一天的学习,洗漱完就往被窝里钻,连抬下眼皮都觉得累。
    心疼自己的宝贝儿,炎霆只得忍了,决定先让他好好睡一觉。
    翌日,清晨。
    麻雀都还在枝头的窝里酣眠,林沅就醒了,还是被吻醒的。
    迷迷糊糊睁开眸子,对上炎霆翻涌着欲望的眼睛。
    林沅愣了愣神,拨开男人在自己身上作祟的手掌。身形灵活的从炎霆臂弯下钻出,光着脚丫子就溜了。
    留下衣衫不整的炎霆一个人伏在床上,忍得额头青筋毕露,满脸是汗。
    林沅推门跑出去前,还回过头故意冲男人眨了下眼睛,你自己说要节制的,我一直都有乖乖听话哦。
    砰!
    房门闭合,炎霆翻身仰躺在床上,结实的胸膛剧烈起伏着,绸质的睡衣已经完全被汗水浸透了。
    他无奈地喘息着,恨不得穿回去把当初拒绝小家伙的自己一巴掌拍死。
    乱说话的下场就是,被迫禁欲。吃都吃不饱,更何谈要节制。
    期末考试完,已经是七月份。
    夏季的热风里总是带着汗涔涔的咸味儿,刮在脸上烧得厉害,随便在外面逛一圈,浑身就像是在海水里泡过似的。
    林沅着实怕热,最后一门课考试结束,就急急忙忙往家里赶,钻进空调房里后就再也不愿出去了。
    别墅里安装的是中央空调,一到夏天二十四小时开着,每个房间都很凉爽。
    除了炎燃的婴儿房,温度调的稍微高些。
    林沅这几个月一直在忙着学业,陪儿子玩耍的时间不多。不知不觉间,当初巴掌大的小团子,长大了不少,也重了不少,他抱起来都有些吃力。
    陪儿子玩了会儿,待崽睡着之后,林沅去厨房的冰箱里翻出个冰淇淋,盘着腿坐在沙发上,惬意地边吃边看综艺节目。
    电视机的哈哈声还时不时响起,他已经睡着了。
    炎霆回到家,在玄关处换好鞋子,一走进客厅就看见小家伙躺在沙发上睡着。
    薄薄的白T恤被压得皱皱巴巴,往上翻起,露出一截平坦又白皙的腰腹。
    林沅瘦了,又恢复了之前单薄高挑的身材,皮肤像雪一样白得发光,漂亮得很。
    炎霆眸色沉了沉,下腹一紧,心底压制了许久的念想翻涌而起,压都压不住。
    距离炎霆说完节制以来,已经过去将近三个月了。
    炎霆正值血气方刚的年纪,怎么可能不想。
    沙发上,林沅不知梦见了什么,咂咂嘴,还伸出舌尖舔了舔嘴角。两片殷红的唇瓣被他舔得湿漉漉的,要多诱人,就有多诱人。
    炎霆要还能忍得住,那就不是男人。
    睡梦里,林沅感觉身体猛地一腾空,吓得瞬间惊醒,还没叫出声,炎霆已经俯身封住了他的唇。
    小别胜新婚,干柴又烈火。
    开着空调的室内,比炎炎烈日的屋外还要火热。
    林沅也是想的,假装矜持地推拒了几下,就软着腰从了。
    两人玩儿的有些疯,从客厅、走廊,一路进到卧室。
    冰凉的地板上,两人的衣服凌乱的绞在一起,大床上一片狼藉。
    林沅力气损耗的厉害,趴在炎霆臂弯里不想动弹,整个人懒懒腻腻的,乖的很。
    炎霆像是亲不够似的,一直在捧着他的脸亲。还有脖颈和锁骨,一处都没放过。
    白皙的皮肤上,红痕指印层层叠叠,不明所以的人,乍一眼看过去,还会以为林沅遭受了虐待。
    炎霆力气把控得很好,像小狗圈地盘般占有欲十足的留下了不少痕迹,但却是不疼的,林沅不讨厌,就是觉得他烦人。
    炎霆捧着小家伙的脸蛋亲个没完,林沅眼皮耷拉着,伸出爪子挠他,你不要碰我,我要睡觉。
