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陆血族断代史 作者:唇亡齿寒
族只会把信物送给爱人或是最亲密的盟友。它是你的了,你想拿它取钱也行,留着也行……随你。”
詹姆斯惊奇地看着他:“天哪,你……你吃错药了?”
“不要就算了!”
“我要!我当然要!”詹姆斯把戒指套到自己手上,“这可是个宝贝!要是有一天我混不下去了,还要靠它救急呢!”
他得意地摇晃着戴戒指的手,“哈哈,我现在是吸血鬼的盟友啦!”
他们参观了剩下的房间,然后一名黑奴……不,现在他们已经离开了邪恶主人的束缚和压迫,不能再称之为奴隶了。那个黑人自由人通知詹姆斯和埃德加,他们已经准备了丰盛的晚宴款待贵客。埃德加谢过他,转过头对詹姆斯说:“勒梅还在书房,我们去找他吧。”
“好。”
两人来到书房,却没看见勒梅,只有蒂拉一人呆坐在地上,一手抓着一张纸,一手捧着枚金色的项坠。
“蒂拉,勒梅人呢?”
蒂拉呆呆地说:“勒梅先生,走了……”
“走了?他去哪儿了?”
“消失了。去了别的地点,别的时间……”
詹姆斯求助地望向埃德加:“她说的是英语吗,我怎么听不懂呢?”
埃德加从黑人女孩手中抽出那张纸,匆匆扫了一眼。
“原来如此。”
“啊?”
“他已经找到了灵魂方程式最后的残页。他回去了。”
“你说的我更听不懂了。”
埃德加走到书房窗前,推开窗户。他把那张纸撕成碎片,随意地向外一撒,数不清的纸片像白色的蝴蝶一般,振动翅膀,随风而去了。
“走吧。晚餐时间,我都饿了。”
“什么?喂喂喂,你可别变成弗朗西斯那样,随便吸人血啊!”
“放心,我只吸你的血!”
两人招呼蒂拉一起下楼去。蒂拉把项坠塞进口袋,忽然想起了一件事。
“对了,埃德加先生,船长先生!勒梅先生交待我,让我转告你们……”
“他说什么?”
“他说……你们不必惧怕诅咒,因为命运一定会引导你们重逢。”
埃德加沉默了一会儿,然后笑起来:“是吗。那就好。”
――郎姆革命?完――
作者有话要说: 《新大陆血族断代史》的第一个故事《朗姆革命》已经完结啦,第二个故事《无名之夜》将不日开始连载。《无名之夜》的故事发生在美国独战时期,勒梅会再度登场。敬请期待。
21
21、无名之夜01
……可是,那天晚上国家的命运
却骑着马穿过黑暗见到光明,
那飞驰的骏马踢出的火星,
其热量足以使火焰燃遍整片土地。
――《保罗?列维尔骑马来》,亨利?沃茨沃斯?费朗罗,1860年
※
公元1775年4月18日夜,北美殖民地,马萨诸塞州,波士顿郊外
保罗?列维尔1静立在梅斯蒂克河畔,凝视着对岸夜幕中的老北教堂。他的马儿艾米莉在他身边喷着响鼻。他握紧艾米莉的缰绳,示意它安静。一人一马在这深沉的夜晚里等待老北教堂上出现的信号。
他等了又等,终于,教堂钟楼的拱门上亮起了一盏灯。马儿躁动起来,前蹄不断刨动河畔湿润的泥土,催促主人快快上路。但是列维尔并不急着上马,他抚摸着它的鼻梁,安抚它的情绪。
“再等等,艾米莉。”
果然,几分钟后,第二盏灯亮了起来――这便是讯号!
列维尔曾告诉他的朋友们,如果英军从陆上来,就点起一盏灯,从海上来则点两盏。他们一定是乘船在查尔斯河与梅斯蒂克河交汇的河湾登陆,直奔列克星敦和康科德去了!
