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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前生存实录(穿越)——玄三岁(58)

    兽人们都是特别容易满足的,明明被里格使唤着干活到差点腰肌劳损,一顿热水澡,一点配套的小吃,就让他们乐淘淘晕乎乎,不知今夕是何年了,真是一群单纯又好糊弄的家伙啊。
    兽人们吃吃喝喝的,浑身的皮都泡皱了,水都不热了,才舍得从池子里爬出来,走出来的时候还不忘自觉把水里飘着的托盘捞出来,还有人主动留下收拾善后,把水放了,池子刷了,最后再把地冲了,可以说觉悟性满分了。
    回到活动室,雌性们正把刚割下来的蘑菇收拾收拾炖汤,火上也早就烤着真正大块的肉,连许久不用的石板都被淘了出来,抹上油,滋滋地煎着肉排和里脊,满屋子都是食物香气。
    擦擦只觉得刚刚那些肉干饮料都白吃白喝了,一闻到大餐的香味,胃马上就不由自主地蠕动起来,唾液也开始分泌,那一点子肉干就像开胃小菜,不吃还好,吃一点反而把胃口打开了,顿时饥肠辘辘。
    里格笑着睨了擦擦一眼,递了快煎得外酥里嫩的肉排过去,擦擦接过,飞快嚼了嚼就吞下肚,一副上辈子没吃过饭的样子。
    里格斜着眼看他:有那么饿吗?
    擦擦用力咽下最后一口,噎得直翻白眼:唔二宝你不知道,你搞得那个在热水间里泡澡吃东西的发明,早就把我的馋虫勾起来了,我刚才就快饿晕了。
    顿了顿又道:你那个浮浮力桌,有吃有喝的,啥都好,就是肉太小了,一口一块,还不够塞牙缝的,下次能不能弄大块一点啊。
    里格囧囧有神:那就是个泡澡时候提神的小吃食,又不是专门让你吃饱肚子用的,饿了不会早点出来吃饭啊?
    擦擦却振振有词:那不一样,泡着热水吃东西的感觉太好了,整个人都晕乎乎的像在云里飘着,反正我喜欢,我申请下次来块大点的烤肉,一次吃个够。
    里格:朋友,你这还没喝酒呢,就醉上了,还在云里飘着,以后我要是把酒整出来,你还不得飞出大气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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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3章 出发
    忙完了头茬春耕,接下去就要考虑去息壤族的事儿了。
    里格他们部落里的兽人全力奔跑起来的速度是犬族的一点五倍,也就是犬族需要一个多月的路程,里格他们全速起来只需要用半个月就可以到达,这是理论时间,考虑到实际情况的话,路况、食物、状态等都会是变量,影响行进速度。而且虽然要换点种子回来接茬春耕,但这也不是急行军,没必要费了老命去奔跑,把这些因素都考虑进去,里格粗略估计,来回路途分配一个半月,到了息壤族他们可以停留七八天,如果运气好的话,三四天就能换到不少东西,到时候就可以回来了。
    里格把自己的考虑都告诉了布,布因为没有出过远门,也没有用的意见可以提供参考,事情就这么商定了,出发的日子定在了第四天的白天。
    于是全部落的雌性都自发集合起来给他们筹备出行物资。
    她们从部落出来的时候,除了一些吃食和锅碗,可以说是一穷二白,不过经过一年的建设,他们不仅有食物,还有了衣服,有了各种各样的小玩意儿。
    战士们打了三只长颈兽回来交由雌性们炮制,分肉,割肉,片肉,烘干,三只长颈兽身上的净肉足足烘了三百多斤肉干,剩下的骨架内脏之类的被熬成汤全部落美美喝了三天。
    肉干是最基础的口粮,此外,为防止一路风餐露宿吃不到什么新鲜蔬菜,还带了一麻袋香菇干,几大罐果酱,两百斤土豆。
    剩下就是带去的交换物了,里格不知道原始人的科技发展到什么程度,但是想来在这个年代,盐肯定是硬通货,还有一些可以嵌套叠放的陶器,此外还带上了几匹麻布。
    要赶时间的话,肯定不能再用板车拖着物资走了,不然速度太慢,不过也好办,让一些战士变回兽形,直接把用绳子捆好的物资挂在背上就行。
    反正日常打猎,战士们一人驼几百斤的猎物来回都不成问题,几个兽人轮番换班,累是累了点,至少能保证跑起来的速度,在没有驯化好的野马的年代,也只能劳累部落里的兽人们充当一回拉东西的牲口了。
    好在对于要轮番驼东西上路这件事,大家都没有意见,毕竟这背的可是珍贵的物资,又不是什么猫三狗四的不值钱玩意儿,就拿那一麻袋盐来说,据狗狗们的说法,这种成色品质的盐,一斛能换一群羊回来了,那是大大的值钱,更不用说那些色泽统一红亮的陶器了,就连见都没见过,最有经验的老人都估不出来价值,总之,值钱就对了啦。