    沅沅。炎霆抱着他,薄唇轻蹭着他的耳朵,暗哑的声线里满是餍足,像一只吃饱喝足的雄狮打盹儿,呼吸粗沉,又热又烫。
    林沅被亲得耳朵痒,刚准备推开他,耳边响起温柔缱绻的气音,宝贝儿,我们订婚吧。
    第95章
    七月末, 连街边吹过的风里都带着咸湿的汗味儿。
    一入夏,林沅整个人就变得懒懒腻腻的, 眼角眉梢耷拉着, 像是日常睡不醒似的, 哪里有空调就往哪里钻。
    听见炎霆提出订婚的建议,林沅犹犹豫豫, 不想答应。还是炎霆把人搂在怀里,耐心地轻哄,说订婚不等于结婚,订婚之后还是可以反悔的。
    林沅咀嚼着可以反悔四个字,仔细思索了两天, 才敲板定砖的同意了。
    订婚典礼的事宜全是炎霆在操办, 林沅稳坐小祖宗的位置,除了配合设计师量尺寸做衣服之外,其他都不用管,闲着没事就抱着儿子满别墅的玩儿。
    五个月大的燃燃黏爸爸黏得厉害,大晚上的非要抓着爸爸的手指才能睡觉。林沅索性就搬到了婴儿房里,陪崽一起睡。
    白天既要工作又要操办订婚典礼, 晚上还无法抱着自家宝贝儿睡觉,只能独守空床, 炎霆的生活岂是一个惨字能够形容的。
    第一天,他忍了。
    忍到半夜, 怀里空落落的睡不着, 炎霆翻身下床, 带着满身烦燥的戾气,偷摸进婴儿房里,把四仰八叉睡在地毯上的林沅给抱走了。
    第二天早上,天还没亮,炎燃就醒了。醒来发现爸爸不在,扯着嗓子嗷嗷直哭。
    哭得那叫一个惨,可把林沅心疼坏了。
    被儿子的哭声吵醒之后,手忙脚乱地爬起来,皱着一张脸忿忿地一脚将睡在旁边的炎霆踹下了床。
    第二天晚上,炎霆又独守空房了。他躺在床上,等着时钟指向1的位置,起身走出卧室,再次准备去婴儿房抱走林沅。
    但这次他没有得手,婴儿房的门从里面反锁了,钥匙还不见了,门根本打不开。
    偷媳妇儿计划,就此失败。
    炎霆被抛弃的彻彻底底,独守空房了半个月,直到订婚典礼的前一个晚上。
    他洗完澡,裹着浴巾从卫生间里出来,看见刚已经去婴儿房里陪儿子睡觉的小家伙,正站在衣柜前照镜子,身上还穿着明天的礼服。
    两人的礼服是由一家高奢西服店定制的,全手工,布料也全是金钱难求的限量款,设计师助理上门量体裁衣,每一寸都修整得恰好。
    林沅皮肤细腻,眉目清秀,唇红齿白的,五官精致又漂亮。穿上白色的西装,更加衬得长身玉立,像是从漫画里走出来的小王子。
    西装很合身,包裹在林沅身上,把腰细腿长的特征突出的恰到好处。
    炎霆的视线落在他挺翘的屁股上,嘴角勾起一抹似笑非笑的弧度,慵懒地靠着衣柜旁的墙壁,赤果的欣赏视线一点儿也不加掩饰,把林沅从头到脚穿透了个遍。
    那目光太灼热,从他的皮肤上一寸寸滚过,林沅想忽视都不可能。
    干嘛这样看着我?不好看吗?林沅扯了扯红色的丝绒领结,有点儿不太适应穿正装。
    好看。炎霆抱臂倚在墙壁上,唇角往下陷了陷,嗓音很沉,我的宝贝儿自然是最好看的。
    林沅乜了他一眼,眼尾微微扬起,带出几分连他自己都没觉察到的媚意。
    下腹一紧,炎霆的呼吸瞬间变得沉浊起来,口干舌燥,脸上笑意不减,俯身靠近过去,贴着林沅的耳朵低喃,宝贝不穿衣服更好。
    日。
    林沅眼睛一眯,抬腿狠狠踩在他的脚背上,还故意用力碾压了几下,光天化日就发情的老畜生!