列维尔翻身上马,一甩马缰,喝了声“驾”,艾米莉撒开四蹄,在夜色中飞奔起来。
今天早些时候,约瑟?瓦伦医生2告诉列维尔,第二天英军将前往康科德搜缴武器。虽然名义上是搜缴武器,实际上却是为了打击马萨诸塞州民兵力量,以及抓捕躲藏在列克星敦的反抗者领袖亚当斯3和汉考克4。列维尔得知这个消息后立刻策马出城,从北教堂渡过梅斯蒂克河,来到查尔斯镇。他前脚离开,后脚英军就封锁了波士顿。要是晚几个小时,那一切都来不及了。
他低下`身体,伏在马背上,催促艾米莉加速。马儿似乎也明白这是个非同寻常的重要时刻,跑得越发卖力,像一支离弦的箭从查尔斯镇射向西方。
当列维尔到达米德福德时,甚至来不及下马。他直奔当地民兵的住所,在屋外大喊:“正规军来了!”
一时间,镇子里每家每户的灯都亮了起来。小屋的门被推开,民兵队长连衣服都没穿好都冲了出来。他的背后,屋里的妻子正在安抚夜半惊醒的孩子。
“明天一早正规军就要来搜缴武器,告诉所有人武装起来,不能叫他们得逞!”列维尔大声说,“去教堂鸣钟!把消息传到其他的乡镇去!让民兵组织起来,明天前去康科德支援!”
说罢,他扬起马鞭,绝尘而去。当他踏上前往孟努多美的道路时,背后的钟声和示警的枪声已响作一片。
他在孟努多美也如法炮制,接着急忙赶往列克星敦。汉考克和亚当斯就藏在那儿。此时已过了午夜十二点,他必须在钟敲一声前到达。
夜风拂过土路边的杨树和橡树,发出沙沙的响声。夜穹中不知何时起布满了云层,遮蔽了月光。列维尔觉得有些不对劲。他总感到有什么东西尾随着自己,那东西的气息像风里的针,扎得他后脖子发痛。
是我想太多了。列维尔心说。我离开波士顿的事除了瓦伦医生外谁都不知道,英军怎么可能跟着我呢?就算他们真的发现了我的行踪,肯定早就上前来捉拿我了,何必尾随我?
前方亮起了一点灯火。列维尔暗叫不好,是红衣卫5的巡哨!他急忙调转马头,离开道路,骑进杨树林里,试图抄小路避开巡哨。当他进入林子深处时,巡哨的灯光和整齐的脚步刚好从大道上进过。
列维尔松了口气,一夹马腹,催促艾米莉行动。然而小母马哀鸣一声,原地打着转,怎么也不肯再进一步了。
“怎么了,艾米莉?走啊!”
马儿甩着尾巴,喷着响鼻,不论如何也不愿再走。真是奇哉怪也,艾米莉向来乖巧听话,从不违抗主人的命令,今天这是怎么了?
列维尔仰起头,那股令人不快的气息又来了。莫非真的有人跟踪?艾米莉是察觉到了危险,这才不愿前进的吗?
他下意识地拔出了手枪。他没想到,正是这个举动救了他的命!
一道比夜色更黑的影子从树上扑下来,将措手不及的列维尔从马背上撞下去。列维尔的后背着了地,疼得他大叫一声。那人把他摁在地上,压得他喘不过气。他用手枪抵住那人胸`部,不假思索地开枪。
那人痛呼一声,施加在列维尔身上的力道顿时减轻了。列维尔立即反客为主,在地上一滚,反将那人按在身下。他的子弹已经用掉,来不及填装,于是他用枪托猛击那人的下巴。
一击之下,骇然的景象出现在他眼前――那人嘴巴大张,嘴里的牙齿竟全像野兽一样尖锐锋利,从他口中喷出的不是正常人类的气息,而是混杂着生物腐败和防腐剂味道的恶臭气味!那东西没有鼻子,双眼红得像血,列维尔痛击他时,他伤口里涌出的不是血,而是某种黑色的脓液!
