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个死士回来养 作者:杀莫
。
雨丝叮叮咚咚的滴落在脸的侧面,水花四溅在脸上,隐隐透着凉意。
我猛然的一坐而起,嘴边勾起一个不服输的邪笑。
――我倒是要看看,这世上,谁能绝了我的生路!
作者有话要说: 这里是存稿箱
第4章
五天后,我狼狈的在森林的另一边里遇到一个猎户,心中一喜,一时脱力,手里的小豹崽呜咽了一声,落在潮湿的泥地,看见有人朦朦胧胧的朝我走过来,立马晕了过去。
自从那天跟一百二十七分开之后,我的体温就一直不正常,我起初以为是淋了雨,加上手臂上的伤口恶化的原因,发起了烧,才至使我觉得冷。
结果我没有任何不适,只是到了夜里,就会极其的冷,虽然比不上那天的程度,但也不是普通的冷,就像是脱掉了衣服在雪地里打滚一样。
到后来我才发现就算是白天,我体温,竟然达不到普通的人体温度。
再紧接着,我的体力越来越弱,越来越嗜睡,我不明白这□□到底是什么成分,由哪些化学分子构成,对身体机能竟然能有这么大影响,就连现代,我也没能见过相似的药物。
我判断能力越来越差,行动不便,磨磨蹭蹭的行走了两天,但是我非常清楚的知道自己走的是一条直线,如果判断没有错,花上一些时日,我就能走出森林。
可祸不单行,第三天,我遇见了一头瘦弱的丛林豹。
对于平时的我来说,带刀杀头豹子也只是分分钟的事情,但是对于现在的我来说,在他妈给老子十把刀都只有送命的份!
我死死的盯着这头豹子,额头上冒出冷汗。
但是我很快注意到这头豹子的后左腿不停的淌下血红,仔细一看,竟然看见了一支折断了的箭,只剩下箭簇狠狠的嵌在肉里。
心中简直大喜,一是:豹子这伤口伤得太是地方了,注定天无绝人之路。二是:有箭这种东西,就说明不远处就有人烟。
豹子并不发动进攻,只是小心的转向一旁的灌木林,压低头,双眼死死的盯着我,低低咆哮。在我踏出第一步的时候,朝我飞奔过来,速度之快,纵然是有了准备,也还是吓了一跳。
眨眼,那东西就到了我面门,张嘴就要咬,我速度跟不上反应,只能吃力的格挡,那东西被推开,后退了一步,有点簸,受伤的部位血液迅速的流失。
我迅速决定打持久战,把对自己的消耗降到最低。
这野兽就算是厉害,也禁不住这样的失血速度。
果不其然,在十个来回之后,我顺利的将刀狠狠的□□豹子的脖子,切断气管,鲜血喷射了我一脸。
我气喘吁吁躺在豹子的尸体上积累体力,忽然耳边传来一阵幼细的鸣叫,顺着来源,在低矮的灌木里,看见了一只尚未睁开双眼的幼豹。
不可思议的是,竟然通体雪白,均匀的散布这黑色的豹点,形似雪豹。
想来这头豹子只是怕我要伤了这头小豹子,才对我发起进攻的。
可惜的低头看了眼蹒跚爬动的幼豹,我知道,这豹子没了母亲,基本没有生存下去的可能,刚想动手结束它幼小的生命,幼豹仿佛是饿得极了,又受到鲜血的刺激,竟然低头舔舐母豹的鲜血!
一时,竟然下不了手――谁都有生存下去的权利,更何况是这头森林霸主!
“小东西,有出息!跟老子混江湖!准了!”我赞赏的拍拍幼豹的头,颇有点自娱自乐的大声吼道。
稍事休息,割下部分血肉,抱起幼豹一同离开了母豹已经残缺的尸体。
又行走了两天,终于到了森林边缘。
好热……
谁他妈把空调开着么大!热死爹了!
莫名烦躁的睁开双眼,看见的是朦朦胧胧的水汽,稍稍抬了抬手臂,水声哗啦,并且未着寸缕。
好热!
我狂躁的皱起眉头,大吼,”把空调关了!操,冬天也不至于开着么大空调啊,蒸包子啊!”
说完了,我才觉得不对。
现在的时节应该是夏初或者夏末的样子,再说了,如果我没有记错……我应该是穿了……
难道!
整个人瞬间清醒,狂喜之情一下充盈了胸腔――我他妈不会戏剧性的穿回来了吧!
很快,我否决掉了这个可能。
我飞快的扫视四周,再联系昏迷之前的情况,心中的喜悦之情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现在赤身裸体的坐在一个盛满乌七八黑液体的木桶里,一米左右,呆在一个密封的房子里,空气里满是水汽,点着的油灯在空气湿度极大的环境里,仅仅只照亮了巴掌大的地方,所以,房间里点着密密麻麻的蜡烛。
就在我思绪之间,有个十多岁的小孩,身穿着素色的棉衣,双手捧着一个木盆推门而入,冷空气随之流入,竟然像有推力一般,推开一大片白色的水汽,分流清晰可见。
那小孩本百无聊奈,忽然抬头,见我醒了,呼啦一下转身就跑。
看得我极其郁闷,半晌摸了摸自己的脸――现在这张脸有那么恐怖吗?我明明记得这张脸和我前辈子差不多,算不得英俊,但也是五官清晰。
难道――毁容了?很快我否定了这个猜测。
照现在的状况看,十有八九我是被人救了。
我试了试力道,惊喜的发现体力基本回笼,翻身跳出浴桶,就听见一阵爽朗的笑声,”已经两日,人终于醒了,感觉可还好?”
