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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7章被养废了

    毒宠倾城医妃 作者:香盈袖

    毒宠倾城医妃 作者:香盈袖

    “小七,你解开唐姊姊的穴道。”

    刚才墨白一怒出手,点了唐绛儿的哑穴,若水全都看在眼里,她不禁摇头,这个墨白也太没风度了,一而再、再而三地欺负女人,真算不得什么男子汉大丈夫。

    可是她知道墨白是个我形我素的人,根本不会在乎旁人的看法。

    小七依言解穴。

    唐绛儿虽然能开口说话了,可是她却紧紧地咬住了嘴唇,一句话也不说,眼圈却默默地红了。

    她冰雪聪明,马上就听懂了墨白的意思,对方这是嫌弃自己,不打算带自己走了。

    她虽然容貌丑陋,可还是有几根傲骨,否则她也不会宁可死,也不愿意嫁给洪寨主为妾。

    对方既然不打算带着自己,难道她还会好意思厚脸皮继续跟吗?

    这岂不是被人瞧低了去!

    若水妹妹说不定会以为自己贪图享乐,眼馋那二十五万两银子呢。

    她知道如果她向若水开口,若水很有可能因为同情而带着她一起走,可她就算是饿死冻死,也绝不想向别人乞讨半点怜悯。

    “若水妹妹,我、我……”唐绛儿牙齿咬着下唇,费力地编织着谎话:“我在这曲池城里有、有……亲戚,我姨丈家就住在这里,我、我就不跟你们一起上路了,多谢妹妹救我脱离火坑,这辈子我都不知道有没有机会报答妹妹了,只望妹妹一路平安,多多保重。”

    她说话的时候,眼泪在眼眶中直打转,目光中满满的全是不舍。

    虽然和若水相识不过两日,可是她却被若水深深的吸引。

    她也说不出来是什么,就是若水身上有一股强大的吸引力,从她的一言一行里散出来,让她身不由己的想要靠近,想要从她身上学到更多。

    “唐姊姊,能够和你相识一场,我也很是欢喜,只是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唐姊姊既然找到了亲戚投奔,那我也就安心了。你一定要好好照顾自己,好么?”

    若水又哪里能看不出来唐绛儿刚才编的全是谎话,可是她并没有戳破,反而顺水推舟地答应了下来。

    因为她的心头弥漫着一股浓浓的不安,这种不安的感觉让她心神不宁,好像前途会生什么不测的事情一样。

    在前途未卜的情况下,他们的确不适宜带着唐绛儿一起上路。

    那样会让唐绛儿置身于危险之地,她不如就留在这曲池城里,还能保得她的平安。

    “若水妹妹放心,我一定会好好的,你也一定要好好的,你……”唐绛儿喉头哽咽,几乎说不下去了。

    她低下头,两滴泪珠跌落在地,像花瓣上的露珠,染上了尘埃。

    墨白一直觉得她丑不可耐,可这时看了这两颗晶莹剔透的泪珠,心中不由一动,心道:这丑女人哭起来的样子倒比她不哭的时候好得多。

    可是他的心肠却没有半点软下来。

    都说女人的眼泪是软化男人心最好的工具,可这句话在他身上没有半点作用。

    这也正是他素来瞧不起女人的原因之一。

    遇到了事情,只会哭鼻子抹眼泪,简直没出息透了!

    她们以为流几滴猫尿就能把事情解决了?

    真傻!

    “小白,你取一万两银票来给唐姊姊,做为她以后的安家之用。”若水抬头看了一眼墨白。

    看到唐绛儿对自己依依不舍的模样,她的心里也很不好受,本来按照她的心意,是打算带着唐绛儿和自己一路同行的。

    因为她现唐绛儿身上有很多未解之谜,除了好奇之外,她觉得和唐绛儿相处,很是投缘。

    唐绛儿博览群书,所知所识极为丰富,虽然有些喜欢掉书袋,但和她相处的时候,她整个人都是谦和有礼,温文都雅,让她情不自禁地想起了自己的另一名好友……孟依云。

    只是唐绛儿和孟依云的谈吐气质却是截然不同。

    孟依云一望便知是大家闺秀,吐属优雅,举止斯文。

    而唐绛儿却明显不是官宦人家出身,她虽然知识渊博,身上却带着点淡淡的江湖草莽之气。

    这正是若水感到奇怪的地方。

    唐绛儿……她究竟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人物呢?