“怪物!”列维尔咒骂道。
怪物嘶吼着,抵抗着列维尔的力量。那枚子弹似乎只挫伤了他,并未真正威胁到他的性命。列维尔扔掉手枪,死死按住怪物,同他对抗,但怪物的力道却越来越大,仿佛在逐渐恢复!
眼看就要压制不住他了,这时树林那头传来了急促的马蹄声。列维尔抬起头,只见一名黑衣骑士骑着一匹黑马,穿过赤杨树,如同身披夜色而来。骑士拔出了骑兵军官专用的马刀,刀刃在黑夜里反射着夺目的银辉。
列维尔放松了力量,就势一滚,让那怪物再度压在他身上。怪物忙着了结列维尔,无暇他顾。黑衣骑士仿若一阵疾风,自纠缠的两人身边掠过,马刀一挥,只见一道扇形的银光残像,怪物的头颅遍飞了出去。
列维尔一脚踢开怪物的无头尸,从地上爬起来。骑士在离他不远的地方勒马,调转马头,向列维尔骑来。当他走近,列维尔看见他披着一身黑色斗篷,便嘲笑道:“你穿成这样是要干嘛?从头到脚一身黑,是要拐谁家的姑娘私奔吗?”
“你怎么认出我的?”斗篷下传来一个年轻而清朗的声音。
“我认出了你的刀。那把刀由我亲手镀银,要是这都认不出,我还是不要当银匠了!你未免太小看我,彭斯先生!”
※
注释:
1保罗?列维尔:美国独立战争时期的爱国者,马萨诸塞州反叛领袖,实业家,本职是银匠。他的著名事迹是在列克星顿与康科德战役前夜连夜骑马通知波士顿西部各乡镇,为第二天迎击英国正规军做好准备。《无名之夜》的背景即为这一事件。
2约瑟?瓦伦医生:同为独立战争初期马萨诸塞州反抗者领袖。
3塞缪尔?亚当斯:美国革命家、政治家,策动波士顿倾茶事件,后签署《独立宣言》,是美国建国之父之一。
4约翰?汉考克:美国革命家、政治家,曾任大陆会议主席,《独立宣言》的第一个签署者,美国建国之父之一。
5红衣卫:即英国军队,因士兵穿红色制服,故名红衣卫。
作者有话要说:
22
22、无名之夜02
介绍彭斯给列维尔认识的是塞缪尔?亚当斯,当时“自由之子”刚刚成立,列维尔在波士顿的银匠事业蒸蒸日上,正打算扩展店面,多收几个学徒。为此他加班加点地工作,晚上就睡在店铺里。
那天他正在为某位军官的妻子打磨一面银镜,深夜的波士顿除了偶尔的犬吠和巡夜哨兵的脚步外什么声音都没有。忽然一阵轻微的敲门声响起。列维尔竖起耳朵仔细聆听,疑心是自己听错。毕竟,有谁会半夜来拜访银匠铺呢吧?
可是敲门声再一次响起。这回比上次更急促了些。门外的人等得不耐烦了。
列维尔放下手里的银镜子,下了楼,从柜台后拿出一把猎枪。波士顿的每家商店在柜台下面都放着一支枪。
列维尔趋近大门。门闩被铁链牢牢捆着,插销也稳稳地楔着。他贴着门板问道:“是谁?”
“我!亚当斯!”
列维尔取下门闩,拔开一边的插销,打开半扇门。一个人影快速闪了进来。
“嚯!”亚当斯直勾勾盯着列维尔手中的猎枪,“好特别的欢迎方式!”
列维尔将枪扛在肩上,“我哪知道是你,大半夜的你跑来干吗?又惹了什么麻烦?”
亚当斯谨慎地四处望望,快速地关上门,将插销和门闩放好。列维尔为大门栓上铁链。
“你鬼鬼祟祟地到底在干什么?”当他回过头去和亚当斯说话时,愕然发现店里多了一个人!
“谁!”
