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车恋人 作者:欧阳如风
第 3 章
林子溪坐在车后座上,听着慕容晨清脆悠扬的口哨声,不知不觉把搂着慕容晨腰间的双手紧了紧,将脸颊贴向了她那单薄的后背,脸上露出了甜美的笑容。
这一幕刚好被同样在河边散步的林爸爸看到了,感觉这时的这一幕好温馨,自己的女儿自从她妈妈去世后就没有露出过这样的笑容了,好想把这一刻永远留住,就赶紧拿起挂在胸前的相机将这一刻定格在了镜头当中。
车子骑到了一个斜着通向河边的小叉路,慕容晨轻轻刹车停稳,回头对林子溪说“林姐姐,咱们去河边坐坐吧,这会儿的河边很凉爽,也没有什么蚊虫,最适合休闲了”。慕容晨将车子锁好,拉着林子溪的手走向河边,找了两块平整干净的石头坐了下来。
林子溪坐在河边看着清澈的河水,水底的石头清晰可见,偶尔还可以看到石头缝隙中的小鱼若隐若现,惊讶于这高原小城居然也有这江南水乡般的美景。慕容晨捡起几粒小石子,不时的投向河中,惊得小鱼儿四处游蹿。
林子溪侧头看着这个顽皮的少年,“你怎么不和杨芳她们一起去看电影呢?陪着我来看这你可能已经看过无数遍的风景,不觉得无趣吗?”
慕容晨扔了手里的小石头,转过头身看向林子溪,“我不觉得无趣啊,因为我很喜欢你,我听杨芳说了,你是从Z省来的,我们还是老乡呢,我爸爸也是Z省的,来这里好多年了,现在也回不去了,肯定是一辈子要扎根在这里的,我从小就生长在这个小城,对这安静的小城也挺喜欢的。看到你感觉特别亲切,就想和你在一起,我也很喜欢这条河的,清澈的河水看着就让人舒服,里面的鱼虽然又小又少,但是它们自由自在的畅游在河水中,无忧无虑的好开心啊。你是从江南水乡来的,可能不喜欢我们这里的荒凉,所以我带你来这里看水啊,这林荫小道也是不错的吧?”
林子溪看着眼前的小孩,心不觉得热了起来,这小小的人儿,竟然是如此的细心,就因为知道自己是从江南来的,肯定喜欢水,所以特地跑大老远骑车带自己来看水看风景,真是个可人儿。
两人背靠背坐了好一会儿,不知道双方都在想些什么,可是气氛又是这么的融洽,好似一对小情侣在约会一般。慕容晨对林子溪说:“林姐姐,你知道这条河叫什么名字吗?”
“嗯,我听杨叔叔说过,这条河好像是叫‘八音河’对吧?是跟音乐有关吗?”
“是‘巴音河’不是‘八音河’”
“你到底要说什么呀?”林子溪快被她绕晕了。
“嗯,我是说这条河的名字,是巴掌的‘巴’,不是八音盒的‘八’,‘巴音’是个人名”
“那这条河为什么叫‘巴音河’呢?”
“其实这条河的跟一个美丽的传说有关,它还有个名字叫‘情人河’”
“那你能跟我讲讲这条河的传说吗?”
“好,我讲给你听”
“——传说在很久很久以前,这里生活着一群快乐的人们,他们无忧无虑的在这茫茫草原逐水草而居,以放牧为生,草原草丰水美,物产丰富。只因为有一条美丽的河流长年川流不息,环绕着草原,让草原生生不息,风调雨顺。
但是,突然有一天,河水干涸了,草原瞬间飞沙走石,乌天黑地。因为可恶的魔王抓走了河神,将河神囚禁在了茫茫雪山。没有了河神的护佑,没有了河水的滋润,草原面临枯竭,人们的生活陷入了困境。
眼看着这片世世代代生活的草原很快就要被沙石所掩埋,人们将失去家园,一个叫巴音的年轻人勇敢的站了出来,他要闯进雪山,救出河神,还草原一片安宁。
巴音背着弓箭,穿着皮袄向雪山进发,一路上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来到了雪山深处,见到了魔王。与魔王大战九天九夜,只杀得日月无光,天昏地暗,拼尽最后的力气,将最后一支沾着自己鲜血的箭射进了魔王的心脏。
魔王死了,巴音撑着最后一口气用自己的心头血化开了关押河神的牢门。但是,河神经不住魔王的折磨,已经失去了所有的法力,化成了一颗水源珠。这时,天神来了,告诉巴音,只有巴音将这颗水源珠吞下,让自己与水源珠融合,然后巴音将化成一条河流,顺着雪山流回草原,重新滋润草原,还草原一片祥和。
巴音毫不犹豫的吞下了水源珠,瞬间化成一条大河,冲出雪山,流向了草原。
草原因为有了河水的滋润,又恢复了往日的美丽,人们又重新回到河岸过上了平静的生活。为了纪念巴音,后来这条河就叫巴音河。
但是,很多人认为河神变成的水源珠融入了巴音的血肉才化成的这条河,就像是深爱的两个人,爱到深处,相互融合,灵魂与血肉都融进了彼此,所以这条河又叫‘情人河’。”
故事讲完了,两个人都不再出声,陷入了自己的沉思之中。
第 4 章
第三章
天色渐晚,慕容晨怕林子溪受不了这里的气温变化,站起身,拍拍身上的衣服,对林子溪说:“林姐姐,天晚了,我们这里就算是夏天,夜晚也是很凉的,我倒是没关系,已经习惯了,不觉得凉,你可能感觉冷了吧。我送你回去好吗?”