    但是她已经没有机会去寻求这个谜底了。

    “什么?一万两!”墨白一下子怪叫起来,眼珠子都瞪圆了,他紧紧抱着怀里的沉香木匣,像是生怕被若水抢去一样。

    “不用,不用,若水妹妹,我不需要银子,我……我姨丈家境富庶,我投奔于他,他定会好好照顾于我,若水妹妹千万不要为我费心,我、我先告辞了。”

    唐绛儿看到墨白向自己投来鄙夷的目光,她咬了咬牙,虽然她身无分文,可却有一股气节,她绝对不会做让旁人瞧不起的人。

    她说完之后,就转身匆匆而去,像是后面有老虎会追她咬人一样。

    墨白刚刚松了一口气,就听到若水道:“小白,快给唐姊姊送银子去。”

    “为什么?她不是投奔她姨丈去了么?听她的口气,她姨丈家不缺银子!”墨白站在原地不动,一脸的不情愿。

    这不是他小气,而是他不愿意把自己的东西分给他看不上眼的人。

    如果能够得到他的欢心,他就是一掷万金也绝对不会皱一下眉头。

    可这唐绛儿凭什么?

    她动不动就训斥自己,她算是老几啊!他为什么要把自己靠嘴皮子赚来的银子给她花!

    她又不是他的娘子!

    “……”若水对墨白的小心眼已经无语,她见墨白动也不动,对他伸出手来:“匣子给我!”

    “给你可以,但是你不可以拿去送给那个丑八怪!”墨白看到唐绛儿的身影已经越走越远,再无顾忌,丑八怪三个字脱口而出。

    若水忍不住摇了摇头,叹了口气道:“小白,我劝你以后做人,心胸还是要放得磊落一些的好。”

    墨白被噎得胸口一窒。

    他怎么就心胸不磊落了!

    就因为他不肯送银子给那个丑女人吗?

    “给你,给你,全都给你!你爱拿去送谁就送谁,这样你总该满意了吧!”

    墨白气呼呼地把手中的沉香木匣往若水手中一放。

    小七一伸手接了过来,那匣子看上去又沉又重,他不想压痛了若水的手腕。

    若水打开匣子,随手抓出厚厚一撂银票,也没数,就直接交给小七。

    “小七,麻烦你去送给唐姊姊,务必要她收下。”

    小七点了点头,接过银票,顺手把沉香木匣又丢给了墨白,然后足尖一点,向着唐绛儿离开的方向追了过去。

    墨白整个人的心情都变得不好了,脸拉得老长,对侯知府没好气地道:“不是叫你备马,备马吗?怎地马还没备好!”

    侯知府一直在旁边看戏,突然被墨白一喝,吓了一跳,忙赔笑道:“大侠稍安勿躁,马上就好,马上就好。”

    他转过头来,亲手牵了自己的坐骑,又从铁甲军手里挑了另外两匹宝刀良驹,牵到了墨白的面前,恭恭敬敬地送上马缰绳。

    “大侠,这匹胭脂雪乃是本府的坐骑,性格温驯,但是脚力极好,本府当年花了三万两银子买来的,今年刚刚三岁,正是年轻力壮之时,就送于三位,请三位万万不要嫌弃。”

    他说话的时候,神色带着一丝骄傲。

    因为这匹胭脂雪,可是称得上是一匹万里挑一的神驹,和传说中日行千里、夜行八百的千里马相比也毫不逊色。

    他相信放眼整个东黎,都不一定能找到和自己这匹宝马相媲美的马儿。

    他对此马爱若性命,如果不是因为知道了小七太子殿下的身份,他宁可割了自己的脑袋,也舍不得将此马送了出去。

    “好漂亮的马儿!”若水赞道。

    只见那胭脂雪果然是马如其名,一身雪白的毛,配着一块一块红如胭脂的斑点,看上去就像是雪里绽开了朵朵红梅,马身高大,四蹄如雪,模样极是漂亮。

    哪知道墨白只是扫了那马一眼,轻蔑得哼了一声,道:“这马模样不错,可惜养得坏了。”

    “养、养坏了?”侯知府满眼不解,他以为墨白不懂马,继续赔笑道:“大侠,这马儿在本府手里,每日喂的都是上等的饲料,喝的是山中的泉水,喂养得一直很好,本府还特意请来了最会养马的马夫前来照料它,您瞧,它膘肥体壮,就算跑上个一天一夜也没问题。”

    “哼,说你不懂,你就是不懂。”墨白指着那马,问道:“知府大人,你觉得它膘肥体壮,是匹宝马,对不对?”

    侯知府点了点头。

    墨白却摇头道:“这哪里是膘肥,分明是肥膘,这马儿本质是极好的,可惜生生被你喂出了一身的肥膘。像这等的好马,每日里应该骑着它长驰数百里,短驰几十里,让它一展骏足,它才会越来越是雄健。可是知府大人您却把它圈养在了马棚里面,吃得好,喝得好,这马儿过惯了好日子,就像人一样,已经养废了,它现在是速度没速度,要体力没体力,像这样的马儿,我还真不稀罕!知府大人,你还是给换一匹马吧。”

    侯知府听得目瞪口呆,他有心想要反驳,可是一琢磨,墨白所说的话自己虽然从来没有听过,可是却是句句都有道理。

    这马儿真的是被自己给养坏了么?