他下意识去摸肩上的猎枪,但是亚当斯按住了他的手:“别慌。是朋友。”
那人头戴一顶宽沿帽,遮住了大半张脸,身上披着一条带有长长流苏的亚麻布披肩,背后背着一个用棕色皮革裹着的长条型包裹。他的装束颇似当地的莫霍克族人和南方商人的结合体。列维尔猜想这大概是个土著人,但那人摘下宽沿帽,却露出一张苍白得不似活人的脸。那是个俊秀的年轻人,一头柔软浓密的黑发,可双唇却毫无血色。若不是那双碧绿的眼睛仍在转动,列维尔准以为站在自己面前的是一具尸体。
“你……你怎么进来的!”列维尔警惕地问。
“你没注意到而已。”年轻人说。
亚当斯拍了下列维尔的肩膀,表示不必惊慌。“我来为你介绍,保罗。这位是乔治?彭斯先生,我们‘自由之子’的朋友。”
乔治?彭斯略一点头。
“乔治,这位就是我向你提起过的波士顿最好的银匠,保罗?列维尔。他能满足你的要求。”
“什么?”列维尔一头雾水,“满足什么要求?”
亚当斯递给乔治一个眼神,乔治卸下背后的长条型包裹,将它小心翼翼地放在柜台上,解开皮革裹布,露出里面的东西――一柄长剑,一柄军刀,还有一把适合插在靴子里的尖细匕首。
“请为这些武器镀一层银,列维尔先生。”乔治说。
“镀银?”
列维尔做过银项链、银戒指之类的首饰,也做过银盘子、银镜子之类的生活用品,却很少打造银质武器。硬要说的话他也的确打造过一套装饰性的刀剑,现在大概挂在某位军官家中的墙上。但是为武器镀银?
他谨慎地拿起那把军刀,手指摩挲着刀刃:“先生,光是镀银可能不好看,刀柄和护手要全拆下来,重做一副才行。”
“我的意思不是往刀柄和护手上镀银,是往刀刃上。”
“刀刃?光刀刃镀银有什么用?这并不能起到多少装饰效果……”
“它们不是用来装饰的,列维尔先生,”乔治凑近列维尔,压低声音,“我用这把镀银的刀,杀死某种东西。”
一周后列维尔把全套镀了银的武器交给乔治。他还是在亚当斯的陪同下,于夜晚悄悄地到来。那之后的一个月,在康科德北桥附近,列维尔亲眼看着乔治用那把镀银军刀杀死了“某个东西”――乔治用银刀将那东西的头削了下来,亚当斯亲切地帮他一把火烧了那些玩意儿。三个人密切监控着火堆,以免引起山林大火。
“那是什么东西?”列维尔偷偷问亚当斯。
亚当斯瞥了一眼乔治,把回答的任务交给了他。乔治面对熊熊燃烧的火堆,火焰把他的皮肤烤得发红。
“一个吸血鬼,扮作行商在乡镇间游荡,杀了许多人。”
“噢天哪,你一定是在说笑。这故事编得太烂了。”
亚当斯和乔治都沉默地望着他。列维尔抓抓头:“我猜,呃,这不是个故事?”
※
乔治?彭斯一袭黑衣,骑着一匹黑马,就连军刀的刀鞘也换成了黑色的鲨皮,除了惨白的肤色和手中闪闪发亮的刀刃,他几乎与夜色融为一体。这黑夜中黑衣黑发、月光下肤色惨白的年轻人,就像是一幅黑白的素描画,可他的眼睛却是血红的,成了这黑白画幅中唯一的、艳丽而诡谲的色彩。
他跳下马,拾起那怪物的头颅仔细查看。列维尔捏着鼻子,胃里直反酸水。
“这到底是个什么鬼东西?”
乔治提着怪物的首级,“如果我没猜错,应该是个血傀儡。”
“血……什么傀儡?”
