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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34 章

    刘伯温后人盗墓手记(出书版) 作者:逆小旅

    第 34 章

    传说,在魔鬼之气中,最为凶残的气叫戾气,身上拥有这种东西的人,一般不是穷凶极恶的巨寇,就是杀人盈野的魔头。这样的人多数出现在乱世的战争里,凭借着自己的凶戾成了名闻天下的虎将。有人要是积攒的这种无形的戾气多了,就能够形成一个类似于现在说的磁场的东西,进而影响自己身边的人。自古说强将手下无弱兵,也不光因为是军令严格、训练有素,关键就在于强将身上多多少少有些戾气,再懦弱的士兵,到了这等将军的手下,受到戾气的熏染,自然也会变得暴躁嗜血,以杀人为乐事,或者把杀戮作为获取快感的手段。

    戾气有这种特殊的力量,当然就引起了一些人的注意,逐渐地,就有人以研究此为乐事。不知道从哪代开始,竟然有人研究出了一种戾瘴来。这种方法是找一万名胸有戾气的士兵,然后无端施以酷刑,用最折磨人的刑法折磨到半死,然后生生把这些人活埋在一个有一些空气的泥坑里。

    这些士兵本来就凶残,无端地受了委屈,又被活埋地下,生死未卜,心里的怨气就转化成了戾气,往往在坑下那狭小的空间里还要你来我往地争斗,拼个你死我活。只是这泥坑下面,早就派人埋了石板,用那糯米磨成浆封住了缝隙,厮杀时候的鲜血带着戾气就被保存下来。

    另外用的就是狼、熊、虎、豹这样的凶兽。这类野兽天性残忍,又极护子嗣,士兵遍山捕捉这些成兽,再当面杀死它们的后代,任凭它们在笼里暴躁地撞笼撞得头破血流,折腾到筋疲力尽后杀死,抽干血液,加了松油晒成柴火一样的干尸。

    然后把这些尸柴放在泥坑上面,下面铺一石板,点火燃烧三天三夜,抽开一个缝隙,用口袋收集里面蒸腾出来的血色烟雾,就成了类似于自然界瘴气的戾瘴。

    传说,戾瘴在历史上有人制作过,却因为无法控制戾瘴的方向而损失惨重。本来想要对方军队自相残杀,结果却被风吹到了自己的阵营,一个时辰左右,一支万人军队就惨烈地死在了自己的冲突中。

    后来有人研究出这东西不易保存,见风三日就会挥发,虽然有人选了什么兽皮为囊,照样随风而散。所以有人说这东西不是人间之物,上天不许强留。

    一直到了宋末元初,金国有位国师偶然发现了这戾瘴的秘密。原来,要护住它不消散,需要以七彩断魂蝶的茧丝为阻。只是这七彩断魂蝶本来就稀少,国师得到的只是一只寸许的成虫,化了蝶后那茧子所剩不多,加上宋元夹攻,这研究也只能胎死腹中。

    “要这么说,可见是成吉思汗得了这个秘密。”刘季若有所思地说。不然,这个戾瘴也不会出现在这里。想来那山谷里化成茧子的大虫就应该是七彩断魂蝶,自己在《神州志异》上读到过这个怪物,这蝴蝶虫千年可以长成人身大小,不遇危险不化茧变蝶。而且这虫一旦化蝶也很奇怪,无论多大的虫子,化出的蝴蝶大小不过掌心一般,而且,虫茧极为坚韧,水火不伤,刀枪不入,唯一能够破坏它的就是蝴蝶自身的汁液,碰之即溃。

    “难道要在这里干巴巴地坐上三天?”常盛恼火地说,“恐怕外国人早就把宝贝得去了。”

    “外国人?”郭老四一笑,“恐怕只剩下一个,其余的早就被自己人杀死了,就算剩下那一个你也不要担心,如果我猜测得不错的话,这戾瘴里活下来的人到了陵墓,就是成吉思汗的补品,戾气就是如此神奇,对于这纵横天下经历战争无数的人来说,真算得上是大补。”正在三个人商量不出头绪的时候,伊娃从陵寝里走了出来,她的脸上看不出表情,手里拿着一件什么东西,有长长的银白色的链子露在了手的外边。

    “鲁尼的,”常盛忽然有些兔死狐悲的感觉,“这是美国海军陆战队每个成员都有的铭牌,上面记载着姓名、编号、身份,相当于一个随身携带的身份证明。按照他们的习惯,这个铭牌是不死不离身的。”

    伊娃走到常盛的身边说:“这是鲁尼要我给你的,他说虽然和你是对手,但是他很敬佩你的为人,他还说,如果可能的话,请你帮忙杀死诺索夫。”

    “为什么?”

    伊娃的眼睛里竟然黯然了一下,把鲁尼弥留之际告诉自己的一切经过说了出来。“畜生!”常盛接过铭牌,牢牢地握在手里,“我用军人的名义发誓,我一定要亲手帮你杀了这个人!”

