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那个死活要献身的…… 作者:夏利
他可从来不敢在我面前这么坚定地表述自己的意愿。多数时候,我自己都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他就已经妥妥当当地把所有会让我不愉快的事情都处理好了,保证不会在我面前泄露分毫。
也包括他自己的心情。
我真是看不懂他,虽然多数时候,我也从来都没有试过这么做。
“走吧。”我说。
姑且一试好了。
第23章
我下定了决心,可郑哲反而伸出手,阻止了我开门的动作。
他的手因为过于用力而微微发抖,青筋毕露,但放在我身上的时候,仿佛所有的力气都无所适从地消散了,轻柔得像一件绸缎的内衫。
我停住,转过头看着他。
“……回去吧。”郑哲低声说。
他没有闪躲地和我对视,温柔的眼睛透出一股怎么也掩盖不住的暴戾。这种怪异的情绪就像燃烧后残留的灰烬,灰白,滚烫,易于引起森林火灾。
我说:“我不下车,你把话说清楚。”
“……是我错了,你不想去就不去。”
“我没有不想去。”
他抖得更厉害了,看我的眼神有一瞬间让我觉得他已经目眦欲裂。但他说话的语气还是轻轻的,很温柔地哄我的样子。
“我们不去了。”他只是翻来覆去地这么说。
这家伙恐怕还不知道自己是个什么表情。
焦躁,惶恐,愤怒,各种情绪在他的脸上交替闪现,他完全无法自控。那张完美无缺的面具终于破裂了,豁口里是一个不那么温和有礼的、隐约有些疯癫的郑哲。
可我看到却不觉得开心。
像是某一天雨后捡到一个泥水狼狈的蜗牛壳,破损的豁口暴露出柔软脆弱的内里。你不由地要忧心它该怎么活下去,因为即使在它的壳完好无损的时候,摧毁它也不过是一个念头的事情。
脆弱得让人心痛。
这一瞬间里我终于明白郑哲一直以来给我的违和感了。他是个强者,毋庸置疑,可他对我的态度和姿态里总是透露出处于生命边缘的惶然,像是生于乱世的平头百姓,夜夜都因为不知是否会到来的匪徒不得安眠。
我从来没有设想过这家伙是个好人,像他这样成功的商人是不能用“好坏”来定义的。
但直到这一刻我才意识到他有多危险:谁也不知道一个人能在恐惧面前做出什么极端的事情,何况这个被恐惧折磨的人还有钱有权。
不能说在一刹那中我没有生出对此的惊异和恐惧――我掩饰得很好,但我自己心里知道――可很快的,心痛和爱就将这份恐惧掩盖了,转化为一种莫名的悲哀。
我忽然想吻他,我也这么做了。
他尝起来十分僵硬,可舌头在僵硬中依然温顺地向我展示他的顺服和柔软。他颤抖的手渐渐安静下来,我离开他的嘴唇,又吻了吻他的额头,说:“走吧。”
既然是因为你想来我们才来,你想走,我们当然也可以马上就走。
我系上安全带,发车,准备离开。如果不是一辆亮黄色的法拉利一气呵成地停进我左手边的空车位的话,我和郑哲大概真的回去了。
可能真的存在某种“预感”一类的东西,那辆车一停下来,我就觉得有什么不对。
我看了郑哲一眼,他很勉强地微笑了一下。“算了,”他说,“来都来了,刚好认识一下我的朋友。”
“追你的?”我说。这辆车没贴膜,驾驶座上的明显是个长发飘飘的女人。
“是。”郑哲说。
……这点小事不至于让他失控成这样吧。我想着,下了车,正撞上亮黄色跑车了上下来的女人。
运动套装,高马尾,红色发带和红色运动鞋,走路的姿势有一点轻巧的弹跳感,乍一眼望过去,扑面而来的全是年轻元气神采奕奕。这份明亮让人估摸不准她的年龄,说是二十多岁也行,说是三十出头也没什么不对。
她见下车的不是预想中的人,不由得愣了一下,脸上的笑容还来不及收起,脚上就不由自主地停了半分。
“你是……?”她眨眨眼,还笑着,眼眶突然就红了。
“王经亘。”郑哲不知什么时候走到我身后,在我之前回答了,“我……朋友。”
她没有理会郑哲,停在原地,细细地看了我一会儿,说:“这个朋友真是帅呆了。”
我在她盈盈欲坠的眼泪中保持最为可贵的沉默。
“真讨厌。”她幽幽地说,“真的喜欢男人就早点拉出来溜溜嘛,出柜这么让人猝不及防的,又说自己是gay又不带男人出门,害我们都以为你是为了不结婚才撒这个谎……不过也是,这么好看,换成我也舍不得带出来让那群烂人调侃。”
然后没等我们反应过来,她把头一拧,踩着她来时那种带着弹跳感的步伐,马尾一甩一甩地离开了。
我心说这个妹子真是讨人喜欢啊……可惜这么一出之后恐怕没办法好好说话了。
就在我身边,郑哲轻轻笑了一声,又恢复了一贯的不紧不慢。
“她叫林辛怡。”他说。“抱歉。”
“没什么可抱歉的。”
“我不是为这件事道歉。”他低声说。
“还有什么事?”
“啊……”他笑,“还有一些没发生的事。”
我心说你真是想太多,这事儿之后我和她还有相处――都不说友好相处――的可能?