    到了出发的那一天,众人在部落门口的壕沟前集合,四个兽人战士在众目睽睽之下瞬间变身史前巨兽,两头巨狼,一头猎豹,还有一只犀牛。
    众人帮忙把出行物资都放到四头巨兽背上,布还没有养成后世领导团体爱讲废话的浮夸毛病,十分简洁了陈了几句词,大意就是早去早回,路上注意安全,不用操心部落云云,就像任何一个大家长会做的那样。
    然后莱卡也变身剑齿虎,载上两头幼崽和自家亲爱的,剩下还有一头领路的狗狗,还有一个擦擦,也化作兽形,一行人集结完毕,仰天长啸一声,然后回身看了看部落里的族人,转过身,向前狂奔起来。
    莱卡爸爸的背脊十分宽阔,哪怕身上坐了一家子,还有剩余空间可以打滚,而且爸爸的毛油光水滑有弹性,奔跑起来的时候,就像坐在一台软硬适中的按摩椅上,顺着骨节滑动的频率轻轻晃动,却一点都不颠簸,用户体验满分。
    很快他们就跑出了部落日常狩猎的范围,跑出了兽人们圈起来的地盘,跑过里格和崽子们嬉戏的时候曾经去过的最远区域,全速奔跑中兽人的速度的确不容小觑,就像坐在一台行驶中的汽车上,两边的景物飞速后退,让人眼晕。
    不过说是景物,但大草原就是很单调的一望无际,到处都很平,偶尔会有一些巨石林立,地洞里也会冒出一两只土拨鼠,等看到这群带着烟尘滚滚而来的急行军的时候,又飞速缩回了地平线下,等他们跑过之后,又会好奇地把脑袋伸出来盯着他们远去的方向看个不停,有时候会有一群秃鹫聚集在某个区域,然后被惊上半空,很快又落在地上,秃鹫不是好奇的物种,落地的原因只有一个,腐肉没有吃光而已。
    头几天的时候,里格还会被沿途一些小风景小动物吸引到注意力,不过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草原上一层不变的景致里格很快就看腻了,但是行程已经定好了,总不能因为他一个幼崽无聊,大家就停下来找乐子,那就很扯淡了,所以第五天的时候,他已经学会自娱自乐了。
    现在,里格爪子上套着一根麻线,手指灵巧地翻动几下,线圈就被翻出各种花样来,眼尖的小伙伴已经看出来,里格已经无聊到开始翻花绳了,前世在孤儿院的时候,他最不喜欢的事情就是被一群丫头片子缠着陪她们玩翻花绳啊,编手链啊,织围巾啊之类的小女生游戏,可是来到这个世界之后,这些曾经一度被他嫌弃的东西却一一派上了用场,不得不说,很多事情真是冥冥中自有天数的,若非他从小就练就一身本领,什么鸡零狗碎都会一点,现在很可能就两眼一抹黑,空有想法而不知如何行动了。
    就这点来说,那段经历仿佛也有了可取之处。
    翻花绳这件事可难不倒查理,原本里格觉得这种事情对一只幼崽来说应该是复杂的,谁知查理简直是一看就会,一翻就对,十分得让他没有成就感。
    反倒是看起来样样都很靠谱的奎因,竟然没有一点绳花艺术的天赋,明明长着特别灵活、可以将一个难剥的果子皮完整剥下却不伤害到果肉的灵活手指,一碰到绳子,笨的还不如脚趾,每每让里格大为感慨,果然再厉害的人都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啊。
    就在奎因和花绳杠上的时候,里格却已经又一次玩腻了。
    他看了看四周围一成不变的风景,又去跟作为向导的那只狗狗搭讪了。
    这个犬族名为诺顿,就是之前提起过小时候跟着去过一次息壤族族地的那位。
    里格就漫无目的地跟他搭讪起来:诺顿,我们的草原好大呀,跑了那么多天我们都还在草原的范围。
    诺顿仰起毛绒绒的狗脸自豪道:那可不,我们犬族世代居住的这片草原,是东部地区最大的一片草原啦,等到穿过这片草原,再跑过一些矮小的山地,就离息壤族不远了,他们喜欢住在山里。
    里格了悟,穿过辽阔的草原,到了丘陵地区,就是原始人活动的地方了,也是,都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依山傍水的地方容易诞生文明,这倒是符合历史实际的。
    你们以前去的时候,那边都有些什么啊。里格又问他。
    诺顿的脚步稍微缓了缓,仿佛是在很认真思考里格的问题,不过思考了半天,里格几乎要睡着的时候,他才苦恼地回答:我,我不太记得了,族长禁止我们乱跑的,那一次我们到了地方就换盐,换好了盐我们就匆匆离开,我基本上就什么都没有看到了。
    里格奇怪的问:你们都不好奇的吗,族长让你们乖乖待着你们就真的没有乱跑?一般人看到新事物都会心生好奇的啊,难道狗狗们真的那么听话?
    就见这时候,诺顿忽然像想起来什么一样嗓音涩涩地:怎么能不好奇呢,那地方建设得跟我们部落一点都不一样,事实上我们都好奇死了
    那为什么......