我回头朦朦胧胧只能看见一个高大的身影,穿着同小孩差不了多少的衣服,只是改大版,可这人周身的气场强大,总带着股闲云野鹤般的悠闲之意,定然不简单,下意识的紧绷了神经。
“大可不必紧张,我叫莫非,是这个小村子的教书先生,三天前村民王大哥把你送到我这。”
我看不清来人的表情,但是却能感觉到他的笑意,擦了把额头上的水泽,冷哼一声,说”承蒙照顾了!”
“不必客气。”莫非笑着走近,我这才看清他的模样,眉目温文尔雅,打扮的纤尘不染,手中还执了一把折扇。显得文质彬彬,却少了那份灵气。
不动声色的后退了一步。
数千次的生死经历让我绝对不可能判断错误,这人气息前后有变,判若两人。
“敢问阁下名字?”
我顿了一下,随即答道:”君莫问。”
“好名字!”莫非的笑从头到尾都没退下过,看起来却丝毫不违和,他伸出扇子,点点了浴桶,”君先生还是请继续进去泡浴,不然功亏一篑。”
“这是?”
“能治好君先生病的唯一方子。”折扇打开,轻轻摇动,笑得一派风淡云轻。
我心里却激起千层浪花,怪不得我恢复体力!
这人绝对不简单!竟然知道怎么解只有死士才会中的毒!又怎么可能只是一个普通的小小教书先生!
“莫先生学医?”我试探的问道,面上不动,伸腿重新跨进桶里,水声悦耳。
“不曾,巧好会治这病而已,君先生莫当再问,莫非绝无害你之心,只有一条……”他合起扇子,抖了抖水珠,停住了朝我看来,”请君先生痊愈之时,速速离开此地!”
第5章
为什么要我离开?
既然着急让我离开,又何苦要救我?
这些话我当然没问。
“还得多久才能好。”我问了个无关紧要的问题。
“半月。”莫非笑答。
实际上,我完全不用呆在药水里,已经是一个月以后的事情了。
这村子处在山脚下,常年隔绝人烟,全村人口不过一百来人,基本靠打猎和耕种为生,只会每月出山采集一次,过得十分清贫。但是这村中无论是男女老幼都对莫非十分恭敬,有点凡事重大事件都要找莫非商量商量才能定夺的意思。
因为长年累月的风吹雨打,人人都带有粗糙的气息,山野莽夫一般,皮肤细腻白皙的,除了孩童,就只有唯有莫非了。
那日见到我转身就跑的孩童叫李大同,是个孤儿,这孩子最喜欢跟着莫非屁股后面进进出出,是莫非那家伙的忠实粉丝。
我经常不着痕迹的打听关于莫非的事情,未开化的村民对人设防较低,比较健谈,为人也和气,于是我没花什么口舌就知道莫非是两年前来到这个村庄的,是个家道中落被迫流亡的书生,由于会识字,就做了这村子的教书先生。
这村里经常需要出门打猎,遇到不好的天气,很容易在山里遇害,夜里野兽较多是一方面,另一方面,雨天的山里路不好走,时常事故算是常事,一般天气不好,没人会进山,但是李大同父亲已经进山多日不归,李大同母亲放心不下,最终带着李大同出门寻找,遭遇了大雨,等大家发现李家媳妇带着孩子不见的时候已经深夜,莫非不顾村里其他人的阻止,只身一人从森林里带回了一个呆滞的孩童――这人就是李大同。
由于亲眼看见母亲惨被野兽吞噬的场景,造成打击,恢复过后,人变的十分的怕生。
没人知道莫非是怎么找到李大同的,但是自从那之后,大家都不约而同对莫非怀有敬畏之情。
毕竟莫非的行为,在他们的眼里无异于奇迹。
加上会识字,更加是“神圣不可侵犯”。
我曾经试探过莫非会不会武功,结果,莫非被我用各种方式,掐青了脖子,折断了手腕,被夹在门上的石头砸在等等,大部分过程被李大同这小子看见,免不了对我龇牙咧嘴。
但碍于莫非,这小子一直没能把我怎么样。
莫非把小豹子抱到我面前的时候,它已经睁开了双眼,嗅了嗅我的气味,然后亲昵的蹭到我身边。我抱起它,哈哈大笑。
不过一月时间,竟然已经长开了不止一倍。
我现在才知道已经是初秋季节。
我躺在村里北边山头,哪里有一株年数极大的樱花树,这季节已经开始掉叶子了,但是那地方地处高势,阳光很足,是个晒太阳的好地方。
李大同那小子丢给我的锄头被我扔在了一边,小豹子趴在锄头把上眯着双眼,显得懒洋洋的。
这小东西就跟个皮球似的,一得自由就跟着我乱跑。
李大同这小子确实聪明,我打心眼里喜欢他,锄头就是这小子不想干活,装成一副小大人的模样,打着村里分配下来给我的任务的旗号,咬牙切齿的塞给我的。
他当我真会傻乎乎的去干活?就等着验收的时候不合格,打屁股吧,欠收拾的死小孩!
想到小屁孩气鼓鼓的样子,我就一阵痛快。
每次小屁孩都会偷偷的把我饭碗里的肉末搜刮干净,偷偷把药水的温度提高,偷偷的在莫非面前说老子的坏话,把没有的捏造,有的就放大,当真是让我哭笑不得。
莫非前天告诉我,我已经完全没有问题,要我就这两天找个理由离开。
莫非这人做什么事情都喜欢有根有据,鸡婆的毛病。
太阳很好,照的人暖洋洋的。
不知不觉中就有点打瞌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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