“活死人,僵尸,行尸走肉,你也可以这么叫它们。”
乔治向爱国者的信使展示那头颅:“这是一种古老的黑魔法。血族将自己的血清注入死者的身体,通过一系列仪式,便能将尸体复活,变成供他役使的傀儡。”
“你……你的意思是,这怪物背后有人在操纵?那人还是个吸血鬼?”
乔治丢下头颅,“没错。”
“可是……吸血鬼为什么要袭击我?”
“为了阻止你报信。他们一定是发现了你的行踪。”乔治脸色严肃而阴沉,“在英国,吸血鬼家族与人类政客结成利益联盟,他们会派遣自己的子弟参军,协助军队的行动。如今殖民地军队中已有许多吸血鬼,在马萨诸塞州,光我知道的就有不下十人。英军现在要镇压爱国者的反抗,吸血鬼于是就帮助他们。”
列维尔打了个寒颤。一想到吸血鬼派这恶心玩意儿跟着他、谋杀他,他便由衷地感到一阵厌恶。
“那我们怎么办?还有其他的怪物吗?”
“或许吧。血术士从来不会只带一具傀儡行动。只要他认为你还是个威胁,就一定会追杀到底。唉,如果是我父亲,他一眼就能看出这血傀儡的主人是谁,从而知晓对方的弱点。可惜他不在波士顿……”
列维尔觉得自己快晕倒了。“面对红衣卫我可是一点儿也不怕,但是对怪物……”
“现在已经无法回头!如果没法及时通知康科德的民兵,明日一早红衣卫的远征军就会搜缴所有的武器,那么这几个月来囤积军火的努力就都白费了!”
乔治唤来他的黑马,黑马领着艾米莉一起回来了。小母马喷着响鼻,一副惊魂未定的样子。
乔治扶着黑马的马鞍,轻盈地跳上马背,“走,我跟你一起去列克星敦!”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过生日!!!好开心!!!
小姿势:
真实历史中,与保罗?列维尔一同报信的是一位名叫威廉?道斯的爱国者志士,列维尔从波士顿北方的老北教堂出发,途径查尔斯镇、梅斯蒂克(米德福德)、孟努多美(阿灵顿),道斯则从波士顿南方出发,取道洛斯贝利、布鲁克莱恩、剑桥和孟努多美,两人在列克星敦集合。这时当地的爱国者普雷斯科特加入他们,三人一同前往康科德,但半途被英军巡哨拦截,列维尔被俘虏,道斯逃回列克星敦,途中落马,只有普雷斯科特成功突围,到达康科德,并继续西行,通知了其他乡镇。在本文中道斯和普雷斯科特这两位志士自然是……神秘消失了,陪同列维尔的变成了乔治?彭斯和【哔――】。
附上维基上的一张爱国者信使和英国远征军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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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无名之夜03
钟敲一声时,两匹奔驰的骏马如同乘风破浪的燕鸥,飞进了列克星敦,急促纷乱的马蹄声惊醒了熟睡中的镇民,像有人往平静无波的池塘中丢了一块石头。涟漪从汉考克与亚当斯藏身的小屋扩散开去,很快变成了一朵浪花。当乔治?彭斯下马时,他敏锐的听力告诉他,每一栋房屋里都传出了脚步声,但所有人都在安静等待,等着这两位深夜中不请自来的客人会带来何种消息。
列维尔砰砰砰地敲打着小屋的木门,“开门!约翰!是我!”屋子里亮着灯,几乎是立刻的,门开了一条缝,门缝里露出约翰?汉考克疲惫却又有些兴奋的脸。
“保罗?”汉考克惊疑地瞪着他,“还有,这位是……彭斯先生?你们这么晚来干什么?发生了什么事?”
“塞缪尔在吗?”
“在。到底怎么了?”
“正规军来了!”列维尔急切地说,“他们从水路登陆,要到康科德搜缴武器!”