    已经很晚了,春宵苦短,适合床笫之欢。炎霆心安理得地接受了称呼,并把老畜生三个字贯彻的彻底,一把将林沅抱起来,扔在床上,高大的身形接着覆下去。
    滚!衣服皱了啊!林沅抬脚踩在他的胸膛上,慌乱地挣扎着想要爬起来,明天还要订婚呢,不准乱来!
    林沅很怕热,一到夏天就躲在空调房里,浑身上下都没被阳光舔舐出痕迹,到处的皮肤都很白。
    尤其是一双脚,脚背的弧度恰到高处,清瘦柔韧,白得晃眼。圆润的脚趾微微蜷着,显得小巧可爱。
    炎霆握住眼前细白的脚踝,胸膛剧烈起伏着,像痴汉似的吞咽了口口水。
    挣扎中,林沅只觉脚背突然一凉,诧异地抬头便看见炎霆在自己脚背上亲了一下,而且还准备亲第二下。
    林沅另一只脚毫不犹豫地踹过去,你脏不脏!
    不脏。炎霆握住他伸出来的另一只脚,低头亲了下细白的脚踝,把痴汉的气质发挥的淋漓尽致,宝贝浑身都是香的,不脏。
    被握在手里的脚瑟缩了一下,林沅觉得这男人有毛病,不脏就怪了。
    不脏你也不准亲。林沅用力抽会自己的脚,红着耳朵掀起眼皮瞪了他一眼。眼尾湿漉漉的,洇着水光,一点儿也不像是在凶人,更像是调情。
    那宝贝你亲亲我。猛虎突然撒娇,山崩海啸。
    林沅惊愣地眨眨眼,鼓着腮帮子反驳,我才不亲你的脚,臭!
    不亲脚,亲别的地方。炎霆说完,气势骤然炸开。浓郁的雄性荷尔蒙气息裹狭在周围,一下激的林沅呼吸急促起来。
    炎霆抱起林沅圈在怀里,温热的指腹揉着他发红发烫的耳朵,说出的话流氓的厉害,宝贝儿,你已经半个月没喂过我了。
    林沅被他委屈的语气给搞懵了,大眼睛眨啊眨,等回过头来,身上的西装已经皱的不成样子,你给我滚啊,我的衣服!
