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夫四朝 作者:白羽燕
第 31 章
乌孙岌岌可危,猎骄靡自然是担忧的,张骞正是看准了这一点,每次派去使者都以国富民强为主题,让他们轮流给猎骄靡洗脑。
功夫不负有心人,猎骄靡开始松动了,他对百折不挠的张骞产生了兴趣,终于答应跟他见面。
如何劝服猎骄靡,张骞已经想好了上百种方案,关键还是让他看到乌孙强盛的希望,意识到只有自己强大起来,才有资本与人抗争。
猎骄靡与张骞相见恨晚,张骞简直就是他的知己,猎骄靡怕得罪匈奴,不敢明着来,暗地里派使者也去大汉走一趟。
张骞当时已是积劳成疾,为了促成乌孙与大汉联姻,亲自将乌孙的使者带回长安城。乌孙使者受到了极为周到的招待,每天有好酒好菜享用,每晚有仙乐佳人相伴,长安城的繁华给使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甚至都不想回去了。
当然,这也只是想想,乌孙使者还是很尽职的,他回到乌孙之后,毫不吝惜溢美之词,将大汉描绘成人间仙境,强过匈奴百余倍的超级强国。
猎骄靡很是心动,想象着张骞给他描绘的美好蓝图,同时又怕乌孙与大汉联姻的举动激怒了匈奴,惹来杀身之祸。
得知张骞病逝,猎骄靡不禁欷歔,志同道合的知己天人相隔,以后他连个说知心话的朋友都没有了。
就这样,和亲这码事也不提了,直到匈奴对乌孙边境的挑衅逐渐升级,猎骄靡才下定了决心,以良马千匹为聘礼向汉武帝求亲,顺利娶到了多才多艺的细君公主。
从那时起,猎骄靡就一心想着兴盛乌孙扩建赤谷城,但他心愿未了就过世了,细君公主也依照传统改嫁给猎骄靡的孙子军须靡。
军须靡继承祖父的遗愿,广为接受大汉方面的建议,发展农业和纺织,即使屡次遭到长老贵族的抗议,还是顶住压力坚持了下来。也就是在这种局面下,翁归靡站在了军须靡这边,每当有人提出异议,他就代军须靡出面解决。
长此以往,军须靡跟这个堂弟的关系越发密切,翁归靡说的话他也能听得进去,就算是须其格恨翁归靡恨得要死,也不敢对他怎样。
军须靡筹备多年,终于将扩建赤谷城的方案摆到了台面上,长老贵族们觉得他这么做有些操之过急,但这毕竟是先王的遗愿,他们也不好直接干涉。朝中支持与反对的势力各占一半,军须靡为这事头都大了,经常找翁归靡商量,一商量就是整晚。
朝中气氛紧张,须其格再笨也不敢挑这种时候找事,刘烨着实轻松了好一阵子。山上的农业组和桑蚕组进展顺利步入正轨,赵胜也培养了一批骨干分子,刘烨基本上不用每天都去看管了。
现在,她大半部分时间都用来照顾少夫,教她汉语和汉族习俗,也教她琴棋书画,趁着冯嫽不在的时候,还教她说几句简单的英文,用作以后打暗号用。
少夫在刘烨的悉心呵护下成长得很快,比草原上的小孩子更聪明更活泼,她最好的玩伴就是赵胜的儿子赵子卿,两人有事没事就在一起背诗经。
赵子卿是个小才子,据他说五岁的时候就会背诗经了,刘烨不相信,《诗经》收集了三百多篇诗歌,别说是几岁大的孩子,高智商的成年人也未必能全背出来。她刚进宫那会儿,李延年和师中让她唱的那几首曲子,配的就是里面的诗歌,刘烨成天“兮”啊“也”啊的,背的都快吐了。
不过赵子卿这孩子倒不像是吹牛的,什么大雅小雅国风颂,他说起来头头是道,听着比百家讲坛还过瘾。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这段谁不会啊,求爱经典嘛!刘烨得意地笑,正准备着给他们讲讲其中的含义,赵子卿就已经转到“葛之覃兮,施于中谷,维叶萋萋,黄鸟于飞,集于灌木,其鸣喈喈”了。
这段没记错的话应该是诗经第二篇《葛覃》,说的是女子干完活准备回娘家看望父母的事。刘烨刚要开口为少夫解释喈喈是黄鹂在叫,赵子卿已经开始背下一段了。
“采采卷耳,不盈顷筐,嗟我怀人,置彼周行……”
呃,这是怀念征夫的《卷耳》吧!