但郑哲只是微笑。
如果我的好奇会让他受伤害,那么不知道这个笑有什么含义也无所谓。
第24章
我的确不打算深究郑哲的秘密。
但就算在此之前只有过一次失败的恋爱经验,我也知道情侣之间不应该有太多的隐瞒。
这是我决定跟着郑哲出门的真正原因,我也确实更了解郑哲了――关于他对女人的吸引力我有所想象,但只有亲眼看到才会显得直观。
我并没有感到嫉妒。此刻充斥在我心里的,是有点微妙的惊奇。我发觉我不太能把郑哲和这个女人联系起来,在我眼中他们没有一丁点儿搭调的地方,尽管我知道在大部分人的眼里真正和郑哲不搭调的人应该是我。
但愿在别人眼里我的形象不会是“把郑哲迷得神魂颠倒的野男人”,如果是,希望他们不要在我面前表现出来。
我实在不擅长应对尴尬的场面。
一路无言,我的平静和沉默让郑哲很不自在,在我们一起走进电梯和等待电梯停下的过程中,他一直悄悄地观察我的反应。
有些可爱。他一直这么可爱。
然后我控制不住地想――既然我一直在猜测和揣摩他对我的感情,是不是他也一样?一边对自己的判断确信无疑,一边为得不到回应忐忑不安。
我没有想出这个问题的答案,就跟着郑哲走出了电梯。
他领着我走进一个摆满了健身器材的空房间。
这和我想象的不太一样,我还以为我会看到一个大家可以聊天交际的健身房,会发生一些比方说一排跑步机摆在一起,然后二世祖们一边跑步一边聊天的场景……好吧是我犯蠢了。
他们可能会一边打高尔夫一边聊天,但绝不会一边跑步一边聊天。
虽然我真心觉得那个场面挺萌的。大家都气喘吁吁,或许还脸色通红,交谈在急促的呼吸阻隔下断断续续。
这里看上去是个正儿八经健身的地方,所以应该另有交际的场所。
比如一个高尔夫球场。
但是我不会打高尔夫球,所以郑哲一定不会让我和他的朋友们在高尔夫球场上相见。
我就这么怀着隐约的好奇和期待开始慢跑,一边跑一边琢磨郑哲会想出什么招数让我认识他的朋友。待会儿累了一起吃饭聊天?不不不,我不喜欢过热的气氛,尤其是在陌生的人群里,但是人多的时候过于安静也会让我感到不适,所以聚会从来都是我避之不及的场合。郑哲不会出这种昏招。
但除此之外我就想不出有什么合适的情境了。毕竟我已经很多年没有认识新朋友,同班同学不算的话,已经有很多年没有陌生人迈进我的生活。
自从我爸妈过世之后。
除了郑哲。
因为所有人中只有他采取了激烈的手段。
而且还死缠烂打。还臭不要脸。
最糟的是我真的觉得他很讨人喜欢。
慢跑了二十来分钟后,有人敲了敲门,然后不等我和郑哲做出反应,就推开门走了进来。
是个年轻男人,看上去和我同龄,穿着白t恤和黑色运动裤,留着清爽的短发,一边走一边冲我们笑,露出一口白牙。
我下了跑步机,而他用一种恭顺而不谄媚的态度冲郑哲打了个招呼,寒暄了几句,然后走到我的面前,笑眯眯地自我介绍说:“我姓李,李晔。郑总说你不爱说话,多的事情也不说了,以后有什么鸡毛蒜皮的小事尽管找我,包解决。”
他冲我扬了扬手机:“联系方式都发给你了,就这样啊。”
说完之后毫不拖泥带水地掉头就走。
从头到尾没说过一句话的我默默掏出手机,智能管家已经根据他发来的短信自动生成联系人添加到通讯录里,我只是打开社交软件,然后通过了他的好友申请。
验证消息自动生成了备注。
嗯,三分钟不到的时间里,我就见过了一个人。
――接下来的人基本都是这套路。
人如川流,每个人都姿态温和笑容可掬,刷卡报到似的,来了之后说几句话就走。我在这一个下午里以这种方式认识了十来个人,有男有女,多数都是男人,而且多数都是同龄人。
通讯录里多了几个人、社交软件里多了几个好友,除此之外我连他们的脸都不太能分得清。
三次元的人如果不是长得太有特色,我都需要花很长时间才能记住。我分辨人更多依靠他们的行为举止和举手投足之间的小习惯,所以这些平均只在我面前出现了三分钟不到的人,我一个都没有记住。
好在他们发给我的资料都很详细,通讯录里包括了他们的身份和照片。
……我感觉好像有哪里不对,但是又不确定到底哪里不对。
在郑哲款款的微笑中,这趟稀里糊涂的行程结束了。
我开车和他一起回了公寓,但我停好车之后,他却没有和我一起上楼的意思。
他说:“抱歉,有一些事必须要我回去处理。”
我有些吃惊。我吃惊于我没有为他的话感到吃惊。
“好。”我说。
但我没有走。
郑哲也没有。
两个傻瓜站在原地,谁也不肯率先转身。
我们都不说话。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在这种末流偶像剧才会出现的僵持镜头里,一切退缩都显得有够矫情。明明感情已经水到渠成,编剧却总是构建出烂大街的误会,主人公总是不够坦诚,还有这样那样的原因,反正就是为了让情节足够跌宕起伏,兜兜转转分离聚散,非赚够一票眼泪才肯罢休。
谁敢先说爱。俗语说先爱的人先输。
“我爱你。”我说。
这句话还是我先说出口。
先爱的人先输。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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