    “大侠说得有理,那就请大侠自己挑选吧。”

    墨白也不客气,侯知府选出来的这三匹马看上去都是一个德性,模样好看,实际上却是个草包。

    他走入铁甲军中,一匹匹观察起他们的马来。

    他单身一人走入二千余人的铁甲军中,神态悠然如若,有如闲庭信步,好像他走进的不是铁甲兵刃环伺的军营,而是满庭花开的锦绣庭园。

    墨白唇角勾着一丝浅笑,身上白衣胜雪,背负双手,好整以瑕地在挑选着马匹。

    每个人的目光都情不自禁地被他吸引。

    谁也想不到,眼前这看上去像是不食人间烟火一样的神仙中人,就在不久之前,还是众人眼中来自地狱的嗜血煞神。

    铁甲兵们看到墨白走近自己的身边,浑身都变得僵硬起来,大气都不敢喘上一口。

    他们忘不了刚才的那一幕,墨白随手挥出,就溅起一团血雨。

    每个站在他身边的人,现在都已经尸横就地。

    太可怕了!

    墨白却好像完全没有注意到他们一样,他目光低垂,只盯着马蹄子瞧,过了不一会儿功夫,就牵出来三匹马。

    “知府大人,我就要这三匹,虽然不是什么宝马良驹,也将就骑得,最起码比你选出来的那三匹要强得多了。”

    侯知府一看,不禁连连摇头,笑道:“大侠,你选的这三匹马……”他没有说下去,看了看自己选的那三匹,和墨白选出来的一比,只觉得处处优于对方的。

    可是他怕惹得墨白不悦,不敢直言。

    墨白也懒得跟他解释这三匹马的好处,他对自己选出来的马心中有数,虽然比不上小七的塔克拉马干等几匹神驹,却都是能日行千里的好马,最重要的是,这三匹马有长劲,耐力足。

    他斜眼一瞧,看到小七已经返回,正在若水的耳边,低低地不知道说了一句什么,若水神色黯然地点了点头,看着唐绛儿消失的方向,轻轻叹了口气。

    不过就是个丑八怪,走了更好,就像是扔掉了一个没用的包袱,墨白可不觉得有什么惋惜,反而觉得浑身轻快了许多。

    “咱们赶路吧。”墨白将三匹马牵到若水面前,道:“你先挑一匹。”

    “小白,这就是你选出来的好马?”若水睁大了清亮的眼睛,吃惊地看着眼前的马儿,她怎么看,感觉也比不上侯知府的胭脂雪。

    “是啊,这三匹马不错吧,你就选中间这匹吧,比那胭脂雪强十倍,跑得快又稳,保准颠不到你。”墨白得意地抚了抚那马的脑袋。

    若水看着墨白给自己选中的那匹马,差点失笑出声,那马一身土黄色的毛,腿短且粗,看上去活像一头大毛驴,和那头漂亮的胭脂雪一比,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小白,这马儿真的好么?”她抿着唇,不确定地问道。

    “怎么,你以貌取马?你觉得这马儿长得不漂亮,就算不得是匹千里良驹吗?”墨白翻了翻白眼,大步走过去,牵起了胭脂雪的马缰,塞到若水手里。

    “你喜欢漂亮马儿,瞧不上我选的这匹土马,好,那你就骑这匹,我骑土马,咱们赛赛脚程!怎么样,你敢不敢?”墨白挑起了眉毛,一脸自负地道。

    “我来和你比!”小七上前一步,从若水手里接过马缰,冷冷地道:“你和她比赛马,好意思?”

    一句话登时让墨白的脸红了红,他一时气愤居然忘了若水的身体和她的女子身份。

    “好,咱们俩比!”墨白更愿意自己的对手是小七,他对自己选出的马有十足的信心和把握。

    他一跃上了土黄马,拍了拍马头,一脸傲气对小七道:“你要是输了,便当如何?”

    “你说如何便如何!”小七也一跃上了胭脂雪。

    “好,你要是输了,你就要答应我一件事!不论我说的是什么事,你就一定要做到!”墨白紧紧盯着小七的双眼。

    小七略一犹豫,他的目光从若水的脸上掠过,墨白的话里分明有话,他想要什么,如果他让自己把若水让给他,那自己是绝对做不到的。

    “七兄,你不敢?还是你确定自己会输?”墨白勾了勾唇,嘲弄地一笑。

    他这激将的法子太明显,小七又怎会上当。

    “有一些事是必不可为,墨兄,你不用使计激我,如果我输了,我可以答应你为你做一件事,但事情只关系到我本人,如果和旁人的牵扯的,请恕难从命!”小七神色淡淡地道。

    好狡猾的家伙,居然不上当!

