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欢这辈子被人叫过无数次“流氓”,从小时候偷看女生尿尿开始,这个称呼一直伴随他的成长。
叶欢个人觉得无所谓,他从不觉得“君子”是什么光荣的称呼,也不觉得“流氓”就是罪恶,——叶欢的是非观委实很模糊,只要他觉得应该做的事,他便做了,从不受所谓道德,善良等等观念的约束,所以他敢在电梯下公然偷窥女人的裙底,也敢为了责任犯下绑票的案子。
显然,今天不是叶欢的幸运曰,他在商场碰见了一个他最不想碰见的女人,这女人不但骂他是流氓,而且前面还加了一个“臭”字。
奋力的掰开高胜男踩在自己脸上的高跟鞋,叶欢站起身,迎着高胜男愤怒的目光,讪讪一笑,很是尴尬。
这女人还真是正义感过剩啊,瞄瞄裙底怎么了?女人穿裙子出来不就是让男人瞄的吗?老子没有当街掀女人的裙子,实在已经称得上谦谦君子了好不好?
万分惊恐的指着高胜男身后,叶欢骇然大叫:“你妹妹没穿衣服跑出来了,光着屁股……”
高胜男一把揪过叶欢的衣领,恶声道:“少给我来这一套,老娘没妹妹,叶欢,你这臭流氓又犯到我手里了,走,跟我去警局!”
叶欢哀求道:“高警官,我不过就在商场里躺着休息一下,没那么大罪过吧?”
高胜男冷笑:“你躺着真是为了休息吗?眼睛一睁就看到各种各样的风景,你这种休息还真销魂呀。”
叶欢干巴巴的笑,带着几分求饶意味:“我为人民服务太累了,总要偶尔放松一下自己嘛……”
“你什么时候为人民服务过?”
“我不给人民添麻烦,就是为人民服务了。”
高胜男定定看着叶欢,忽然噗嗤一声,被他气笑了。
“这些天没见你,你还是跟以前一样混蛋,要我不抓你进警局也不是不行,只要……”
“只要怎样?”
高胜男抬手看了看表,道:“快到晚上了,我下班正到处闲逛,既然碰上你了,走,陪我去酒吧喝几杯,正愁没地方打发时间呢。”
说完她拉着叶欢便往外走。
叶欢左右环视一圈,意料之中的,他没找到猴子和张三的身影。
“俩孙子!”叶欢恨恨的骂道。
叶欢被高胜男拉得踉踉跄跄的走着,急了,欲挣脱道:“高警官,喝酒咱们就免了吧,你看咱们不是很熟,再说我这人酒品不好,喝多了怕把你那啥……”
高胜男头也不回道:“咱们都同过生死了,怎么不熟?至于你的酒品,没关系,不怕死你就尽管对我那啥吧,老娘当年在警校是搏击冠军,你这样儿的,老娘一出手保证你妈看到你都会立马报警……”
“为什么?”
“因为你已经被我揍得变成了你妈眼里的陌生人……”
“…………”
**************************************************************宁海市中心广场的西侧,有一家名叫“1978”的酒吧,这家酒吧不像别的酒吧那么吵闹,客人虽不多,却都是些穿着高档西装的附近公司高管,下了班三三两两过来坐坐,看得出酒吧的老板是个很有格调而且有故事的人,这种格调无意间也吸引了同样有着各自故事的中年消费人群,幽暗的蓝色灯光下,淡淡的钢琴曲悠悠传扬,客人们各聚桌旁,轻声而优雅的说着话,画面颇有几分“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的意境。
高胜男拉着叶欢走进酒吧,然后在吧台处坐了下来,仿佛跟吧台里的酒保很熟悉,高胜男语气淡淡的叫了一瓶伏特加。
酒保刚准备拧开酒瓶,叶欢眼疾手快拦住。
“慢着,开酒之前先说好,今天谁请客?”
高胜男使劲瞪着他:“叶欢,你现在已经是有钱人家的少爷了,怎么还是一副死要钱的臭德姓?”
“有钱跟冤大头是两码事,你非把我拉来喝酒,总不能讹我吧?”叶欢仍旧一副市井混混精明市侩的嘴脸。
高胜男被气笑了:“你啊,这辈子没救了,又混帐又吝啬,真不知道我看上你哪一点……行了,我结帐行吧?你就敞开肚皮喝吧。”
叶欢眼睛一亮,急忙对酒保道:“那咱们不喝伏特加了,世上几个喝伏特加的发了财?咱们喝轩尼诗,后面带一个叉叉一个圈圈的,嗯,就喝那种……”
酒保迟疑的看着高胜男,高胜男无奈的笑笑,这个家伙,无时无刻不让人恨得牙根痒痒,——不,拳头痒痒。
“听他的,拿瓶轩尼诗XO,杯子加冰块。”高胜男淡淡吩咐道。
烈酒入喉,夹杂着几许冰块的凉意,五脏六腑感到一种冰火交融般刺激,叶欢长长呼出一口气,舒服。
高胜男明显比叶欢豪爽多了,脖子一仰,一整杯酒便入了她的喉。
叶欢咧嘴笑道:“现在才知道有钱真好,至少轩尼诗比二锅头好喝多了。”
高胜男盯着他,轻轻道:“你已经是有钱人了,比世上绝大部分人都有钱,似乎不必用羡慕的语气说这种话吧?”
“我妈是有钱人,但我不是,我仍然是穷人……”叶欢笑了笑,道:“不知道为什么,以前总对有钱人有一种非常仇视的心理,如今摇身一变,我也成了有钱人,现在我甚至连自己都恨上了……”
萧瑟的一笑,叶欢道:“……乔木告诉我,我这是对自我的一种否定心理,属于心理疾病,以前明明很仇视,誓不两立的对立阶级,如今自己的身份骤然便站到了仇人那一边去了,乔木说,这种价值观无法转换,便产生了心理障碍,也就是我们古人说的‘心魔’,心里有了一只魔鬼……呵呵,妈的,老子从小到大活得没病没痛,现在居然有病了,心理病是个什么鬼东西?”
高胜男静静的看着苦笑的叶欢,心中一刹那生出许多的柔情。
是啊,一个平凡落魄的市井混混,他的生活窘迫却平静,甚至他自己都很满足那种平静的生活,可命运却仿佛在捉弄他似的,父母来认他了,有钱有势了,极端不同的上流社会生活品质对他原有的草根价值观产生了冲击。
如果是普通人,想必很欣喜的接受这一切,把它当成上天的恩赐。
可叶欢不是普通人,他有自己的信念,有着许多固执的坚持,市井与高贵产生碰撞,只会让他更加迷惘,更加彷徨,他无力改变命运,挣扎却只能徒劳无功。
从窘困走进繁华,他最担心的,也许是怕自己会变得不再是自己了吧?
**************************************************************PS:情节只能在这里断掉,脑子里琢磨一个让我个人比较喜欢的段子……
所以这一更只有2000字了……
(未完待续)
正文 第102章 偶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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