林子溪也觉得有点凉了,自己身上只穿了一身连衣裙,确实是有点寒冷,不禁缩了下肩膀。慕容晨立刻将自己身上的牛仔服脱了下来,披到了林子溪身上。
带着慕容晨体温的衣服传给林子溪一阵暖意,情不自禁地拉紧了衣襟,鼻间嗅到一股青草的香气,这是属于少女独有的青春气息,感觉心柔软了几分,有某种情绪正在蠢蠢欲动。
看到只穿着白衬衣的女孩已经走向了单车,林子溪也不再耽搁,依旧坐在车后座上,顺势搂上慕容晨的腰,任慕容晨将她送回杨志军家。
到了杨志军家门口,慕容晨扶着单车看向林子溪:“林姐姐,你明天有什么安排吗?如果没有的话,我带你去巴音河上游看七彩草原怎么样?”
林子溪将披在身上的牛仔服脱了下来,有些不舍得深吸一口气,将衣服披到慕容晨身上替她穿好。“本来爸爸和杨叔叔约好了开车出去玩儿的,既然小晨约我那我就和你一起去吧,草原还有七彩的吗?没听说过哎!”
“嗨嗨,杨叔叔他们去看的都是大风景,我说的可是很少有人知道的小风景哦,很不错的,相信你一定喜欢。明天早上九点我来接你哦。”
“好,我相信小晨口中的风景都是最美的,明天我等你来接我。”
挥手告别,看着林子溪进了院子,慕容晨才调转车头回家。
早上九点钟,慕容晨准时骑着单车来接林子溪。林子溪已经站在了大门口的台阶上。今天的林子溪穿了一身白色休闲装,背着一个小双肩包,将长发在脑后随意的扎成个马尾,尽显青春活泼。
慕容晨一身白色运动套装,头戴白色棒球帽,脚穿同色运动鞋,显得阳光帅气,朝气蓬勃。
慕容晨将单车停住调头,从车把上挂着的[]里取出一顶白色的凉帽递给林子溪:“林姐姐,咱们这里的太阳可是很厉害的哦,我专门给你买了顶凉帽你戴上吧,也不知道合不合适,希望你别嫌弃。”天知道大清早慕容晨为了买到适合林子溪的帽子,天刚亮就出门了。幸亏夏天商家开门都比较早,慕容晨转遍了附近的几家服装饰品店好不容易才挑到这么一顶帽子的。
林子溪一看这帽子,就知道慕容晨肯定花费了不少的心思。素净的底色,点缀着点点颜色略深的小花朵,宽边的帽沿很适合遮阳,帽尾还有淡蓝色的飘带。整体简约大方又不失青春朝气,是适合她的风格。“谢谢小晨,我很喜欢,你费心了。”
“林姐姐喜欢就好。上车吧,咱们走,从这骑车到草原得四十多分钟,早点过去有惊喜哦!”慕容晨看到林子溪将帽子戴上,高兴的笑了。
一路骑着单车沿着巴音河边的小土路逆流而上。渐渐的,林子溪惊讶的发现:河边青草绿树渐渐的变化成了略微苍凉的戈壁沙漠,偶尔点缀着几丛奇形怪状不知名的草丛。
感觉到林子溪的惊讶,慕容晨开口说道:“林姐姐,你不要觉得奇怪,这里现在还没有完全开发,都没种树,所以有些荒凉。那些小草丛都是一棵棵的骆驼草!”
“骆驼草?”林子溪不禁重复了一遍。
慕容晨继续说道:“骆驼草,不怕风沙、干旱、盐碱,它的根系很发达,特别能固沙。你看那骆驼草,总是把沙砾碎石紧紧地、牢牢地搂抱住。不仅如此,它还是沙漠之舟骆驼的天然美味佳肴,骆驼离不开骆驼草。当地牧民有段歌谣:‘沙漠骆驼草,自古是个宝;旱沙它不怕,牧民离不了!’
这骆驼草,春天一到,便抽出柔韧的枝条,长出绿色圆形的小叶片,还有毛绒绒的细刺,戈壁因它改变了颜色而变得翠绿。夏天的戈壁,干燥、闷热,植物很难生存。骆驼草却能爆出红、粉、黄各色小花,团团簇簇、争奇斗艳。它在风沙热浪的炙烤中,竭力减少水分的蒸发,以渺小的花与果,张扬短暂的生命,征服严寒与蛮荒。
骆驼草在有限而短暂的时节快速生长,快速繁衍,快速完成生命的历程。它的生态完全适应了戈壁沙漠的严、干、寒、多风沙的环境。认识了骆驼草,你就能深刻地了解什么是‘物竞天择’,什么是‘适者生存’。它似乎也在向世人宣示:在最恶劣的环境中,有最顽强的生命存在。
它高一、二尺,多叉的枝条没有表皮,洁白光滑、柔韧富有弹性,枝条上长满小刺球,绿叶干枯而卷曲,手一触动,立即脱落;而触摸它的刺球,细小的毛刺立即刺入手指,看不见,可觉得又痛又痒。这是骆驼草的自我防卫武器,千万不要轻易的去触摸它哦!”
“哇!小晨,你懂得真多,怎么这么厉害呢?”听着慕容晨的侃侃而谈,林子溪不禁有些佩服这个少年的博学。从她的语气里能够听出对骆驼草的敬畏之情。
慕容晨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林姐姐不要夸我,这些都是我在书上看到的,我哪能知道这么多啊。”“不过我很喜欢骆驼草,喜欢它的坚韧、顽强,喜欢它在恶劣的环境下依旧能够顽强生存,绽放美丽的不屈品格。”
第 3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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