    墨白有些佩服地看着小七,眼珠子转了转,笑意更深:“好!那就一言为定,如果我输了,也是如此,七兄可以让我墨白去为你做一件事,就算是让我跪下来向你磕头叫爷爷,我墨白也绝不皱一皱眉头!”

    他说得信心十足,若水的心中不由一动。

    她凝眸打量墨白跨下的土黄马,越看越像头大毛驴,尤其是站在身高腿长的胭脂雪旁边,就像短挫穷遇到了高帅富,一个地下一个天上,完全没有可比性。

    可是墨白的眼神是分明显示出他胸有成竹,莫非这头大毛驴真的能跑赢神骏漂亮的胭脂雪?

    若是论起骑术,若水相信小七绝不会在墨白之下,她担心的就是这两匹马真的像是墨白所说,一个被养坏了,一个却是头真马不露相的名驹。

    万一小七要是输了……

    不行,她得想个法子,不能让这场比赛进行。

    她的眼珠骨溜溜地转着,盘算着主意,可还没等她想到好法子,小七已经一点头,爽快地道:“好,一言为定!”

    他挥出马鞭,墨白也同时挥鞭,两条鞭子在空中交击,出清脆的一声响。

    所谓君子一言,驷马一鞭,二人双鞭交击,就等于是立下了誓言,再也不得反悔。

    若水不禁幽幽叹了口气,事己至此,她还是静看结果吧。

    不过她对胭脂雪和小七的骑术还是抱有信心的,她就不信墨白的那头大毛驴子会胜过小七!

    “知府大人,不知道这城外可有什么赛马的好场所?”墨白低头问向侯知府。

    “有,有!”侯知府兴奋得脸色红,眼睛亮亮的放着光。

    就在不久前,他还蔫头耷拉角的,他精心选出来的好马,居然被墨白贬得一文不值,让他在太子殿下的面前都抬不起头来。

    可是转眼间,事情就出现了转机。

    太子殿下居然骑上了自己的爱马,而且要和那个口出狂言的煞星比赛,这对他而言,是多有面子的一件事啊。

    他顿时觉得自己的底气也足了,说话也硬了,他恨不得马上就看到墨白输给太子殿下后的丧气样!

    让他再狂妄不堪,让他瞧不起自己的胭脂雪!

    “从西门出城,再往西走五里,就是一座校马场,地势平坦,路面宽广,是……是本府平时训练铁甲兵的所在,用来赛马,真是最好不过了,本府愿意为两位大侠带路。”

    侯知府此言一出,他身后的铁甲兵再次张大了嘴巴。

    自己没听错吧?

    知府大人居然要纡尊降贵地为两名江湖人士亲自带路去校马场?

    这两人究竟是什么来头啊,一定不同寻常!

    “好!”小七微微颔首。

    侯知府顺手牵过一匹马来,兴奋地上了马背,对着二人一拱手,道:“三位,请随我来。”

    他现在不敢有半点失礼的地方。

    对方可是太子殿下,就算太子殿下不愿意让旁人知道他的身份,可该有的礼数他一定要做足。

    若水犹豫了一下,骑上了一匹墨白挑选出来的马匹,她定定地看着小七,轻声道:“小七……要不,咱们还是先赶路吧,赛马么,他日再赛也未尝不可。”

    她心中的不安越来越大,倒并不是担心小七会输掉比赛,而是一种她说不出来的阴霾笼罩在她的心底,至于究竟是什么事让她感到心惊肉跳,她自己也不清楚。

    可是这种感觉该如何告诉小七呢?

    她咬住下唇,希望小七能够读懂自己的眼神。

    小七回眸,双眼深邃如大海,一直看进她的眼底。

    他和她几乎已经达到了心灵相通的地步,她眼中的不安和犹豫他全看了出来,却以为她是担心自己会落败。

    “我一定会赢!”他凝望着她,定定地道。

    难道她对自己没有信心吗?她真的以为自己会输给墨白?

    那绝不可能!

    他要让她亲眼看到自己是如何干净漂亮的赢得这场比赛,让她亲眼看到墨白在自己面前认输的那一幕!

    “好。”若水轻轻吁了口气,不再多说。

    四目交投,小七错解了她的意思,可她却将小七的心思读得清清楚楚。

    他是铁了心要和墨白赛一场!

    这不是一场普通的赛马,而是两个男人的意气之争,骄傲之战!

    他们不在乎胜负输赢,他们想要的就是比赛,如果不是比赛马,也会比其他。

    总而言之,他们只想痛痛快快地比一场,一较高下!

