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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212 惨烈的过去

    犬妖降临逗个妻 作者:犬犬

    犬妖降临逗个妻 作者:犬犬

    “少爷,少爷,双喜有消息来了!”

    依旧躲在山洞里的燕秦因为联系上了百里鸿,尽管不能在人前显身,但日常居住吃食大大地被改善,山洞原本肮脏落破,杂草丛生,泥地水潭,滚一圈都能成个泥人,现在被收拾得干干净净,离高枕软床还有些距离,但总算是个人能住的地方了,而燕秦也将此当成了居所,住得很惬意。

    唯一不满的就是无法每天洗澡,几天才能洗一次,像他这种贵族出身的子弟,都有些洁癖,一天不洗澡就觉得浑身不自在,没联系上百里鸿前,他在这破山洞里终日蓬头垢面,还长了虱子,惊得他上蹿下跳的,咒骂了白羽几百遍。

    “有消息了?快拿来给我看看?”他将吃了一半的鸡腿扔在盘子上,用帕子擦了擦手和嘴,“总算是有消息了,再没有,我都要骂娘了!”

    “是,是,是,让少爷久等了,栗子这就给您去开坛酒消消火。”

    “这个好,赶紧去!”燕秦接过了他手中的皮纸。

    这栗子是个很年轻的小伙,是百里鸿特地派来伺候燕秦的,双喜潜伏进了鹤姬的府中,自然是没法伺候他的,至于另外一个断了腿的双福因高烧不退,已经一命呜呼了,燕秦生来就是个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人,怎能没有人伺候,没人伺候等于要了他的命。

    栗子虽不是强妖,但勉强还算能打,别看相貌普通,为人很机灵,伺候得燕秦屡屡夸赞,马屁也拍得好,肯陪着燕秦在此地吃苦,也不是白吃的,就等着他一朝翻身,跟着飞黄腾达了。

    燕秦看完信,栗子也麻利地倒好了酒。

    “少爷,酒热得刚刚好,您快趁热喝了。”

    燕秦弹了弹皮纸,“你看我说什么来着,果然如我所料,这白羽和那个贱货有一腿。”

    “是,是,是,少爷神机妙算,谁能聪明得过您呢,您可是提前就料到了,双喜也算没白跑。”

    “可笑的是,瑶佳那个丫头片子,还蒙在鼓里,我爹老早提醒过她,白羽对她不可能真心,她偏是不听,不选我这个玉面郎君,非要巴着那个野种,人家早在外头养小的了,她还自以为郎情妾意呢。哈哈哈哈,活该,谁让她不选我为王夫的,这就是报应。”

    “少爷说的对,女王陛下真是被牛屎迷了心了,不选少爷您这堂堂相貌才高八斗的人,非选那个野种,也不知道看上他什么了,栗子觉得吧,那野种就是来一百个,都及不上少爷一根头。”

    燕秦被这马屁拍得舒爽,不由多喝了几杯酒,“你小子嘴甜,但也说得事实,喏,这个赏你了。”

    他将自己吃过的牛腿扔给他。

    这牛腿是风火牛的腿,是极稀罕的肉食,风火牛长在最寒冷的山崖上,生性凶猛,又狡猾,很难捕捉,个头非常大,全身都是腱子肉,为了抵御寒冷,脂肪含量也高,是极其大补的食材,但就长了两条腿,这两腿是它的精华所在,吃时只能用烤的,别的吃法就会失去肉里的精华,另外烤的时候还要加上八珍草,茴香,胡椒,绿茉一起烤制,需烤上三天三夜才能皮酥肉烂,是燕秦最喜欢的吃食,白里鸿给他补给食物和水的时候,他特地点了这牛腿,也足以证明百里鸿对乌鸫有多忠诚,就是这等风头下也不敢怠慢了燕秦少许。

    栗子是平民,族群中最低贱的一层,家中是务农的,夜隼族老先王在时,可说很富足,全族都能吃饱,喝好,但圣鹄继任后,喜欢打仗,到处征兵,为了养兵,赋税加了三倍,务农的平民根本交不起,壮丁又被拉去参军了,剩下的老弱妇孺务农起来就特别困难,因为夜隼族地处寒冷地带,庄稼的成长期相当长,是一件很累的活,没了壮丁,日子根本没法过,越来越穷,还饿死了不少。

    栗子在家中最小,几个哥哥就是强拉着去打仗,再没回来,他爹娘怕他也没了,为了躲过征兵,给他穿上了女装,对外说是家中最小的闺女,这才躲过了征兵,但即便是这样,日子也是紧巴巴的,有了上顿,就没了下顿,别说吃了,就是寻常的肉,他也没吃过,先前燕秦吃得香,那味道香得闻上一闻都会流口水,早眼馋了,现在赏了他,甭管是不是啃过,就着腿上的牙印就咬。