    因为我们弱啊,诺顿的声音显见得低落了下去:我们部落的战斗力不行,又很穷拿不出什么像样的东西,摊主都不爱跟我们交易,更愿意把东西交换给战力强悍的虎族之类的肉食目兽人来讨好,我们又弱又穷,根本不讨喜,一不小心还可能有生命危险。
    虽然息壤族地盘的规矩是不允许互相伤害,但是一旦离开他们部落的地盘就没有这种规矩了,所以经常有因为争抢交易物的双方结仇,前脚踏出息壤族的地盘,后脚双方就打得你死我活的,在这种情况下,所有人的神经都是紧绷的。
    里格了解的点点头,又问:按你们之前说的,息壤族的人身体更弱小,比最弱的食草目兽人还要弱,到底是怎么让那些猛禽类兽人听话不在他们的族地里闹事的呢?
    诺顿道:这个问题我也问过族长,族长说,息壤族单打独斗虽然打不过兽人,他们却很善于用一些我们看不懂的器具,有些上面还涂了剧毒,擦破皮就有可能让一个兽人死亡,他们还会用火和其他诡计来对付兽人,所以没有深仇大恨的话,一般情况下,兽人是不愿意和息壤族结仇的,而且......
    诺顿又苦笑道:息壤族人十分团结,又很聪明,整片大陆的盐、陶器和布料都是他们提供的,虽然没有这些也能过活,但总觉得有点不方便呢,鬣狗群就曾经咬死过息壤族的幼崽,导致息壤族人无论如何不愿意和鬣狗们做交易,这才是他们在大陆上到处抢劫的真相。而且息壤族又很善于和他族交好,有些战力强大的种族就会自发保护他们呢。
    里格了然,这就是人类啊,哪怕身体孱弱,但是却能爆发出惊人的战斗力,哪怕文明没有那么先进,思维却早早领先了周遭的兽人一大截。
    原本里格还在怀疑息壤族到底是否是原始人,或者是其他类目的旁支,但是听了诺顿的一番话,他对这件事再不怀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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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4章 旅途中
    随着兽人的奔跑,第十一天清晨,草原的景致终于慢慢褪去,里格用手搭在眼前往远处看,远端隐约出现一些青色的弯曲线条,山川的影子在天边若隐若现,这是地貌开始变化的特征,预示着他们很快就要走出草原范围了。
    里格精神一振,终于能看到点不一样的了,光用眼睛看,不能下来打滚,一马平川的景色他已经看到够够的了。
    路边多了不少娇嫩的植物,大大小小的湖泊和树木也密集了起来,所谓望山跑死马,虽然里格觉得他们已经离开草原很长时间了,远处的山脉看着越来越大,却没有逼近的意思。
    诺顿说:这里已经离息壤族的族地很近了,大约再有五六天的路程,我们就能靠近那些大山。
    好吧,还要五六天,也就是还有万把公里路,这个距离说近不近,说远倒也算不上远,大家随意停下来吃了点肉干喝了点蜜水就抓紧时间赶路了。
    第十四天的时候,他们已经穿梭在山脉间了,两旁都是遮天蔽日的大树和溪流,大家在溪水边停下来歇歇脚,补充一下饮水。
    此处距息壤族生活的那座大山已经很近了,只有一天半的路程,目的地就在眼前,里格反而不急了。
    他们这一行人,现在的样子当真有些寒碜,为了赶行程,战士们轮班驼运物资,半途中也不可能忽然就停下来洗个澡,这一路风吹泥打的,一个两个身上的毛都脏到打卷儿了,短毛种的剑齿虎还好,长毛种的狗狗和灰狼,毛里面还混着草根树叶,身上还汗津津的一股味儿。
    这幅尊荣大喇喇跑到息壤族,人家不知道的还以为来了一群要饭的打秋风,着实地有损他们九方部落的名声,所以里格就提议大家在溪水边停下来整理一下仪容仪表,至少干干净净地给别人一个好印象,就算风尘仆仆的本质改变不了,至少把自己打理得干净一些,也不辣到别人的眼睛。
    要知道第一眼印象是很重要的,上辈子有句流行的话,别人连你的外貌都不感兴趣,又怎么有兴趣了解你的内心呢,这话说起来气人,倒蕴含几分道理,毕竟无论是什么年代,能把自己打理得整洁得体,本身也是软实力的一种体现。
    兽人们从河里打上溪水,互相帮忙清理毛发中的脏污,莱卡爸爸最幸运,一来毛短,沾不了什么脏东西,就算脏了,也还有一位伴侣两个儿子帮忙做全身清洁,他就全程趴着或者躺着,让翻身翻身让抬爪子抬爪子,脸上的神情惬意不得了。
    满头大汗地清洁完了爸爸,两头幼崽又互相清理彼此,其实主要是里格帮助查理清理绒毛,作为回馈,查理会用自己翅膀下生出来的初羽帮里格搓澡,别说,查理的羽毛软硬适中,还挺能胜任搓澡工作,很快,里格又变回那个白嫩嫩干干净净的小正太了。
    里格还在附近找了些清凉的薄荷叶子帮助大家清理了牙齿和口腔。
    一行人洗刷完毕,就卧在溪水边的卵石上晒毛,正午太阳的热力强悍,没一会儿,里格就浑身暖洋洋,昏昏欲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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