    “你?”郭老四意外地看看伊娃,她是头一个进入陵寝的,常盛被自己拉出来的时候她没有跟着出来,可能是看到了鲁尼的尸体而在里面逗留,为什么这么长时间,她丝毫没有受到那个戾瘴的影响?这简直是不可思议的。

    伊娃淡淡地说:“我在里面发现那些戾瘴的比重很轻,大多悬浮在离地一米以上的空气里,如果想过去的话很简单,你们可以趴在地上匍匐过去。”听她这么一说,刘季忽然想起了蜘蛛和绿毛熊的那个动作,若有所悟。原来它们苦于不能说话,却是在提醒自己要那么趴着通过这个陵寝。

    郭老四听到了解决的办法,倒也不着急向里面去,他看着伊娃慢慢地说:“不简单啊,一个外国人,连戾瘴都知道,你到底是谁?”他心里转过无数个念头,起初刘季说她是个傀儡,郭老四就一直不大相信,以为这只是刘季用的一个形象的比喻,表示她用处不大。现在看来,这种可能更是微乎其微,这戾瘴就算是在土行里面,没有经验和家族的人物都不可能知道这种秘闻的,而四大家族更是严令门下不能收外国弟子,怕他们学会了其中的窍门,盗走我国更多的宝贝。

    以现在的判断,这伊娃多半应该是四大家族培养出来的对象。首先不能排除的就是曹家,曹家的来历,是三国时期曹操建立的摸金营的后代,为首的是个盗墓的积年,本来已经下了大狱准备问斩,不料曹操要做军备,主意动到了古墓上面,挑选他做了首领。出于对曹操的感激,他们这一门以曹为姓,繁衍了下来。

    曹门的祖宗有了曹操的庇护,自然做起事情来是放心大胆,毕竟,身后有八九十万大军撑腰的感觉就像家里放了免死金牌,所以他这一脉传到了后来,做事也就格外大胆出格,秘密教出来几个外国徒弟,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情。

    刘季见郭老四紧张,慢慢地冲他摇了摇头,然后说:“郭老四,你别猜测这个伊娃,她就算是有天大的本事,只要想让她施展不了,她也照旧施展不了。她只不过是个傀儡,我如果想的话,现在就可以断了她的控制,让你们看看她的庐山真面目。”

    话说到这里,伊娃脸色大变,忽然变了腔调说:“这位前辈,你既然也是土行之人,就放了我吧,我来这里对各位绝无恶意,只不过是想遂了祖上一点心愿。”

    刘季笑了笑说:“那你为什么要和鹰之利爪混在一起?为什么还要这个装扮?”伊娃苦笑了几声,那一弯眉毛竟然像古典美女一样颦了起来,煞是迷人,她说:“前辈,虽然你年纪轻轻,但造诣比我深厚,我也不隐瞒于你,因为我的目的就是成陵,但却因为自己不便行动,于是才想了这个办法,用这个形象逐渐渗透到了这个组织当中。其实早在加入之前,我就知道他们和曹家有生意上的来往,虽然知道机会渺茫,但是也比我孤身一人不知道该做什么要好。”

    这一叹息,竟然让常盛和郭老四有了几分心软的意思。刘季则不为所动,摆了摆手说:“不要叫我前辈,其实我也只是偶然凑巧,认识你这个门道,我想,你的目的一定也是和这成吉思汗的陵墓有关,不过我不想了解你太多的东西,眼下咱们已经走到了门前,只差几步就达成目的,我只想你能配合我们一下。如果真的有你需要的东西,给了你也没什么。我发誓绝对不会到最后落井下石,做出害了你的事情。”

    伊娃沉默了半晌,现在自己的生死就掌握在人家的手里,自然人家可以说一不二。至于相信不相信刘季的话都已经无所谓,要是人家成心害自己,也是简单轻松的事情。这女人点了点头,形象上早已经没了以前的放荡,倒是给三个人一种古典雅致的感觉。

    她招招手说:“我靠前,你们在后,我们先进到放尸的墓室里再说不迟。”

    第十四章 奇棺

    从鲁尼和诺娜的尸体边爬过去,常盛几个人觉得有些作呕,尤其在听了诺索夫的行为后,觉得这个人完全蜕变成了连野兽都不如的魔鬼。

    郭老四低声要两个人提防诺索夫,因为按照眼下的情况分析,这个人极可能先一步进了最后的墓室。他眼前甚至出现了一个场面,魔鬼一样的诺索夫正拼命地吼叫着和一只成吉思汗的粽子搏斗,避免自己被那粽子一口吞吃下去。

    绕过了屏风,眼前依旧是一片血红,几个人倒吸了一口凉气,没想到,这戾瘴竟然扩散到了内室里来。几个人心里连连叫苦,因为若是直不起身子,总这么趴着,遇到什么危险简直就是瓮中之鳖,还不是任凭别人摆布,别说真有什么等待破而后立的成吉思汗,就算遇到了变异了的诺索夫,恐怕都难以抵挡。

    唯一能够直立行走的,就剩下伊娃一个人了。忽然她“咦”了一声,惊讶地说:“诺索夫哪里去了?”