    都说女人心深如海,难猜。

    可是男人的心思更让人费解。

    素不相识的两个人,他们可以为了一句话而大打出手,也可以为了一句话,就为对方去死,而不会皱一皱眉头。

    他们可以惺惺相惜,同时又视对方为最大的敌手。

    他们可能会是至交好友,也可能会是生死对头。

    像小七和墨白,就是最好的例子。

    二者之间似乎绝不相容,可是两个人的傲骨却是一样的。

    都是绝不服输的性子!

    罢了,由得他们去吧。

    这两个男人就像是两个没长大的孩子一样,脾气一上来,要什么就得有什么,谁的劝也不会听。

    天色渐晚,他们明明是要赶路的,却因为一句话,两个人就这样不管不顾地要去赛马,一争输赢。

    只是他们争来争去,又能争到些什么呢?

    赢了如何,输了又能如何?

    若水苦笑了一下,努力压下心头异样的感觉。

    她希望自己的不安只是多疑,希望一切都会平平安安,顺顺遂遂。

    小七伸手过来,拉起了她的马缰,和自己的缰绳攥在一起,两匹马并骑而行,跟着侯知府向西而去。

    墨白骑在他的短腿土马上,看着两人并辔而去的背影,低声喃喃了一句什么,没有人听清他在嘀咕些什么。

    “笨马,蠢马,一会儿给老子争口气,跑快点,你要是敢输给了那个绣花枕头大草包,老子以后就顿顿喂你吃肉,把你喂成大肥猪,然后送给屠夫宰了吃肉!听到了没有!”

    墨白重重的一巴掌打在马屁股上,大声威胁道。

    周围的铁甲兵听在耳中,都忍不住好笑。

    这马儿是吃草的,又怎么会吃肉?

    再说,就算马儿吃肉,它也会变成大肥马,变不成猪啊?

    有趣,这人说话真有意思。

    他们本来看到墨白就像看到杀神一样,心中又怕又畏,这会儿听了他的抱怨,每个人心中都对他改观起来,觉得他除了能杀人之外,还有那么一点可爱。

    短腿土马突然仰起头来,出了一声响亮的马嘶,或许是当真听懂了墨白的话,生怕对方把自己喂成肥猪,它忽地放开四蹄,有如腾云驾雾般向前跑去。

    眨眼之间,众人只看到一溜烟的尘土,和马尾巴扬起的毛,再眨了下眼睛,墨白和马已经变成了一个小黑点,绝尘而去。

    短腿土马的原主人差点惊掉了下巴。

    这马背上换了个人,就像是换了匹马一样,这土马在自己胯下的时候,何时跑得这么快过!

    没想到这不起眼的土马,真是匹追风逐电的宝马良驹,可惜,可叹,它是自己马的时候,他没有珍惜,直到失去了,他才追悔莫及。

    铁甲兵们站在原地,面面相觑,不知道何去何从。

    知府大人领人去校马场,却没有给他们下达命令,他们只好留在原地待命,一个个站得笔直溜直,腿肚子都不打弯。

    他们也很想跟着一起去瞧瞧赛马的结果,也很想知道究竟是知府大人的爱马胭脂雪和那匹不起眼的短腿土马究竟谁的脚力更好,速度更快。

    可是将无令,兵不行!

    身为军人,最首要的一项就是要绝对的服从!

    虽然知府大人不在眼前,可是铁甲兵们没有一个人有丝毫的懈怠,全都庄容肃目,军容整齐地站在当地,铮铮风骨,铁甲战士。

    “不错,不错,果然是一支军令严明的战队。”

    远远地,有人将铁甲兵的军容尽收眼底,出由衷地赞叹之声。

    只是隔得太远,那人的赞美之声却没有传到铁甲兵的耳朵里。

    他们只看到远处有一道模糊的白色影子闪了一下,好像是划过了一道白色的闪电,眨下眼的功夫,那条白影已经消失不见。

    城西校马场。

    几人到达校马场的时候,正是薄暮时分。

    天边的晚霞云蒸霞蔚,染红了西方的天空,也染红了校马场中的黄土。

    偌大的校马场整个沐浴在夕阳晚霞中,说不出的瑰丽壮阔。

    它虽然名为校马场,可实际上它却是一个军队的训练基地。

    若水看着这似曾相识熟悉又陌生的场地,胸中突然涌上一阵激动的热血,几乎要沸腾起来。

    虽然整个场地中空荡荡的没有一个人影,可她的眼前好像浮现出许多战士们热血操练的画面。

    她好像回到了现代的军事化基地,战士们在严肃认真地出操,跑步,训练,喊着响彻入云的口号。

    “水儿,在想什么?”小七见若水望着校马场,呆呆地出神,脸上神情带着点欢喜,也带着点惆怅,不由觉得奇怪。

    这片校马场出乎他意料之外的大,里面的各项训练设施也出乎他想象的齐全,就是在帝都的训练营地里都没有这里的设备齐全。

    有一些东西他甚至都叫不出名目来,也不知道是做什么用的。

    但这更让他觉得自己将侯知府收为己用,是做了一件最正确的决定。

    如果侯知府原来的主子得知自己精心培养出来的一支精兵队伍,最后落到了自己的手里,不知道会是一副怎样精彩的表情。

    或许,用不了多久他就会看到那个场面了。

    “没什么,只是有点担心,小七,你……”若水摇摇头,把心中不安的感觉抛到脑后,对着小七露出笑容。

    “你一定会赢!”