    “谢少爷赏,好吃,太好吃了。”

    牛腿已被烤得入了火候,一咬全是汁水,渐得他满身是油。

    燕秦最见不得脏,挥手驱赶,“走远点吃,都把桌子弄脏了。”

    “是,是,是,栗子没见过世面,让少爷看笑话了,我蹲洞口吃去。”他捧着大牛腿后退。

    这牛腿很厚实,竖起来比他的人都高,他可是高兴坏了,吃得时候,恨不得能将骨头都吞下去。

    桌上还有一只牛腿,燕秦却没什么胃口吃了,两只眼睛眯成了缝,拿起切肉的刀刺向纸上的鹤姬二字。

    “这个贱货倒是有本事,都是破鞋了,还能让野种捧在手心里,也不知道耍了什么手段。当初玩过了,就该杀了,一了白了,肯定是这贱货撺掇野种害我的,哼哼,现在可被我抓到把柄了。”

    他眯成缝的眼睛闪着恶毒的绿光,舔了舔唇。

    当年乌鸫派人去圣羽的别庄屠杀鹤姬等人时,他主动请命,带着大批高手前去,和庄中早已埋伏好的奸细,里应外合,在饮水中下了毒,等鹤姬等人中毒后直捣黄龙地冲了进去。

    他虽然也是强妖,但比起鹤姬,还有她的几个兄弟还是差了一些的,何况他是去赶尽杀绝,不能出差错,所以用了此等卑鄙的手段。

    说起来当年的鹤姬艳冠群芳,就是瑶佳都比不上她,他第一次见到她就被迷住了,想着自己是族相的儿子,不是王亲,也是贵族中的贵族,配她是绰绰有余了,但几次上门都被拒之门外,一次想翻墙偷看,被圣羽活捉,生生地被打断了一双腿,这口气一直憋在他心里,吐之不出,屠庄就是带了私心去的。

    这世上,没有他得不到的女人。

    趁着鹤姬中毒,妖力减退,毫无反抗之力时,他爽快地一逞兽欲。不止一次,困了她两天两夜,手脚捆绑,从白天到夜里,足足来了七八回,怎么爽怎么来。

    那滋味他到现在还记得,就一个字——爽。

    她不是看不上他吗,他就让她永远记得他。

    还有她那个妹妹,也是上等的姿色,他也没放过,不过那丫头是几个兄弟姐妹中中毒最轻的,差点伤了他,好在有四个高手护卫保护,他才没事,为了嘉奖这些护卫,他将这丫头扔给了他们。

    他可是很懂得嘉奖下人的,自己一个人爽怎么行,要爽一起来啊,这才够劲。

    没想到这丫头竟然被弄死了。

    这丫头的死,激到了鹤姬,也不知道她哪学来的禁术,想和他同归于尽,幸亏他抓了她弟弟,以此要挟,她才收手,被禁术反噬了,再无反抗之力。

    他想着反正也是要死的,又见几个护卫对赤身**的她看得目不转睛,干脆将她也赏给他们了,她性子够硬,无论怎么欺侮,她都不肯屈服,那一双眼睛,始终恶狠狠地瞪着他。

    既然如此,他也不客气了,就让她尝尝什么叫地狱。

    来了多少男人,他就让多少男人上她,就是她下体流血,昏迷不醒,也没放过。

    完事,想杀了她时,闯进来个蒙面的,妖力强大,竟把她救走了,本想她伤成那样,必然活不了,却不想命那么硬,竟然还活着,还回到了王城。

    他曾几次让自己的老爹派人杀了她,老爹却不让,说什么就一个废人,现在动手,就会让先王成为一个不守诚信的人,只能作罢,但他派人去探过,的确重伤,一直病着,反正他也爽快过了,整个夜隼族都是他爹的势力,他还用怕她寻仇吗,她敢来,就是送死,他也就没放在心上了。

    没想到这贱货,竟然让瑶佳另眼相看,封了个右将军,又成了贵族。

    受封之日,他曾远远瞧过,美人就是美人,穿什么都好看,可惜他爹不许他找她麻烦,将他是送去了夜隼族的边境历练,说是历练,但吃得好,睡得好,没人敢给他使绊子,都殷勤得伺候着,美女美酒美食,一样不缺。他也就忘了鹤姬了,这么个破鞋,他还惦记个什么,也就野种会上心。

    想想那日上她,就已知她不是处子之身,肯定是那野种破得瓜,亏他还对她心心念念呢。

    晦气!

    这两人有奸情要是让瑶佳那丫头片子知道了,肯定有这两人受的,必是要下虿盆了。

    不过,他是不会让这对狗男女死得那么容易的,一定要亲自动手,一片片地割下他们的肉。

    “栗子,你过来!”

    栗子正在洞口囫囵吞枣,一听声音,嘴都没擦,就跑了过来,“少爷,有什么吩咐?”

