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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3

    穿越之黎锦的农家日常 作者:回眸已半夏

    搬东西的人喝碗汤,以示答谢。

    毕竟村里人给村里人做东西,可比镇子上便宜多了,基本上就是个辛苦费。

    这俩兄弟吃完,带着钱就走了。

    剩下的碗筷黎锦自己收拾了,他让少年坐在床上:“刚生完孩子不能这么劳累,要不然以后怎么生第二胎?”

    少年本来想把家务做完,听到黎锦的后半句,整个人都蔫儿了。

    他还是想再生孩子的,所以这回再也不敢胡来了。

    黎锦把厨房收拾好,再把搬运案几进来时候的尘土扫出去,最后把自己的书本和纸张都放在案几上。

    站在窗户前,阳光从油纸糊的窗户投射进来,黎锦面前一片亮堂。

    他不禁心有所感,想到几句诗来——

    “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注]

    直到这时,黎锦才发现,自己之前念书把目的都给本末倒置了。

    他读书,最终的目的应该是充实自己。

    至于科举、秀才,这些名利只能证明他最近读书是有成果的。

    不过,黎锦转念一想,自己本就是个俗人。

    正是因为考了秀才可以提高名望,保护家人,还能过好日子,所以他拿这些当目的,也不能说他错。

    黎锦把这本书抄了一半,喝了碗绿豆粥,去厨房给少年煮了碗挂面,上面卧了一只荷包蛋。

    他说:“我去继续种菜,吃完后累了就去睡,碗放在这边我回来收拾,知道吗?”

    少年乖巧的点头,他此前在尚书府也听说过姨娘生了孩子后得静养,但他却傻乎乎的以为那是娇气的表现,为了不让黎锦嫌弃自己,他一直都不敢懒散下来。

    原来……生完孩子后真的得多休息啊。

    少年乖巧的点头,他想,如果一会儿自己不困的话,就把碗洗了。只洗一个碗,不算累的。

    今日黎锦不仅要种新的菜籽,还得给昨天种的地浇水,所以最后直到天擦黑,菜地只种了昨天的一半。

    他想,明儿得多挑几桶水来了,要不然这菜地得种个好几天。

    第25章

    晚上,黎锦回去抄完书,又用毛边纸继续做最基础的习字练习。

    少年过来看到他在做最简单的练习,微微惊愕了一下。

    黎锦放下笔,转头看过去,询问道:“怎么了?”

    少年微微一笑,眉梢的朱砂痣在烛光下显地格外秀丽。

    他说:“此前我兄长们读书的时候,先生也是让他们先练习最基础的横、竖等。

    之前我见阿锦写字只描红,不练习,想跟阿锦说这件事,但却一直没找到机会。”

    顿了顿,少年继续说:“如今阿锦已经在巩固书写,倒是不需要我说什么了。”

    黎锦想,他说的应该是原主,所以才不给他提小意见的机会。

    黎锦问道:“你也会写字吗?”

    如今他已经回忆起原主大部分的记忆,也不担心露馅。

    只是原主与少年相关的记忆少得可怜,黎锦只知道少年是自家买回来的,但对于少年的身世,他便不甚了解。

    秦慕文垂下了眼眸,说:“会一点,但哥儿习字又没什么用,所以我学的也不多。”

    黎锦笑道:“怎么会没用?以后咱们家赚了钱,都得你来记录采买事宜,等我字练习好了,还可以来教你。”

    少年眼睛睁得滚圆,看着黎锦,当年就连爹爹也说哥儿习字没用。

    还不如学些琴艺,还能给夫君弹奏。

    可他家夫郎如今却正儿八经的告诉他,哥儿可以习字,以后还得管家。

    黎锦被他的反应取悦,笑道:“本来我得空就可以教你继续习字,但我现在也还在摸索阶段,所以不打算误人子弟。

    等我练习的好一点,这才有自信来教你。”

    至于身世问题,黎锦也没细究。

    就算少年以前出生于大富大贵之家,但他现在能沦落到这个地步,证明那个家已经散了。

    再问一遍,等于把人已经结痂了的伤口又活生生撕开一遍,太疼了。

    所以黎锦没有继续这么话题。

    等到少年放下一切,愿意主动告诉他的时候,这才叫水到渠成。

    随后少年坐在床上哄包子睡觉,黎锦练完十张大字,熄了灯,在院子里洗漱一番,伴着蝉鸣声声进入梦乡。

    =

    第二日,早上起床后的一切事宜已经让两人产生了默契。

    少年煮粥,烤土豆,再拌一碗野菜。

    黎锦喂完孩子,洗漱,收拾背篓。

    其实等到下一次卖药后,他就可以攒钱买一个书箱,就像那种在电视上看到的一样,书生赶考一般都会背一个。

    一般是用柳条编制,里面放着笔墨纸砚,换洗衣裤等等。

    现在倒是不怎么需要,但等到明年二月赶考县试,得大老远去县里,背个书箱赶路倒比背篓要方便许多,可以把不同的东西分门别类装起来。

    而且书箱上面还有遮阳遮雨的篷子,避免里面的东西不被淋湿。

    只不过书箱不能带进考场,能带进考场的只有简易的书篮。

    这日黎锦依旧到的比较早,昨日宋先生给他的经论是分为上中下三部,宋先生只给他一部。

    黎锦算了算,《四书》算大概四到五万字,《五经》能多一点。

    但每本书大概就是一万字左右。

    昨日宋先生给黎锦的又只是一本书的三分之一,其实大概只有三千字左右。

    所以他才能在一晚上抄完。

    黎锦想,他抄书的速度大概是一个时辰三千字,昨儿那本书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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