    刘季连忙要她搜索一下这个房间,看有没有什么棺材或者线索之类的东西。伊娃应了一声,然后慢慢地告诉他们自己看到的情况。这个房间有一百平方米左右,房间里很空旷,看不到什么棺材和殉葬品,似乎是一间空屋,而除了来时的路,又找不到任何出去的门路,看上去棺材应该不在这里,肯定还有其他的通道,那诺索夫大概是找到了门路,已经先一步进了正地。

    听她这么说,常盛一下站了起来,说:“王八蛋!不能让他得逞,这样的畜生不配!”

    刘季心里叫苦,连忙爬起来拉常盛,把他重新拉翻在地。常盛已经吸进了一点戾瘴,对刘季这一拉颇为愤怒,他翻翻眼睛,不轻不重地给了刘季一脚。

    “天意啊!”郭老四叹了一声,“这窑子看来注定是这个外国人的了。要是给我时间,我倒是能找出通道来,可是这戾瘴又不散去。”

    “别担心,那黄龙佩还在我的身上,他不一定就能得逞。要是这么好盗,这陵也不能算得上是成吉思汗的陵墓了。”刘季心里黯然地安慰着郭老四,没想到,自己几个人拼命赶来,想在外国人之前发掘了宝藏,圆了祖先遗愿,宝藏如何处理再做商量,谁知道人算不如天算,自己一行还是落了下风。

    “你有黄龙佩?”伊娃站在了刘季的眼前,“你是刘家的后人?”

    “是。”刘季一愣,点了点头。

    伊娃面带喜色,似乎下了什么决心,说:“这就好办,现在我们不能让这宝藏落进了外国人手里,我本身能吸附这些戾瘴,只是我担心我这个身体一坏,我的精血难以收回,自己受到伤害。现在遇到了你,你应该会收我精血的办法,你先收了我的血,我会让这个身体吸完戾瘴,让你赶上诺索夫。不过记得,我会在你离开后找你,到时候我有要求,你可不能推辞。”

    郭老四斜着眼看了看伊娃,心说不知道这又是在玩什么心机,常盛则是急急喊道:“半仙,你小子可不能答应,谁知道她要你做什么。”

    略微想了一下,刘季显出了为难的神色。

    伊娃一看如此,说:“这样,到时候要是你觉得这要求你无法接受,也可以拒绝不完成,直到你答应我一个你觉得可以答应的要求为止。”

    这简直就是等于让刘季开张空头支票,有这好事,刘季当然不会拒绝。不过他隐隐觉得不会是这么简单的事情,但心中一个奇怪的感觉出现了,他觉得眼前这个伊娃身上有种自己熟悉的东西。可是现在这个关头,多说无用,多想无益。刘季还是伸手,抓住了伊娃胸前的衣服。常盛瞪大了眼睛看着刘季的举动,刘季从袖子里抽出短剑来,用剑尖划开伊娃的皮,然后从左边心房里,滴出了一滴椭圆的鲜血来,被刘季抓在手里却不洇开,像是一个红色的黄豆大小的小球,刘季小心地把它收起来,放进了自己贴身的口袋中。

    伊娃木然地站起,像木偶一样,行动也机械起来,不复以前的灵活,随着她的走动,大片的戾瘴像是遇到了吸尘器的尘土一样,形成了一个红色的气体柱,纷纷涌入到了伊娃的身体里。

    “神仙还是妖怪?”常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我靠,这比吸尘器打扫得还要干净啊。”

    刘季面带一点悲戚的神色,说:“我告诉你们了,这个是傀儡。”

    这正是刘季所知道的,司徒灼华家精通的傀儡术,不过作为中国传统的奇门遁甲里的一个分支,刘季无法判断到底还有没有别人掌握了这个技术。司徒家是可以制作出活灵活现的傀儡来,可如果是司徒灼华,刘季不明白为什么她不事先给自己一个暗示。所以,刘季想到,可能这个傀儡之术出自天机门鲁家的手笔,奇妙之处不逊司徒家。

    想那鲁家,是春秋时期鲁班的后代,春秋时会飞的大鸟,就是傀儡术的运用。那个时候鲁家造就傀儡多用木头、竹子之物,就已经造得巧夺天工。放在现在,有仿真皮肤、硅胶这些与人体几乎真假难分的材料,当然造出一个外行看不出任何端倪来的傀儡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鲁家也有替身血傀儡的制作之法,是以傀儡为目,用自己心头血为引而成,一旦成功之后,这个傀儡就可以代替主人去做一些事情,而日常的举止、言行,主人则可以通过心中冥想来进行控制,而且傀儡见到的听到的事情,主人也如同自己见到听到一样。

    不过和遁甲中的傀儡法术一样,这术法虽然厉害,但有一个最大的缺点,就是这个傀儡不能受到胸前的伤害,否则那心血凝珠一旦流失,主人不光要和傀儡失去联系,而且自身也会伤到,严重的很可能心脏破裂而死。

    第 3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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