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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5

    哪有穿书不给剧本的! 作者:木夭嗷呜

    分卷阅读25

    慢走近,躲在阴暗处的他并没有被任何人看见。于战舟不知为何,明知危险至极,却突然希望自己被发现。熙熙攘攘的人群里,那个人会不会越过所有人发现他的视线?

    随着时一凌的走近,他的视线就越发炙热。待时一凌离他仅几步之遥时,于战晨突然开口:“一凌,出了城门我们就要分开走了,此去一别也不知何时才能再见。”

    时一凌冰冷的视线在对上于战晨时就消失了,他微微一笑:“想见自会相见,有缘亦会相见。什么时候战晨你想要叙叙旧,告诉我一声,美酒佳肴一凌一并奉上。”

    于战晨笑着点头致意:“一凌有这份心就好,我也知道你每日沉迷古籍,哪里敢打扰你。年后自会相见,那时我们再好好喝一杯。”

    “好。”时一凌答道。

    说完,于战晨率先带队走向城外左边的大道。

    “少爷,我们也走吧。”时一凌左后方一人道,“还要赶路呢。”

    时一凌点了点头,突然转过头往身后看了一眼。

    “少爷可是想起有什么事还未办妥?”

    时一凌盯着城门口,淡淡道:“没什么,难得来一次炙炎城却没能观赏一番,有些遗憾。”

    “没事儿,少爷若是喜欢,以后有的是机会再来的。”

    “说的也是。”时一凌点点头,回过头驾着马走了两步,又停住了。

    “少爷?”

    “带路。”时一凌侧过头望着远处的天空,“这种事情还要我来吗?”

    “啊!对对对对对……”那人回过头对着后面喊道,“全部人跟上走中间条路!”

    不算是浩浩荡荡,但也是有十几个人十几匹马,在人们纷纷的侧目中,扬长而去。

    直到马蹄扬起的灰尘都落下,时间也到了北城最热闹的时候。大量的人在这里进进出出,远方传来轰鸣声,仅有几个刚到这里的人伸长了脖子朝声音发出的方向望了一眼,大部分人都已经习惯了爆炸的声响,宛如生活的一部分。

    这里是火族最大聚集地,是于战舟往后即将生活的地方。

    于战舟发现自己是一个很矛盾的人,前一秒还在期盼着时一凌能够发现自己,下一秒却又躲了起来。至于为什么会这么做,他自己也不明白。

    等时一凌的队伍走远后,他才离开了那个城门。在走回辛家馆的路上他整个人都有些恍惚,以后那个人将距离自己十万八千里,摸不到,见不着了……就像他们以前一样。于战舟总觉得没什么真实感,他不知道这份不真实感是在觉得这几个月的陪伴不真实,还是在觉得一直好好在身边的人突然就离开了不真实。

    无论是哪一种,他必须承认,自己很不好受,是不同于以前被人瞧不起,被人放弃的那种难受。

    “哟,正难受呢?”

    “谁?”

    于战舟刚走进一个无人的巷子,头顶上方就传来了一个成熟女人的声音,他抬头一看,却没看见任何人的影子。

    “你叫于战舟,恐怕不是单纯和风族少族长撞名这么简单吧?”

    于战舟没有说话,他沉默地站在原地,试图听出声音传来的方向。

    “不说话那就是我说对了?风族少族长的兄弟却是个火能力者……你果然是个混血啊……”

    于战舟瞬间全身警报响起,他警觉地感受身边一丝一毫的异动,连一阵微风也不放过。他暗暗发动这两天刚学的火系初级阵法,身体微微下倾挡住自己的动作:“你想怎么样?现在就杀了我,还是送我入牢?”

    “都不是。我可是好心过来想要提醒你一句,在这个世界上,尤其是那些所谓的纯血贵族们,可是最看不起最仇恨你这种混血儿了哟~”

    于战舟一愣,语气瞬时变得凌冽:“你想说什么直说。”

    “在你激活火能力后,你没有发现你同行的那个金族人待你再没像以前那般亲昵了吗?金族人呐,无论贫民还是贵族,可都是自小就坚信着‘混血就是魔王之子’这种思想。你觉得,他对你……”

    “住口。”于战舟低声道。

    “陪你四处激活只是他想要到处玩玩罢了,他根本没想到你真的会激活。”

    “闭嘴!”于战舟声音有些暗哑,两鬓垂下的头发遮住了他所有表情。

    “他从出生开始就拥有一切,若不是当时他有生命危险只能依靠你,你觉得他真的会搭理你半分?”

    “嘣!”初级炸裂术发动,周围一片围墙顿时倒塌。

    “再胡说我杀了你!!”于战舟仍埋着头,将手缓缓举起,手掌心正燃烧这熊熊燃烧的烈焰。

    “哈哈哈……现在的你是杀不了我的。不过呢,看在你我都是混血的份上我提醒你一句……”女人轻佻的声音正经起来,“别暴露自己身份,否则等待你的就只……”

    于战舟根本不等她说完,就朝着声音的方向炸了过去,但几秒种后,女人的声音再次响起:“好了,我的任务完成了,下次再见咯~”

    于战舟大口大口地呼吸着,并不是因为疲惫,而是逼着自己冷静。

    他站在原地这么深呼吸了好久,才像是终于想起什么似的,急急拿出放在衣兜里的信件——他现在,急需时一凌给他安慰。

    时一凌虽然各种方面不靠谱,但在东西品质上向来能追求最好就尽量追求最好。在被于战晨救走后生活水平又提高了几个档次,连用的信封和信纸看起来都十分高级。

    于战舟此时却顾不得这么多,直接拿出信纸打开开始看。字是时一凌特有的,建立在好看和丑之间的风格,信中只有短短几句话:

    “只能一同走到这里了,你要留在火族学习,而我也必须回金族。这段时间感谢你一路的照顾,我本苦于自己一直没能帮什么忙,还好在最后将这人情还了。以后再次相见,装作不认识或许对你我都好。

    ——你,应该是个混血种吧?”

    金族领地就在火族正北方,但是金族中心城与炙炎城之间还是有一定距离,加之时一凌心里对回去有所抵触,整个队伍愣是花了半个月才到目的地。

    金族是人口最少领地最大的种族,不过因为地处北方,大部分地区都被冰山雪原覆盖,真正有人居住的地方反而不多。

    但是时一凌一路走过去,只要看见人群聚集的地方,就都是由金属打造出来的城市。越往前走,城镇的机械发达程度越强。

    雷族给了他一种整个民族一起组成一个庞大精密仪器的感觉,火族让他以为自己来到了远古时期的蛮族部落,那么金族就让他觉得自己穿越到了工业革命时期。

    当他远远看见金族中心城——铠铄时,率先看见的是滚滚的蒸汽。时一凌更加觉得自己来到了18世纪60年代。

    金族族长有专门的办公地点,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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