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茶味儿的日子 作者:红茶小呆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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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耽美. []【执笔。】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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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红茶味儿的日子
作者:红茶小呆
书连20120822完结
内容简介:
一个刚刚毕业,一个拼搏十年,青春但不十分年少,成长到成熟中的烦恼。城市再小,有你就好。
爱情可能并不是轰轰烈烈的,爱情可能是会存在很多分歧的,但即使再琐碎的生活有一个人的陪伴就会变得滋味十足,即使有再多的分歧和磨合,终究会有彼此相溶的一天。因为爱情,因为信任。
我爱你,亲爱的。
关键字:黄默 韩龙
☆、序言
你还相信一见钟情吗?
我不知道,但是我已经几乎不相信了。直到遇到小默。我不知道跟他算不算是一见钟情。我只是知道,在这个小小的城市,在我刚刚毕业来到这么一个异地他乡工作的,小小的城市里,有一个人实实在在的、死心蹋地,对我好。这就足够了。
我是一个传统的人,对于爱,从来不敢声张。
但是,在这里,我要开始新的态度,爱他,就讲给他听。
默默,我爱你。
据说这个世界上受太多了,攻明显不够用。
但我们从来不去纠结攻受的问题,因为无论谁攻谁受,只要彼此快乐就好。
在即将和他一起去厦门旅游的前期,我写下已经过往的一百八十三天的酸甜苦辣,给未来的一万八千三百天的坚守,加油、鼓励。
默默,我爱你。
☆、微博是个“神器”认识默默
微博是一个“神器”,真的。
有的时候,我就在想,如果当时没有跟默默在微博上频频互动,我们是不是就真的擦肩而过了呢?甚至在这个小城的街上,连肩头都擦破了,我们彼此也不会回眸一笑。
说起来,认识默默,是因为和我同住的一个叫石头的同事,在跟客户一起洗完澡后,吃饭的时候发了一条微博,微博的配图中,大家都穿着很宽松的浴袍,其中,有个年轻的小伙儿傻傻的笑着。
其实,当时石头和这个客户都邀请我过去来着,因为石头的这个客户,其实跟我也有过一面之缘,也曾经一起吃过饭。不过,我这个人,很讨厌聚餐,尤其是讨厌,跟一帮不是特别熟的人,还要假模假样的装作很热烈的讨论的那种聚餐。再加上刚刚大学毕业,从来没有去过声色场所,来到这么一个陌生的三线城市工作,人生地不熟,实在是对于这些场所兴趣不大,所以我就找个理由推了。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哥不在江湖,但江湖还流传着哥的传说。石头和这个客户还有这个客户的一帮朋友,都很年轻,在饭桌上热火朝天的讨论着,还时不时的发条微博。不知怎的就聊起我来,可能是怪我没有过去吧。石头跟我关系还不错,所以就帮我说了两句好话,一个劲儿的夸我,搞的一帮人都认为我是个世外高人,有点儿“真人不露相”的意思,所以每个人发微博的时候,都我了一下。
当天晚上快十点的样子吧,石头一身酒气地回到了我和他一起租的房子,脸红的跟关公似地,一边往他自己的床上扔包和手机,一边开始跟我讲他这顿饭和这趟澡的见闻。
石头说,这次聚餐认识了好几个哥们,挺不错的,其中有一个十二岁就已经出来混了,现在都有了七八年的社会经验了。
我比较好奇,居然还有人十二岁就出来工作的?有公司要他吗?于是就问石头,你相信啊?十二岁,蒙谁呢?!
石头一听就急了:我怎么可能蒙人啊,不信给你看照片。对了,我们都还你了呢。
是啊,无图无真相。
我就登了一下微博,就跟石头一样急迫的“叮叮”声立马响了起来,我靠,这么多人我。
再一看,光石头那个家伙转发加评论的就有好几条。
我打开配图,问石头:是这个傻笑的这个吗?
石头说:嗨,你还真强,一眼就看出来了啊。就是他,他叫黄默。都已经工作七八年的人了。
我看着傻笑的黄默,正方形的脸上还有几丝稚嫩的气息,鼻子上挂着一幅茶色镜框的近视镜,看上去老成持重,但笑得确实如此灿烂。
我问石头要了黄默的微博,粉了他。
他很快就粉了我。然后发私信给我,你是韩龙吧?
我微微有点儿震惊,这小伙儿记性不错。
☆、微博是一个“神器”暧昧默默
就这样,认识了黄默。交换了QQ,交换了电话,交换了姓名。
关于QQ,他还跟我闹腾过呢。
因为是工作认识的朋友,所以我一般都会把工作QQ留给别人。上班的时候登陆工作QQ,分组都是按照不同的业务来分的。我刚刚把QQ号给出。黄默就立马加了我。我同意了。
聊天的第一句是:
——你居然用工作QQ加我。不理你了。
我赶紧解释了一下。说:
第 1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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