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恨刀 作者:梁白开
分卷阅读98
:“王公子有事情要布置,老罗也得会会朋友去。八月十五,落梅庄定要有一阵血雨腥风。传志,你是这风浪的中心,怕要辛苦了,苏州美景尚来不及细瞧,好好逛一逛,吃些好的。”
传志笑道:“罗大哥说得好像我要死了似的。”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你能活到现在,福气大着呢!”罗成在他肩上重重一拍,取下背后那只小弓,连同箭匣一道递给阿笙,方转身大步去了。
余下几人默然不语,身处繁华闹市之中,却似乎飘飘然于乱世,无所依,无所去。
过了片刻,阿笙忽道:“先前我同你说,等到了苏州,便去吃太湖蟹,现在可要去?”
传志自然说好,秦筝也拍手附和,转对清欢道:“我们要去太湖,你两个呢?我倒想带着清宁妹妹去湖上荡舟游玩,你便自己留下吧!”
清欢抬手便去捏她鼻梁:“我妹妹去哪里,我自然也要跟去,倒是你这只小风筝,哥哥手里的线系了旁人,没人跟着,恐怕要丢咯。”
他两人闹闹腾腾又打作一团,传志同阿笙相视一笑,拍拍胸脯朗声道:“这便去大吃一场!我还有九叔给的银两,咱们想吃多少便吃多少!”
秦筝大笑一声,拉过行人便要问路,阿笙望着妹妹,暗中握紧了传志的手,低声道:“你要记得,从今往后我们总要在一起,生死不论。”
他们立在岸边的柳树下,长长的柳枝垂在阿笙发梢,传志看向他,好像又看到了十二年前树下的人。他的心顿时变得很暖,又鼓胀胀的,被装得很满很满。
作者有话要说: [1]绿浪东西南北水,红栏三百九十桥,是白居易的《正月三日闲行》。
最近精神不太好,写东西很吃力,总觉得写不好,还请原谅。如果有bug,还请指出来,谢谢:)
☆、江湖满地一渔翁
一碧太湖三万顷,极目望去,湖面上几层高的画舫、游船,如同轻易便可吞没的小玩具似的。传志拉着阿笙,立在船头望着湖面发呆,脚下水波荡漾,船身摇晃,并不安稳。几人租了渔家的船,秦筝同郑家兄妹挤在船尾看船家女儿捕蟹,这头除了他两人,还有个老渔翁,他头戴斗笠,身披蓑衣,腰间挂着一只酒壶,蜷在椅子上睡觉,自众人上船起,便不曾说过一句话。船头一时安静得很,只听见湖面轻轻拍打船舷的声音。
传志什么也没有说,阿笙便什么都不曾问。
不晓得过了多久,秦筝蹦蹦跳跳地过来,一手举着一只蒸好的蟹,正是太湖蟹肥美的时候,每只都比她的手掌还要大。她很是欢喜,也没有刻意寻两人麻烦:“喏,烫死我啦,快点拿好咯!”
传志慌忙接过来,看她两手烫得通红,不由心疼,正想催她用凉水洗洗,那丫头却已一溜烟窜回去了。阿笙笑着摇头,说不妨事,清宁便又端了只盘子过来,盘里放着两把小剪刀,两枚竹签,两柄小勺子。阿笙接过,她也不瞧传志,问两人可要过去同大家一起吃。那日以后,传志便不曾同清宁讲过话,此时看她低眉顺目楚楚可怜,虽有不忍,也克制下来,问阿笙如何。
他是好心,却不知落在清宁眼中,倒跟刻意避嫌,小瞧了她似的。难不成这人心里,当她是厚颜无耻纠缠不休的人吗?不禁一时羞恼,转身回去了,走得几步,又暗觉惭愧,她早知晓传志待人赤诚,岂会如此想呢?
传志自不知她百转千回的心思,拉阿笙坐下吃蟹。阿笙看看清宁背影,又看看他,见这人一手拿剪刀,一手抓螃蟹,似不知从何下手,无奈道:“你不要动了,我给你弄。”他将盘子放在膝上,一手握着螃蟹,将蟹腿蟹螯小心剪掉,手指在蟹壳边轻轻叩了几叩,掀开背壳,使勺子刮下蟹黄递到传志嘴边。传志张口吃了,只觉味道鲜美软糯,在舌间缓缓化开,竟是平生从未品过的美味,又忙去看阿笙如何将不能吃的部分剔掉,挑出肥厚白嫩的蟹肉来。每挑好一些,便拿竹签扎了喂他,阿笙一点一点地拆,传志一口一口地吃,也算是合作无间,过不多时便将一整只吃得干干净净。
阿笙又去拆另一只,传志忙道:“这次我来给你拆。”
阿笙瞥他一眼,自顾自地剪蟹螯:“信不过你。”
传志讪讪一笑,趴在他肩上看,饱暖思□□,这时只顾着瞧阿笙的手,又好看又灵巧,看得人只想拉起来亲一亲。他既这样想,自然也这样做,一把便攥住了阿笙手腕。阿笙抬眼,传志晓得这是要问做什么,却不想回答——这种时候,阿笙的眉眼远比往常温顺无辜,眼梢微微挑起,更是好看了。传志禁不住亲亲他眼睛,又去亲他手指。阿笙一愣神的功夫,指尖便给这人咬了一口,竟还用上了舌头。
到底年轻气盛,等传志退开了,阿笙才回过神来咽口唾沫,暗道一声不好,抬肘便在他胸口一敲,忙去看那边睡觉的渔翁,见他用斗笠将一张脸遮得严严实实,方松一口气,低声斥道:“你做什么!”
传志疼得呲牙裂嘴,不解道:“你那样好看,我便想亲亲舔舔,你不愿意?”
阿笙一张俊脸憋得通红,忽想到之前在客栈里两人玩闹时传志也做了差不多的事,惹得他面红耳赤,不上不下难受得很,直恨得咬牙切齿,暗骂一句无耻,心道总有一日要讨回来,非欺负得他哭着求饶不可。传志自不知阿笙心里作何想法,平白感到背上发冷,忙讨好似的,将人抱得更紧。
阿笙深吸口气缓了半晌,才平复下来,继续埋头拆蟹,忽听一人道:“她当年也是这样。”
这声音苍老颓唐,似有无尽怅然,两人抬眼看去,说话的,正是那渔翁。
阿笙神色一凛,当他瞧见了什么,却见那渔翁摘下斗笠,仰头望着秋日高远的天空,笑道:“我躺在床上,她搬了小案坐在我身边,拿了把小剪刀,剪开蟹腿,夹出白嫩嫩的蟹肉喂我吃,没吃几口,她脸便红了。”他满头白发散落在肩,一张沟壑纵横的脸极其瘦削,瞧上去怕有一百岁了。
传志奇道:“她是谁?”
渔翁微微坐直了身体,抬起眼皮向两人略略一瞥,解下葫芦灌了一大口酒,才缓缓道:“拙荆当年,也同你俩小娃娃一般年纪。仔细想想,也不过是二十年前。咳咳,到底是二十年啦,我那孩儿,也该这么大,会跑,会跳,读书识字,缠着我喊爹爹。”他说话很慢,每说几个字,便要停下休息,垂眼想上一想,好像这是件极困难的事。
传志与阿笙面面相觑,又问:“船那头不就是你的女儿吗?莫不是你还有个孩子?也不对,老人家,照你这样说,你妻子也不过四十岁,你岂不是比她大了一倍?”
渔翁嘿嘿一笑,喉中嘶嘶作响,不住咳嗽起来。他咳得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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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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