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LOLI穿越成了崇祯 作者:无皮无脸
第 120 章
我要督师放下帐子,因为房间里弥漫着夜间熏蚊的艾草味道,呛。
等谈及辽东屯田一事,我觑了觑袁大叔的脸色,讨好他说,爱卿,朕以为,如今是时候给熊经略熊廷弼昭雪了。
原版贱人崇祯在即位二年的时候,曾准许他儿子把他“传示九边”的首级取回安葬,可我这回要做的,当然远远不止如此。瞧,我对毛文龙虽然没心没肺,但对其他人还算不错吧?
于并蒂荷花的帐中,我拉着大叔的手说得堂皇:爱卿,朕打算下旨为熊经略建墓建祠堂,谥号除忠字外,还取个什么呢?爱卿觉着什么字好?挑中了写给朕,朕即盖章发往内阁。还有,爱卿,朕觉着你为熊经略写的那两首诗很好,将来祠堂建成,不如篆刻在祠内,以祭奠熊经略?
我边说边慢慢地下滑下滑,最终枕在袁大叔的腿上。他没动弹――――那当然,这么重要的话题,怎么能打断皇帝?
见我如此厚待,袁大叔很高兴,代熊家谢了恩。看着他欣慰的神色,我才放心:总算在今夜如此倒霉的开局下,也最终成功取悦了袁大叔,又给自己加了分。
志得意满的我想,果然,再恶劣艰难的局面碰到了我这种人材,也能改头换面反败为胜。
而且,袁大叔拟定谥号,袁大叔题诗祠堂,我要对天下彰显,为了熊经略沉冤昭雪而出力的人是他,只要他对皇帝说的话,皇帝就没有不应允的。那么,正好所有人都给我看清楚了:他爱者昌,逆他者,亡。
等说完了正事,我依旧不改姿势,他自然也随我不动。我又拉着大叔的手说,爱卿,怎么你的袖子里透出药香?真好闻。
他含笑望着我,一边从里衣肘袋处掏出那个端午节的驱邪虎头小香囊来,上面的铃铛是已经不见了,但药香却依旧能透出。
虽然他说,臣奉命贴身带着。
但,我却想到刚才他借打水的机会不在这卧房中……难道是去了放行李杂物的另外一间赶着翻出来?
大叔是在,讨好我哄我?是吧,我怎么觉得此举和他当年跟风给魏忠贤建生祠的举动,其实具备同样的动机?
我有魏忠贤那么可怕吗?如果不被讨好,就会轻则罢官,重则送命?
你来我往
崇祯五年六月三十日,我与黄金家族林丹汗在宁远签订了互不侵犯友好合作条约,在白马乌牛歃血盟誓下,我们两方都卯着劲头给对方戴高帽子:我册封他为蒙古王,他尊称我做圣武大汗。
蒙古王的一个女儿将会在养到五岁的时候,送入紫禁城,与太子一道接受教养。这个老狐狸,恐怕知道女儿当不成正妻皇后,不如干脆早早培养感情,好来日做个后台强硬的宠妃?反正只要皇后无子,将来的继承人就是宠妃的长子了。
那一天风和日丽,为了充分表达“和同为一家”的主题思想,我与林丹汗在盟约后的宴会上,还彼此穿上了对方的服装。
我发誓我不是成心送他一套正红襕纹纱袍,等他穿着这王袍,戴金镶红宝顶帽,并珊瑚镶金玉大佩出场时,我都恨不得用袖子遮住眼睛:这,这难道不是一个地里结出来最大的一个,胖鼓鼓红辣椒?还在阳光下闪着肥厚的光?
皇帝穿上新装没人敢说实话,大汗穿上新装也没人会乱说话。我更是大赞您这身绚烂无比气魄冲天,把他哄得乐呵呵,就是不知道如果穿这样去上马,那宝马会不会把他踹下来。
当然,如果他是肥厚红椒,那我就是厚皮香蕉了。这一袭黄色长袍火狐礼帽黄金腰带只让我充分领略到一个热字。我说林丹汗你送衣服考虑黄色尊贵是很恰当的,可你为什么要我在大热天穿这么厚?而且还不好意思脱下来?