    “嗯!”小七重重握了一下她的手,双眸定定地凝望着她。

    她的话,充满着对他的信心,也让他的心情飞扬起来,面具下的唇角不自觉地勾起。

    灿烂如锦的云霞开在她的身后,她骑在马背上的身姿显得格外飘逸动人,竟给他一种不真实的感觉。

    他的心中灿烂无比,好像那漫天的红霞,尽数盛放在他的心田。

    如果不是当着侯知府的面,他真想将她搂在怀里,好好地亲她一亲。

    若水被他那灼灼的目光看着面颊微红,他已经很久很久都没有这种热烈的眼光看着她了,最近这段时间,他一直在和她玩高冷,让她又气又觉得好笑。

    “哼!他一定会赢,我就一定会输吗?最后结局如何,还未可知,你这么早就下断言,是不是太偏心了!”

    墨白气呼呼的声音从后面传来。

    若水和小七回头一看,只见墨白骑在那匹土黄色的短腿马上,脸色臭得像大便一样。

    他对二人一眼也不瞧,打着马屁股就赶过了二人,一径奔进了校马场。

    若水看着他的背影,忍不住笑出了声。

    他的形象实在是太滑稽了,他人高腿长,那马却腿短身小,他骑在马背上,两条长腿晃啊晃的,如果再长上那么几分,就要触到地面上了。

    “小白,你的马儿真像是一头大毛驴。”若水对着墨白的背影咯咯笑道。

    “是么?那等会儿就让你看看我的大头驴是怎么赢你家那位的千里马的!”墨白头也不回地道,冷冷的声音随风送入了若水和小七的耳中。

    他心中有怨气,也有怒意,还有一种说不明道不清的酸涩。

    当他骑马赶来,看到那两人定定对视的目光时,他的胸口就像是被一柄大铁锤重重击了一下,沉闷得透不过气来。

    再听到若水对小七冲口而出的那句:“你一定会赢!”

    墨白就觉得自己的肚子里像是灌满了醋,在酸山醋海中翻腾不休。

    赢!自己一定要赢!

    墨白把两手紧紧握成了拳,握得骨头出咯吱咯吱的响声,他的心里充溢着满满的斗志,拍了拍短腿土马的脑袋。

    “好兄弟,一会儿给哥争口气,赢了这一场,哥以后天天喂你吃肉!”他意气风地说道。

    “希溜溜……”

    短腿土马好像听懂了一样,扬起了前蹄,人立起来,也不知道它的意思是同意还是抗议。

    但墨白就当它是同意了。

    “好小子,咱们先去热热身!”墨白看着眼前一条笔直宽阔的大道,向前直延伸出去,绕着偌大的广场整整一圈,他略一估算,跑完这一圈的距离大约有四五里。

    他也不扬鞭,只是双腿轻轻一夹,那短腿土马放开四蹄,沿着大道向前飞驰而去。

    马蹄扬起道上的灰尘,只留下一道黄土形成的烟。

    “这大毛驴跑起来的速度好快!”

    若水有些吃惊地看着有如一股旋风般的墨白和马,都说马腿长才能跑得快,可眼前这匹短腿马儿一点也不比长腿马儿逊色,甚至比大多数的长腿马跑得还要快。

    她不由有些担心起来,看着小七骑着的胭脂雪,想起墨白说过的话。

    “这马儿过惯了好日子,就像人一样,已经养废了,它现在是速度没速度,要体力没体力!”

    这胭脂雪真的被养废了吗?

    可是看上去,那马儿精神奕奕,神气十足,昂首嘶鸣,单看外表,虽然及不上塔克拉玛干,可也不逊色于小黑和小灰这两匹带着天马血统的宝马。

    这么神骏的马,应该不会输给墨白那头不起眼的大毛驴吧?