汉考克皱起眉:“什么?我一点儿风声也没听到……”
“我也是今天……不,昨天刚刚知道的,所以连夜赶来通知你们。你和塞缪尔最好换个地方躲一躲。”
“塞缪尔安排了一条往内陆地区的路线,我们随时可以出发。但是这边怎么办?列克星敦的民兵数量不多,恐怕挡不住正规军。”
“沿途的各乡镇我都通知到了,他们还以钟声和鸣枪通知其他乡镇。另外,我马上就去康科德。”
汉考克点点头:“多亏了你们,否则我们就要被打个措手不及了。不过,也许我们应该留下――”
一个陌生的声音从小屋里传出:“别傻了,约翰,你们应该立刻就走。民兵们或许还好说,可是红衣卫决不会对你们手下留情,被抓住了最少都是进监狱的下场。”
约翰?汉考克将门完全拉开,列维尔看见两名男子从屋内的桌子旁起身,来到汉考克身后。他认得其中一人,是塞缪尔?亚当斯,另一人却是全然陌生。方才说话的就是这个陌生人。
“你是……?”列维尔问。
汉考克说:“这位是亚当?勒梅先生,他来自新奥尔良,也是一名爱国者。”
亚当?勒梅一头栗色卷发,琥珀色的双眸在夜色中熠熠生辉。他身穿一件深蓝色的外套,腰间缠着白牛皮的腰带,胸口别着一枚古怪的银色徽章――两个v字上下交叉,中央有一只睁开的眼睛。
乔治一见那徽章便扬起眉:“共济会?”
“不能算是。”亚当?勒梅凝视着他,双眼中饱含着某种复杂的情绪,像重逢时的激动,又像离别时的哀伤。最奇怪的是,这人是乔治平生头一回见到,他为什么要这样看着自己?
“勒梅先生,我们……认识吗?”
亚当?勒梅张开嘴,似乎想说“认识”,但最终确摇了摇头:“不。你并不认识我。可我认识你。”
“什么?我完全不记得了!我们在什么地方见过吗?”
“关键不是何地,而是何时。”
说着,他又摇了摇头,转身按住亚当斯和汉考克的肩膀,“你们两位还是快点动身吧。我跟列维尔先生与乔……彭斯先生一起去康科德。”
汉考克严肃地看着他:“这可能很危险。去康科德的路上有红衣卫的巡哨。”
“我们每个人都处在危险中。况且,我能应付的。”
说着他按住自己腰右侧火枪的枪柄。乔治这才发现他的左侧则系着一柄长剑,剑的护手又细又长。这种十字剑现在已经很少见了。
发现乔治探寻的目光,亚当斯解释道:“放心,乔治,勒梅决不是坏人,否则他早把我们的藏身之处透露给红衣卫了。”
乔治仍有些怀疑,列维尔却不疑有他:“没问题,多个人多个帮手。事不宜迟,咱们走吧!正规军恐怕已经在来的路上了!”
几人去屋后的马厩里牵马,亚当斯和汉考克往内陆去,列维尔、乔治和亚当?勒梅继续西行,前往康科德。当地的民兵队长已经在挨家挨户组织民兵,传讯的钟声也已敲响。
列维尔三人骑马离开列克星敦,沿着道路进入一片橡树林。艾米莉跑了半个夜晚,却还是精神抖擞,健步如飞。然而当三人进入橡树林深处时,它忽然长嘶一声,猛地扬起前蹄,不肯再走。另外两匹马也有样学样,止步不前,拼命在空气中嗅闻着什么,不安地跺着蹄子。
“刚才也是这样!”列维尔惊恐地说,“艾米莉突然停下来,说什么也不肯走,然后那个血傀儡还是什么的怪物就出现了!它肯定是感觉到危险了!”
乔治深吸了一口气,“没错,我闻到它们的味道了。真是令人作呕。血术士到底在路上埋伏了多少这种玩意儿?”
“什么?数量很多吗!那我们怎么办?”
“你和勒梅先生找个安全的地方藏起来,我来对付它们!”