欣慰的是,我穿着蒙装,也比他们一行大汉中的任何一个要好看。在他们面前,我被李定国卢象升等大明顶级帅哥打击的自信终于又恢复了。
宴会高潮就是喝酒,我却热得恨不得脱了这香蕉皮,袒胸赤膊地从身边公公手里夺过冰碗往身上一倒,那是何等颤抖得跺脚扭动的爽意!?
脱,还是不脱?反正大家举止都很彪悍了!肌肉王子也脱了!还跳舞呢!
我把手伸到扣子上的时候,袁大叔却走来,端了一碗冰镇水果,又递了条汗巾给我说,陛下辛苦,如此炎热也未有半点失仪,史官们定会记下。
史官……好吧,如此重大的事件,我也不希望将来被人以讹传讹说,崇祯在宴会上跳脱衣舞。
我再忍。
大叔见我不住擦汗,又轻声说,陛下,等宴会散了,臣还有些事情要请示陛下的意思,不知――――
我马上精神大振地说,好,爱卿。朕去你房中商议,今夜要他们备两份宵夜。
所以等熬到宴席结束,我飞快地洗去一身臭汗后,让伺候的公公随意用网巾罩住头发,就往督师这边赶。
进了房,我只往床上倒。那床新铺了一层沁亮竹席,我一边躺着一边摸摸督师睡的位置,在心中默念,真是“冰肌玉骨,自清凉无汗。”
我知道他此刻在后边独自用井水冲凉,前日大叔刚刚沐浴后我就缠了来,拉他的手臂时,那凉沁的感觉真是名副其实了这句诗。
我也要打扮得很“凉爽”,让大叔看了舒服。
想了想,我解开素绢衣裳的带子,略敞开胸膛,又取下网巾,摸出一根龙头玻璃簪将发髻斜斜固定在头顶,正在屋内找扇子的功夫――――实话说,我因为老在大叔屋里呆着所以很多东西都丢在了他这――――袁大叔就推门进来了。
他已稳稳正正地簪好了湿发,一丝不苟地穿齐了长衫。看我一眼,笑道,陛下今日真是热得厉害。
我说,是啊。爱卿,朕昨天落了把扇子在这呢?
大叔径自走到书桌前,从笔筒里将那把漆骨贴金折扇呈给了我。
我展开,扇,扇,扇。扇得故意没簪进去的几缕头发随风飘飘然。但见大叔只盯着书案――――我走过去一看,原来是辽东地图。
我问他,爱卿可是在斟酌开市地点吗?
他对我笑道,陛下,地址已定,无谓斟酌。
明蒙双方决定开市的地点,设在一个叫广宁的地方。这里属于我大明境内,往北走是察哈尔部,往西走就是后金的地盘。很适合让鞑子只能看着我们交易而不能干预。
督师的这份地图上,有些城池标记用红色勾勒,比如萨尔浒、辽阳,沈阳,宁远。我想这应该都是明军与鞑子曾经大战之地。
再看地图我暗暗摇头,后金的战线总是逐渐东进,打赢了一仗占据了个重要地方,就赶紧迁都过来,真是不够蛋定,真是狼子野心。
宁远的北部,还有锦州、杏山、松山。将来,该选哪一处,作为引皇太极率部前来攻打的据点?
我觉得,原版崇祯瞎指挥导致洪承畴溃败的地点,松山,很有爱呢。这个历史里,可会有一段完全不同的松山战事?
爱卿……我悄悄对袁大叔说,爱卿记得向蒙古内应或者军中间谍打探下,从松山到沈阳,尤其是出松山这截,可有最近的适合小队人马骑行的路?如果没有,咱们便私下悄悄开辟一条如何?
袁大叔当然不知道我想干什么,但他还是一口就应允下来。
更晚一些的时候,有消息传来。我与林丹汗结盟的同一天,皇太极在沈阳举行了盛大的第N次婚礼,新娘是科尔沁的哈日珠拉,俗称海蓝珠。
这也是他同科尔沁的再度结盟啊。好,胖子,咱们就比下去。另外,你长那么胖,我很同情今晚被你压在身下的新娘。
大叔埋头处理军务,我躺在床上看崇祯的胸膛腰身,这死小白脸,我去年夏天晒黑了的肌肤,冬天一捂居然又变白了,今年夏天正当头,我要不要继续晒?
第 120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120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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