    若水心中开始嘀咕。

    “你在这里等我,我也去遛下马。”小七的眼睛微微眯起,注视着跑道中的墨白和马。

    说实话,墨白选出来的这匹短腿土马能有这样的速度,的确是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他是懂马识马的行家,否则他也不会拥有像小黑和小灰这两匹神骏无极、千金难买的宝马。

    要想挑选出一匹千里良驹,方方面面的因素太多,要相头耳,看鼻柱,观腿蹄,听呼吸。

    所谓“眼如鸟目,耳如撇帚,麟腹虎背,尾如垂帚”,是驽马外形上的基本要求。

    如果有一样不合格,就算不得是一匹宝马神驹。

    马,还有不同的用途,而不同用途的马,也有其不同的外貌。

    有的马跑得快,适合短途快跑,有的马有长劲,可以长途跋涉,有的马耐力好,一般用来负重拉车。

    比如跑得快的马,就要选那种体型高大,头小腿长,皮薄毛细的外型。

    适合拉车的,则要选骨骼粗重,头方蹄大,皮厚毛密的马儿。

    小七看来看去,也看不出来墨白选的这匹大毛驴儿是匹什么样的马。

    它的马头宽而阔,骨架粗大却四腿短细,只有四只蹄子又大又重,土黄色的毛儿稀稀疏疏,一条大尾巴上的毛倒是又密又实,跑起来的时候甩得左右摇甩,活像一条松鼠的尾巴。

    看上去它就是去当一匹拉车负重的马都不合格,可是它跑起来的速度却偏偏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小七摸了摸下巴。

    难道自己也会有看走眼的一天?

    不可能!

    就算这匹大毛驴儿的速度比一般的马要快,也绝对比不上自己胯下的这匹胭脂雪。

    墨白刚才对侯知府的一番“养马论”,小七并未听到。

    他当时追去给唐绛儿送银票,那唐绛儿果然是个有骨气和傲气的姑娘,对他送去的银票拒不肯收,小七便大大地不耐烦起来。

    他生性寡冷,除了对自己极为亲近的人,对旁人都是冷冰冰的爱理不理。

    要让他劝说唐绛儿收下银票,那是千难万难,他更没那个耐心去磨嘴皮子,对方又不是若水,不是他心爱的姑娘,他才没那个心情哄着她。

    所以他只是极为高冷地把手中的银票往她怀里一塞,然后冷冷地道:“这是她送给的心意,你愿扔愿抛,全由得你。”

    说完这句话,他就转身大步走掉,连头也不回,再不多看唐绛儿一眼。

    若水的吩咐他已经办到了,银票的的确确是送到了唐绛儿的手里,至于对方是扔是洒,是送是丢,他就全不挂怀。

    要是墨白看到这一幕,估计早就冲上前去,一把将银票抢回来收进怀里,然后丢下一句:爱要不要!

    唐绛儿目瞪口呆地看向小七大步流星的背影,她还一句话都没来得及说呢,他居然就以这样一种粗暴的方式和冷冰冰的口吻,将银票塞给了她。

    现在该怎么办?

    她捧着那摞厚厚的银票,就像捧了一个烫手的山芋一样,只恨不得赶紧抛掉,又生怕被旁人看到,一把抢了去,那她该怎么还给对方?

    她急匆匆地往前追了几步,又停了下来,小七走的速度极快,一转眼已经看不见他的背影,可是她相信若水一定还在原来的地方,只要她走回去,就可以将银票还给若水妹妹,顺便堵住那个叫什么白的人的嘴巴。

    可是……

    小七的那句话让她犹豫了,手中的银票变得沉甸甸的,让她的心情也变得沉重起来。

    她现在捧着的不是银票,而是若水妹妹对她的一颗心呐!

    唐绛儿咬着嘴唇,几乎咬得了白,终于跺了跺脚,把银票全都收进了怀里。

    有些感情是不能以金钱来衡量的,就像是若水对她的情义,她救了自己的性命,一路上又这样的善待自己,这份情,又岂是这区区几万两银子可以比拟的?

    自己早已经欠了若水妹妹的情没有办法偿还,若水是那样豁达的一个人,像金银这种身份之物,在她的眼里没有半分价值。她送银子给自己,并不是瞧不起自己,也并不是羞辱自己,而是出自一份关怀和担忧。

    虽然很多人都嫌弃银子俗气,可是没有银子在这世上却是寸步难行。

    若水妹妹正是深知其理,才送银子给自己。

    可是自己还如此拘泥于外物,和若水妹妹相比,真是俗人一个!

    唐绛儿收了银票,对着若水的方向默默地注视良久,良久。

    这些,小七自然没有对若水详细说起,他只是说唐绛儿已经收下银票,这样她才会安心。

    当他从唐绛儿那边赶回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墨白牵着三匹马儿的缰绳送到若水面前让她挑,还指着模样最不济的一匹夸口说好。

    小七一看到那匹马儿,就差点没乐喷了。

    就这匹像毛驴儿一样劣马,也亏得他敢拿来夸口。

    小七的目光一扫,就看到了侯知府身边的胭脂雪,不由眼前一亮。

    这才是匹千里良驹啊,几乎不逊色于自己的小黑和小灰。

    所以他几乎考虑都没考虑,就帮若水选定了这匹胭脂雪。

    可是听到墨白大言不惭的说话,一股男人的骄傲自心底油然而起,他还就不信了,他这双眼睛选出来的马,会不如那墨白挑的!