“不。”亚当?勒梅冷静地拒绝,“我知道血傀儡是什么。我跟你一起战斗。”
“什么?”乔治越发困惑于此人的身份,“勒梅先生,你怎么会知道?”
“我还知道你是吸血鬼。另外,叫我亚当就好了。”
“好吧,亚当。可是你……”
“闲话少叙。过后我们有的是时间慢慢聊。”
乔治暂且压下自己心头的好奇,转向列维尔:“保罗,你自己藏好!”
列维尔的声音从路边的一块岩石后传出:“哦!”
乔治抽出镀银军刀,刀锋在月光下反射着凄厉的寒光。橡树林里传来了沙沙的响声,那不是风拂过树梢时发出的轻柔舒缓的美妙音乐,而是什么东西正在快速地掠过树丛和草地。
一个黑影从树林中走出,紧接着是第二个,第三个……一个接一个,仿佛从人类最可怕的噩梦中浮出的阴影。乔治暗叫不好。他原以为只有两三个血傀儡,没想到现在出现了整整五个!那五个行尸走肉从东南方向慢慢逼近,要把他们合围在中央!
“亚当,记得砍掉它们的头,或是破坏大脑!只有这样才能阻止它们!”
“我知道!你已经教过我一次,我不会忘记的!”
乔治本想问“我什么时候教过你这个我们明明才刚认识”,但已经来不及了,第一个血尸已经迫近到他面前。他催动黑马,向那血尸发起冲锋,高高举起手中银刀,利用冲力和高度优势用力劈下。那活死人的脑袋当即被劈成两半,腐烂的身体向旁边一歪,倒在路上。倒地的血傀儡将它背后的同伴绊倒,两具活尸叠在一起。乔治一勒马缰,黑马人立起来,钉了铁掌的马蹄猛地一踏,竟将第二具活尸的脑袋直接踏碎!
其余傀儡聪明地避开了这黑衣死神,转而去攻击亚当?勒梅。乔治调转马头,回头去支援亚当。然而亚当根本不用他人出手相助。他拔剑的动作快得连乔治都难以看清,只见银光一闪,两个血尸便人头落地。
最后一个傀儡摇晃着转移目标,去攻击看起来最无害的列维尔。
“开枪!列维尔!瞄准它的头!”
列维尔从岩石后面探出头,一边大叫着“救命!它过来了!他朝着我过来了!我要死了!”一边开枪射击。子弹正中血尸眉间,留下一个流出浓黑血液的黑洞。血尸像断线的木偶一样倒在地上,额头的黑洞不断冒出烟雾,似有东西在里面燃烧。
只有一种东西能让血族和血傀儡的内部如此燃烧,那就是银。
“你用了银弹?”乔治问。
“对啊,自从看你烧过吸血鬼之后我就自己制作了一批银弹,这次我带了一部分铅弹一部分银弹,没想到真能派上用场!”
列维尔得意洋洋地望着自己的杰作。然而他的喜悦很快从脸上退去。
“快看!”他指着乔治身后,“那是什么?”
自血傀儡们出现的地方,又一个黑影快速逼近。这一次的黑影比先前几个都要高大,和骑马的乔治差不多高,而且长得……与众不同。当它走出树林,乔治才敢相信自己的所见――那怪物不是一般的尸体,它有三个头,每一个都张着长满尖牙的血盆大口,喷出恶臭的气息;它的肩膀上长着三对奇长无比的手臂,可以同时对付前方和背后的敌人(事实上乔治根本不敢确信哪边才是它的“前面”);最恐怖的是它下`身,它的腰部以下长着四条腿,两条向前屈着,两条向后屈,这让它得以像有四只脚的动物一样快速移动。
“不是说要打头吗!它有三个头,我们该打哪儿?”列维尔绝望地喊到。
“那是合成尸,经过黑魔法改造和强化!”乔治引着马儿慢慢后退,“没想到血术士连这种怪物都造出来了……”
“乔治!保罗!我们走!”亚当喊道,“它速度很快,但绝对追不上马匹,我们能甩开它!”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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