“南有樛木,葛藟礨之,乐之君子,福履绥之……”
这是祝人幸福的《樛木》?
“嘒彼小星,三五在东……”
这是……
“朝躋于西,崇朝其雨……”
……
刘烨无语,这小男生也太牛叉了吧,这不是小才子,而是大天才!难道古代的小孩都这么牛叉?是不是随便拉一个回到现代都能上春晚?
赵子卿已经不是在背书了,他拉着少夫的手,两人一边跳舞一边唱曲,那本《诗经》就像是从他肚子里长出来的,想都不想脱口而出。
好吧,她认输了,崇拜一下无数的穿越前辈,你们穿越的时候有没有带笔记本或者P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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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防不胜防
须其格安分了,刘烨也清净了,每天和孩子们在一起,心情也轻松许多,整个人仿佛都年轻了。
二十三岁的刘烨穿越到十七岁的解忧公主身上,转眼之间又过了三年,加在一起算起来,刘烨也有二十六岁了。
生理年龄有二十六,可她的心理年龄远远不止这个数字,西汉距今有两千多年的历史,这期间发生的事如果都写下来整理成馆都不够放的。当然,现代还有一种东西叫电脑,可以节省很多空间。
但凡穿越,都有个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不能改变历史,不管你穿到哪个朝代,都不能仗着自己通晓历史胡作非为,不然准没好下场,人消失了还算好的,最怕就是活不成死不了,沦为不生不死的宇宙游魂。
那些穿到架空朝代的幸运儿自然没有这种困扰,但作为刘烨,她就不得不考虑这个问题,而且要深思熟虑不得马虎。这关乎到她的性命,稍有不慎就会遗恨万年,她可不要做那孤魂野鬼,世世代代没个着落,一阵风就能把她吹散。
刘烨绝对没有篡改历史的勇气,她能做的就是在历史允许的范围内,尽量让自己过得好一些。然而,她现在过得一点儿都不好,没喜欢上那个翁归靡之前,日子过得还算顺畅,她不挑吃,煮熟的就行,也不挑住,遮风挡雨就好,虽然个人卫生问题让她挺纠结的,但总算是适应下来了。
没有电话,没有电视,没有电脑,没有……
她统统都忍了,反正她前世就是宅女一枚,吃饱了睡,睡醒干活,日复一日,生活既单调又乏味,大学时期的几名闺蜜陆续嫁人之后就很少联系,她喜欢的男生不喜欢她,她不喜欢的男生也不喜欢她。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她就是被遗弃的人,除了父母,没人在意她的喜怒哀乐。刘烨习惯了做个被人无视的小透明,几乎修炼到了无欲无求的境界。直到穿越成为解忧公主,她才知道自己内心的渴望,她渴望被人重视,渴望呼风唤雨,渴望轰轰烈烈的爱情。
刘烨对自己说,今生一定要好好地活,活个够本,将前世的遗憾都弥补过来。她有知识也有常识,她知道自己该怎么做,照着历史的大纲活下去,一定要活得精彩活得开心。
说,永远比做容易得多,她知道如何瞒过刘义夫妻,如何迎合汉武帝,如何化解须其格的挑衅,但她不知道的是,如何面对心爱的人。
她爱上了翁归靡?她想是的!
只要翁归靡一出现,她就浑身不自在,总想着头发有没有乱,为什么不用蝴蝶缎带扎头,而是随便拿了根乌漆吗黑的布条;脸上有没有黑眼圈,晚上为啥要熬夜弄火枪,不知道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么;还有,早上跟人学挤羊奶,身上可能有羊的膻味吧,他讨不讨厌这种味道,万一讨厌可怎么办……
如果哪天她的状态很好,她又像是台上光芒四射的主角,恨不能将自己最好的一面都展现出来,让他知道自己有多美丽有多么好。譬如那段让人酸掉大牙的蔷薇花的故事,事后回想起来刘烨都觉得肉麻,好在效果还不错,翁归靡并不排斥,似乎还曾为她动摇过。
或许男人就喜欢这种调调吧,就喜欢漂亮可爱温柔体贴声音娇嗲又爱撒娇的女人,要不怎么男人们都喜欢林志玲呢!
第 31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3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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