    他挣扎着往床边爬,没爬出多远,就被炎霆粗暴地拽回去,强行禁锢在了身下。
    炎霆再畜生,还是有分寸的,没把人折腾得太过。
    倒是苦了别墅里的佣人,大半夜还要清洗和熨烫衣服。
    次日,林沅醒来的时候,炎霆已经收拾干净,精神饱满地端着杯热水坐在床边等他睁眼。
    林沅困得厉害,一点儿也不想起床,蜷在被窝里恹恹地嘟囔,我们的订婚延期吧。
    不行。炎霆心肠硬得很,丝毫商量的余地都没有,一把将赖床的小祖宗薅出了被窝。
    订婚典礼在秦家旗下的豪华酒店里举行,请的人也不多,大多都是与炎家有业务往来的其他集团高层。
    炎霆此举目的很明显,就是想让更多人知道林沅是他的人,是他们炎家的一员,是他炎霆携手一生的伴侣。
    也是他心底,谁也不可触碰的逆鳞。
    来的宾客,林沅认识的人屈指可数。他不喜欢见生人,更不喜欢和那些满身铜臭味儿的商人们打交道,懒洋洋地趴在休息室的沙发里,盯着茶几上几盘点心,眼神怨念十足。
    这套西装实在太合身了,一点儿空隙都没有,导致他连块儿点心都不敢吃,一吃就立马体现在肚子上。
    虽说林沅平常对自己的形象不怎么在意,但今天好歹是订婚典礼,会有人拍照和录像的,他可不像留下丑丑的黑历史。
    炎霆去酒店门口接老爷子去了,林沅不想去,在休息室里等得无聊,和茶几上的糕点大眼瞪小眼,正盘算着该怎么吃掉它们的时候,门突然从外面打开了。
    林沅,你怎么就英年早婚了。你才十八岁啊,现在嫁人不觉得亏得慌吗?周绪像是提前知道炎霆不在似的,一进屋就吐槽开了。一屁股坐在沙发上,伸手往林沅的肩膀上揽,看见他的白西装后,又嗖得一下缩回头,憨憨地挠了挠自己后脑勺,你穿白衣服真好看。
    林沅先纠正了他关于年纪的话,自己已经十九了,不是十八,又问道:你女朋友呢?没来吗?
    来了,来了,和我妈在一起。听见林沅说提自己女朋友,周绪肉眼可见的脸了,只不过皮肤太黑,掩盖了八分,林沅完全没看出来,又纠正了一遍自己只是订婚,不是结婚。
    林沅朋友不多,周绪算是其中一个,两人在休息室里插科打诨地聊了会儿,周绪就出门去找自己女朋友了。
    休息室里只剩下林沅一个人,他实在闲得无聊,趁着炎霆还没回来,偷偷溜了出去。
    宾客们林沅大多都不认识,他们也没见过林沅,更不知道他就是今天的主角之一。
    宴会厅里觥筹交错,衣香鬓影,林沅穿梭在其间,逛了会儿,发觉不好玩儿,正准备去餐台偷吃两颗车厘子,一转头突然看见了炎琅。
    太久没见过这人了,久到林沅都把他忘记了,视线触及的瞬间,那些遗忘的记忆才慢慢回笼。
    炎琅是自己来的,他毕竟是炎家的血脉,年纪小,成不了事儿,炎霆也没把他怎么样。
    即便如此,炎琅这段时间也过得不咋好。母亲突然被检查出癌症晚期,住进了医院。父亲不仅对他们母子俩不管不顾,还让人送来了离婚协议书,一分财产也没留,逼着炎琅的母亲净身出户了。
    眼看着母亲失势,生命即将走向终点,以后也无法再庇佑他,炎琅想来和小叔道个歉,恢复从前那般养尊处优的生活。
    炎琅聪明得紧,很会审时度势。
    他昨个儿先去老宅见了爷爷,还见到了小叔刚出生的儿子。长得白白净净的,被养得很好。
    炎琅有点儿嫉妒,他原本该和这个婴儿一样,都是炎家的少爷,现在却差点儿家破人亡。
    嫉妒之余,炎琅想抱紧小叔的大腿,希望小叔能看在都是一家人的份儿上,对他这个侄子好点儿。
    炎琅没吃早饭,正准备吃点儿东西填饱肚子,一回头,就看见了站在人群里的林沅。
    穿着白西装,打扮得人模狗样。而且春风满面,得意洋洋的。
    炎琅这段时间来积攒在心里的郁闷,一下翻涌起来,侵占了脑海,让他忘记了这不是能闹事的地方,只想过去找林沅的麻烦。
    看什么看?这是我炎家的宴请,是你这种小乞丐该来的地方吗?家里都成那样了,炎琅也没吸取到一丁点儿教训,几个大步冲到林沅面前,高傲地仰起头颅,便是一阵讥讽,我小叔以前找你,就是玩玩儿而已。我小婶都给我小叔生儿子了。而且他们马上就要结婚,你没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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