    这一张嘴,满是油腻的唾沫。

    “你把嘴擦干净了再说话,脏不脏?”

    “是,是,是,对不住少爷了。”他别过头,用袖子猛擦了几下,“好了,少爷,您说,说什么栗子就去做什么?”

    “你将这封信交给百里鸿,要他想办法让瑶佳知道这件事,但提醒他,野种和贱货要落到咱们手里,少爷我这口恶气不除,吃饭都不会香,听到没有?快去快回,这几日习惯你伺候了,没了你也不行。”

    栗子狗腿地作揖,“少爷,你放心,栗子虽不是强妖,但速度够快,整个夜隼族要说在天上飞得最快,我敢说第二,绝没有人敢说第一。”

    “行,你快,但你小心别把事情办砸了,要办砸了,小心少爷我惩治你。”

    “绝对不会!”栗子眼珠子一转,搓手道,“办砸了,少爷罚我,栗子无话可说,可要是办成了,您看”这一只牛腿还没吃完,就惦记上另一只了,一双眼贼溜溜地盯着,哈喇子都滴下来了。

    “瞧你这点出息,好,我答应你,要是办成了,别说这一只牛腿了,你后半辈子只要想吃,少爷我就给弄去,怎么样?”

    “哎!谢谢少爷,栗子在这给您磕个响头了。”

    “行了,别弄这些虚的了,快去送信。”

    “是,是,栗子这就去。”

    他将信小心地塞进挂在脖子上的竹筒里,到了洞外,立刻化身为一只大麻雀,展翅高飞地没入了黑夜里。

    燕秦很是得意,一边吃牛腿,一边想象着白羽和鹤姬落在他手里的惨状,越想越得意,干脆捧起酒坛子喝了,不久就醉了,呼呼大睡,直到天明都没醒过来。

    另一头,栗子已带着信见到了百里鸿。

    百里鸿一听燕秦的要求,将皮纸揉成了一团,喝道:“糊涂,这种时候还想着私仇,自己下手,怎么下手,从女王陛下手里抢吗,用什么理由?”

    “长老,您别对着我生气啊,我就是个传话的。”

    百里鸿瞪了他一眼,“我让你去伺候他为了什么,就是让你看着他点,千万别让他闯祸。”

    “这不是没闯祸吗,好吃好喝的伺候着呢,您交代的事,我怎么会忘,这段日子以来,他连洞口都没出过。”

    栗子当年逃过了征兵,但爹娘还是饿死了,他一个人孤苦伶仃,庄稼根本种不活,既然命活着,就要吃饭,他破釜沉舟,带着仅存的粮食,外加树皮,去了夜隼族的王城,想找个差事养活自己。

    当时百里鸿的府中有个家丁,恰巧是他的远亲,他求了许久,才在府里谋到了个差事,凭着机灵劲很快展露头角,得到了百里鸿的赏识,他也抓住了机会,从最低等的家丁,混到了百里鸿的近身仆从,百里鸿觉得他是个可造之材,刻意训练了一番,他能打,但不算强,但飞行的速度,却正中了他的长才,极快,有他送信,远些的,别人两日,他只要两个时辰。

    他对百里鸿,也算忠诚,就是觉得他庸庸碌碌,比不过其他三个长老,现在长老就剩他一个了,随着白羽的势力崛起,他的地位一落千丈,朝政根本插不上手,终日在府里无事可做,女王也不待见他,感觉他早晚都会完蛋,他是过过苦日子的,不想再受那种颠沛流离,吃不饱,穿不暖的日子了,就有了找新主人的打算。

    燕秦是族相的独子,他日翻身,必有富贵,所以这事他就接下了。

    百里鸿捶胸道,“族相一世英名,雄才伟略,怎么就生了个这么不长进的,只知道女人和吃,眼下最要紧的就是将族相救出来,他竟还想着私仇,照我看,这种儿子有就跟没有一样,我没将他带回来是对的,在那山洞,山高水远,真要有什么事,他也赶不过来插一脚,坏了我的计划。”

    “长老,那我怎么回复啊?”

    “你就说,我知道了,但这事要慢慢来,你想办法能拖多久拖多久,别让他知晓太多王城的事就行了,还有双喜那,你盯紧了,以后有消息,先往我这边送。”

    那个双喜也是个实诚的,就是他百里鸿,也不给面子,非要直接将消息给自家少爷,忠心可赞,但脑子不太灵光,早晚也是要惹事的。

    不过现在看来,白羽和鹤姬的确藕断丝连,这消息落在他手里,有的是用处,但不能直接禀明,按照女王的心思,谁说她都不会信的,只能让她自己现,自己看到。

    看来要好好筹谋一番了。

    ------题外话------

    呃是不是有点狠了。

    不过这只是,。

    鹤姬家的事到此也就差不多清晰了,但我也埋了伏笔了。

    嗯,你们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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