    小七看着在跑马道上墨白奔驰的身影,深深吸了口气,他也没有扬鞭,两腿微一用力,胭脂雪就已经意会得到,马上有如离弦之箭般射了出去。

    唔,这马儿不错!自己没有看走眼!

    小七很满意胭脂雪的起速,一般的马儿都是在奔跑中才会开始加速,只有称得上宝马的良驹才会在一起步就有这样的急速。

    “姑娘,太、太……大侠的骑术真好,您瞧他骑在这胭脂雪上,跑得就像风一样快,这马儿在下官手里也有三年了,可从来没跑得这样快过,下官的骑术和大侠比起来,那真是天壤之别啊。”

    若水的目光追随着小七骑在马背上的英姿,看得心旷神怡,身边却突然响起了一个略带谄媚的声音。

    她收回视线,循声看去,却是侯知府正一脸讨好地看着自己。

    她微微一笑,道:“是知府大人的眼光好,选出来的马好,胭脂雪不愧是知府大人的爱马,模样漂亮,脚力更强。”

    小七骑着马在场中这么一跑,若水原本有点提起来的心就放下了。

    本来听了墨白的“养马论”,她心中一直有点不安,担心胭脂雪真的如墨白所说,被养废了,可是事实胜于雄辩。

    这胭脂雪跑起来的时候,步伐轻快,腿长蹄轻,节奏十足,优美得就像是一幅画。

    这样的好马,哪里被养坏了!

    该死的就知道胡说八道的墨白!

    “哪里,哪里,漂亮的马还得要漂亮的人来骑,下官这般模样简直是糟蹋了这匹好马,幸好有太、太……大侠和姑娘慧眼识珠,这胭脂雪能得到二位的喜欢,才是它的造化。”

    侯知府听了若水的称赞,只觉心花怒放,差点美出鼻涕泡来。

    对方可是太子妃,高高在上的太子妃啊!

    这可是旁人就是想巴结都巴结不到的人物。

    别说巴结,寻常人就是想看太子妃一眼,那都是无比尊荣的事!

    他虽然在曲池城做知府,也早就听闻了帝都生的事情。

    这位太子妃可真不是寻常之人。

    传闻中,她医术通神,一出手就治好了宫中太医都束手无策的太后娘娘的重症,由此深得太后娘娘喜爱。

    传闻中,皇帝陛下更是对她宠爱有加,有时候竟然会和她商讨国家大事,这般的恩宠,在以前还从未听说过。

    传闻中,太子殿下更是对这位太子妃宠妻无度,万事都以太子妃为先。

    这时他亲眼所见,更深感传闻不虚。

    太子殿下对旁人都是冷冰冰的,只有对着太子妃的时候,神色就会不知不觉变得温柔。

    这时候看到太子妃就在自己身边不远,如果这时候他还不上前讨好巴结,更待何时?

    侯知府刚刚向小七投诚,更想博得若水的好感,好让自己在太子殿下和太子妃心中的地位更加巩固。

    “知府大人,您说的话很好听,我也很喜欢听,只希望知府大人能够说到做到,言而有信。”

    若水明眸流转,眼光在侯知府的脸上轻轻一转,又收了回来。

    侯知府听到她说,喜欢听自己说的话,心中刚刚一喜,可是听到后面,“言而有信”四个字的时候,他脸上的笑意一下子凝固在了嘴角。

    不对呀!

    太子妃这话中分明是一语双关!

    自己刚刚允诺过要还惠于民,太子妃这是在板上敲钉,让自己不得反口。

    同时话中还隐含着警诫之意,让自己不得做出杀人灭口这种事。

    好厉害啊!

    侯知府的后背登时出了一层冷汗。

    太子妃果然名不虚传!

    别看她年纪轻轻,可是自己肚子里的那些弯弯绕绕,太子妃居然一眼就瞧了出来,真让他羞愧万分,自己的年纪这是都活到狗身上去了吗?

    他的心中对若水再也不敢有半点小觑之心,当下恭恭敬敬地答应了一声,垂手肃立在若水身后,再也不敢乱拍马屁。

    若水见侯知府神色恭谨,也很是满意。

    从侯知府的神态中她看了出来,这侯知府应该会言出即行,他答允的事情应该会做到。

    只要他能改过自新,还惠于曲池百姓,做一个有良心的父母好官,那她今天的这番话就没有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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